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點點頭。
「你沒有想過你的職責?」原因和方法都這麼簡單,我感到有些無趣了。
按照威威的觀點,破案不多繞點彎路就一點意思都沒有了。
「想過。」她開始還低著頭,可說到這話時卻把頭抬了起來。「可我就是喜歡這裡。而且,我的前任也是叛逃的。」
我身子向上一挺,彷彿被人從後面戳中的脊樑。雖然這些情況我早已猜到,但聽到這個訊息從她的嘴裡說出來,我還是感到十分吃驚。
「你說什麼?你的前任?」我彷彿喪失了意識一樣,下意識地問道。
她瞪大眼睛看著我,彷彿我早就該知道似的。
「是啊。我就是為了來找失蹤的前任的。」
「你沒有找到她?」這時我才恢復常態。
「我找到了。準確地說是她找到了我。」她回答說。「也正是由於她的勸說,我才下決心留在了這裡。」
「可你剛才還說你喜歡這裡。」
「我也確實喜歡這裡。」
那天我們談的很晚,但我沒感覺其中有什麼特別有價值的內容。直到談話將要結束的時候,我才向她問了最重要的一個問題。
「你的前任是誰?」
「我不知道。」她注意到我的逼視。「我真的不知道。」
「你剛才還說見過她。」
「我沒見過她。」她驚恐地說道。「她給我留紙條。她一直都是這麼與我聯絡的。」
我默然。這是有可能的。至少這個解釋從理論上來說是成立的。
每次來到這裡找人的人,都會被先到者所發現。因為先到者都是在暗處,而後來者則總是在明處——就像我本人一樣。
「她最後給你送紙條是什麼時間?」
「上週末。」
「什麼內容?」
「她告訴我你就要來了,要我小心。並且告訴我方便時再與我聯絡。」
「紙條還在嗎?」
她搖搖頭。「已經燒了。這是她要求的。」
我總是落後一步。
「你先回去。對於你的問題我暫時不做處理。但是,請你記住,」我的話突然間變得十分嚴肅。「今天晚上我們說過的話絕對不能對任何人說。」
「如果已經被人看見了呢?」她顯然是想到了總是有人把紙條送到她所要去的地方——宿舍、教室或者圖書館。
「就說我是問你關於化學系樓的事。」我說。「而且,發生任何情況都要向我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