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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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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什麼招牌?」

「旅館的招牌。」

「……」

「我這回要開一家旅館。就在不久前,剛剛在這片林子裡頭買了一座舊別墅。把它修了修,重新塗上油漆,房間裡掛上了新的窗簾,這會兒正要做招牌呢。」

我一陣頭暈目眩。

這話,我確實在什麼地方曾經聽到過。昨天?前天?不,就是剛才!我的心裡「咯噔」了一下,我跑近年輕人的身後,戰戰兢兢地問道:

「我說……難道你……你就是……就是那個北村治嗎?」

年輕人轉過身來,笑了:

「是的,我是北村治。」

(果然……)

我的腿不住地哆嗦起來。

啊,還真有這種事呢?作家竟遇到自己剛開了一個頭的作品裡的人物。

我連聲問道:

「那就是說,你是東京人了?辭掉工作,一年前到這裡來的了?現在單身一人了?還有,你要開的旅館,是不是叫紅玫瑰旅館?」

我在心裡追憶著自己桌子上的稿紙。

「正是。」北村治點點頭,「好,接下來讓我說說你的事情吧!你是作家,就在邊上的山中小屋裡一個人寫著稿子。因為實在是寫不下去了,所以這會兒才出來閒逛。」

我微微點點頭。

「這樣,我們就在林子裡相遇,成了朋友。」

「哎?」

我不禁吃了一驚。

這我可沒有想到,我作品裡的主人公北村治在林子裡相遇的人,怎麼會是我呢?……

我呆住了,盯著北村治的臉。於是,他微微一笑:

「我帶你去紅玫瑰旅館吧!」

說完,又大步流星地走了起來。我一邊戰戰兢兢地跟在後面,一邊有了一種非常、非常奇妙的感覺。寫故事的自己,被拉入到了那個故事中的奇妙的……

「這麼一來,往後到底誰是作者呢?」

不過,已經沒有時間去考慮那麼複雜的事情了。北村治走得飛快,我只有一路小跑才追得上。北村治一次也沒有回頭,一邊哼著歌,一邊向林子的深處走去。

(如果他人走丟了,可就糟了。)

我甚至這樣想。如果北村治在這裡走丟了,我的那篇作品可就永遠也完不成了!不管怎麼說,要追上他,想辦法抓住他,把他帶回到我的稿紙裡面去。我畢竟是作者呀,是這篇作品的親生父母呀。

「喂,再走慢一點吧!」

我上氣不接下氣地說。於是,北村治回過頭,滿不在乎地問:

「走得太快了嗎?」

「當然是走得太快了。有給別人帶路,只顧自己向前走的人嗎?當然要跟對方步調一致了。」

他點點頭,然後走得慢多了。於是,我一邊走,一邊對他說:

「你要做一個什麼樣的招牌呢?」

「在細細長長的板上,寫上‘紅玫瑰旅館’。邊上呢,喏,就用這些小樹枝圍成一個圈。大致上就是這種感覺。」

北村治在地面上畫了一個圖給我看。

「啊,那真不錯。那麼,我也來幫你吧。我塗塗油漆總行吧。」

話一齣口,我就想,啊,自己怎麼會這樣呢,不但去那個應該立刻帶回去的人家裡,還要去幫忙……不過,話已經說出口了,就沒有辦法了。

(好吧。一做好招牌,就馬上把他帶回去。)

這樣下定了決心,我便緊緊跟在北村治的後面向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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