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以為,人生最大的幸福莫過於有一個幸福的童年。我的童年幸福快樂。
我有一個可愛的家庭和宅院,一位聰穎耐心的保姆;父母情意甚篤,是一對恩愛夫妻和稱職的家長。
回首往事,我感到家庭裡充滿了歡樂。這要歸功於父親,他為人隨和。如今,人們不大看重隨和的品性,注重的大多是某個男人是否機敏、勤奮,是否有益於社會,並且說話算數。
至於父親,公正地說,他是一位非常隨和的人。這種隨和給與他相處的人帶來無盡的歡愉。
按現代的觀點看,父親也許不會受到人們的推崇。他生性懶惰。那年月,不少人都有不必工作而能維持生活的收入,因此無須為生計而操勞。社會也不指望他們做什麼事。
我想,假如真的要父親工作,他也未必能幹得出色。
那時我們住在託基。父親每天上午離家去俱樂部,中午乘馬車回家吃午飯,午後又去俱樂部,整個下午都打惠斯特牌。傍晚準時回家,換晚禮服去赴宴。在打板球的季節,他整日泡在板球俱樂部裡,他是這個俱樂部的主任,偶爾也組織安排幾場業餘戲劇演出。他交遊甚廣,樂於款待客人。家裡每週舉行一次大型晚宴。除此之外,他和母親每週有兩三個晚上外出赴宴。
我不知道父親屬於哪一類性格,他沒有鮮明的個性。在我看來他不很聰明,但卻有一顆質樸慈愛的心,很會體貼同伴。他極富幽默感,能輕而易舉地逗得人開懷大笑。他沒有壞心眼,從不妒忌別人,出奇的慷慨大方,是個天生的樂天派。
母親的性格截然相反。她個性突出,有些乖僻。比起父親來要倔強些。她才思敏捷,靦腆害羞。說到底,生性抑鬱。
家裡的孩子和傭人都對她唯命是從。她一開口,別人總得肅然聽命。她完全有可能成為第一流的教育家。任何事情一經她的口,就變得激動人心和富有新意。她討厭談話內容單調乏味,說話時總是從一個主題忽然跳到另一個主題,有時讓人感到如墜五里霧中。
她比父親大約小十歲。從十歲起,她就執著地愛上了他。那時候,父親還是個生活放蕩的小夥子,往來於紐約和法國南部之間,母親當時是位嫻靜、羞澀的小姑娘,坐在家中思念著他,在她的邪詩集」中寫幾句小詩或偶感,為他繡花荷包。這隻荷包一直保留在父親的身邊。
真是典型的維多利亞式的羅曼史,這當中蘊含著深情厚意。
母親克拉拉·貝默童年不幸。她的父親是阿蓋爾高地聯隊的一位軍官,從馬背上摔了下來,受了致命傷,撇下年輕漂亮的妻子和四個孩子,離開了人世。當時,外祖母才二十六歲,孤兒寡母,只能依靠為數不多的撫卹金生活。那時候外祖母的姐姐剛剛結婚,給一位美國富翁作填房。她寫信給外祖母,主動提出收養一個孩子。對於一個在憂愁中度日,拼命地做針線活來維持生計和孩子教育的寡婦,這樣的救助是求之不得的。在三個男孩和一個女孩中,她選擇了女兒,因為她似乎覺得男孩子將來可以獨身在世間闖蕩,而女孩子卻需要生活安逸。也許像母親常說的那樣,外祖母更喜歡男孩子。母親離開澤西后,來到英格蘭北部的一個陌生人家。我想正是她這種怨恨和被遺棄的心靈創傷,給她的人生觀染上了灰暗的色調,使她缺乏自信,懷疑別人的愛。她的姨母和藹寬容,富有幽默感,但是卻不會體察兒童的情感。
母親享受到一個舒適家庭所能提供的一切,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她惟一失去的而又無法彌補的,就是在自己的家裡與親兄弟們在一起的無拘無束的生活。
母親在這種新的環境中感到異常痛苦,每晚都是哭著入睡。她面色蒼白,日漸消瘦,終於一病不起。姨婆請來了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大夫。大夫跟這位小姑娘交談之後,對姨婆說:「這孩子很想家。」
姨婆十分驚訝。「哦,不,」她說,「這不可能。克拉拉是個極乖的孩子,從不調皮,她生活得很快樂。」大夫坐到母親跟前,又跟她聊了起來:「有兄弟嗎?有幾個?都叫什麼名字?」不一會,她就失聲痛哭起來,吐露出內心的憂悶。儘管道出了苦衷,她那緊繃著的神經鬆弛下來,但「被遺棄」的悲涼之感卻一直留在她的心底。這種對外祖母的牴觸情緒一直存留到她去世。她漸漸喜歡起她那位「美國姨父」。他也愛文靜的小克拉拉。當時他已患病,小克拉拉經常給他讀一本名叫《金河之王》的書。她非常喜歡書中的故事。不過,生活中真正使她快慰的是姨父前妻的兒子弗雷德·米勒的定期來訪。她稱他「弗雷德表哥」。那時,他已是一位二十歲的小夥子,對自己的「表妹」格外親熱。
他對這位可愛的小表妹總懷有一種特殊的感情,一直儲存著她寫給他的那些充滿稚氣的書信和小詩。儘管他過去曾跟紐約的許多交際花有過輕浮的豔史,但最後終於回到家鄉,向嫻靜的小表妹求婚了。
就這樣,兩人結合了。我一直珍藏著她的一幅身著結婚禮服的照片,從照片上可以看到她那一頭烏髮下面的那張嚴肅得可愛的臉龐和一對迷茫的大眼睛。
在姐姐出生之前,我們家搬到了託基,住進一幢帶傢俱的房子。在當時,那裡是上流社會的人們冬季療養的勝地,與裡維埃拉1的假日旅遊勝地齊名。父親迷上了這個地方,他喜歡大海。他的朋友中有幾位是本地人,其餘都是來過冬天的美國人。我的姐姐麥琪就誕生在託基。她出生後不久,父親又去了美國,打算在那兒長期居祝父親的外祖父和外祖母當時還健在,自從他的生母在佛羅里達去世後,他就住在新英格蘭僻靜的鄉下,由外祖父和外祖母撫養成人。他很依戀二老,兩位老人也渴望見到孫媳和小曾孫女。我的哥哥出生在美國。後來,父親決定回英國。剛一到英國,生意上的麻煩事就又把他召回紐約。他建議母親在託基租一幢帶傢俱的房子,先住下來——
1裡維埃拉:係指從法國東南的尼斯一直到義大利西北的拉斯拜扎的地中海沿岸地帶,為世界著名的避寒旅遊勝地。——譯註。
母親和她的姨母(也就是父親的繼母,我稱她為姨婆),便照此在託基尋找帶傢俱的房子,可是母親回來時卻得意洋洋地宣佈:「弗雷德,我買下了一幢房子!」
這是一幢普通的別墅,遠離託基富人區,地處鎮子的另一端。房子前面的道路幾乎直通富饒的德文郡。這幢房子的名字叫阿什菲爾德:在我的一生中,我時斷時續幾乎一直住在那裡。
父親後來畢竟沒有在美國安家。他非常喜歡託基,決定在這兒定居。他安下心來辦俱樂部,打惠斯特牌,交朋友。母親本來不喜歡住在海邊,討厭參加各種社交聚會、也不會玩牌。可是她在愛爾什菲德卻過得很稱心,舉辦大型晚宴,參加社交活動,甚至於當某天晚上沒有活動呆在家裡時,她總是急不可耐地向父親打聽目前劇院上演什麼,俱樂部裡有什麼新的見聞。
2
要記住一個人記事的時間是困難的。我還清楚地記得我三歲的生日,就在那天,我開始意識到自我的價值。當時,全家人聚在院子裡喝茶,院子裡擺著一張茶桌。上面放著許多點心,中間是我的生日蛋糕。蛋糕上覆蓋著厚厚的一層奶油,中間插著蠟燭,一共三根,忽然,一件令人振奮的事件發生了——一隻赤色的小蜘蛛從潔白的檯布上爬了過去。
那蜘蛛小得叫人難以察覺。母親說:「這是吉兆,阿加莎,吉樣的蜘蛛來慶賀你的生日了……」以後發生的事情在記憶中淡漠了。只是隱約地記得哥哥為多得幾塊奶油巧克力小蛋糕而吵鬧不休。
童年的世界是那樣的美好、安寧和激動人心,最使我著迷的要算庭院了。年復一年,院子對我來說越來越重要。我熟悉院中一草一木。每棵樹都富有特殊的意義。從一開始,我就把院子劃分為三個截然不同的部分。
首先是菜園,它的外圍是毗鄰公路的高牆。這片菜園除了可以供給我一些木莓和青蘋果外,引不起我更多的興致。
接著就是庭院的主要部分———直延至小山坡下面的草坪,一些有趣的樹木點綴其中。有聖櫟、雪松、高大的惠靈頓樹和兩棵冷杉。
第三部分是小樹林。至今在我的想象中,它仍然似乎大的像新森林。林中生長的大多是白楊樹,一條蜿蜒曲折的小徑橫穿林中。它使人聯想到真正的大森林,陰森神秘,漫無邊際。
順著林中小徑可以一直到達打網球和板球的草坪。走出樹林來到這裡,就會感到又回到了現實世界中。綠茵場上姑娘們一手提著寬大的裙襬,一手揮動著板球拍,或者頭戴著硬草帽,打著網球。
每當我在院子裡玩得盡興之後,就要回到我跟姆媽住的幼兒室。屋子裡的一切都很單調,從未變動過。也許是年邁和患風溼症的緣故,姆媽從來都不加入我的遊戲,只是讓我在她的四周獨自玩耍。我玩什麼都很當真。從開始記事的時候起,就自編自導了各種各樣的夥伴。對於最早的一批夥伴;除了「基頓」一家人的名字,其它一概記不得了。我記不得自己是否也是這家的一員,但這家人的名字我還記得:克洛弗,布萊基,還有其他三位成員,他們的母親是本森太太。
我自然也有玩具。由於在家裡倍受寵愛,肯定會有各式各樣的玩具,不過大多數已經記不得了。只隱約記得有一盒色彩斑斕的念珠,我把它們串起來做成項鍊。
記得我有一些娃娃,但很少跟她們玩。我喜歡基頓一家。班森太太相當窮困,讓人同情,孩子的父親班森船長,撇下一家人出海去了,難怪家裡一貧如洗。基頓家族的故事大概也就是如此結局。不過,我的腦子裡也隱約有另一個更美好的結局,班森船長沒有死,就在基頓一家陷入絕境的時候,班森船長滿載財富而歸。
基頓家族的故事結束後,我的想象轉到格林太太身上。
格林太太養了一百個孩子,最惹人愛的有小獅狗、小松鼠和小樹。它們跟隨我在院子裡探險。它們既不完全像小孩,也不像狗,是介於人狗之間的一種難以確定的小生靈。
像所有受良好教育的孩子們一樣,我每天都要「散一次步」。我特別討厭散步,尤其是在出門前必須扣好靴子。
用過茶後,我換上漿過的細棉布衣服,走下樓到客廳裡跟母親一塊兒玩,母親很有吸引力,她講的故事總是豐富多采。我們玩的遊戲也變化多樣,從未重複過。記得有一個關於一隻亮眼睛老鼠的故事。亮眼睛老鼠經歷了各式各樣的奇遇。可是有一天,母親宣佈亮眼睛老鼠的故事講完了。我感到悵然若失,幾乎要哭起來。母親見此狀忙說道:「我再給你講一個‘好奇的蠟燭’的故事。」這個故事有點像偵探小說,母親一共講了兩次。遺憾的是當故事正講到最驚險的地方,壞蛋慢慢地向蠟燭裡揉進毒藥時,家裡來了幾位客人,住了些日子,我們的遊戲和故事被迫中斷。客人走後,我向母親詢問故事的結局,她表情茫然,顯然故事情節已被忘得一乾二淨。這個沒有結局的故事一直縈繞在我的腦際。
我對哥哥和姐姐的記憶不深,大概是因為他們都住校。
哥哥就讀於哈羅公學。姐姐在布賴頓的勞倫斯女校,這所學校後來更名為羅蒂思女校。人們都說母親喜歡別出新裁,竟然把女兒送人了寄宿學校。父親寬宏大量,認可了這種標新立異的做法。母親樂於做各種各樣的嘗試。
那些新的嘗試大多是宗教方面的,她總是朝三暮四。她擅長禱告和默禱,可是她的滿腔熱血和虔誠之心很難找到一種合適的祈禱方式。而父親卻一直信守一種信仰。
我出生以前,母親的信仰曾幾次改弦易轍。她剛進羅馬東正教沒幾天,就改人惟一神教派(哥哥正是因此未曾受到過洗禮)。後來又改奉佛教。她激情滿懷地加入了波斯教,沒多久就又皈依了英國國教。
父親虔誠地信奉東正教,每天晚上都作禱告,禮拜天去教堂。他對自己的信仰忠心不貳,但母親信奉別的教派,他也並不介意。正如我說過的那樣,他是一個隨和的人。
母親皈依了英國國教,他感到欣慰,這樣我降生的時候就可以在教區的教堂裡受洗禮了。我隨祖母的名叫瑪麗,隨母親的名叫克拉麗莎。阿加莎這個名字是在去教堂受洗禮的路上,母親的一位朋友起的,她說這名字好聽。
我的宗教觀念主要是承襲姆媽的,信奉基督教。她不去教堂,而是自己在家讀《聖經》。我認為守安息日頭等重要,忙於塵世間瑣事是對上帝的最大不敬。我確信自己是得到「拯救」的信徒,對此感到沾沾自喜。我拒絕禮拜天做遊戲、唱歌、彈鋼琴,併為父親的行為提心吊膽,他禮拜天下午竟興致勃勃地打板球,還取笑牧師,有一次還取笑主教。
母親曾一度熱衷於對兒女們的教育,可是後來卻走向另一個極端,孩子不滿八歲不許讀書,理由是,「這是為了保護孩子的眼睛和腦子。」
然而,事情的發展並不像她希望的那樣。每當別人給我讀了一個我喜愛的故事後,我就要過那本書研究起來,開始還不懂書中內容,但漸漸地就弄懂了。每當跟姆媽外出時,我總是纏著她問商店上方或招貼板上寫的是什麼字。結果有一天我發現自己可以毫不費力地讀一本名叫《愛情的天使》的書。接著我又給姆媽高聲朗讀這本書。
「太太,」姆媽第二天歉疚地告訴母親,「恐怕阿加莎已學會閱讀了。」
母親異常痛苦,但這已是既成事實。還不到五歲,書就向我展示了故事的世界。從那以後,每逢聖誕節和生日,我要的禮物就是書。
父親認為,既然我能認字了,就最好開始學寫字。這倒是件不那麼令人愉快的事情。抽屜裡筆劃歪歪斜斜的破練習本多了起來。初學識字時,我只注意整個詞而沒注意到單個的字母,區別b和r成了一大困難,於是又練習寫了不少b和r。
後來,父親又說我最好也開始學點算術。就這樣,每天早飯後我伏在餐室的窗臺上作算術題。比起那些難以駕馭的字母來,數字要有趣得多。
父親對我的進步頗感振奮和自豪。我升了一級,可以做一本已經發黃的《習題集》了。我非常喜歡這本小集子,它趣味無窮,很有吸引力。我喜好算術,母親似乎感到意外,正像她自己也承認的那樣,她討厭數學,家裡的來往賬目使她束手無策,一概由父親包攬。
生活中另一件令我激動不已的事是,一次我收到了一份禮物——一隻金絲雀。它叫戈爾迪,後來變得非常溫順,在幼兒室裡蹦來蹦去。它有時站在姆媽的帽子上,只要我一招呼,它馬上就飛過來,落在我的指頭上。它不僅是伴我嘻戲的小鳥,還是又一段神奇故事的開端。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兩個:迪基(小鳥)和迪基女士(我自己)。她們騎著戰馬遍遊了全國(實際上是我們的庭院),歷盡千險,數次從強盜的手下死裡逃生。
3
在我早年生活中佔有最重要地位的人是姆媽。幼兒室是隻屬於我們倆人的天地。
我至今清楚地記得房間裡的桌布——紫紅色的蝴蝶花爬滿了四壁,構成一幅環狀的彩圖。我常常晚上躺在床上,仰望著牆壁的上方。它在壁爐的火光和桌上那盞暗淡的油燈的映照下顯得格外動人。的確,我一生都偏愛紫紅色。
姆媽坐在桌子旁做著針線活。在我的床鋪四周圍著一道屏風。別人以為我已經人睡,其實我常常醒著,觀賞著一朵朵蝴蝶花,猜想著它們是怎樣交織在一起的,繼續構思著基頓家的歷險故事。
家中的另一位重要人物是我們的廚子簡。她像一位高高在上的女皇一樣統轄著廚房。她從十九歲起就跟隨著母親,當時還是一位窈窕的姑娘,她由廚房裡的打雜升為廚子,一直跟了我們四十年。當她離開我們家的時候,體重至少也有二百一十磅了。
廚房裡總有好吃的。豐盛的早餐過後,十一點左右又有可可,一盤剛烤制的酥皮點心和小甜麵包,或者是熱乎乎的果醬糕餅。我們吃過後,傭人們用午餐。按照家規,鐘敲三點以前,廚房是不許旁人進去的。母親教導我,傭人進午餐的時候不能隨便闖進廚房。「那是她們的休息時間,不要打擾她們。」
對我來說,家中的傭人比起母親的友人和遠方的親戚來,要可親近得多。只要我一閉上雙眼,腦海中就浮現出簡的形象。在我們家的廚房裡,她簡直是個來回移動的龐然大物:寬厚的胸脯,肥大的臀部,腰問緊束著一根漿過的束帶。
肥胖的形體似乎並未給她招致煩惱,雙腳,雙膝和腳踝也從未感到過不適,縱使患了高血壓病,她也未必察覺得到。在我的記憶中,她從未鬧過玻我不知道姆媽剛來我家時有多大年紀,也不明白母親為何選中這樣一位老嫗。母親總是說:「自從姆媽到這兒來後,我就再也沒有為你操過心,因為你有位能人照料。」姆媽不知照看過多少孩子——我是最後一個。
五歲生日的那天,我收到一份禮物——一隻小狗。這真使我喜出望外,興奮得手舞足蹈。我簡直不敢相信,高興得連句話也說不出來。當讀到字條上人們慣說的那句話「收到此物必會驚呆」的時候,我想我當時真的驚呆了。我興奮得連句謝謝都不會說了,幾乎都沒顧上看一眼那隻漂亮的小狗,就躲開了。在以後的生活中,我也常常這樣做。不知道人為什麼這麼遲鈍。記得當時我一下子鑽進了衛生間。這是一個讓人反省的好地方,誰也不會跟著你進去。當時,衛生間乾淨、舒適,幾乎可以住人。我放下了沉重的紅木坐架,坐在上面,失神地注視著掛在牆上的託基地圖,讓自己恢復一下理智。
「我有一隻狗———只狗了——它是我自己的狗——我自己的——一隻約克夏狗——我的狗——歸我所有!」
此時,那隻才四個月的約克夏小狗鬱鬱不樂地溜達著,來到院子裡,投靠了我們家的園丁,一位叫戴維的脾氣粗暴的男人。小狗曾經由某個做臨時工的園林工人餵養,一見到插在土裡的鐵鍁,就以為那或許是它的落腳之地。它坐在院裡的小道上,神情專注地觀看園丁挖土。
我及時地找到了它,跟它交上了朋友。起初雙方都有些靦腆,只是試著相互靠近,可是不到一星期,就難捨難分了。
它的大號是父親給取的,叫喬治·華盛頓;小名託尼是我起的。對孩子來說,託尼是隻極好的小狗——它溫順,充滿了柔情,能勾起我許多遐想。姆媽也減去了一些折磨。那一堆緞帶和裝飾品不再被我強加在她的身上,而是贈給了託尼。
它對這些東西是來者不拒,表示讚賞,偶爾還咬上幾片,送給它穿的那雙拖鞋。我還特許它進入我編造的故事中。託尼以勳爵的身份加入了迪基(也就是那隻叫戈爾迪的金絲雀)和迪基女士(也就是我)的行列。
在我童年的記憶中,哥哥留給我的印象要比姐姐深。姐姐待我極好,而哥哥卻很高傲,他管我叫「小雞兒」。儘管如此,只要一有可能,我還是跟他套近乎。我記憶最深的是他養過一窩白鼠。他向我介紹了他的「威斯克先生和太太」以及它們全家。姆媽不同意我接近那些小動物。說它們身上有怪味。它們散發的氣味的確難聞。
哥哥對我來說是那麼富有吸引力,我簡直離不開他。他當時正處於傲睨小妹妹的年齡,覺得我特別討厭。有時他發了點善心,允許我走進他的」車間」,那裡有一臺車床。他讓我抱起許多小木塊和工具遞到他手裡。可是過不了多久,這隻「小瘦雞」就被趕了出來。
4
我第一次受驚嚇是在不到五歲的時候。春日裡,姆媽帶我去採報春花。我們越過鐵路來到存放船具的大院,從籬笆上摘取報春花,那上面長滿了這種花朵。
我們從一扇敞開的院門走進去,繼續採擷,籃子漸漸滿了起來。突然一個粗暴的聲音衝著我們吼道:「喂,你們怎麼跑到這兒來啦?」
那大漢看上去像個巨人,氣勢洶洶地滿臉漲得通紅。
姆媽辯解說我們沒有做什麼錯事,只是採點報春花。
「侵入了別人的領地還不知錯?快滾開,快點從那扇門滾出去!要不我活煮了你們!聽見沒有?」
我死死地扯著姆媽的手向外走,姆媽走不快,實際上也不想快走,我越發害怕起來。當我們平安地回到小路上時,我幾乎垮了下來,面色蒼白,四肢無力。姆媽轉過頭來發現了這一切。
「哦,寶貝,」她輕聲地問,」你是不是真的以為他會說到做到?要把你給煮了?」
我默默地點了點頭。這一可怕的場面已經浮現在我的眼前:火上架著一口冒著熱氣的大鍋,我被扔進了滾燙的水中,極痛苦地尖聲叫著……這一切都跟真的似的。
姆媽寬慰我,說有的人就喜歡這樣說話,咋咋唬唬的。
他雖然脾氣不怎麼好,粗魯,討人嫌,但他決不會真就那麼幹,只是嚇唬嚇唬你而已。
我可是把它當真了,即使在今天,走在田間,也總有點毛骨驚然的惶恐。在我的一生中,還從未受過如此大的驚嚇。
我四歲的時候愛情的種子萌發了。這是一場怯懦而甜美的懷春,我愛上了達特茅斯皇家海軍學校的一位學員,他是哥哥的朋友,他那金黃色的頭髮,藍藍的眼睛撩撥起我浪漫的天性。他本人對這由他激起的情愛一無所知。他朋友的這位「小妹妹」全然沒有引起他更多的注意。如果有人向他提及我,他也許會說:「她不喜歡我。」過分的情感使我走向了另一個極端。一看到他迎面走來,或者在餐桌旁落座,我就會立即將臉扭向一邊。母親和婉地嗔怪道:「我知道你害羞,親愛的,可還得講點禮節。一瞧見菲利普就把臉扭過去是不禮貌的。他一跟你說話,你總是愛理不理的。即使討厭他,也不能失禮呀。」
我討厭他?唉,誰又能看透我的心思啊!如今想起這件事來,我感到幼年的愛是多麼容易得到滿足呵。它沒有一點過多的奢求——含情的一眼或一句話,僅僅是悄然的愛慕就心滿意足了,就足以讓人飄飄然,在想象的王國裡創造出英雄史詩般的壯麗場景:為自己的心上人勇敢獻身,或闖入被死亡所圍困的兵營去護理他!或從大火中把他拯救出來!
或用身體擋住向他飛來的子彈!一切想象得到的情景都被編織進去。這些想象沒有一個是喜劇的結局。你不是被烈火化為灰燼,就是中彈身亡,或者被瘟疫奪去了生命,而你鍾情的人對你所做的崇高犧牲一無所知。我坐在幼兒室的地板上與託尼玩耍,表情平靜而矜持,腦海中神奇的幻想卻奔騰不息。菲利普當上海軍後補生調離了英國。在他走後不長的一段時間裡,他的形象仍存留在我的腦海中,後來漸漸地淡漠了。愛情就這樣悄然逝去了。三年之後,我又無望地愛上了一位年輕的陸軍上尉。他高高的個子,深色的皮膚,當時正在向姐姐求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