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我不想。多愁善感有什麼用?父親是位慈祥可愛的人——我很喜歡他——但你想不到我為他如何操心!他持有維多利亞早期的觀點,短裙和抽菸是不道德的。你想象得到,對他來說,我簡直成了眼中釘、肉中刺!戰爭使我離開家時,他只是發出一聲如釋重負的嘆息。你瞧,家裡有七個人。太可怕了!所有的家務活和母親的宗教聚會!
我總是又醜又蠢的怪孩子。我不想返回故里,但是——呵,湯米,還能做別的什麼事?」
湯米傷心地搖搖頭。
沉默一陣以後,塔彭絲突然說道:「錢,錢,錢!錢使我朝思夢想!我敢說我是為錢幹活,就這麼回事!」
「這裡也一樣。」湯米帶感情地贊同道。
「我也想方設法,考慮種種搞到錢的辦法,」塔彭絲往下說,「只有三種辦法:繼承一筆錢,和錢結婚,或去掙錢。第一種辦法無須考慮,我沒有任何有錢的年事已高的親戚。我的任何親戚都是家景破落的老太太:我總是幫助她們渡過難關。為老先生們取包裹,如果他們是有怪癖的百萬富翁。但是他們沒有一個人問過我的姓名——許多人甚至不曾說過‘謝謝你。’」停頓了一會兒。
「當然,」塔彭絲繼續說,「結婚是我最好的機會。我很年輕的時候就下定決心和錢結婚。任何好思索的女孩都會這麼做。你知道,我並不多愁善感。」她停了一下,「聽我講,你不能說我多愁善感。」她尖聲地補充了一句。
「當然不,」湯米急忙表示同意,「關於你,沒有人會想起多愁善感。」
「那並不很禮貌,」塔彭絲回答道,「但我敢說,你是好意。嗯,就是那樣!我準備並願意——但我從未遇見過任何富人!我認識的所有年輕人和我差不多一樣窮困。」
「那位將軍怎麼樣?」湯米問道。
「我想象他在和平時期開一家腳踏車商店,」塔彭絲解釋著,「不,就是那樣!現在你可以和一位有錢的姑娘結婚。」
「我像你一樣,不認識任何有錢的姑娘。」
「沒關係。你總能認識一位的。其次,要是我看見一位身著毛皮外衣的人走出裡茨飯店,我不可能追上去對他說:「注意,你很富有,我想認識你。」
「你是建議我應該對一位類似裝束的女士那麼做嗎?」
「別傻氣了。你踩她的腳,或拾起她的手絹,或那一類的東西。如果她認為,你想結識她,她便受寵若驚,而且會設法以某種方式為你作出安排。」
「你過高估計了我這個男人的魅力。」湯米喃喃地說。
「另一方面,」塔彭絲又說,「我的百萬富翁很可能會追求他自己的生活:不——婚姻充滿了困難。剩下的只有去掙錢!」
「我們已嘗試過,但是沒有成功。」湯米提醒她。
「我們嘗試過所有正統的方式,是的。不過,倘若我們嘗試了所有正統的方法。湯米,讓我們去做冒險家!」湯米高興地回答:「當然,但我們怎樣開始呢?」
「有困難。要是我們使自己為人所知,人們可能僱我們去為他們犯罪。」
「真讓人高興,」湯米接著說,「尤其是出自一位牧師女兒的口!」
塔彭絲指出:「道德上的罪責,是他們的——而不是我的。你必須承認,為你自己去偷一條鑽石項鍊和受僱於人去偷,二者是有區別的。」
「如果你被抓住,一點兒區別也沒有!」
「也許不會,我不會被捉住。我很聰明。」
「謙虛總是困擾你的罪過。」湯米說。
「別開玩笑。聽著,湯米,我們真要幹嗎?我們成為生意上的搭檔好嗎?」
「成立一個偷鑽石項鍊的公司?」
「那只是一種幻想。讓我們有一個——你在記賬時叫什麼來著?」
「不知道。從未做過。」
「我記過賬——但是我總是把事情混在一塊,過去常把存款記在借方一邊,或者相反——所以他們把我解僱了。
噢,我知道一一合夥企業!在散發黴氣的數字之中我忽然想起這樣一個浪漫的短語。
它有伊麗莎白的味道——使人想起大帆船和西班牙金幣。合夥企業!」
「在青年冒險家有限公司的名義下做生意,那是你的想法嗎?塔彭絲?」
「很好笑.但是我覺得其中可能有些名堂。」
「你打算怎樣與你可能的僱主取得聯絡呢?」
「廣告,」塔彭絲很快答道,「你有紙和鉛筆嗎?似乎男人通常隨身帶紙和筆,就像我們女人隨身帶髮夾和粉撲一樣。」
湯米遞過一本相當破舊的綠色筆記本,塔彭絲開始輕快地寫起來。
「我們可以這樣開始:‘青年軍官,在戰爭中兩次受傷「當然不。」
「噢,很好,親愛的。但我能向你保證,那一類事可能打動一位老處女的心,她可能收養你,然後你便完全沒有必要去當一名青年冒險家。」
「我不想被收養。」
「我忘記了你對此有偏見。我只是跟你開開玩笑!報紙充滿了那類事。請聽著,這樣寫怎麼樣?‘兩名青年冒險家待聘。願意做任何事,去任何地方。報酬應豐厚。’(我們不妨從一開始就講清楚。)接著我們可以加上一句:‘不拒絕公道的出價——比如公寓和傢俱。’」「我想,我們對此所得到的任何出價應該是相當超越情理的價格!」
「湯米!你真是個天才!那太別緻了。‘不拒絕超越情理的出價——如果報酬豐厚的話。’這句怎麼樣?」
「我不想再提到報酬。那看起來頗為求之過急。」
「它看起來不能像我感覺的那麼求之過急。不過,或許你是對的。現在,我將它從頭到尾念一遍。‘兩名青年冒險家待聘。願意做任何事,去任何地方,報酬應豐厚,不拒絕超越情理的出價。’要是你讀的話,你印象如何?」
「它給我的印象是,要麼是場騙局,要麼是個瘋子寫的。」
「今天早晨我讀到一則廣告,以‘矮牽牛花’開始,簽名為‘最稱心的男孩’。我們的廣告還不及它一半瘋狂。」她撕下寫了字的這頁紙,將它遞給湯米。「給你。我想,登《泰晤士報》。回信寄某某信箱。我預計廣告費約五先令。這裡是半個克朗銀幣,二點五先令,作為我的股份。」
湯米若有所思地拿著稿紙,他的臉紅得像豬肝色。
「我們真的要試一下嗎?」他終放說話了,「塔彭絲,我們要這樣做嗎?還是隻是為了開開心?」
「湯米,你真是個正人君子!我知道你會的!讓我們為成功乾杯。」她將一些冷的茶葉渣子倒進了兩個茶杯。
「為我們的合夥企業乾杯,願它生意興隆:「「青年冒險家有限公司!」湯米響應。
他們放下茶杯,沒有把握地笑了。
塔彭絲起身:「我該回我招待所裡那套富麗堂皇的房間「或許是我漫步到裡茨飯店的時候了。」湯米露齒而笑,表示同意。「我們在什麼地方見面?什麼時間?」
「明天十二點。皮卡迪利地鐵車站。行嗎?」
「我有的是時間,」貝雷斯福德先生堂而皇之地回答。
「那麼,再見。」
「再見,老朋友。」
兩位年輕人各自朝相反的方向走去。塔彭絲的招待所位於被慈悲地稱為南貝爾格雷維亞鎮。出於節約的原因,她沒有乘公共汽車。
她在聖詹姆斯街上走著,半路上,身後一位男人的聲音嚇了她一跳。
「對不起,」這個男人說,「我可以和你說一會兒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