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浦·摩高斯律師謹致
理查德·奎恩巡官先生。
「尊敬的巡官先生:
「今晨有幸與艾勒裡·奎恩先生電話交談,現謹遵囑致函先生。
「奎恩先生通知本人,他已探悉阿拜·道恩的某些私人秘密。然而警方對此卻一無所知。秘密是昨天由約翰·敏欽博士處探得的。
「鑑於秘密已經公開,今後我已無需再對某些問題諱而不答,願藉機將丹寧與法勒二人間關係不甚了了或暖昧之處作一解釋。
「解釋之前,亟請俯允向您轉告奎恩先生今晨傳來的保證。奎恩先生允諾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洩露有關格爾達·道恩親生父母的情況,並望儘可能在警方案卷中不予記載。
「道恩夫人造囑中規定銷燬之檔案,實為夫人生前日記。夫人曾於下面提到的事件前一年,直至事件後五年,逐日留有日記,未曾中斷。
「艾勒裡·奎恩先生可謂洞察一切:他推知我已逾越職權,於星期一私拆了按法律理應不拆封即銷燬的檔案。
「尊敬的巡官先生:我為律師,操業有年,自問不敢有辱先父美名。事關道恩夫人,更是如此。道恩夫人不僅是我的委託人,實亦為我的至交。我一貫盡心維護夫人的利益。
若道恩夫人死於正常,則我絕不敢對她的囑託有所違背。然而夫人慘遭兇殺。況我早已有意,而且至今仍然有意與道恩小姐締結婚約,此事業已取得小姐的已故養母欣然允諾。所以,我實已應被視為道恩家族之一員。凡此種種,足以構成我大膽拆閱遺件的理由。
「如果該件未及開封即已移交警方,則某些與兇殺全然無關的人士,他們的隱私悉將張揚於世。所以,我並不是以一個律師,而是以道恩家族一員的身份拆閱這一檔案的,我儘可以再說明一句,如果檔案中果真含有任何與兇殺相干的內容,我定會立即將它轉交給先生的。
「然而在讀日記時,我卻發現了格爾達出生情況的可怕秘密。至此我已別無他途可擇。請先生諒解,並祈先生勿再責備我隱瞞真象,銷燬日記。我的這一舉動實非出於一已私利。因為這種事實並不能使我蒙受任何恥辱。但請為格爾達小姐設身處地著想。須知小姐一直是白壁無暇。如今竟成了自己女管家的私生女!此事一旦為世人所知,將置小姐於何地!
「情況雖然錯綜複雜,然而如果與已經送交法院等待核準生效的遺囑相參照,則又可以發現另一情況,即:格爾達是阿拜·道恩大部財產的實際繼承人。這種繼承,不附有任何條件,不論她的出身狀況和父親狀況如何。就事實而論,格爾達·道恩已被確認為阿拜·道恩的合法女兒。其出身對她按遺囑享有的遺產繼承權毫無影響。所以我之所以竭力隱瞞這一辱事,決不應視為出於私利。反之,如果格爾達的繼承權取決於她是否同故夫人有血緣關係,那麼責備我圖謀私利一說方能成立。
「奎恩先生至為明鑑:阿拜·道恩與薩拉·法勒口角不休,其原因即在於格爾達出身的秘密,日記清楚載明,薩拉對已經達成的協議頗為懊悔,每每揚言要將此中情況公諸於眾,多次以此要挾,以求素還女兒。然而夫人對格爾達慈愛之情,與日俱增。她十分懼怕薩拉對上流社會公佈真情,故一再容忍薩拉,對這個已屆中年並患有宗教狂的婦女始終不敢解僱。
「道恩夫人去世後,我曾與薩拉·法勒密談,她堅決表示願意嚴守秘密。這一轉變,原因在於她所仇恨的阿拜已然謝世。而且,不知何故,我本人競頗得她的歡心。所以她祝福我同格爾達的結合。丹寧先生無疑也會嚴守秘密,他將出為個人的切身利益面對此諱莫如深。他的前途和聲譽皆有·系幹僕「艾勒裡·奎恩先生不難猜到,近日來薩拉之所以數次尋找機會與丹寧博士會晤,原因正在於此。所怪者薩拉至今對丹寧依然藕斷絲連,餘情脈脈。凡此足可說明該婦人思想之怪誕,為人之瘋狂!昨天薩拉向我宣告,她已全面考慮了這一問題。她以殉難者的驕做向我宣稱:她已同丹寧達成協議,決不糾纏格爾達,聽其獨立生活,確認她作為道恩夫人遺女的身份,「日記透露了另一重要情況——讓奈博士參與了這一秘密。先生諒已洞悉,讓奈是道恩夫人的摯友,深得夫人信賴。博士是少數了解格爾達出身真象的人士之一。丹寧博士年輕時雖放浪不羈,但卻並未影響讓奈博士對他的推重。此中情況日記錄載甚詳。讓奈認為,丹寧年輕時一念之差,理應寬恕,這是很自然的事情。讓奈常責備薩拉無端挑起爭釁,責備她常為了發洩自己母性的憤怒於一時,竟不顧格爾達一生的幸福。這是多麼奇怪的事!或雲,對丹寧的寬容來自他對丹寧職業技巧的讚佩?或許來自他本人那種上流社會的觀點舉止?讓奈是夫人的至交,為夫人赴湯蹈火,在所不辭,他們之間從未有過任何齦齲,也從未有過點滴互不信任之感。
「請原諒我再次懇請先生嚴守秘密,我的請求決不是出於個人私利,完全是為了格爾達,此情此意,亟懇見諒。格爾達於我,是人間的一切,是生活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