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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節(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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闞仔拿起一根木條,用草繩點著後,再用木條引燃托盤上的衣服和照片,火慢慢燒起來,發出焦糊味道,最後把符紙也燒成了灰燼。闞仔咬破左手中指,把血滴在域耶上,念著經咒,右手抓起托盤中的一把灰揚向空中。沒等灰塵落地,他右手揮了幾圈,灰在風的作用下在空中打著圈,最後落在闞仔臉上。

方剛對耀哥點了點頭,少婦連忙用大哥大撥通電話,問:「監視得怎麼樣了,肥東現在都在做些什麼?」

從大哥大中傳出清晰的聲音:「大嫂,我正用望遠鏡在看呢。肥東現在西餐廳吃牛排,手裡拿著刀叉,旁邊是他老婆,對面還有一箇中年男人,很高很瘦,不知道是誰。」

闞仔加速唸經咒,身體一動也不動。電話裡的人又說:「耀哥,肥東現在一動也不動,他老婆怎麼推都沒反應。」

闞仔慢慢舉起右手,虛握成拳頭,忽然朝自己右眼處用力一揮。電話裡的人驚呼:「肥東把餐刀插進眼睛裡了!」

方剛一驚,闞仔把右拳放下,耀哥瞪著眼睛:「別停,把肥東給我弄死!」闞仔剛要再做動作,忽然他的右手死命掐住自己的脖子,手指用力摳,臉都漲紅了。「怎麼回事?」少婦驚道。

少婦的大哥大中又傳出聲音:「耀哥,坐在肥東對面那個瘦高男人一隻手按著肥東的腦門,另一隻手在掐自己的脖子!」

幾人大驚,難道肥東竟然在與另一個降頭師吃飯?方剛上前去掰闞仔的手腕,卻怎麼也掰不開。闞仔被自己掐得眼珠突出,舌頭也伸了出來,方剛沒辦法,抄起旁邊的一尊銅塑像猛擊過去,把闞仔打昏在地,然後和耀哥共同把闞仔的手指掰開。

闞仔慢慢醒過來,連連咳嗽,對方剛說:「有更、更厲害的降頭師在幫肥東,我不能再、再施法了。」

耀哥大叫:「不行,快給我施法,必須一次把肥東搞定,不然他會來搞我。」

方剛說:「再施法闞師父就有危險了,不行。」

耀哥掏出手槍頂在闞仔腦門上,紅著眼睛說:「不施法我就打死你!」闞仔只好支撐著爬起身,左手按在域耶上繼續唸經咒。忽然從少婦的大哥大中傳出焦急的聲音:「大嫂,那個瘦高男人好像在唸經,他站起來了,正在往外面跑!」還沒等大家回過神來,闞仔突然站起來,朝窗戶方向猛跑過去,嘩啦一聲把玻璃撞碎,整個人從四樓跳下。

三個人跑到窗前往下看,只見闞仔正巧摔在夜總會外牆的巨大霓虹燈招牌上,火花四濺,電線崩斷,把招牌都給砸掉了。方剛喊了一聲沒反應,連忙衝出夜總會,街上行人都嚇得逃開,只有闞仔躺在地上渾身冒煙,眼睛圓睜,已經被電死了。

第84章當牌商

方剛扶起闞仔用力搖晃,大聲叫著他的名字,但闞仔毫無反應,只有那雙眼睛仍不甘心地睜著,似乎也在奇怪自己剛才為什麼會那樣做。

耀哥生氣地罵著:「笨蛋,什麼法師,上來就被人弄死?耽誤老子的大事!」

方剛怒道:「你當別人都是狗嗎?無條件為你做事,死了還要被罵?」

耀哥舉起槍對準方剛:「你他媽的算什麼東西,敢說我?」正在這時有兩個保鏢慌慌張張跑過來,說:「耀哥,那邊來了十幾輛車,看上去像是肥東的人!」耀哥慌了神:「沒看錯?」

保鏢說:「應該沒錯,有幾輛車以前我見肥東的兄弟開過,我們快躲躲吧。」耀哥連忙擺手,帶著少婦和幾個保鏢鑽進汽車,轉眼功夫就駛遠了。方剛用手把闞仔睜著的眼睛合上,就聽到街拐角傳來急促的汽車引擎聲,他無奈只好放下闞仔,跑到街對面的小巷裡。幾輛車停在夜總會門口,其餘車輛繼續行駛去追耀哥的車,從停著的某輛車中走出幾個人,方剛躲在巷裡的陰暗處看得很清楚,其中有一個人就是新埤大武山的陳鬼師父。

這幾個人走到闞仔身邊,陳鬼彎腰蹲下用手翻開闞仔的眼皮,和旁邊的人說著什麼,離得太遠方剛聽不清楚,但他怕被對方抓到,又不敢上前,只好抽身悄悄逃開。

在屏東的時候,陳鬼師父就找方剛問過闞仔的事,方剛沒說實話,但很明顯陳鬼那時已經對他們倆起了疑心,只是沒有證據。現在看到闞仔的屍體,肯定會告訴肥東,肥東不但要四處找耀哥,還會在全臺北抓方剛。

方剛在臺灣不敢多逗留,匆匆忙忙把所有現金都帶上,又偷渡回東南亞。選擇在哪裡落腳讓他猶豫了很久,越南太亂,柬埔寨太窮,馬來又不敢去,新加坡法制健全容易暴露身份,印尼和菲律賓喜歡排華,那隻剩下泰國。這個國家沒那麼窮,物產豐富,法制相對寬鬆,也更好混一些,而且色情業發達,雖然禁賭,但地下賭場有的是。就這樣,方剛輾轉幾個國家,最後來到了泰國。

為了選擇在哪個城市落腳,方剛花了不少心思,從北到南,清邁、清萊、曼谷、羅勇、芭提雅、孔敬、彭世羅都呆了幾天,最後覺得芭提雅比較好,四季如夏,風景好,遊客多(好隱藏身份),吃喝玩樂都方便,於是就在這個城市找了一片公寓樓安頓下來。

方剛生存能力極強,這一點很像蟑螂,他懂得在什麼地方用什麼活法。泰語和粵語相通,方剛只用三個月就學會了,而且當地華人也不少,他憑著敏銳的嗅覺,很快就把附近幾條街有幾家賭檔、幾家ktv和夜總會、多少家三溫暖等都摸得清清楚楚。

他不敢回廣東,畢竟有人命在身,起碼幾年內都別想再回大陸,方剛身上的錢,在泰國吃喝幾年還是夠的,但他是個不安分的人,吃喝嫖賭無一不好,是離住處最近的一家地下賭檔的常客,不到兩個月,就和這裡的老闆賭徒們混得極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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