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結果,與會者都大失所望。律師取出了一封林永興親筆的函件:
「我在今天預立遺囑,但遺囑必須在二十三年之後才能開啟,並且交由律師全權處理,任何第三者不得干涉。林永興」
這封函件的日期,也就是林永興預立遺囑的日子,是他女兒誕生的那天,也就是他妻子逝世的那一天。
兩個內幕記者,也曾去拜訪過那位律師。那位律師述及二十多年前,林永興到他事務所來的情形。
「下午三時左右,我接到林先生的電話,告訴我他有重要的事要見我,辦完手頭的事就來,叫我一定要等他。結果,等到晚上八時多他才來。
「那天晚上,本來我還有幾個相當重要的約會,但當然比不上和林先生的約會重要,他的船公司是我們的最大主顧。
「八點多,他進來了,神色十分慌張,而且頻頻回頭看,好像是怕什麼人跟蹤一樣。他只是一個人來,也很出乎我的意料,因為通常他來的時候,總帶著一大堆處理各種業務的秘書來。
「什麼?一個跟班,樣子很陰森的?不,我從來也沒有注意到過這樣的一個人。
「他進來之後,就把我辦公室的門關上。其實這時,事務所中的職員早已離開了,我和他講話,不會有別人聽到,可是他還是那麼小心。可見他將要和我說的事,是十分機密的。
「他還沒有坐下來,就取出了一隻檔案袋來,是密封了的,對我說:‘這是我自己寫的遺囑,請你替我保管,替我執行。’預立遺囑,是一種十分普通的情形,我接了過來,一看到是密封的,就道:‘遺囑上要有律師作見證簽名,你封好了,我怎麼簽名?’
「當時,他現出相當為難的神色來,道:‘你就簽在信封上吧。’我一想,那自然是他絕不願意有人知道遺囑的內容之故,那也可以的。所以,我立即就在信封的封口上籤了字,並且當著他的面,把遺囑放進了專放絕對秘密檔案的保險箱之中。他才吁了一口氣,坐了下來,取出了手帕抹著汗。
「他抹了一下汗之後,又取出了一封信來。那封信的內容,我當時就看了,覺得很奇怪,問他為什麼是二十三年,他沒有回答。
「我又道:‘林先生,你今年不過四十出頭,二十三年之後,也不過六十多歲。到時百分之九十你還在世,自然也不必我執行遺囑了。’
「他聽了之後,一副心神恍惚的樣子,並沒有回答我的話。等我又說了一遍,他才道:‘再說吧!’就在這時候,電話鈴響了起來。
「我拿起電話來,是一個男人找林永興的,我就把電話遞給他。他的手有點發抖,神情也極怪,像是又害怕又無可奈何,我問了他一句:‘你沒事吧?’他沒有回答,事實上他接過了電話之後也沒有說話,只是聽著。這時辦公室中十分靜,連在一旁的我,也聽到了打電話來的人所說的話,那個不知是什麼人只說了一句:‘一切是你自己答應的,別想玩什麼花樣!’
「我聽得很清楚,當時心中就十分奇怪,是誰講話那麼沒有禮貌,敢對一個亞洲富豪講這樣的話?而林永興這時,也像是手中所握著的不是電話,是一塊燒紅了的鐵一樣,一下子就把電話摔到了桌上。我拿起電話放好,向他望去,他連連擺手,表示沒有什麼,我自然不便再問,他就走了。
「以後,我又和他見過好多次,他一切都十分正常,而且絕口不提遺囑的事。後來,他神秘失蹤了。
「在他失蹤之後七年,一些和他有關係的人,到我的事務所來,要求看他的遺囑。我就把那封信取出來,把他們打發走了。
「是的,日子過得真快,二十三年,在當時想來,那是一個多麼悠長的歲月,可是一下子就過去了。事務所早已有計算機資料儲存裝置,每一天要處理的事,計算機會自動提醒,林永興的遺囑,若不是計算機自動提醒,我早已忘了。一提醒,我想起真是已過了二十三年了,就取出了檔案,開啟密封的檔案袋,取出了他的遺囑來。遺囑十分簡單,執行起來,也沒有什麼困難。
「哦,你們問遺囑的內容?嗯……這……照常理說,我是不應該洩漏的,不過,遺囑早已向船公司的那幾個老職員傳達過,也不是什麼秘密了。你們真想知道,我也可以告訴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