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臺階上的楊帆回過身來,向大家抱拳行了一個羅圈揖,豪氣干雲地道:「在咱刑部的地盤上,還能叫別人討了好去嗎?各位同僚,儘管放心!」
楊帆這一舉動,不大符合那些在官場上磨礪了大半輩子,早就稜角全消的官吏的作派,卻很對這些底層人物的胃口,楊帆這句話一齣口,就像上了斷頭臺的死囚吼了一嗓子「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登時搏了個滿堂彩。
孫宇軒和皮二丁對視一眼,同時苦笑了一聲。
遠遠的,獨自站在刑部司院門口的陳東似乎也聽見了這句話,他搖搖頭,嘆了口氣,嘆一口氣,再搖搖頭,一邊搖頭、一邊嘆氣地回了公事房。
堂上的人也聽清了他在堂外說的這句話,當他走上大堂的時候,大理寺和御史臺的人都用一種怪異的目光看著他。
楊帆絲毫不以為意。論心機智謀,他未必就高人一等,可是這些習慣了在臺底下勾心鬥角的人,眼界卻不及他高。
這樁案子本身之所以難判,令三法司各執己見,是因為它不僅僅涉及法理,還涉及情理和lun理,每個人心中對道德、lun理的認識程度和側重點都是不同的,所以才會出現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情況。
可是他們之中大多數人都沒有意識到,這件原本很純粹的刑事案子,如今已經成了三法司之間、成了魏王和梁王之間競鬥的武器,所以它的意義已不再單純地體現在法律上和lun理道德上,還體現在政治上。
一旦涉及政治,在皇帝心中取捨的標準還會是這件官司本身麼?
明鏡高懸,匾下是一副「祥雲紅日出海圖」
主審臺前擺了三張公案,三張公案一字排開,以示平等。
因為這兒是刑部,佔有主場優勢的楊帆公案擺在中間。
楊帆就坐後,向左右兩人拱拱手,笑容可掬地道:「在下楊帆,現任刑部司郎中,不知兩位仁兄官居何職,高姓大名啊?」
左右兩位官員見他就坐,神情便肅然起來,腰桿兒也繃直了,不想楊帆未曾升堂,先跟他們寒喧起來,不禁有點啼笑皆非。
左邊那位官員方面大耳,黑鬚黑麵,四十出頭,十分威嚴。一見楊帆動問,忙也拱拱手,不苟言笑地道:「本官大理寺直,程靈!」
右邊那人三旬左右,白麵微須,眼神銳利,正是御使臺的侍御使趙久龍,他也向楊帆抱拳還禮,通報了姓名。
楊帆笑吟吟地道:「今日能與兩位仁兄同審此案,三生有幸啊。你我三人都是主審,誰來升堂啊?」
程靈和趙久龍對視了一眼,哼道:「不過是個形式罷了,這裡是刑部,就由你楊郎中來升堂吧!」
「呵呵,承讓,那楊某就不客氣了!」
楊帆笑容一收,抓起驚堂木一拍,喝道:「升堂!」
就算楊帆此前不曾向刑部的公差展示過他的手段,因為今天是刑部與大理寺和御史臺爭風,這些公差們也不會拆他的臺,這一聲「堂威」喝的十分莊嚴嘹亮,三人的神情也不覺莊重起來。
「帶人犯!」
一聲令下,常之遠被帶上大堂。他已被除去大枷,只戴著腳鐐。
大理寺的公堂他已經上過了,刑部裡的公堂也不是頭一回上,可他還是頭一回看到三司會審這樣的場面,眼見顯得有些擁擠卻更加威嚴的公堂,這個孩子臉都白了。
楊帆等馮西輝驗明正身,履行了提審的一應手續之後,對他和顏悅色地道:「常之遠,你不要懼怕。今天三法司會審,你且將你與死者潘君藝相識以來種種,一一供述出來,不得有半點虛假。」
「是!我……我那天七夕的時候,跟娘去定鼎大街遊玩……」
常之遠剛說了一句,大理寺直程靈便蹙著眉打斷了他的話,說道:「常之遠殺人是七月十四,與七夕有什麼關係?你就說當日殺人經過吧!」
常之遠戰戰兢兢地道:「是,我那天……」
「且慢!」
楊帆也制止了他,對程靈道:「程兄,沒有七夕相遇,就不會有七月十四的殺人,兩者有莫大關聯,這一節不該省去啊!」
程靈曬然道:「若是十三年前常之遠不曾出生,還沒有他如今的殺人之罪呢,依著楊郎中所言,豈不是該把他從小到大的履歷生平都好好地講上一遍?」
楊帆搖頭笑道:「程寺直此言差矣。但凡一個案子,或者一因一果,或者多因一果,或者多果一因,或者一因多果,或者多因多果。又有必然因果、偶然因果之分,我等法官,首先就要釐清因果。七夕之事乃一系列悲劇之起因,豈可不提呢!」
常家小兒的官司只是個引子,這場官司其實是三法司之間的官司。這場官司,終於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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