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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霧中人(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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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湯米的日子過得很不順心。布倫特卓越的偵探大師們連連敗北,他們的自信心受到了嚴重的打擊。他們曾以專業偵探的身份接受委託,對位於艾德林頓鎮的艾德林頓邸宅裡所發生的珍珠項鍊被盜疑案進行調查分析。然而,布倫特卓越的偵探大師們卻怎麼也理不出個頭緒來。正當場米喬裝成羅馬天主教神父,費盡心機地跟蹤那嗜賭成性的伯爵夫人,塔彭絲也正竭盡全力地在高爾夫球場上向那家族的一位侄子「獻媚取寵」時,當地的警督卻不動聲色地逮捕了邱宅的隨從侍衛。警察本部以充足的證據證實那位隨從侍衛是早巳記錄在案的慣盜。他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事後,湯米和塔彭絲只好強打起精神,儘量保持他們殘存的那點尊嚴。這時,他倆正坐在艾德林頓大酒店裡喝著雞尾酒聊以自慰。湯米仍然穿著那身神父的服裝。「唉!布朗神甫的機智也無濟於事。」湯米沮喪地說,「而現在我身上只剩下這一樣保護傘了。」

「這不關布朗神甫什麼事。」塔彭絲說,「問題的關鍵是,從一開始,就需要一種特定的環境。人必須先從最為普通的事做起,然後奇蹟才會出現。這才是辦事的規律。」

「可不幸的是,」湯米遺憾地說,「我們必須返回倫敦去。但願路途中會有奇蹟出現。」

他剛把手中的酒杯舉至唇邊,杯中的酒突然濺了出來。這是因為一隻有力的手使勁在他肩頭上拍了一下。接著他便聽到一個如同那手一般有勁的低沉的聲音在向他打招呼。

「啊,上帝啊!是你,我的老朋友湯米!還有湯米太太,是哪陣風把你們給吹來了?好多年都不曾見到你們,也不曾聽到你們的任何訊息了。」

「啊呀!原來是巴爾傑!」湯米驚奇地喊道。他把還殘留:

有少許雞尾酒的杯子放在桌上,轉過臉來看著這位冒失鬼。

那人三十來歲年紀,寬闊健壯的肩膀,圓圓的臉上泛著紅光。他身著高爾夫運動裝。「你好,老朋友巴爾傑!」

「但聽我說,老夥計,」巴爾傑說,他的真實姓名是馬文·埃斯特科特。「我不知道你已經成了神父。我真奇怪你居然會成為該死的神父。」

塔彭絲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而湯米卻顯得很尷尬。這時他忽然發現還有另外一個人在場。‘那是一位亭亭玉立的美人,一頭金燦燦的秀髮,一雙又圓又藍的眸子,簡直美得無法形容。她身披一件價值昂貴的黑色貂皮大衣,耳朵上掛著一對碩大的珍珠耳環,顯得異常雍容華貴。她滿臉堆笑,那笑容好像會說話。那笑容似乎在說,她非常清楚她是全英格蘭,也是全世界最值得人們仰慕的美人。儘管她對自己的美貌並不自負,然而,她卻深信事實就是如此。

湯米和塔彭絲立即認出她來了。他們已三次在《內心的秘密》那場戲中目睹過她的風采;在轟動一時的《火柱》上演時,他們也同樣三次欣賞過她的精彩表演;而其他場次的戲是記也記不清了。或許,英格蘭再沒有任何其他女演員能像吉爾德·格倫小姐這樣如此牢牢地拴住英國觀眾的心。報界一直報道她是全英格蘭的第一號美人,而謠傳卻又說她是全英格蘭天字第一號的傻瓜。

「格倫小姐,他們是我的老朋友。」埃斯特科特說。他的語氣有幾分歉意,他似乎不該冷落了如此光彩照人的佳人,哪怕一會兒功夫也是罪過。「湯米和湯米太太,請允許我向你們介紹吉爾德·格倫小姐。」

他那驕傲的神情是顯而易見的。就單憑他有幸能在公共場合陪伴格倫小姐就足以使他萬分榮耀。

那位女演員興致勃勃地望著場米。

「你真是個神父嗎?」她問道,「我的意思是,一個羅馬天主教神父?因為我曾想他們是沒有太太的。」

埃斯特科特也忍俊不禁。

「那真是妙極了!」他毫無顧忌地說,「湯米,你這暗地偷雞摸狗的傢伙。湯米太太,很幸運他沒拋棄你,那完全是因為他還留有幾分自負和虛榮心。」

吉爾德·格倫小姐毫不掩飾地打量著湯米,她的眼裡流露出極為懷疑的神情。

「你真是個神父嗎?」她又問道。

「很少有人看起來像某種人就必定是那種人的。」湯米彬彬有禮地說,「我自己不去作懺悔,卻聽別人懺悔——。」

「你千萬別聽他的,」埃斯特科特突然插嘴道,「他是在愚弄你!」

「如果你不是神父,我就真不知道你為什麼要穿戴得像個神父,」她還是弄不明白,「莫非你——」

「我讓任何罪犯都難逃法網,」湯米說,「也還履行其他類似的職責。」

「啊!」她皺著眉頭,睜大她那雙迷人的眼睛迷惑地盯著湯米。

「我懷疑她是否真能明白我是幹什麼的。」湯米暗自思忖,「難道非要我一個字一個字地對她說,她才能明白嗎?」

他大聲地問道:「巴爾傑,你知道開往倫敦的火車是什麼時候嗎2我們必須儘快趕回去。這兒離火車站有多遠?」

「走路只要十分鐘。但不用著急。下一班車六點三十五分發車,現在才六點差二十分。你剛錯過一班車。」

「從這兒到車站應走哪條路?」

「走出這家酒店後,直接朝左走。然後——讓我想一下——沿著摩根林蔭道走是最近的路,應該不會錯吧?」

「摩根林蔭道?」格倫小姐大聲叫起來。她兩眼充滿了恐懼,直楞楞地望著埃斯特科特,「我知道你在想什麼,」埃斯特科特說,「是鬼。摩根林蔭道的一側是一片墳地。傳說一個警察在那兒受暴力襲擊致死。事後,他居然站起來沿著他經常巡邏的路線行走,就在摩根林蔭道上來來回回地行走。簡直成了幽靈警察!你會相信嗎?但許多人都發誓說親眼見過他。」

「一位警察?」格倫小姐問,她的聲音有點顫抖,「那兒不會真有什麼鬼魂吧?我是說——那兒不會發生這種挺嚇人的事吧?」

她站了起來,用大衣裹緊身子。

「好了,再見吧。」她毫無表情地說。

她從頭至尾都不曾與塔彭絲打招呼,甚至在這告別的時候,她連正眼也不看一下塔彭絲。她扭過頭來又疑惑地看了湯米一眼。

她剛走到酒店大門,就迎面碰上了一位個子挺高、一頭白髮、臉胖胖的男人。那人意外驚喜地叫起來,隨後扶著她的手臂,一同走出了門廳,一邊極為親切地交談著。

「真是個絕世美人,是吧?」埃斯特科特說,「可是卻長著個蠢兔的腦袋。有傳聞說,她就要嫁給勒康伯裡勳爵了。剛才在門廳裡的那位就是勒康伯裡勳爵。」

「他看起來可不像那類值得女人去嫁的好人。」塔彭絲評價道。

埃斯特科特聳了聳肩。

「我想,爵位的誘惑力還是挺大的。」他說,「再說呢,勒康伯裡還不至於是個窮困潦倒的貴族。嫁給他後,她便可以養尊處優。說句實話,沒人知道她的身世如何。我敢說她的名聲並不如她人這麼美。不管怎麼說,她待在這兒肯定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她沒有住在旅館裡。我曾試圖打聽她究竟住在什麼地方,而她卻冷冰冰地拒絕回答我——她拒絕我的態度是相當粗暴的。也只有她才能那樣做得出來。上帝才知道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他看了一下表,啊地叫了一聲。

「我必須走了。真高興與你們再次相見。我們應該找個晚上在倫敦相聚痛飲一次才對。再見了!」

他急匆匆地走了。這時,一個侍者手托盤子向他們走:

來。盤內故著一張未落款的便箋。

「先生,這是給您的,」侍者對湯米說,「是吉爾德·格倫小姐叫送來的。」

湯米把便箋拆開,十分好奇地看著。信封內頁上歪歪扭扭地寫著幾行字。

我不能肯定,但我想您也許可以幫助我。您要走那條路去火車站。您能否在六點十分去一趟摩根林蔭道邊的白屋?

順致敬意。

吉爾德.格倫湯米對那位侍者點了點頭,在侍者走後,他把便箋遞給了塔彭絲。

「這簡直太離譜了!」塔彭絲說,「這是因為她還在認為你是神父?」

「恰好相反,」湯米沉思著說,「我想這是因為她最後確定我不是牧師。喂!你看那位是誰?」

湯米講的「那位」是一個長著鮮紅色頭髮的年輕人,他看起來桀驁不馴,穿著一身極不合體的舊衣服。他已進入屋內,一面跟艙地快步向他們走過來,一面咕噥著什麼。

「真是活見鬼!」那紅頭髮的年輕人大聲吼道,「我就是要說——真是活見鬼了!」

他一屁股坐在靠近這對年輕夫婦旁邊的一張椅子上,極不高興地看著他們。

「讓所有的女人都見鬼去吧,我就是要這樣說。」那年輕人說道,惡狠狠地看了塔彭絲一眼,「嗅!簡直是有意作弄我。讓我離開這家酒店到外面去折騰。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難道人與人之間就不能推心置腹地交談一下嗎?為什麼我們必須控制自己的感情呢?為什麼我們一定要毫不走樣地像其他人那樣假裝笑臉、那樣說話呢?我並不認為這是討人喜歡或者是出於禮貌的舉動。我感到這就像卡住某人的咽喉,讓他慢慢地窒息而死。」

他停下來喘了一口氣。

「你這話是針對特定的物件呢?」塔彭絲問道,「還是針對任何人而言?」

「當然是針對特定的人。」那年輕人冷酷無情地說。

「這就非常有趣了,」塔彭絲說,「你能再給我們講詳細一點嗎?」

「我的名字叫賴利,詹姆斯·賴利,」那紅頭髮的男人說,「你們應該聽說過這個名字。我曾寫過一部宣傳和平主義的詩集——不是我自誇的話,頗有點小名氣。」

「你寫過和平主義的詩?」塔彭絲顯然很吃驚。

「一點不錯——有什麼疑問嗎?」賴利先生挑釁地反問道。

「噢!沒有。」塔彭絲倉促地回答道。

「我這人一生酷愛和平。」賴利先生語氣堅定地說,「讓戰爭下地獄吧:還有女人,女人也應下地獄:你們剛才看見了那個在這兒扭來扭去的活寶嗎?她稱自己為吉爾德·格倫。哼!吉爾德·格倫!只有上帝知道我是多麼地祟拜那女人。我對你們說,倘若她的心是肉做的,她就應該體諒我的心。如果她能傾心於我的話,我將百倍地愛她。但如果她要把自己賣給那個臭糞堆——勒康伯裡的話,哼!那我就立刻親手殺死她。願上帝能拯救她!」

說到這兒,他突然站起來,飛快地跑了出去。

湯米揚了揚眉毛。

「真是個感情衝動的紳士。」他小聲地說,「好了,塔彭絲,我們可以走了吧?」

他們出了酒店,外面空氣非常涼爽,這時一陣薄霧慢慢襲來。根據埃斯特科特指引的方向,他們直接朝左面走去。

幾分鐘後,他們來到一個拐角處,路牌上標著:摩根林蔭道。

薄霧漸漸變得愈來愈濃了。潮溼灰白的霧氣形成小小的旋渦不斷地從他們身邊漂流而過。他們的左側是用高牆擋住的墓地,右側是一排矮小的房子。這時,他們停住了腳步。一排高高的灌木樹籬橫在他們面前。

「湯米,」塔彭絲膽怯地說,「我感到有點心驚肉跳。霧這麼濃——這地方又這樣寂靜。我們似乎到了前不巴村,後不著店的地方。」

「任何人都會產生這種感覺的,」湯米同意道,「我們好像與世隔絕了。這是濃霧產生的效果,我們無法看清前面。」

塔彭絲點了點頭,「現在只能聽到我們的腳步聲在人行道上的迴音了。

聽!那是什麼聲音?」

「什麼是什麼聲音?」

「我彷彿聽到我們身後響起了其他人的腳步聲。」

「你像這樣神經緊張,待會兒,你還會看見鬼魂呢!」湯米和藹地說,「你不要緊張。你是不是害怕那幽靈警察會把他的手搭在你的肩頭上?」

塔彭絲髮生一聲刺耳的尖叫。

「湯米,請不要再說了。你的話反倒使我想起了那一件令人毛骨依然的事來了。」

她扭頭朝後使勁伸長脖子,竭力朝緊緊包圍著他們的白濛濛的濃霧深處望去。

「那腳步聲又響起來了,」她耳語般地說道,「啊!現在離我們愈來愈近了。湯米,這一次你不至於會說你沒聽見了吧?」

「我確實聽到有什麼聲音。是的,是從我們身後發出的腳步聲。我猜想,會不會有其他人也走這條路去趕火車他突然停下腳步,一動不動地站著。塔彭絲也嚇得屏住了呼吸。

他倆面前的濃霧猶如舞臺幕布被人嘩地一聲拉開,在離他們不到二十英尺處,突然出現一個巨人般的警察。這似乎是鬼魂從煙霧中猛然顯形,一會兒不見了,一會兒又出現了——這也可能是這兩位觀眾極度恐懼所造成的幻覺。隨著那濃霧滾滾後退,背景漸漸清楚,恰似舞臺效果。

眼前出現一個身材高大、身穿藍色制服的警察,一個豎立的鮮紅色郵筒,路的左側還慢慢現出了一棟白色樓房的輪廓。

「紅色、白色和藍色,」湯米說,「構成了這該死的影像。

塔彭絲,別害怕,沒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

因為這時他確確實實已看清那警察是個真正的警察,並且,他根本不如剛才在迷霧中時隱時現那般高大。

正當他倆準備繼續前進時,身後響起了一陣腳步聲。一個男人急衝衝地從他們身旁走過。他到了那棟白色樓房的大門前,上了臺階,抓起門環連續吟吟地敲打著,門終於開了,他走了進去。這時,湯米他倆正好走到那位晉察站的地方,他的目光一直在注視著那個男人。

「剛才那位紳士似乎有急事。」那警察說道。

他說話的語氣顯得緩慢而嚴肅,似乎是經過深思熟慮才做出這樣的結論。

「他是那類總是雷厲風行的紳士。」湯米評價道。

那警察慢慢地轉過頭來,用疑惑的目光打量著湯米。

「他是你的朋友?」他問道,語氣中透露出明顯的懷疑。

「不,」場米說,「他不是我的朋友。我只是偶然認識他的,他叫賴利。」

「是嗎?」那警察說,「好了,我應該走了。」

「請您告訴我白屋在哪兒?」湯米問道。

那警察的頭向旁邊一歪。

「這兒就是。這是霍尼科特太太的住宅。」他停頓了一下.又補充道,顯然是想給他們提供點有價值的資訊,「她是個神經質的女人,總是懷疑她的周圍有竊賊,老是要我監視她的房子的四周。中年婦女總是如此。」

「中年婦女?」湯米問道,「您是否碰巧知道有一位年輕女士也住在這兒?」

「一位年輕的女士?」那警察沉思片刻後說,「一位年輕的女士,不,我不太清楚。」

「湯米,大概她不住在這兒。」塔彭絲說,「或許,她現在已不在這兒了。在我們動身之前,她可能就已經走了。」

「啊:「那警察突然說道,「我現在想起來了,是有一位年輕的女士走進這個大門。當我沿著這條路走過來時,我見過她。那大約是三四分鐘以前的事。」

「穿著一件韶皮大衣?」塔彭絲急切地問道。

「她的脖子上是圍著一件有點像灰白色兔皮的東西。」

那警察贊同道。

塔彭絲笑了笑。那警察朝著他們來的方向走去,他倆也正準備去那棟白屋。

這時,從那房子裡忽然發出一陣微弱而壓抑的叫聲。幾乎與此同時,房子的前門開了。詹姆斯·賴利慌慌張張地跑下臺階。他那扭曲的臉顯得很蒼白,雙眼茫然地看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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