「對,」她一面孔正經地說。「那你呢,你難道是個十足的促狹鬼?」
這話叫我如何招架?更何況我腳下還得跟著她的步子,拚著命兒跑?
「對,對,」我只好就這樣敷衍了過去。回想起來,我當時恐怕也只有這樣應付最為明智。「那你的網球打得如何呢?」
「反正你也不見得會願意跟我比試。」
「我倒偏想跟你比試比試。」
「真的?」謝天謝地,她說到這裡步子也慢了下來,終於常步走了。
「明天可行?」
「行,」我還在直喘氣。
「六點鐘怎麼樣?地點在九十四號街一號大道口的戈森網球會。」
「我要六點才下班,」我說。「七點怎麼樣?」
「哪兒呀,我說的是早上六點,」她答道。
「早上六點?有誰在大清早六點鐘打球的?」我說。
「我們就這麼早打球——你要是想打退堂鼓,那也就算了,」她回答說。
「得了,我會打退堂鼓?」我終於喘過了氣來,頭腦也差不多同時到了位,重又靈巧起來了。「我平日四點鐘就起床,去餵奶牛了。」
她聽罷一笑。一笑就皓齒盡露。
「那好。球場已經預定好,名字寫的是瑪西-納什——可以順便告訴你,那就是我。」
說完她就向我伸出手來。當然是跟我握手,不是給我親一下的。跟我事前料想的不同,她握手的手勁並不強勁有力,根本不像個運動員的樣。普普通通的,倒甚至還嫌嬌嫩著點。
「可不可以請教你的名字?」她說。
我有意跟她開個小小的玩笑。
「我叫岡薩雷斯,小姐。潘喬-b-岡薩雷斯。」
「噢,」她說,「我就知道不會是‘快手’岡薩雷斯。」
「這哪兒能呢,」我說,心裡倒有些意外:這個傳奇人物「快手」岡薩雷斯是好些下流笑話裡的主角,流行在好些體育場館烏煙瘴氣的運動員更衣室裡,怎麼她倒也居然聽說了?
「那好,潘喬,早上六點。可別忘了把你的尊臀也一起帶來。」
「這是怎麼說?」我倒不解了。
「那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她說。「帶來了好挨我的揍呀。」
這我有辦法還擊。
「對,對。你也總該不會忘記把‘球’帶上吧1?」
1句中的「球」,原文作balls,balls一字除了作「球」講以外,還有很多其他的含意,例如可以解作「膽量」,然從詞義的演變看,已語涉粗俗。此處奧利弗顯然是一語雙關。
「那還會有錯,」她說。「紐約的女性少了這話兒還算得上什麼女性?」
說完她就衝刺一般飛奔而去,這樣的速度連傑西-歐文斯1見了都會眼紅的。
1傑西-歐文斯(1913-1980),美國的優秀黑人短跑運動員,曾在1936年奧運會上一人獨得四塊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