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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節(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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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立刻表示反對:「為了多賺幾萬塊,我還得在身上紋身,這代價也太大了吧?我媽最討厭身上有紋身,非罵死我不可!」

「哎呀,這沒什麼,你沒看很多人去泰國旅遊,花大價錢就為了讓阿贊在身上紋刺五條經嗎?以後還能保佑你平安發財呢,這是好事啊!」老謝勸我。

聽他這麼一說,我心裡平衡多了。把情況告訴給包女士,讓她先交兩萬元人民幣的定金。她馬上同意付款,但包先生懷疑我是騙子,我只好把老謝在泰國曼谷的中國銀行帳號發給包女士,讓她去打款,從現在以後,我將全程在包家人的視線之內,直到事情解決為止。包先生勉強同意,就讓包女士去匯款,款到後老謝發來簡訊,讓我等貨到就行。

就這樣,在包女士家待了七八天,為了防止再次對包女士動手動腳,只要有包先生在家,我都把自己關在臥室裡,吃飯的時候也是等他們家三口人吃完,我才出來吃。包先生不明就裡,總諷刺我擺臭架子,包女士心知肚明,也不好說破。

那天包先生出去打麻將,很晚還沒回來,洋洋早就睡了,我在客廳裡看電視,包女士也睡不著,來到客廳喝水,順便就坐在沙發上。我們閒聊幾句之後,藉著電視的光亮,我看到包女士穿著真絲睡衣睡褲,雖然她身材比較瘦,但該鼓的地方還是很明顯,我心想還好沒犯病,看來那陰靈的影響並不嚴重。

剛想到這裡,就聽到有個聲音對我說:「她老公不在家……快去……」我大腦發脹,呼吸加快,轉身就把包女士抱在懷裡。

第54章電梯裡的人

包女士幾下沒掙扎開,這時我突然用餘光看到電視櫃旁邊站著包老太太,用手指著我,好像很生氣的樣子。我嚇壞了,大腦也瞬間清醒,把手鬆開。包女士臉色鐵青,立刻跑回臥室去了,我再看電視櫃那邊,根本沒有什麼包老太太,但我已經沒了魂,趕緊跑回次臥把房門鎖死。

在等待快遞的這幾天中,我幾乎不敢出門,除了吃飯上廁所。七八天後,國際快遞終於送到,開啟包裹,共有如下幾樣東西:引靈符、經咒圖紙、老謝寫的說明書,還有一小包不知名的粉末。所謂引靈符,並不是中國道家那種寫在紙上的畫符,而是一個小巧的、帶鏈的玻璃管,兩頭用金屬包著,裡面裝了一小卷麻布,圖案朝外,是用紅色顏料畫的一些符號和圖案。說明書中寫著用法和引靈過程,還特意註明:建議我在早晨九點之前,或晚上六點左右行事。

我覺得奇怪,做這行一年多,凡是涉及到經咒和陰靈的事,都要在午夜十二點或以後,因為這個時辰陰氣最重,可這個事為要在早晨或晚六點左右?我正想著,包先生伸手把引靈符拿在手裡仔細看,不屑地冷笑:「這是什麼玩意,這東西就值兩萬塊錢?地攤買的吧?」

我告訴他:「別小看這個東西,裡面裝的這塊麻布是裹屍布,上面是泰國阿贊法師親手繪製的引靈圖和經咒,紅色就是那死者剛嚥氣時體內的血液。」

包先生一聽,立刻把引靈符扔出去,我連忙撿起來,檢查有沒有摔壞。包女士生氣地瞪他:「你這人怎麼回事,萬一摔壞了不麻煩嗎?」我也很不高興地說幸虧沒摔壞,不然你還得出兩萬塊錢再請一個。包先生滿臉不情願,但也不敢亂動了。

刺經咒很麻煩,原本要龍婆古巴或阿贊師父親自手動刺成,在紋刺的過程中配合經咒,出來才有效果。可包先生死活不同意我去泰國,讓他跟著也不行,明顯是怕我路上找機會逃跑。老謝在電話裡對我說:「你目前是通靈體質,應該也有效果,只是稍微麻煩點兒。給你紋刺的人只能是未婚男性,而且他在七天之內必須做到以下四點,第一,上廁所的時候不能說話,打電話也不行;第二,不能從女人內衣褲下走過,更不能碰;第三,不能坐在缸、甕或石臼之類的容器上;第四,不能和女人上床。」

這叫什麼規矩?我很奇怪,這能找到合適的人嗎?包女士夫妻也哭笑不得,那時候紋刺店還不多,我們三人在大連找了好幾家,要麼是女技師,要麼是已婚男,只有一家店的師傅是未婚。他一看到我們的四點要求,當時就搖頭拒絕了,嫌太麻煩。包女士和包先生好說歹說,才勉強同意,但這七天要多收錢。其實這幾條並不難做到,只是對方藉機多收錢的藉口而已。經過幾輪緊張的討價還價,最後以三千元成交,錢由包家人出。

為保證這七天紋刺師傅能按約遵守,我和包先生二十四小時輪流看著他,上廁所也一樣。好不容易到了第七天,在當晚午夜十二點,紋刺師傅成功地按照經咒圖紙,把經文用黑色墨水刺在我後背的正中。

然後我又用了兩天時間,把那段經咒給背熟。至於那包粉末,老謝沒多解釋,只在說明書上寫明,正式引靈之前,要把粉末泡在清水中喝下去,能更有效地完成引靈過程。

接下來就要開始正式引靈了,包女士先把兒子洋洋送到孃家住,在這天晚上五點多鐘,我把引靈符戴上,讓包女士夫妻躲在臥室裡別出來。我念動經咒,連續唸了三遍。剛唸完,包女士和她老公就開啟臥室門,慢慢走了出來。

「快回去,不是讓你們別出來嗎?」我連連擺手,心想這兩人真不聽話。誰知道包女士兩口子根本不理會我,走到客廳並肩坐在沙發上,眼睛直勾勾看著我,眼神透著一股涼氣。我心中暗驚,就知道不是什麼好事。

包先生說:「我們倆下個月結婚。」

我立刻想起之前房產中介公司經理說過,說那對被煤氣燻死的男女就快要結婚了。我趁機問:「你們有什麼心願嗎?」

包女士開口說:「我倆想辦婚禮,想穿婚紗。」

一聽這話,我頓時傻了,這怎麼如願?

包女士站起來,惡狠狠地說:「你不讓我們結婚,我也不會讓你們好過。」這可怎麼辦?我有點兒抓瞎,在屋裡來回走動,焦急地想辦法。這時包先生和包女士也跟在我身後,我怎麼走,他倆也怎麼走,這讓我想起了林正英鬼片中的那些殭屍,就是這樣像跟屁蟲似的跟在道長身後走。

我心想,老謝讓我晚上六點之前施法,肯定有他的用意,這老狐狸做生意雖然有點兒不地道,但腦子那是絕對靈活,這一點連方剛恐怕都不如他。可老謝到底是什麼用意?我深深感到智商不夠用,正在我絞盡腦汁的時候,忽然想出一個辦法。可這辦法實施起來難度實在太大,搞不好我還有捱打的危險,但事到如今,已經沒時間再去想轍。

我先從茶几上把包女士的那串鑰匙拿起來,慢慢走到大門口,伸手按住門把手,身體不動。等包女士兩口子在我身後停住之後,我忽然用最快速度開啟門,身體從門縫裡溜出去,立刻把門關上,再掏出鑰匙鎖門。門被兩人用力推動,我用肩膀死死把門抵住,手忙腳亂地挨個用鑰匙試,試了兩個才找到。包先生伸出手亂抓,我沒辦法,猛地開啟門,抬腳把包先生踹倒,再迅速把門關上,用鑰匙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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