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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節(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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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五點鐘在紐約正是個黑暗的時刻,不只天地之間一片烏黑,便是那花花世界也正當昏天黑地之時。遠遠望去,大街那頭的網球會二樓亮著燈光,有如娃娃床前的一盞通夜小燈,守著這個沉睡的都市。我走進大門,在登記簿上籤了名,問明瞭更衣室的所在,就先去更衣。我呵欠連連地換好了衣服,就信步向球場那邊走去。那麼多網球場無不燈火通明,照得我簡直睜不開眼來。個個場子都已擺開了戰場。這些勁頭十足的戈森網球會會員馬上就要投入一天的搏鬥了,看來他們都得先在網球場上搏鬥上一番,熱熱身,才能去對付球場之外的競爭。

我估計瑪西-納什小姐一定會穿她最漂亮的網球衫,所以我自己就故意儘量穿得寒倫。按照報紙「時裝版」上的用語,我身上的衣服大概可以算是「白中帶灰」一類的顏色吧。其實那是我在自洗店裡自洗的時候,因為忘了跟有顏色的衣服分開,才弄成這副糟樣的。而且我又特意挑了我那件「斯坦-科瓦爾斯基」衫1。不過說實在的,我這一件比馬龍-白蘭度最邋遢的衣服還要邋遢上三分。今天在衣著上我是很留了點心眼的。說穿了,就是有意要弄得邋里邋遢的。

1美國電影《慾望號街車》(1951)裡的男主人公名叫斯坦-科瓦爾斯基,在影片中總是穿一件邋里邋遢的圓領衫。馬龍-白蘭度即為扮演這一角色的演員。

我料得沒錯,她帶來的用球是「霓虹球」。職業網球運動員都愛用這種嫩黃色有熒光的網球。

「你早,親愛的太陽公公。」

原來她早已來了,正對著球網在練發球呢。

「嗨,你不瞧瞧,外邊都還黑得伸手不見五指哩,」我說。

「就是,所以我們才都在裡邊打呀,桑喬1。」

1「桑喬」同「潘喬」只是一個字母之差,不過看過《堂吉訶德》的人都知道桑喬是堂吉訶德的侍從。奧利弗也故弄狡獪,把對方的名和姓開頭的字母對換了一下,瑪西-納什變成了納西-瑪什。「瑪什」(mash)這個詞在英語中是一團烏糟的意思。

我馬上糾正她:「我叫潘喬,納西-瑪什小姐……」

在名字上耍調皮,我也會的。

她還是隻管她大力發球,嘴裡唸唸有詞:「要打斷我的骨頭容易,要破我的發球甭想。」昨天跑步時隨風飄拂的一頭秀髮,此刻卻在腦後來成了一條「馬尾巴」。(看到這樣的髮型我總忍不住要想起馬尾巴。)她兩個手腕上都紮上了吸汗帶,可見十足地道是個自命不凡的網球運動員。

「你愛叫我什麼名兒就隨你叫吧,親愛的潘喬。我們是不是就比起來了?」

「輸贏呢?」我問道。

「你說什麼?」瑪西沒聽懂。

「我們賭什麼?」我說。「賭什麼做輸贏呢?」

「怎麼,你覺得比個高低還不夠味兒?」瑪西-納什正兒八經地問,一副老老實實的神氣。

「大清早六點鐘幹什麼都不夠味兒,」我說。「總得來點兒什麼刺激刺激,要摸得著看得見的。」

「半隻洋,」她說。

「半隻羊?你這是在罵我吧?」我說。

「哎呀,你真會說笑話。什麼羊啊牛的,我是說就賭五毛錢。」

「嗯——嗯。」我直搖頭,表示要賭就得賭大的。她既然能在戈森網球會打球,就斷不至於囊中空空。除非她入會是別有所圖。那就是:不惜花幾個錢兒鑽進網球會去,捨得小小的麵包,圖的是不久就可以捧回結婚大蛋糕。

「你很有錢吧?」她問了我一句。

「怎麼,這也有關係?」我在這個問題上一直是頗有戒心的,因為命運的安排總是硬要把我跟巴雷特家的錢袋聯絡在一起。

「我不過是想知道你輸得起多少錢,」她說。

她問得好刁呵。我倒也正想摸摸清楚她有多少錢可輸哩。因此我就想出了一個主意,使雙方都可保住面子,彼此都還照樣能笑得很得意。

「你看這樣好不好,」我說,「我們就誰輸誰請客,上館子裡吃一頓。上哪家館子就由贏家挑。」

「那我挑‘二十一點’1,」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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