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木筏--第九章再次搜尋
第九章再次搜尋
第二天,8月27日,太陽出來之前,貝尼託把馬諾埃爾拉到一邊,對他說:「我們昨天算是白找了。今天要是再這樣找,恐怕運氣也不會更好!」
「但總還是要找的。」馬諾埃爾答道。
「是的,」貝尼託接著說,「可假使還找不到託雷斯的屍體,你能告訴我要多久屍體才能浮到水面上來嗎?」
「如果託雷斯,」馬諾埃爾答道,「是活著,而不是暴死後落水的,可能要五、六天的時間。可他是由於受了致命傷掉到水裡的,要浮上來大概需要兩、三天的時間足夠了。」
馬諾埃爾的回答是千真萬確的,這裡需要解釋一下。
任何人落水後都是能夠漂起來的,只要人體與水層的比重達到平衡。當然,這是指不會游泳的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整個身體浸在水裡,只把鼻子和嘴露出水面,身體就會漂起來。但通常總不是這樣。溺水者的第一個動作是掙扎著把身體儘量多地露出水面;抬起頭,舉著胳臂,而身體的這些部分由於失去水的承託,重量就不會像完全浸在水裡那樣減輕,因此便產生超重,最後完全淹沒。事實上,水是由口進入肺,最後沉底。
相反,如果人在死後入水,情況就大不相同了,會更容易浮起來,因為上面談到的那些動作對他來說已不可能,在下沉過程中,由於他不會拼命呼吸,水不會大量湧入他的肺部,他就會更快地浮上來。
因此,馬諾埃爾把活人與死人的落水情況區分開來,很有道理,前者浮出水面必然要比後者需要更長的時間。
至於淹沒的屍體重現水面,完全是由於屍體腐爛,生成氣體,導致細胞組織膨脹;屍體的體積增大而重量並未增加,這樣屍體就比它排開的水的重量要輕,於是上浮,具備了浮在水面所必需的條件。
「這樣,」馬諾埃爾接著說,「儘管形勢是有利的,既然託雷斯落水時已經斃命,除非發生了我們無法預知的情況加速了腐爛,否則屍體在三天之內不會浮出水面。」
「我們卻沒有三天的時間了!」貝尼託答道。「我們不能等,你知道的!應該重新尋找,但是要用別的辦法!」
「你想怎麼辦?」馬諾埃爾問。
「我自己潛水到河底去,」貝尼託說,「用我的眼睛去找,用我的雙手去找……」
「潛它個一百次,一千次!」馬諾埃爾高聲叫道,「就這麼辦了!我也跟你一樣,覺得今天應該直截了當地去找,不要再用那些拖網、長篙摸摸挲挲地瞎忙活!我也覺得我們連三天的時間也等不了了!可是潛水上來,再下去,這些也只能保證短時間內的搜尋。不行!這還不夠,可能沒什麼用,我們沒準會再一次失敗!」
「那你還有什麼別的辦法建議給我,馬諾埃爾?」貝尼託兩眼直盯著他的朋友問道。
「聽我說,有一種情況可以說是天意,能夠幫我們的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