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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殘政如血 第三節 飽受蹂躪的李斯終於走完了晦暗的末路(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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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犯李斯,可有冤情陳說?」堂上又傳來御史官員的問話。

「斯認罪伏法,無冤可陳。」李斯木然地重複著說過無數次的話。

「謀逆之罪,事皆屬實?」

「斯認罪伏法,無冤可陳。」李斯依舊木然地重複著。

「如此,人犯署名供詞。」

在書吏捧來的一方碩大的羊皮紙的空白角落,李斯艱難地寫下了自己的名字。最後一筆搖搖欲下,大筆卻噗地落地,李斯頹然昏厥了過去……

李斯不知道,這位御史中丞是唯一一個真正勘審案件的執法官員,於是便錯過了這唯一的一次辯冤機會。然則,這樣的偶然不具有歷史轉折之可能點的意義。即或李斯辯冤了,即或胡亥知道了,李斯的命運依然是無法改變的。其根本原因,既在於李斯的巨大的性格缺陷與人格缺陷,更在於趙高的頑韌陰謀,更在於胡亥的下作昏聵。唯其如此,李斯的這次遺憾並不具有錯失歷史機遇的意義。

當這個御史中丞將勘審結果稟報給胡亥,並呈上李斯的親署供詞後,胡亥大大地驚訝了,連連拍案道:「啊呀!若是沒有趙君,朕幾乎被丞相所賣也!」御史中丞走了,胡亥還捧著李斯供詞兀自絮叨著,「這個李斯,他還當真要謀逆,還當真要做皇帝?不可思議也。他也不想想,有趙高這般忠臣在,他能謀逆麼?能做皇帝麼?蠢也蠢也,李斯蠢也!」胡亥絮叨罷了,吩咐侍中將一應供詞等與李斯謀逆案相關的文書全部交於趙高,要趙高量刑決斷,自己又一頭扎到淫靡的漩渦去了。

七月流火,咸陽南門外的渭水草灘上搭起了罕見的刑場。

自商鞅變法以來,渭水草灘是老秦國傳統的老刑場。然則,尋常人犯的決刑不會在這裡。渭水草灘的刑殺,都是國家大刑,用老秦人的話說:「渭水大刑,非亂國奸佞不殺。」老秦人屈指可數的渭水大刑殺有三次:秦惠王刑殺復辟老世族千餘人,秦昭王刑殺諸公子叛亂人犯數百人,秦王政刑殺嫪毒叛亂餘黨數百人。這次刑殺正當天下大亂之時,殺的又是誰也料想不到的丞相李斯三族,咸陽老秦人深深地震撼了。尋常國人對朝局雖非絲縷皆知,然對於大局大事大人物,還是有著一種相對明白的口碑的。此時的李斯,聲望雖已遠不如兩年之前,然在民眾心目之中,李斯依舊是個正臣,說李斯謀逆作亂,幾乎沒有一個老秦人相信。而此時的趙高,聲名雖不顯赫,卻也是誰都知道的當今二世的老師。二世胡亥逼殺扶蘇,逼殺蒙恬蒙毅,又殺戮皇子公主,不久前又殺三公大臣馮去疾馮劫,老三公九卿一個個全完,凡此等等劣跡,老秦人件件在心,如何能好評了胡亥趙高?民怨雖深,奈何此時關中咸陽的老秦人已經大為減少,又是老弱婦幼居多,民心議論無法聚結成為戰國之世能夠左右朝局的風潮,眼睜睜也是無可奈何,只有徒然怨恨而已。更有一點,此時的關中人口大多是一統天下之後遷徙進入的山東老世族。雖說已經是布衣之身,這些老世族及其後裔們卻依然清晰地將關中視為異國,對秦政之亂抱有濃烈的幸災樂禍之心。尤其在山東大亂之後,關中的山東人口雖因咸陽有五萬材士而不敢輕易舉事反秦,然其反秦之心卻早早已經燃燒起來。當此之時,秦國要殺丞相李斯,老世族們立即高興得人人奔走相告了。畢竟,在六國老世族眼裡,李斯是剪滅六國的元兇之一,是禍及天下的秦臣首惡,被夷滅三族自是大快人心也。此等情勢之下官府文告一經張掛,關中大道上便絡繹不絕地流淌出前來觀刑的萬千「黔首」。

夏日的清晨,天空陰沉得沒有一絲風。

趙高的女婿閻樂率領著萬餘步卒,在草灘上圍起了一個空闊的大場。場中正北是一座黃土高臺,臺上空著一張大案。場中立著一大片猙獰的木樁。木樁之外,有一張三五尺高的木臺,臺上立著兩根大柱。甲士圈外的「黔首」人潮黑壓壓漫無邊際,興奮的嗡嗡議論聲瀰漫四周。

卯時時分,隨著場中大鼓擂動,土臺前的閻樂長聲宣呼,身著高冠朝服的趙高帶著一班新貴昂昂然上了刑臺。之後,李氏三族的男女老幼被綁縛著一串串押進了刑場,嫡系家族隊前便是李法李拓兩位長髮散亂的公子。李氏人口一進入刑場,立即被一個個綁上了木樁,恍若一片黑壓壓的樹林。

「帶人犯李斯——!」

隨著閻樂尖利的呼喊,一輛囚車咣噹轟隆地駛進了刑場。在距離高臺三五丈處,囚車停穩,四名甲冑武士開啟囚籠,將李斯架了出來。此時的李斯須發如霜枯瘦如柴,當年英風烈烈的名士氣度已經蕩然無存了。李斯艱難站地,木然抬眼四顧,忽然看見了遠處木樁前的中子李拓,一時不禁悲從中來,蒼老的聲音遊絲般遙遙飄蕩:「拓也!多想與兒迴歸故里,牽著黃狗,出上蔡東門追逐狡兔,豈可得乎——!」

「父親——!子不睹父刑!兒先死也!就此一別!……」

悲愴的哭喊中,李拓猛力掙起,躍身撲向木樁尖頭,一股鮮血激濺草地。李斯眼見最心愛的兒子如此慘死,喉頭猛然一緊,當即昏厥過去……一時間,次子李法與李斯的其餘子女紛紛掙扎,都要效法李拓自殺,可被已有防備的甲士們緊緊拽住,沒有一個得遂心志。臺上趙高冷冷一笑:「一個不能死,都要先看李斯死。」說罷,趙高起身,走到了已經被救醒的李斯面前拱手淡淡一笑,「丞相,高為你送行了。」

「趙高!李斯死作山鬼,也要殺你!……」李斯拼盡全力吼了一聲。

「便是做鬼,你也不是老夫對手。」趙高又是淡淡一笑,「李斯,你做過廷尉,老夫今日教你五刑具備的滋味。」

「趙高禽獸!非人類也!……」李斯已經沒有聲息了。

隨著閻樂手中的令旗劈下,一場亙古未聞的五刑殺人開始了。所謂五刑,是以五種最具侮辱性的刑罰殺人。五刑之一是墨刑,亦即黥刑,也就是給人犯兩頰烙出字印;五刑之二是劓刑,割掉鼻子;五刑之三是腓刑,砍斷雙足;五刑之四是宮刑,割去生殖器;五刑之末是腰斬,將人犯攔腰砍斷為兩截……五種侮辱性刑罰一一施行,連觀刑的「黔首」老世族們都大為震駭,人人垂首默然,刑場靜如死谷……正當李斯被腰斬之際,天空一聲驚雷一道閃電,大雨滂沱而下,雨水帶著李氏族人的鮮血嘩啦啦流淌,茫茫渭水頓時血浪翻滾。驚雷閃電之中,趙高面前的大案咔嚓炸開烈焰飛騰,刑場頓時大亂了……

西元前208年酷熱的伏暑天,李斯就這樣走了。

李斯被昔日同謀者以匪夷所思的險惡手段所陷害,牢獄中備受蹂躪摧殘,刑場中備受侮辱酷刑,其死之慘烈史所罕見,直令人不忍卒說。察李斯一生,功業也煌煌,罪責也彰彰。李斯是締造大秦帝國的首席功臣,也是毀滅大秦帝國的第一罪人。蓋棺論定,李斯是中國歷史長河中絕無僅有的一個功罪同樣巨大的政治家。李斯的文明功業如泰山不朽,李斯的亡秦罪責負鐵鑄惡名。李斯是中國歷史上最具悲劇性格的政治家。其悲劇根基,在於其天賦精神的兩重性:既奉烈烈大爭之信念,又埋幽幽性惡之私慾。遇始皇帝此等心志強毅雄才大略之君主,李斯的大爭信念與法家才具,得以淋漓盡致之揮灑。失去始皇帝而猝遇歷史劇烈轉折之險關,須得李斯自家把握自家時,李斯的政治判斷中便自覺不自覺地滲進了私慾。此等揮之不去且越來越重的私慾,使李斯一次又一次失去了自我校正的機會,也使李斯蒙受了一次又一次非人的侮辱。

真正的悲劇在於:寸心煎熬之下,李斯終未能恢復法家名士當有的烈烈雄風,而對下作昏聵的君主始終存有無盡的奢望,對奸險陰毒的兇徒始終沒有清醒的決斷,以致最終以最屈辱的非刑被殺戮。無論是以當時的潮流精神,還是以普世的歷史價值觀,李斯都沒能做到馮去疾馮劫那般以生命的最後閃光維護了人生的尊嚴。作為大政治家的正義原則,作為奮爭者的性惡底蘊,並存於李斯一身,最終淹沒了李斯為之奮爭的帝國大業,也留下了放行陰謀並與之同流合汙的劣跡,更屈辱地毀滅了自己生命。此,李斯之悲劇所在也。

李斯是政治家的前車之鑑,也是所有奮爭者的一面鏡子。

在《史記·李斯列傳》之後,太史公有一則獨特的評判:「李斯以閭閻(平民)歷諸侯,人事秦,因以瑕釁,以輔始皇,卒成帝業,斯為三公,可謂尊用矣!斯知六藝之歸,不務明政以補主上之缺;持爵祿之重,阿順苟合,嚴威酷刑;聽高邪說,廢嫡立庶。諸侯已畔,斯乃欲諫爭,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極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與俗議之異。不然,斯之功且與周、召列矣!」

列位看官留意,太史公評判有三層意思,獨特處在最後:其一,簡說了李斯的功業人生;其二,指出了李斯所犯的諸般過失,以及最後的徒然作為:「諸侯已畔,乃欲諫爭,不亦末乎!」(天下大亂之時,李斯才想到強力諫爭,不是晚了麼!)最後,太史公指出了一個普遍誤解,「人皆以斯極忠」。顯然,太史公不贊同以李斯為「極忠」之臣的評判。經過對李斯的根本性考察,太史公表示自己與俗議是不同的,明白表示:如果說李斯沒有末期罪責,那李斯的歷史地位便可與周公、召公並列了。也就是說,至少在西漢之世,普遍的看法還是將李斯做忠臣對待,對李斯的五刑慘死是深為痛惜的。《漢書·鄒陽傳》記載鄒陽評價雲:「李斯竭忠,胡亥極刑。」《史記·蕭相國世家》記載漢高祖劉邦評價雲:「吾聞李斯相秦皇帝,有善歸主,有惡自與。」《鹽鐵論·毀學篇》記載桑弘羊評價雲:「……李斯入秦,遂取三公,據萬乘之權,以制海內;功侔伊望,名巨泰山。」司馬遷首次認定,凡此等等單說一面之詞的評判,都是「俗議」。這種認定,實際是將李斯做了兩重人物對待,而不將其作為傳統意義上的忠臣對待,但也沒有否定李斯的前期功績。可以說,在司馬遷對帝國君臣的種種評判中,對李斯之評論最為客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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