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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節(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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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丹尼爾的故事

惡魔的寵兒,或是《夜訪吸血鬼》出身的男孩

我們深信不疑,守候許久

在某個黃昏時刻,那些從天堂駕車而來的暗影是何許人物?

雖然玫瑰知曉這些,

它並沒有喉嚨,

無從訴說起一切。

我那必死的半身笑了,

符碼與訊息並不全然等同,

什麼是個天使呢?

不過是扮裝的鬼魂罷了!

史丹.萊絲,

他是個高的年輕男子,有著一頭灰金色的頭髮與藍紫眼眸,穿著一件骯髒的灰色t恤與牛仔褲!刺骨的寒風橫掃著清晨五點鐘的密西根大道。他感到很冷。

他的名字是丹尼爾.莫利,叄十二歲。不過他看上去顯得年輕許多,是那種學生樣的青春面孔。當他行走在路上時,一邊還喃喃自語著:『阿曼德,我需要你。阿曼德,明天晚上就是演唱會了。某些恐布無匹的事情將會發生,無比的恐怖……』

他餓得不得了。已經有叄十六個小時沒有進食,在他落腳的那個髒汙小旅館房間,冰箱裡空空如也,何況一大清早他就被踢出門外,因為沒錢付房租。一時間,他無法記起所有的事情。

然後,他記起那個不斷侵擾他的夢境。只要他閉上眼睛,夢境便會週而復始地上演。如此一來,他一點食慾也沒有。

他不時看到夢境裡的雙胞胎,那個被烤熟的女人軀體就在他的眼前,頭髮焦黑、皮膚如同脆皮烤鴨。她的心臟如同一顆腫脹的水果,另一個盤子上的腦活像被煮熟似的。

阿曼德一定知道那是什麼意思。

這不是一個普通的夢境,而是某個攸關黎斯特的重大訊息。阿曼德很快就會前來,告訴他這些謎底。

天哪,他既虛弱又失神!至少需要一杯飲料。他的口袋裡沒有一個子兒,只有一張陳舊縐折的支票,那是《夜訪吸血鬼》那本書的版稅。早在十二年前,他以某個假名寫出這本書。

那真是恍若隔世。當時他是個年少氣盛的記者,帶著錄音機遊走於各個酒館,試著要從夜晚的某些浪民身上榨出些真相。沒錯,在舊金山的某一夜,他剛好發現最棒的主角,從此以後,正常生活的光芒已經離他遠去。

如今的他是個走動的廢墟,在十月芝加哥的夜間天光下快速行走。上個星期日他人在巴黎,再上個星期五是在愛丁堡,在那之前是在斯德哥爾摩,至於更早先的時候,他就無從記憶了。在維也納的時候,他及時收到一張支票,不過那可不知道是多久以前的事。

在這些地方,他總會嚇到那些行經過的人們。在他的自傳當中,吸血鬼黎斯特描述得好:『曾經見過鬼魅的疲憊人類……』那就是我!

那本書,《吸血鬼黎斯特》跑哪裡去了?噢,昨天下午當他在公園長椅上睡覺時,有人把它偷走。無所謂,就讓人偷去吧,丹尼爾自己也是偷來的,而且他已經讀過不知道多少次了。

不過,如果現在書還在手邊,也許他可以賣掉它,換得一杯暖身的白蘭地。他的網路在此刻又值多少錢?此刻的他是個飢寒交迫的流浪漢,踟局於密西根大道,憎恨著吹入他破舊衣服底下的寒風。他值得一千萬?或者一億萬?他不知道,不過阿曼德一定知道。

你想要錢,丹尼爾?我會給你的,那真是小事一樁。

就在一千哩遠處的南方,阿曼德正在他們專屬的島嶼等待著。事實上,那個島嶼只屬於丹尼爾一人。只要他有個二十五分的硬幣,就可以立刻打電話告訴阿曼德,他想要回去。他們會從天而降,迎接他回去。向來都是如此,不是那一架擁有以天鵝絨裝橫的房間的大型客機,不然就是比較小的那一架,天花板較為低垂,椅子是皮製的。在這條街道上,可有人願意給他一枚硬幣,好交換一趟飛到邁阿密的機程?恐怕沒有人肯相信。

阿曼德,現在就過來我這裡!當黎斯特在舞臺上表演的時候,我要安全地與你一起。

有誰肯匯兌這張支票?別想了!現在是早上七點,密西根大道上的絕大多數商店都關著門,他也沒有任何身分證明,因為他的皮夾在幾天前就掉了。這個灰色調的嚴寒冬天,天空沈積著金屬色的沈默雲層,真是令人厭惡。就連那些以大理石為主調的商店也顯得更加面目冷峻,富豪的光華活像是博物館玻璃映照下的考古遺蹟。他把手插在口袋裡取暖,當天氣更加嚴酷、天空開始落雨時,他低垂著頭。

其實他一點都不在乎那張支票,也無法想像按下電話鈕的滋味。在這裡的一切,即使是嚴寒的氣候,對他而言也是失真的。唯一的真實是那場夢境,不斷逼臨而來的災禍感。也就是說,吸血鬼黎斯特製造出一些連他都難以想的事端。

必要的話,就在垃圾桶搜刮食物,即使是公園也是可以用來入睡。那些都無所謂。但是,如果他橫躺於戶外,一定會凍死的。何況,那個夢境也會出現。

只要他閉上眼睛,它就會反覆出現。每一次的再現,都更加地逼真詳盡。那對紅髮的雙胞胎是如許美麗溫柔,他不想要聽到她們痛苦的尖叫聲。

第一次的夢境出現時,在旅館的他完全忽略不管,認為毫無意義可言。他繼續閱讀黎斯特的自傳,不時瀏覽著黑白電視螢幕上出現的黎斯特錄影帶。

他被黎斯特的外觀所眩惑。要扮演成一個人類的搖滾樂手,真是再簡單不過的事。犀利的眼神、強健而纖細的肢體,以及那淘氣的笑容。但是你無法確認他,可能嗎?他從未真正見過黎斯特。

不過,他卻是研究阿曼德的專家,研讀著阿曼德那具年幼身軀與面孔的每一道細節。噢,在黎斯特的自傳中看到關於阿曼德的情節,真是令人暈迷的愉悅哪!他一邊遐想著,是否黎斯特的惡毒口舌與讚頌般的分析讓阿曼德震怒不已?

丹尼爾目瞪口呆地看著電視上的錄影帶,它將阿曼德塑造成一個古老世代的吸血鬼聚會所主人。就在巴黎墳場的附近,他帶領著旗下的吸血鬼實踐惡魔崇拜的儀式,直到黎斯特那個不信奉偶像的異端出現,摧毀古老的信念。

阿曼德一定恨死這些,他私人的歷史一舉變身為螢幕上張牙舞爪的意象,比起黎斯特悉心書寫的自傳更加粗陋。阿曼德的雙眼永遠會射穿周遭的活人,拒絕談及不朽者的種種。他不可能不知道那些事蹟。

這些都是為了大賣特賣。就像是某個人類學者出賣他做田野的部落,將論文變成一本平裝暢銷書,銷售部落在屋內、付得起房租,還有電力的人們而言,真是太棒了。他想要大笑出聲,揭示這件事情,為此感到狂喜,但是黎斯特將這些都壓制下來。那份寒顫通過他的身子,化為深沈的驚嚇。

如果阿曼德什麼都不知道呢?但是,夜之島的音樂店一定在櫥窗擺設出吸血鬼黎斯特的作品。在那些優雅的餐館裡,也一定隨時播放著那些毛髮豎立、深具感染力的歌曲。

丹尼爾也考慮過一個人出發,前往加州。當然,他可以施展一些奇蹟:從旅館那裡取回護照、帶著身分證明進去任何一家銀行……這個可憐的人類男孩相當富有,非常地富有……

但是,他怎能想像如此過分的事情?當他躺在長椅上,太陽溫暖地曬著他的面孔與肩膀。他把報紙捲起來,做成一個克難枕頭。

然後,就是那個一直伺機以待的夢境……

在雙胞胎的世界,日正當中。陽光洗清了一切,四周鴉雀無聲,只除卻小鳥的鳴叫。

雙胞胎安靜地跪在塵埃,真是一對白皙的女子。她們的眼睛翠綠、頭髮長而髻曲,色澤宛如紅銅。她們的衣服質料很好,是村民們從尼涅文的市場中買來,用以禮讚這對法力高明、就連精靈也屈膝服從的女巫。

葬儀的盛宴已經準備妥當。土製的鍋爐已經破損、清理乾淨,屍體躺在滾燙的石制臥鋪上,黃色的汁液從焦脆的皮膚上流淌而下。那具屍體是一個只覆蓋著樹葉的黑色物體,丹尼爾感到恐怖異常。

但是,這樣的奇觀並沒有嚇到那些在場的人們,無論是女巫,或者是期待饗宴開始的村民。

這樣的饗宴是女巫的權利與責任。那具躺在石床上的焦黑屍體是她們的母親,凡是人類就必須與人類同在。饗宴的時間長達一天一夜,不過每個人都會目不轉睛地守候著一切,直到結束為止。

一陣亢奮的情念流過圍觀的人群。雙胞胎的其中之一舉起盤子,上面裝著連帶眼珠的腦髓,另一個舉起裝著心臟的盤子。

如此,分割已經完成。鼓聲揚起,不過丹尼爾看不見鼓手。緩慢、饒富韻律,粗暴殘忍。

『且讓盛宴開始!』

但是,猙獰的呼喊聲出現,正如同丹尼爾知道它將會出現。阻止那些士兵!不過他知道自己沒有辦法。他並不確定這一切發生於何處,這並非一場夢境,而是異象,但他自己並不在場。士兵進駐聖地,村民四處逃逸,雙胞胎放下盤子、將自己投身於冒煙的祭典。這真是無比的瘋狂。

士兵毫不費力地扯碎一切。屍體從石床上掉落,撞成無數的碎塊,心臟與腦髓摔入灰燼之中。雙胞胎不住地慘叫。

村民們也在哀嚎,因為士兵對他們舉刀相向。死者與垂死者散落於山丘小徑,母親的眼珠從盤子掉落到泥土地,而這些器官包括腦髓與心臟都橫遭踐踏。

雙胞胎的其中之一呼喚著精靈乞求報復,她的手臂被拉到身後。精靈前來助陣,但似乎不夠有力。那是一陣暴風,但還是不夠。

真希望夢境就此結束,但是丹尼爾無法醒來。

一片寂靜,空氣中佈滿煙霧。在這塊人們生活過好幾世紀的土地上,沒有任何東西留下來。土製的磚塊被粉碎,鍋具也被摔破,可以被焚燒的都被燒燬。嬰兒的咽喉被割開,躺在地上等待蒼蠅的侵略。不再有人能夠燒烤這些屍體,也不會有人來享用這些血肉。連同所有的力量與神秘,他們就這樣地從人類歷史上銷亡。豺狼在一旁躍躍欲試,士兵也已然離開。雙胞胎在哪裡?!他聽得見她們的哭喊,但卻看不見人影。就在那個靠近沙漠的谷地,有一條小路正被強烈的暴風侵襲。精靈們將暴風雨召喚而來。

他的眼睛張開來,看到芝加哥、中午時分的密西根大道。如同燈光熄滅,夢境也消逝不見。他坐在那裡發抖出汗。

有架收音機在離他不遠處播放音樂,黎斯特的迷魅傷逝嗓音正在唱著『必須被守護者』:

母后與父王繼櫝緘默不去吧守住你們的秘密但是,擁有舌頭的那些人啊

唱出我的歌曲吧兒子與女兒黑暗的孩子們運用你們的聲音唱出一道合聲讓天堂也聽得見我們

兄弟姊妹們一起過來吧來到我的身邊

他站起身來開始走動。最好可以走到水塔廣場,那裡就像是夜之島,充滿各種目眩神迷的商店,永無止境的音樂與燈光。

現在已經將近八點,他不斷地到處行走,企圖避開睡眠與惡夢。下一回的夢境又會是如何?他是否即將發現她們的生死?我的美人兒,可憐的美人兒……

他停下來一會兒,背對著風,傾聽著某處的鐘聲,然後盯住某家骯髒餐館收銀機上的時鐘。沒錯,此時的黎斯特應該已經從西海岸醒過來。有誰和他在一起呢?路易斯也在嗎?演唱會只剩下大約二十四小時左右,災難迫切地逼近。阿曼德,請你快點過來!

風勢狂暴地吹拂著他,將他從人行道吹離數步,任他發抖不止。他的雙手已經凍得麻木,在他的生命中可曾感到這等寒冷?他遲鈍地跟著人群穿過密西根大道的馬路,看到對街的一家書店櫥窗,在那裡陳列著《吸血鬼黎斯特》這本書。

阿曼德一定看過這本書,以他那種古怪而恐怖的閱讀方式,不假停頓地翻頁、眼光掃描著一字一句,直到看完全書,將書本扔到一旁去。像他這樣的生物,為何同時閃耀著這等美色以及散逸出這等……令人排斥的特質?不,他必須承認,自己從未討厭過阿曼德,他所感受到的只是不斷增強而且愈發絕望的慾念。

書店裡的某個女孩拿起黎斯特那本書,透過櫥窗看著他。他的呼吸造成玻璃上的一片水蒸氣。甭擔心,我親愛的。我可是個大富豪,可以買下這整家書店給你當作禮物。我是某個島嶼的擁有者,也是惡魔的寵兒,他會應允我的每個願望。想要挽起我的手臂嗎?

佛羅里達的海岸昏暗了好幾個小時,可是夜之島早就閃閃發光。

打從日落開始,商店、餐廳、酒吧都開始營業,開啟它們毫無瑕疵的巨幅玻璃就在那棟奢華的五層大樓。銀色的電梯也開始低吟啟動。丹尼爾閉上眼睛,設想著玻璃牆垣在碼頭上翩然升起的光景。他幾乎可以聽到噴泉舞動的聲響,看到永遠脫離時節的水仙花與鬱金香花床,並且聽見那飽富催眠力的音樂,如同一顆在底處震動的心臟。

阿曼德現在八成在別墅的一些燈光昏暗的房間漫遊,讓鐵門與石牆為他隔開觀光客與商店。他們的別墅是一棟有著一整層樓玻璃與廣闊陽臺的宮殿,被白色的沙灘拱立著。它既孤絕於外界,但也貼近那振動不休的驛動,巨大的客廳面對著邁阿密海灘的閃亮燈光。

又或許他從某一扇隱蔽的門跑出去,進入公共的廊道。他稱之為『在人類之中生活與呼吸』,這就是他與丹尼爾所建造起來的私密宇宙:安全、自給自足。阿曼德愛透了海灣吹來的溫暖微風,夜之島永續不絕的春天。

一直到黎明破曉,燈光才會熄滅。

『派一個人來接我吧,阿曼德,我需要你!你不也想要我回家去嘛。』

這種情況已經發生過無數次,不需要有奇異的夢境,或是黎斯特在錄音帶與錄影帶上展現他魔鬼的嘶吼。

本來一切都好,直到丹尼爾感到非得遊走於各個不同的城市,行走於紐奧爾良、芝加哥,或是紐約的人行道上。接著是突如其來的斷裂感,他領悟到自己呆坐許久,或者他會從某張不乾淨的床上驚醒,害怕莫名,無法記得所居留的城市,以及之前待過的地方。然後車子會過來迎接他,自用飛機將他載回去。

這是不是阿曼德乾的好事,逼得丹尼爾間歇性發狂?他是否被某種陰毒的魔法所困,被榨乾每一滴樂趣的泉源、每一絲生命的實質,直到他眼巴巴地渴望那輛熟悉的轎車來帶他到機場?至於那個接送的男人,他從未被丹尼爾的襤褸模樣嚇到。

直到丹尼爾終於回到夜之島,阿曼德當然會矢口否認。

『因為你的慾望所致,你才會回到我這裡,丹尼爾。』阿曼德總是冷靜地這麼說,臉龐充滿光輝,眼眸裡愛意滿溢:『現在你所擁有的只剩下我,你自己也知道,瘋狂就在門外埋伏等候。』

『老調重彈。』丹尼爾總也這麼回答。那些要命奪魂的奢華。柔軟的床褥、音樂、遞到手心上的酒杯。房間裡總是擺滿鮮花,他的飲食裝盛在銀製托盤。

阿曼德仰躺在一張黑色天鵝絨制的沙發椅上,目不轉睛地看著電視。穿著白色長褲與絲制襯衫,他像是希臘神話中的美少年甘尼梅德。他看遍新聞節目、電影、自錄的閱讀詩集影像、愚蠢的搞笑劇、劇情片、音樂劇、默劇等等。

『進來吧,丹尼爾,坐下來。我沒想到你這麼快就回巢。』

『你這個狗孃養的東西,』丹尼爾會這麼說:『你要我回到這裡,所以你召喚我。我無法吃睡,什麼都做不了,只是整天晃盪,心裡想的都是你。這是你造成的。』

阿曼德會微笑,有時大笑。他的笑聲充滿感懷之意、也不乏幽默,聲音甜美可人。當他笑著的時候,就像是個人類。『冷靜下來,丹尼爾,你的心跳非常劇烈。我會感到害怕。』他光潔的額頭出現細小的紋路,聲音因為悲憫而低沈:『告訴我你想要些什麼,我會為你辦到。為何你總是不斷地逃跑?』

『一堆謊言,你這個雜種。說什麼你想要我,你只會永遠折磨我,看著我氣絕,而你會覺得很有趣,不是嗎?路易斯說的都是真的,你眼睜睜地看著你那些人類奴隸死去,他們對你根本沒有任何意義。當我死去時,你甚至會觀望我臉色的轉變。』

『那是路易斯的版本,』阿曼德耐心地說:『不要再引用那本書的字句好嗎?我寧願自己死去,也不要你死。』

『天殺的,那就給我吧!不朽就在眼前,近在咫尺。』

『不,丹尼爾。我寧願死去也不會這麼做。』

即使不是阿曼德造成丹尼爾的瘋狂,至少他總是知道他的行蹤。血液彼此牽繫對方,他聽得見丹尼爾的呼喚。寶貴的超自然之血在他體內焚燒著,只足以發動那些夢境,以及對於永生的渴念,讓桌布上的花朵唱歌起舞。他絕不懷疑,阿曼德總是找得到他。

就在早期,尚未交換過血液之前,阿曼德能夠以狡的精確度追蹤丹尼爾。世間之大,竟沒有他藏身之所。

就在十二年前的紐奧爾良,震顫而挑動心絃的首次會面:丹尼爾進入花園區一棟搖搖欲墜的老房子,立刻就知道那地方是吸血鬼黎斯特的密窖。

十天前的晚上,就在訪問過路易斯、因為最後的對質場面而魂飛喪膽,他離開舊金山。路易斯最後的擁抱是發揮他的超自然能力,將丹尼爾吸乾到瀕死的地步。圓孔般的傷口已經癒合,但是這段回憶卻讓丹尼爾幾欲瘋狂。由於高燒與不時的暈迷失神,他一天只能旅行幾百哩路。就在路邊的汽車旅館,他強迫自己補充體力,同時把那一堆錄音帶備份,將筆錄的完稿寄給紐約的某家出版社。就在他踏入黎斯特的地盤之前,那本書已經在製作中。

然而,和那個黯淡幽冥的遙遠世界相較,出版這檔子事不過位居其次。

他非得找到吸血鬼黎斯特不可,那個造就路易斯的邪魔,他還深藏於這個潮溼、頹廉而美麗的古老城市,等待著丹尼爾這樣的人來喚醒他,將他帶入這個曾經驚嚇他、使得他人士深眠的世紀。

那是路易斯的願望,千真萬確。不然他幹嘛給一個人類這麼多線索,好讓他挖掘到黎斯特的藏身之處?不過有些細節卻是不正確的,這可能是路易斯內心的天人交戰嗎?那終究是不重要的,就在公共記錄的資料,丹尼爾找到不動產的所在地,以及詳細的地址,那都是登入於黎斯特·狄·賴柯特的名下。

鐵製的大門甚至沒有上鎖。一旦他闖過雜草叢生的花園,他輕而易舉地拆除前門那道生鏽的鎖。

當他進門時,手上只拿著一把小巧的手電筒。月光高懸,透過橡木樹的葉梢四處。他清楚地看到成疊的書本堆到天花板上,每一間房間的四西牆壁都是如此。沒有人類能夠做到這種瘋狂又有效率的事情。就在樓上的臥房,他跪下來,在灰塵佈滿的地毯上發現一把金懷錶,鑲刻著黎斯特的名字。

那個令他悸動發寒的時刻!就在那一刻,鐘擺從所知的向度擺盪開來,滑向嶄新的激情。從此以往,他將不惜追獵這些蒼白致命的生物,直到世界的死角。

在早期的時候他最想要些什麼?他可是想要擁有生命的終極秘密嗎?當然,他無法從這等知識獲取到任何事物,也不想從那個洞察一切的存在體身上得到什麼。不,他只想要脫離所愛的一切,他渴望路易斯那個狂暴而官能的世界。

這就是邪惡。而他再也無所畏懼。

或許他就是那個失落自我的探險家,穿越遍野叢林,突然看到神殿的門扉在眼前浮起,連同浮雕上的蛛網與藤蔓。無論他能否生還歸去、敘述這個故事,真相已然彰顯於他的眼底。

但是,他多麼盼望那扇門能夠更加開啟,讓他看到更多的美景。只要他們能夠讓他進門!也許他只是想要長生不死,但可有任何人能夠責怪他?

站在黎斯特屋子的廢墟,他感到安全且美好,雖然野玫瑰的枝蔓爬滿窗戶,四柱的床鋪化為一尊骨架,帷幕與布料早已腐化。

逼近這些幽冥族裔,以及他們美妙的黑陷,那攝人心魂的陰鬱。他愛死那絕望的模樣,破敗的椅子上殘存些許雕飾、天鵝絨的碎片、爬行的蟲只蝕去地毯的餘留部分。

但是,光是那個神聖的遺留物就是一切。那隻金錶刻鏤著不朽者的名號。

過一會兒,他開啟了衣櫥,裡面的黑色外套一經碰觸便碎成無數塊。老舊蜷曲的靴子躺在地板瓷磚上。

然而,黎斯特,你就正在此地:他把錄音帶拿出來,從第一卷開始播放,路易斯的聲音在陰影幢幢的房間柔和地響起。不知道多少小時經過,錄音帶一逕播放著。

接著,就在日出之前,他看到一個形體出現於門廊,知曉那個人刻意要自己看到他。他看到月光墜落在那個男孩般的面容與褐色的頭髮。剎那間,大地搖撼、黑暗君臨一切。他口中念著的最後名字是阿曼德。

當時他早就該死去。難道是一時的惡戲讓他活命?

就在陰暗潮溼的地下室,他輾轉醒來,水積從牆壁間滲出來。獨自存留於黑暗,他發琨一扇磚砌的窗戶,以及加上鐵條的上鎖大門。

足堪告慰的是,在這個隱密的神殿裡,他發現了另一個黑暗神只。阿曼德,路易斯所能找到的最古老不朽者,十九世紀的巴黎『吸血鬼劇場』的魔殿主人。他把自身的恐怖秘密告知路易斯:關於吾等的起源,一切皆是混沌無明。

日以繼夜,丹尼爾只能躺在這間囚房,無法分辨一切。他已經瀕臨死亡,自己的尿液氣味讓他作嘔,蟲子讓他發狂。他的狂熱是如此的宗教性,逼臨著路易斯所告知他的真相。徘徊於夢境與現實之間,他夢見路易斯就在舊金山的那個小房間與他談話。像我們這樣的物種,自始至終都存在著。路易斯抱著他,當他讓丹尼爾看見嘴裡的療牙時,綠色的眼眸乍然變暗。

第四夜,丹尼爾醒過來的時候,知道有個東西就在這裡。門被開啟,水流從不知名的地底冒出來。慢慢地,他的眼睛適應了門口的髒汙綠色光澤,然後他看到那個蒼白膚色的形體就倚牆而立。

黑色西裝與硬挺的白襯衫毫無瑕疵,宛如完美擬仿的二十世紀紳士,褐色的頭髮剪短了,即使在黯淡的光色下,玻璃般的指甲閃爍發光。如同棺柩裡的屍身:如此地荒蕪,但也裝置完美。

他的聲音帶著某種柔和的尾音,不是歐洲語系,某種同時更尖銳也更柔和的語音,或許是阿拉伯語或希臘語一般的音樂。他的話語毫無火氣。

『滾出去吧,把那些錄音帶也拿走,都在你的身邊。我知道你那本書,不會有人相信的。現在你可以走了,把東西也都帶走。』

所以你不殺我?也不打算迎我入吸血一族?這真是窮途末路的愚蠢想法,但他就是無法剋制。他見識過此等力量,既不是謊言、也不是狡詐。他察覺到自己在哭泣,被恐懼與飢渴弄得軟弱不堪,簡直是個孩子。

『將你變成同族?』口音變得更深,為那些話語帶來力量。『我幹嘛要這樣做?!』他的眼睛眯起:『我不會對那些我所鄙棄的人施加這等法術,他們轉眼間就會搞砸一切。我又何必對你這個純真的傻瓜這麼做?』

我想要,我要永遠活著。丹尼爾坐起來,慢慢地站起身子,掙扎著想看清楚阿曼德,在遠方的大廳有個微弱的燈泡發亮著。我想要和路易斯與你在一起。

輕柔但意味輕蔑的笑聲:『我明白他為何挑選你擔任他的告解者。你既天真又可愛,但也許美貌是唯一的理由,你知道。』

他沈默不語。

『你的眼色相當特殊,幾乎是紫羅蘭的顏色。而且,你既充滿頑抗之色、也柔順得很。』

讓我不朽,賜予我這份贈禮!

又是笑聲,不過有些哀傷,在同樣的遠處水流不斷響起。房間變得可見,是一間汙穢的地下室。眼前的形體愈發類似人類,皮膚上甚至現出粉紅光暈。

『他告訴你的皆屬實情,但不會有人相信你。沒多久你就會因為這等知識而發瘋,向來都是如此。但是,現在你還沒有失去神智。』

不,這都是真實發生的事情。你是阿曼德,我們正在交談,而且我沒有發瘋。

『沒錯,我覺得很有趣。最有趣的是你竟然知道我的名字,而且還活著。我從未將名字透露給任何活人。』阿曼德猶疑了一下:『我不想殺你,現在還不想。』

丹尼爾首度有些害怕。如果你仔細觀察這些物種,你會知道他們究竟為何物,就像是與路易斯交手的那一次。他們不是活人,而是擬仿活人的猙獰怪物。眼前的這一位則是彷效年輕男孩的發亮樣本。

『現在我要放你走,』阿曼德輕柔有禮地說:『不過我打算跟蹤你到每個地方。只要我覺得你還算有趣,就會讓你繼續活命。但是,也許我會失去興致,就這樣做掉你。每種情況都有可能,你必須自求多福。又或許你可能逃得掉我的追蹤,我自有其侷限。你可以到世界的任何一處,而且白天也可行動。現在就走,我要看著你跑開。我想要看你會做些什麼,你是何等人物。』

趕快,開始跑吧!

首先是里斯本的早班飛機,手中緊握著黎斯特的表。過了兩夜他就到馬德里,赫然發現阿曼德就在他搭乘的巴士上,坐在他的旁邊不遠處。一個星期後在維也納,他從咖啡店的窗戶往外看去,阿曼德剛好在對街口盯著他看。就在柏林,阿曼德溜進他乘坐的計程車,坐在那裡瞪著他瞧,直到丹尼爾跳出車外,趁著人車雜沓的當口溜走。

幾個月後,這些沈默的面面相齟轉變為更激烈的攻勢。

半夜時分,他在布拉格的某間旅館醒來,發現阿曼德就在他的床邊,瘋狂而暴躁。『和我談話!我命令你這麼做。醒來,為我介紹這個城市。為何你要到這個地方來?』

在行經瑞士的一班火車上,他突然看到阿曼德就在對面看著他,毛皮大衣的領口高高翻起。阿曼德將他手中的書本搶過去,堅持要他解釋何以閱讀這本書,封面的圖畫又做何解釋?

在巴黎的夜晚,無論是大街或暗巷,阿曼德都不放過他,不時停下來質問他為何要去某個特定的地方,要做些什麼。他從威尼斯的旅社窗日望出去,看到阿曼德就在對街。

有好幾個星期過去,不再有阿曼德的造訪。丹尼爾擺盪於恐怖與詭異的期待,不經旋踵,阿曼德就在紐約的機場守候他。接下來在波士頓,當丹尼爾進去餐館用晚餐,阿曼德也在裡面。請坐下,丹尼爾的晚餐已經點了,可知道《夜訪吸血鬼》已經擺在書店的架上?

『我必須招認,這種小小的惡名還真是有趣得緊。』阿曼德帶著優美的禮儀與邪門的微笑說:『令我困惑的是你竟然不要這等名聲!你並未把自己放在「作者」的頭銜,這代表著你可能相當有教養、或者是個懦夫。任何一種情況都不怎麼好玩。』

『我並不餓,我們還是走吧。』丹尼爾微弱地應著。可是沒多久,一道道的菜餚就被安放在桌上,每個人都瞪著他們瞧。

『我不知道你的喜好,』阿曼德招認,笑意撩人:『所以我把選單上的每一項都點了。』

『你以為這樣就可以讓我抓狂,是吧?』丹尼爾大吼:『你辦不到的,告訴你吧,每一回我看到你,我可以肯定你並非我的幻想,而且我神智清明。』他開始惱怒而貪婪地吃起來:一點點魚、一點點牛肉、一點點蔬菜、一點點甜豆、一點點起司,每一種食物都混合著吃,他才不在乎呢!阿曼德開心極了,笑得像個學童,交叉著雙手看著他吃。那是丹尼爾第一次聽到那柔軟如絲網的笑聲,如此地惑人。他立刻就陶醉其中。

他們的會面變得愈來愈漫長。交談、較勁,以致於當場的爭執,成為他們的遊戲守則。有一回在紐奧爾良,阿曼德將丹尼爾拖下床去,對他大吼著:『我要你打電話到巴黎去,我要看看是否真的能夠辦得到。』

『老天爺,你自己撥電話!』丹尼爾回擊他:『你活了五百年還不會打電話?看看說明書不就得了?你這樣算什麼?一個永生不死的白痴?』

阿曼德看上去是多麼地震驚呀。

『好吧,我會幫你打電話到巴黎,但你要付費。』

『那當然。』阿曼德無邪地說著,從口袋裡掏出一疊百元大鈔,散落在丹尼爾的床上。

在這些會面當中,他們開始爭議著哲學命題。他想知道丹尼爾對於死亡的看法,還活著的人能夠知道這些事情嗎?丹尼爾可想要知道阿曼德真正害怕的是什麼?

當時是午夜,丹尼爾喝醉酒而且筋疲力竭,早在阿曼德找到他之前,他就在劇場睡著了。他才不管這些話題呢!

『我會告訴你我所恐懼的事物,』阿曼德如同一個緊張的年輕學生:『就在你死了以後,那無可捉摸的混亂,那場永遠醒不過來的夢境。設想看看,就在意識的汪洋載浮載沈,用盡全力想要記起你是誰,你曾經是什麼。試想看看,不斷地努力回想活著的光景……』

這讓丹尼爾害怕起來,其中的滋味皆為真實。不是有一些傑出的靈媒能夠和有力的靈體交談嗎?他怎麼曉得這些呢?也許當你死去,就是一片空無荒渺。阿曼德被這一點嚇壞了,無法掩藏其中的悲痛。

『你不覺得我才是被嚇壞了?』丹尼爾問眼前那個白皙的人影:『我還有多少時日?你可以觀察得出來嗎?告訴我吧。』

當阿曼德把他從王子港口叫醒,這回他想討論的是戰爭。這個世紀的人是如何看待戰爭的?丹尼爾可知道,阿曼德變成吸血鬼的時候,不過是個孩子?就當時的標準,十七歲相當年幼。二十世紀的十七歲青少年簡直是活脫脫的妖獸,他們長出鬍鬚、胸口長毛,不過還是小鬼。在古老的時代,孩子必須像大人一樣地工作。

不過先別離題,重點是,阿曼德並不曉得成人的想法。當然他明白魚水之歡的滋味,當時的孩子都熟諳感官的享樂。但是,他不理解的是真正的巧取豪奪。他之所以殺人,是由於遵循著吸血鬼的自然之道,血液是無法抗拒的。但是,人類為河無法抗拒戰爭?想要以武器重擊他人的慾望到底是什麼?破壞的生理衝動又從何而來?

在這等節骨眼,丹尼爾總是盡力回答。有些時候,人們必須透過銷燬另一個個體的存在,從而印證自身。阿曼德一定知道這些吧。

『知道?如果你不瞭解這些,光是知道又有什麼用?』阿曼德反問著,他的口音因為亢奮而更形尖銳。『如果你無法從一個階段進行到下一個階段,那又有何用?你可知道,那就是我無法辦到的。』

當他在法蘭克福找到丹尼爾,這回的話題是歷史的本色。要對於各種事件提出言之有理的解釋,本身即是不可能的,雖然那也不是謊言。真相不可能被普及化,但是,沒有這些解釋而從事一切,也是不可能的。

到後來,這些會因也不完全是一面倒。就在新英格蘭的一家小旅館,丹尼爾因為阿曼德的呼喚醒來,要他儘速離開旅社。不到一小時之後,火災就吞噬整個旅館。

另外一次是在紐約,他因為酒後鬧事被捕,阿曼德將他保釋出獄。一旦飽飲鮮血,他看上去活脫脫就是人類,像個身穿叄件式西裝與筆挺長褲的年輕律師。他將丹尼爾護送到卡萊爾大飯店的一間套房,趁他睡覺時留下換洗的新衣服,並在口袋裡放著一個裝滿現金的皮夾。

最後,歷經一年半的狂亂生涯,丹尼爾開始反過來質問阿曼德,那些古老的歲月究竟是何等風采?那時候的威尼斯是什麼模樣?如果給他看一部以十八世紀為背景的電影,阿曼德挑得出其中的毛病嗎?

不過,阿曼德並沒有什麼反應。『我無法告知你這些事情,因為我壓根就沒有經歷過它們。你知道嗎,我沒有組織起零碎知識的能力,只能夠憑籍著冷淡的張力而及時處理一切。當時的巴黎是什麼樣子?與其這麼問,不如問我在一七九叄年的六月五日是否下雨。或許我還記得這一點。』

然而在其他的時光,他急促地講述著周遭發生的各色事物,談論到這個世代的怪誕潔淨,以及萬事萬物可怖的加速度。

『看哪,那些在一個世紀之內就被陸續發明出來的無用之物。無論是蒸氣船,或者是鐵路,都取代了六千年來持續不墜的抬腳奴隸與馬匹。如今,舞廳的女郎可以買得藥劑,殺死她恩客,在她體內的種子,還可以活到人老珠黃、安居於潔淨美觀的屋子。但是,不管那些時代劇電影、或是任何一間超級市場所販賣的平裝歷史小說,人們都不可能企及真正的歷史記憶。即使是社會問題,也都是相較於子虛烏有的「常態性」才得以成立。人們誤以為自己被剝奪了奢華的享受以及平靜的生活,可是這些東西從未平均普及地施加於大眾身上。』

『但是,告訴我你那個時代的威尼斯……』

『告訴你什麼?它很骯髒或是很美麗?大眾穿著破爛衣衫、牙齒腐壞而呼吸惡臭,在公共處刑的場所大笑?你想要知道關鍵性的差異點嗎?在目前的當代,我們活在驚人的孤寂當中。好好聽我說,當我還是活人時,我們六、七個人擠一間房,街道上總是集結著無數的生命。現在的話,就在高樓大廈的頂端,不智的人們營造自己的隱私,透過電視螢幕來向遠方的世界進行接觸。如此的孤寂,必定造就出某種普遍性的人類共識,某種古怪的懷疑論。』

丹尼爾發覺自己被阿曼德的話所眩惑,想要把這些記錄下來。不過,阿曼德一直在恐嚇丹尼爾,他必須不斷逃命。

他已經上心記自己在停止亡命之前,到底流逝了多少時光。然而,那一夜實在是永志難忘。

自從遊戲開始,四年的時間已經過去。那年夏天,丹尼爾在義大利的南部度過一個悠閒的假期,他的惡魔友人並未造訪過他。

就在一間距離龐貝遺址不遠處的廉價旅館,他寄宿其中,夜以繼日地閱讀、寫作,試著要找出那抹超自然的幽光施加在他身上的法力。而他必須再度學習欲求、前瞻,以及夢想。在這世上,不朽的生命確實可能到手。雖然他明知確鑿,但假若不朽並非他所能擁有?

白天的辰光,他行走於古羅馬世代的殘破遺骸。當夜晚的明月高懸,他獨自在那裡漫遊。看樣子,他的神智已經恢復清明,而生命的種種感知也即將歸來。當他手捻綠葉,嗅到它們的新鮮氣味。當他仰頭看著星辰,感到哀傷大於憎怨。

然而,在某些時候,他渴欲著阿曼德,猶如某種不飲用就活不下去的靈藥。這些年來在他體內燃放的幽冥能量已經渺無蹤影,他時而夢見阿曼德就近在身側,但醒來時只好傻傻地哭泣。之後清晨來臨,雖然他還是哀傷,但也平靜下來。

後來,阿曼德的確回來了。

當時大概是晚上十點左右,義大利南部的天空是一片澄澈的藍光。丹尼爾行走於龐貝遺蹟與『神秘別館』的小道上,暗自希望不會有警衛把他趕開。

一旦他進入那古老的屋子,某種沈靜的氛圍於是降臨。沒有警衛、沒有任何活人,只有突然出現於入口的阿曼德。又是阿曼德!

他安靜地從黑暗中潛入月光,看上去是個穿著骯髒牛仔褲與破爛t恤的男孩,伸出雙手抱住丹尼爾,親吻他的臉頰。如此溫暖的肌膚,充滿著殺戮之後的新鮮血液。丹尼爾依稀還可以嗅到,生命的香味還是環繞於阿曼德身上。

『想要進來屋內嗎?』阿曼德低語著,他能夠破解任何門鎖。丹尼爾顫抖著,幾欲掉淚。這又是為何而來?看到他、觸控他的滋味太過於歡愉,要命,該死的他!

他們一起進去黑暗、天花板很低的房間。阿曼德的手臂環繞著丹尼爾的背部,帶來奇異的慰藉。這等親密,不就是這樣嗎,我的秘密……

秘密情人。

沒錯。

接著,站在餐廳前、儀式性的壁畫大約可見的黯淡光色下,丹尼爾感到突然的覺悟:他不會就這樣殺死我。他不會把我轉變為同類的一員,但也不會就這樣殺掉我。這段舞步不會就此結束。

『然而,你怎麼會不知道這一點?』阿曼德閱讀到他的心思,告訴他說:『我愛你。如果我沒有愛上你,早在許久之前就已經殺了你。』

月光滿木製的格子窗。壁畫上的人物就在乾涸血色的襯映下,變得栩栩如生。

丹尼爾瞪視著眼前的那個生物,類似人類但卻不是人的東西。在他的意識流,某種驚悚的流動正在進行。他看到那個東西就像是巨大的昆蟲,吞噬上百萬人命的終極邪惡生物。然而他卻愛戀著這東西,愛著他的柔軟白膚與褐色大眼睛,他並不是因為對方看起來像個溫柔的年輕人而愛他,而是因為他是如此的恐怖驚人,但又是如此地美麗。就像是人們愛上邪惡,他因為對方深入他靈魂骨髓的況味而愛著他。試想看看,任意恣行的殺伐,要取走多少生命但由己心。只要把牙齒戳入對方的頸子,取走那個生命的全部。

看看他穿的外衣:藍色棉質的襯衫、低腰的夾克,他是從哪裡得來的衣服?必定從某個獵物身上,就當殺意正盛、血液還是溫熱的時候。難怪那衣物有著礆燙的血腥味,雖然並不明顯。他的頭髮已經剪短,在下一個二十四小時內不會再長回原來及肩的長度。這正是邪惡,也是幻境。這正是我想要成為的形態,難怪我無法正視蕃他。

阿曼德的嘴角綻現出某個若隱若現的微笑,眼睛溼潤,而且閉起來。他俯身貼近丹尼爾,將嘴挨近丹尼爾的頸部。

重現的感覺是,當他在舊金山的狄維薩德羅街上的小房間、與吸血鬼路易斯在一起,丹尼爾再度感到銳利的齒端劃穿他皮膚的表面。突而其來的痛楚與湧動不止的溫暖。『你還是要殺了我嗎?』愈來愈想睡,上火般的愛意。『那就下手吧!』

但是阿曼德只是小飲幾滴,他放開丹尼爾,溫柔地壓著他的肩膀,迫使他跪下來。丹尼爾抬頭往上瞧,看到血滴從阿曼德的手腕上墜落。當他品嚐那血液的時候,體內引發出不得了的電光石火。似乎就在一瞬間,整個龐貝城充滿各種啾啾低語,某種哭嚎的聲浪,那是遠古受難者與死者的隱約印記,成千上萬的人就在煙硝與火焰中滅絕,一起僵滅。丹尼爾緊緊攀附著阿曼德,但是血液已經不再,只留下一嘗即逝的滋味。

『從此你屬於我,美麗的孩子。』阿曼德這麼說。

隔天早晨他在羅馬的大飯店房間醒來,知道自己再也不會從阿曼德身邊逃開。日落後不久,阿曼德就過來與他會合。他們要一起去倫敦,車子正在等著搭載他們到機場,但是還有時間可以再做一次交換血液的擁抱。『這次從我的脖子上吸取。』阿曼德低聲說道,將丹尼爾的頭抱在臂彎。無聲的悸動,燈罩下的光芒淹沒整個房間。

情人啊,這已經成為無可擋禦的情事。

『你是我的老師,』阿曼德這麼說:『你將會悉數教導我關於本世紀的一切,我會學到許多自從創世以來的秘辛。如果你想要的話,就在太陽昇起的時候沈睡,但你的夜晚是屬於我的。』

他們投入生活的汪洋巨浪當中。阿曼德是個偽裝的行家,只要在傍晚時飽飲一頓,他就能夠在各個地方扮演成人類。他的皮膚還是溫熱的,面容充滿著熱烈的好奇心,他的擁抱既迅速又熱情。

非得要另一個不朽者才能追得上他的速度,丹尼爾就在交響曲、歌劇、以及上百部阿曼德拖著他去看的電影之間打瞌睡。從翠西亞到梅菲爾的這一帶,總是有參加不完的宴會、熱鬧的聚會;在那些場所,阿曼德與學生、站在時尚頂端的女子、任何與他交談的人們議論著哲學與政治。他的眼睛因為興奮而變得溼潤,他的聲音不再是柔軟悅耳的超自然嗓音,而像是聚會里其他年輕男人的強硬口音。

所有樣式的衣服都讓他感到眩惑,並非因為它們的美感,而是代表性的意義。有時他像丹尼爾一樣穿著牛仔褲與t恤,有時穿著工人的上衣、外罩一件風衣,臉上帶著墨鏡。有時當他興致一來,又穿著正式的西裝上衣、晚宴夾克、以及白色領帶。他的頭髮剪短成一般劍橋的學生模樣,有時卻又任其技散,如同天使的髻發。

他與丹尼爾似乎總是忙著趕場,去造訪畫家、雕塑家、攝影師,或是去看一場充滿革新創意、但卻不公開放映的電影。他們在某個黑色眼睛的年輕女士的公寓裡待上數小時,她總是播放搖滾樂、沖泡花草茶,只是阿曼德從來不喝。

每個人都喜愛阿曼德,當然啦,他是如此地『純真、熱情、出色』。別提了,阿曼德蠱惑人心的能力連他自己也難以控制。假如阿曼德安排得當,丹尼爾就會和這些人上床,而他會在旁邊觀賞,如同一個掛著溫柔笑容的邱位元。這等被見證的激情讓丹尼爾更加情不自禁,他以無比的吐心我來加入另一具軀體,由於雙重性的親密而渾然失神。然而,事後他卻滿懷空洞地躺著,憎恨而冰冷地瞪著阿曼德。

在紐約的時間,他們忙著上博物館、咖啡館、酒吧,領養一個年輕舞者,並且負擔他所有的學費與生活費。他們坐在蘇荷區與格林威治村的臺階上,只要有人加入他們,就能夠度過一段時光。他們去夜校上文學、哲學、藝術史、以及政治等課程。他們還研讀生物,買下顯微鏡,並且收集各色標本。他們閱讀天文學的書籍,在每一處他們住沒多久就替換的房屋頂樓搭上直升機。他們還去看拳擊賽,聽搖滾樂演唱會,看百老匯的戲劇。

科技性的產品迷住阿曼德,一樣接一樣。首先是廚房用的調節器,他以令人恐懼的顏色作為連結的基礎;再來是微波爐,他用來烤蟑螂與老鼠。垃圾清除器也讓他感興趣,他把成卷的紙與一盒盒的香菸喂進機器內。然後是電話!他成天打各地的國際電話,與各種不同的人類交談,從澳洲到印度不等。最後是電視機。所以,公寓充斥著迸射的光彩與跳動的螢幕。

他會迷上任何帶有藍天的場面。然後,他進攻新聞節目、紀錄片,最後是隻要有錄影帶的電影,每一部都好。

最後是某一部特定的電影占據他的心思。他會反覆不斷地看著《銀翼殺手》,被那個體格強健的男演員魯格.豪爾弄得神魂顛倒在劇中他扮演複製人的領袖,與他的人類造物主面對面,親吻他之後捏碎他的頭蓋骨。無論是骨頭破碎的聲音、或者是魯格.豪爾冰冷的藍色眼睛,都會使得阿曼德發出漫長、小惡魔般的笑聲。

有一回,阿曼德對著丹尼爾低聲說著:『那就是你的朋友、黎斯特的造型。黎斯特就是有做這種事的……怎麼說呢……這種膽識!』

繼《銀翼殺手》之後,擄獲阿曼德的是一部近乎白痴笑鬧的英國喜劇:《時空劫匪》。它的劇情是關於五個矮人竊取了『創世地圖』,是以他們能夠旅遊在時間的洞穴之間。他們顛仆遊走於各個洞口,巧取豪奪地生活著,還跟隨著一個小男孩當作遊伴,直到他們深陷入惡魔的巢穴。

其中有一幕特別成為阿曼德的最愛:就在卡斯塔列尼的破敗舞臺上,侏儒們為拿破崙唱:我與我的影子,那一景讓阿曼德情不自禁。他失去所有超自然的架勢,完全地人性化起來,笑得直流眼淚。

丹尼爾承認那個場景具有獨到的魅力。侏儒們彼此推擠、打架,場面變得七零八落,還有那些目瞪口呆的十八世紀音樂家,不知道如何表演這首二十世紀的歌曲。拿破崙本來愕然無比,後來被逗得樂壞了。這整個場面都是不得了的喜劇天才。雖然人類能夠觀賞它的次數有限,但阿曼德可以永無止境地觀看下去。

然而,六個月之後他就捨棄了錄影帶,拿起攝影機開始拍攝自己的影片。他拖著丹尼爾行遍夜間的紐約,訪問大街上的人們。他還拍攝自己念頌義大利或拉丁文的詩篇,或者就是靜立著的畫面。就在永恆的闋暗背景,一個白色的形影出入於鏡頭的焦點之間。

在某個丹尼爾也不知曉的地點,阿曼德甚至拍下自己白晝時躺在棺材的景緻,以一個長鏡頭獵取了死去般的沈睡樣態。丹尼爾覺得這真是慘不忍睹:長達好幾個小時,阿曼德坐在攝影機的鏡頭前動也不動,看著自己的頭髮在日出時被剪短,當他閉上眼睛沈睡時又緩慢地長回來。

接下來輪到的是電腦。他用無數的磁碟片裝載自己的秘密書寫,在曼哈頓租下另外的公寓,為的就是收容自己的文書處理機與電子遊戲設施。

最後,他迷上飛機。

丹尼爾向來是個飛行狂,從前他飛遍了整個世界來躲避阿曼德,現在他們常常一起旅行。那本來不是哈新鮮事,可是後來變成一種集中火力的探。他們會花上一整夜的時間在飛機上度過。先是飛到波士頓,然後是華盛頓、芝加哥、然後再回到紐約這還算是小意思呢!阿曼德觀察所有的一切:空服人員、乘客,與駕駛員交談,躺在頭等艙的座位上聆聽引擎的聲響。雙引擎的噴射機是他的最愛。現在,他想要試試看更大膽漫長的飛行:一路飛到王子港、舊金山、羅馬、馬德里、里斯本,只要他能夠在日出時順利下機就沒有問題。

黎明一到,阿曼德就全然消失蹤影。丹尼爾完全不知道他的落腳處,不過他自己也因為夜間活動而累得無法動彈。整整五年來,丹尼爾完全無法見識到日正當中的景緻。

就在丹尼爾醒來之前,阿曼德就已經在房間內。咖啡已經煮好、音樂流溢飄送,通常是韋瓦第、或是阿曼德也相當鍾愛的甜美鋼琴樂曲。這時候阿曼德會在房裡踱步,催促丹尼爾快快準備。

『我的愛人,今晚我們要去看芭蕾舞,我迫不及待要去看巴瑞斯尼可夫,之後我們要去格林威治村,記得那個去年讓我愛上的爵士樂團嗎?他們回來了。快點,我已經餓了,我的情人,我們得快點出發。』

如果丹尼爾還是睡眼惺忪,阿曼德會推他到浴室去,幫他洗身、塗抹香皂、然後帶他出來擦乾全身,像個老式的理髮師般地為他刮鬍子,最後從丹尼爾的衣櫃裡挑選今晚該穿的衣服,把穿髒的舊衣服扔到一旁去。

丹尼爾愛透了那雙白僅堅硬的雙手在他全身上下搓揉的滋味,像是戴上絲質的手套。那雙褐色的眼眸簡直要把他的魂魄吸攝出來。噢,那種失序的美妙況味,他確定自己被一路引領下墜,超越任何肉體性的疆界,最後那雙手溫柔地擱在他的喉頭,牙尖戳破皮膚的表面。

他閉上眼睛,身體逐步加熱,唯獨當阿曼德的血液碰觸到他的嘴唇,他會不可自抑燒灼。他聽到遠方的嘆息與哭喊,那可是迷途的歧路亡魂?似乎某種湛然發光的連續性就在那裡,而他的夢想與一切同步,顯得如此重要,不過到後來那種景況還是漸漸消失……

有一次他失控了,用盡全力抱緊阿曼德,想要咬入他的喉嚨。阿曼德是如此地耐心,為他流下眼淚,而且讓丹尼爾在他的喉嚨停留最長的時間,接著再溫和地引領他離開。

丹尼爾已經六神無主,他的生命只有兩個選項:狂喜與悲慘,以愛情為連結這兩者。他、水遠不知道自己是否將被賜予、水生之血,更不知道他的超感應視覺(雕像從他們的基座上瞪著他看,在天空中的直升機就像大型客機一樣地清晰可見。)是否因為這些少許的血液交換,還是他只是瘋了?

到了那一夜,當阿曼德詢問他是否已經準備好,以全然的誠意投入這個世紀,他明白那是什麼意思。他想要『無可計量』的財富,一棟裝盛所有他珍視事物的華宅,還有遊艇、飛機、車子,上百萬的財富。他願意為丹尼爾購買任何他所欲的事物。

『上百萬的錢財,你在說啥鬼話?』丹尼爾責罵他:『你的衣服只穿一回之後就被丟棄,你忘記自己租的公寓的地址,你可知道什麼是郵遞區號,或者報稅單?我是那個負責去買每一張要命機票的人。百萬錢財?我們怎麼去要到那一大筆錢?洗劫另一個馬斯拉帝,然後逃之夭夭?我的老天爺!』

『丹尼爾,你是路易斯轉贈給我的美好禮物。』阿曼德溫柔地說:『我怎麼可能沒有你?你誤會我說的每一件事。』他的眼睛變得更大、更是孩子氣:『如今我想要站在一切的頂點,如同多年以前我在巴黎掌握著吸血鬼劇場。當然,你記得那些,而我現在要讓世界為我臣服屈膝。』

丹尼爾被事情發展的疾迅速度弄得暈頭轉向。

開始時,是一座在牙買加挖掘出土的寶藏,阿曼德帶著丹尼爾坐船到當地,指示他必須啟動開採作業。沒幾天之後,一艘西班牙的沈船也被發現有大量的珠寶珍物。再來,是一個考古學上的大發現,考掘出棄價的奧爾梅克遺蹟。再接下來是兩艘沈船的打撈,最後是一個早被遺忘的南美翡翠脈礦。

他們在佛羅里達買下一棟豪宅,遊艇、快艇、一輛小而精美的噴射機。

現在他們就像一對王子般地到處受到王室禮遇。阿曼德親自監督丹尼爾的襯衫、西裝、鞋子等等的量身製作,他挑選無以數計的運動外套、長褲、長袍、絲制的外衣。當然,丹尼爾在寒冷下雨的天氣一定要有一套米色滾領的外套,在蒙地卡羅用餐時的晚宴外套,寶石制的袖釦,還有一件黑色的麂皮長大衣,以丹尼爾這等『二十世紀的高度』必然能夠搭配良好。

日落時分,丹尼爾剛醒來的時候,他的衣物就已經擺設妥當。如果他膽敢異動任何一個物件。從亞麻手帕到黑色絲質長襪。他就有得好受了。晚餐的地點是面對湖泊的寬廣餐廳,阿曼德早已在旁邊的那間書房,在書桌上規劃財產:工作如同滾雪球而來,總是有更多的地圖要研讀,更多的財富要收購。

『可是你到底是怎麼做到的?』丹尼爾質問著,看到阿曼德寫著筆記、為那些新財產記下摘要。

『如果你有讀心術,你可以得到任何你想要的東西。』阿曼德有耐心地回答。那柔和而理性的聲音,對你開放、甚至交付信任的男孩般面孔,紅褐色的發發總是有點不經心地掉入眼底,他的身體飽滿著人類的平靜與肉身的安詳。

『我想要的東西,你會給我吧。』丹尼爾如此要求。

『任何你開口要求的東西,我都會竭誠奉上。』

『沒錯,但不是我早就要求過的那個東西,不是我一直想要的。』

『活著吧,丹尼爾。』低語如同親吻一般:『讓我告訴你我的真心話:生命終究比死亡要來的好。』

『我不想要只是「活著」,阿曼德,我要長生不死,等到那時候我將會告訴你,是否生命嬴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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