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能描述一下這個樹叢嗎?」
「這是一種著名的爬蔓玫瑰,叫澤菲蓮·德魯芬玫瑰,它開放時芳香四溢,而且沒有刺兒。」
「這麼說,它不可能刺著人吧?」
「絕對不可能。這種玫瑰不長刺兒。」
交相詢問暫時停止了。
6
「您叫吉姆嗎?您是有畢業證書的藥劑師,在詹姆斯藥品批發公司工作嗎?」
「一點兒不錯。」
「您能告訴我,這個小紙片是什麼嗎?」
小紙片傳給了證人。
「這是我們公司的商標。」
「什麼商標?」
「是我們貼在裝片劑藥品的玻璃管兒上的商標。」
「您能否根據這個不完整的商標,判斷出貼著這種商標的玻璃管兒裝的是什麼藥品嗎?」
「能。我確信我們所說的這種玻璃管兒裡裝的是注射用的片劑鹽酸阿撲嗎啡。每片的含量為三毫克。」
「不是鹽酸嗎啡嗎?」
「絕對不是。」
「為什麼?」
「在鹽酸嗎啡的商標上,‘嗎啡’這個字開頭是大寫,而拾到的這個商標雖然已經撕壞了,但就像用放大鏡來看似的一清二楚,‘嗎啡’是小寫。所以說‘嗎啡’這個字是不完全的,它只是‘阿撲嗎啡’的一部分。」
撕毀的商標和藥劑師拿來供比較用的完好的商標,一起傳遞給陪審員們。
埃德溫先生又開始訊問了:
「鹽酸嗎啡是什麼東西?」
「它的化學公式是:c17h17o2。這是由嗎啡和稀釋鹽酸在密封的容器裡,加熱提煉出來的嗎啡衍化物。在這種情況下嗎啡失去了一個水分子。
「到目前為止,阿撲嗎啡是所有催吐劑中最有效的快速催吐劑。把它注射到機體裡後,幾分鐘就可生效。」
「那麼有人吃了致命的嗎啡量,而在幾分鐘內再注射上阿撲嗎啡注射劑,那會產生什麼後果呢?」
「幾乎立刻就會引起強烈的嘔吐,這樣,嗎啡就從機體中排出去了。」
「比方說,兩個人吃了相同的三明治,喝了同一茶壺裡的茶,然後其中的一個人注射了阿撲嗎啡。如果在食物或飲料裡摻有嗎啡,那會產生什麼後果呢?」
「注射阿撲嗎啡的人,會立刻把摻有嗎啡的食物或飲料吐出來。」
「那麼這個人就不會發生意外嗎?」
「不會。」
法庭上突然響起人們激昂的喧譁聲和法官要求安靜下來的吆喝聲。
7
「您是定居在查理大街17號的阿米莉亞·塞德利嗎?」
「是。」
「您知道有一個德雷珀太太嗎?」
「知道。我認識她有二十年了。」
「您知道她的孃家姓嗎?」
「知道,我參加了她的婚禮。她那時叫瑪麗·賴利。」
「她是生在紐西蘭嗎?」
「不,她生在英國。」
「您是從訴訟程式一開始就出席法庭了嗎?」
「是的。」
「您在法庭上看見過這個瑪麗·賴利或者叫德雷伯的人嗎?」
「看見了。」
「在哪兒?」
「在證人席上,她提供過證言。」
「她用的是什麼名字?」
「傑西·霍普金斯。」
「您完全相信,這個傑西.霍普金斯就是您所認識的瑪麗·賴利或者是還叫德雷珀的那個女人嗎?」
「我確信不疑。」
「迄今為止您最後一次是什麼時候見到她的?」
「五年前,她從紐西蘭回到英國的時候。」
埃德溫先生向公訴人鞠了一躬說道:
「輪到您訊問了。」
塞繆爾先生有些慌了手腳,他說:
「您……塞迪太大,可能錯了。」
「我沒錯。」
「偶然的相似使您看錯人了吧?」
「我對瑪麗·德雷珀相當熟悉。」
「傑西·霍普金斯是有證書的護士。」
「瑪麗·德雷珀結婚前是某個醫院的護士。」
「您明白嗎。您是在指控公訴人的證人提供假證言?」
「我非常明白我在做什麼。」
8
「艾德華先生,您曾在紐西蘭的奧克蘭市住過一些年。
現在您的住址是雷恩大街14號,對嗎?」
「是這樣。」
「您認識瑪麗·德雷珀嗎?」
「我是在紐西蘭的那些年認識她的。」
「您今天在法庭上看見她了嗎?」
「看見了。她稱自己為霍普金斯,可她是德雷珀太太,這點您不必懷疑。」
法官抬起了頭。他說話了,聲音不高但很清晰:
「我認為現在重新傳證人傑西·霍普金斯是合適的。」
法庭上鴉雀無聲。過一會兒傳來了一個人的聲音:
「法官閣下,傑西·霍普金斯幾分鐘前離開了法庭。」
9
「赫爾克里·波洛!」
波洛來到證人席,宣了誓,而後他捻捻鬍子,稍歪著頭等待著提出證言,「波洛,您認得這個檔案嗎?」
「當然認得。」
「它是如何到您手裡的?」
「區護土霍普金斯給我的。」
辯護人轉向法官說:
「閣下,請允許我高聲宣讀一下這個檔案,然後可以交給陪審員先生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