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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德華·魯賓遜的男人氣概(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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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這事就像一場夢。吉米從前門進來,男扮女裝,穿著他女朋友的衣服。我等了他一兩分鐘,隨後爬上窗臺。艾格尼絲-拉雷拉的女僕正在為她整理衣服和珠寶,還有其它東西。突然,有人在樓下大喊一聲。爆炸聲響了,人們大喊救火。女僕衝了出去,我跳進房間,抓起項鍊,閃電一般出屋下樓,隨後走小路穿越「潘趣酒碗」,離開了那個地方。我把項鍊和該在什麼地方接我的紙條順手塞進了車兜。隨後,我回到旅館去見路易絲,當然是已經換掉了棉靴之後。這是我不在場的最好證明。她根本不知道我外出過。」

「那吉米呢?」

「哦,你應該比我更清楚。」

「他可什麼都沒跟我說過。」愛德華從容地說道。

「哦,在嬉鬧時他被裙子絆了一下就把腳扭傷了。他們不得不把他抬上車,讓拉雷拉家的司機開車送他回家。想象一下如果當時司機湊巧把手伸進車兜裡!」

愛德華與她一起笑起來,可他的心裡一片忙亂。他現在多少知道了些情況。拉雷拉這個名字他隱約感到耳熟——

這是個與富有聯絡在一起的名字。眼前這個女孩,還有一個未曾謀面的叫做吉米的男子,密謀竊走這串項鍊,並且得手了。因為腳踝受傷,而且有拉雷拉的司機在場,吉米在打電話前沒功夫去看車兜裡面——或許根本沒想去看。但幾乎可以肯定的是,另外一個不曾謀面的「傑拉爾德」一有時機就會這麼做。而在裡面,他會發現愛德華的圍巾!

「情況不錯。」女孩說道。

一輛電車從旁邊一閃而過,他們已經到達了倫敦市郊。

他們穿梭於往來的車流中。這個女孩是個出色的司機,可她太冒險了!

一刻鐘以後,他們在一個寒氣逼人的廣場中央一座宏偉的庭院前停下車來。

「在我們去裡特森之前,」女孩說,「我們可以先換掉一些衣服。」

「裡特森?」愛德華詢問道。他幾乎是滿懷敬意地提到那家著名的夜總會。

「是的,傑拉爾德沒告訴你嗎?」

「沒有。」愛德華嚴肅地說,「那我的衣服呢?」

她皺了皺眉。

「他們什麼也沒有告訴你嗎?我們會把你裝扮起來的。

這事我們一定得做到底。」

一位神情莊重的管家開啟門,站在一邊把他們讓進屋。

「小姐,傑拉爾德-錢普尼斯來過電話。他非常著急,想要和您通話,可他不肯留言。」

「我敢肯定他急於與她通話。」愛德華心裡說,「無論如何,我現在知道自己的全名了。愛德華-錢普尼斯。可她是誰?他們稱她小姐。她為什麼要偷別人的項鍊?是為了償付打橋牌欠下的債務?」

在他偶爾從報紙上讀到的法文長篇連載小說裡,美麗高貴的女主人公總是被橋牌債務逼得走投無路。

那位神情莊重的管家把愛德華領到一邊,交給一個態度安祥的男僕。一刻鐘以後,他在大廳裡再次見到女主人,他身著薩維爾-羅服裝店縫製的華麗的夜禮眼,再合身不過了。

天哪!多開心的一個夜晚!

他們開車去著名的裡特森夜總會。像別人一樣,愛德華也曾讀到有關它的一些醜聞。只要是有頭有臉的人物,遲早會在這裡出現。愛德華惟一擔心的是認識真正愛德華,錢普尼斯的人會出現。他安慰自己說,這個真正的愛德華顯然離開英格蘭已經有些年頭了。

他們坐在靠牆的一張小桌旁邊,呷著雞尾酒。雞尾酒!

對於淳樸的愛德華來說,它就代表了放蕩生活的本身。那個女孩,裹著一條縫製精美的披中,漠然地呷著杯裡的酒,突然,她取下肩上的披中站起身來。

「我們跳舞吧。」

現在愛德華能夠全力去做的只是跳舞。當他與莫德走進舞場攜手共舞時,那些舞技稍遜一籌的人們都靜靜站著,滿懷豔羨地旁觀。

「我差點忘了,」女孩突然說,「項鍊呢?」

她伸出手來。愛德華已經全然心醉神迷。他把項鍊從口袋裡取出來交給她。使他驚異的是,她居然從容地把它戴在脖子上,隨後衝著他迷人地一笑。

「現在,」她柔聲說道,「我們跳舞吧。」

他們翩翩起舞。總之,裡特森夜總會里看不到更完美的舞姿了。

一曲終了,當他們走向桌邊時,一位自命不凡、面有倨傲之色的老年紳士衝著愛德華的舞伴打招呼。

「啊,諾琳女士,總見到你在跳舞!是的,沒錯。佛里奧特上尉今晚在這兒嗎?」

「吉米摔了一跤——扭傷了腳踝。」

「真的嗎?怎麼回事?」

「詳情現在還不大清楚。」

她笑著從他身邊走過。

愛德華跟在後面,腦中飛速轉動。現在他明白了。諾琳-艾略特女士,聞名遐邇的諾琳女士本人,也許是在英格蘭人們談論最多的女孩。她以自己的美貌、膽識而出名——

她是聰明的年輕人團體的領導人。她與豪斯霍爾德騎兵隊的詹姆斯-佛里奧特上尉最近剛剛宣佈訂婚。

可那條項鍊?他依舊無法理解那條項鍊。他必須冒著洩漏自己身份的危險,他知道自己必須這麼做。

當他們再次就座時,他提到這件事。

「諾琳,為什麼這樣?」他問,「告訴我為什麼?」

她臉上帶著一絲朦朧的微笑,眼睛望著遠處,依舊沉浸在舞蹈的魅力之中。

「我想,這個你很難理解。對於同樣的事情,人們會變得非常厭倦——總是同樣的事情。偶爾去尋寶還行,可是很快一切又習以為常。偷盜是我的主意。五十英鎊的入場費,然後抽籤。這是第三次了。吉米和我抽到了艾格尼絲-拉雷拉。你知道規則嗎?盜竊要在三天之內完成,而偷來的東西要在公眾場合佩戴至少一小時,否則你就失去了所下的賭注,並且要罰款一百英鎊。吉米扭傷了腳踝真不走運,可我們贏得了所有賭注。」

「我明白了。」愛德華說道,深深吸了一口氣,「我明白了。」

諾琳突然站起身,圍上披中。

「開車帶我到什麼地方去,到碼頭去。到使人恐怖而又激動的地方去。等一等——」她伸手取下頸上的項鍊。「這個最好你拿著。我可不想因為它而被謀殺。」

他們一起走出裡特森夜總會。車子停在一條狹窄、漆黑的偏僻街道上。他們轉過街角向車子走去時,另外一輛車停在路邊,一個年輕人跳下車來。

「謝天謝地,諾琳,總算找到你了。」他喊道,「真倒霉。那個愚蠢的吉米開走的是另一輛車。天知道那項鍊現在什麼地方。我們把事情搞得一團糟。」

諾琳女士盯著他。

「你說什麼?我們已經得到了項鍊——至少愛德華拿到了。」

「愛德華?」

「是的。」她用手指一指身旁。

「現在是我遇到麻煩了。」愛德華心裡想。「十比一的勝率,這位就是傑拉爾德老弟。」

年輕人盯著他看。

「你說什麼?」他緩緩說道,「愛德華還在蘇格蘭。」

「哦,」女孩喊了一聲。她盯著愛德華,「哦!」

她的臉上一會兒紅一會兒白。

「那你,」她低聲說,「是真的盜匪?」

只是瞬間,愛德華就明白了局勢。女孩的眼中流露出恐懼——也許是——傾慕?他應該解釋一下嗎?不能這麼馴服!他要把這場戲演到底。

他彬彬有禮地鞠了一躬。

「我得謝謝你,諾琳女士。」他說,帶著公路劫匪的腔調,「你使我度過了一個非常愉快的傍晚。」他飛快地瞥了一眼那個年輕人跳下的那輛車。深紅顏色,車頭閃閃發亮。正是他的車!「祝你們晚安。」

他縱身一躍跳上車,踩了一腳油門。車子向前一躥。傑拉爾德站在那兒目瞪口呆,但是那個女孩動作要更為迅捷。

當車從身邊經過時,她縱身躍上車的踏板。

「你得把項鍊給我——哦,你必須得把它給我,我還得把它還給艾格尼絲-拉雷拉。大度一些吧——我們一起度過了一個美好的夜晚一……我們一起跳舞——我們是——朋友。你難道不把它給我嗎?給我?」

一個美得使你陶醉的女人。這樣的女人……

而且,愛德華還巴不得丟掉這條項鍊。這是一個讓他故作慷慨姿態的天賜良機。

他從口袋裡取出項鍊放在她伸出的手上。

「我們是——朋友。」他說。

「啊!」她的雙眼燃起熊熊烈火。

出人意料地,她衝他俯下頭。一瞬間,他抱住她,她的嘴唇貼著他的……隨後,她跳下車。深紅色的汽車向前一躍,疾駛而去。

浪漫!

冒險!

聖誕節這天中午十二點,愛德華-魯賓遜闊步走進戶拉珀姆區一幢房屋的客廳裡,嘴裡說著「聖誕快樂」。

莫德正在重新整理樅樹枝葉,只是冷淡地和他打了聲招呼。

「跟你的朋友在鄉間玩得開心嗎?」她問道。

「聽著,」愛德華說道,「那是一個謊言。我在比賽中贏了五百英鎊,我用它買了一輛車。我沒有告訴你是因為我知道你一定會為此大吵大鬧。這是第一件事。我買下了這輛車,關於它再沒有什麼好說的了。第二件事是——我不願再閒蕩下去了。我的前途不錯,我想下個月娶你。明白嗎?」

「哦!」莫德聲音微弱地說。

這是——這可能是——愛德華在以這種主人般的方式講話嗎?

「你願意嗎?」愛德華說,「願意還是不願意?」

她盯著他,被鎮住了。她的眼裡滿是敬畏與欽佩,而看到這種神色讓愛德華感到陶醉。那種使他惱怒的慈母般的寬容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昨晚,諾琳女士也這麼盯著他看。可是諾琳女士已經遠遠逝去,與馬切薩-比安卡井肩消失在浪漫之鄉里。眼前才是現實。這才是他的女人。

「願意還是不願意?」他重複一遍,向前邁了一步。

「願——願——意。」莫德支吾著說,「可是,愛德華,你怎麼了?你今天與以往大不一樣。」

「是的。」愛德華說,「有二十四小時的時間,我是個真正男人,而不是一條蟲——而且,老天作證,這的確值!」

他把她擁在懷裡,幾乎像是超人比爾那樣。

「你愛我嗎,莫德?告訴我,你愛我嗎?」

「哦,愛德華!」莫德喘著氣,「我崇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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