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問一答聽來有點沒頭沒腦,其實很簡單,因為他的行蹤,報上有訊息──最近有一個國際性的警務工作會議在倫敦召開,張泰豐正是本地的代表。
這個會議參加者極多,討論的問題也極其廣泛,張泰豐在會議上作了犯罪心理的專題演講,非常受到注意,在大會上很出鋒頭,所以報上經常有他的新聞。
他還沒有回來,應該人還在倫敦,這就表示他這個電話不會是平常的問候,而必有目的。
我等他開口,他遲疑了幾秒鐘:「你知道我在參加會議,有來自世界各地的警務人員……」
我打斷了他的話頭:「有話請直說!」
張泰豐到底和我來往久了,很明白我的脾氣,所以他立刻不再說廢話,而單刀直入:「有一位來自巴拿馬的警官,有一樁極其古怪的事情,想告訴你,聽聽你的意見。」
我反問:「你認為我值得一聽?」
張泰豐立刻道:「值得!值得!我認為太值得了!」
張泰豐回答得如此熱切,我就答應:「好,我給他十分鐘,讓他把事情告訴我。」
張泰豐傳來無可奈何的苦笑聲:「如果你答應聽他的敘述,我會在會議結束之後帶他來見你──這件事情,非但在電話中說不明白,而且十分鐘也遠遠不夠!」
我問:「事情是甚麼性質?」
張泰豐吸了一口氣:「無法分類,也無法簡述。」
他這樣說,等於是只給我拒絕或者接受的選擇,我很認真的考慮了將近半分鐘──如果在以前,我一定毫不考慮就會請他帶那個巴拿馬警官來向我說古怪的事情。可是在已經有了那麼多古怪的經歷之後,我常常感到實在不會再有甚麼新的古怪事情了,所以對於有人向我說:「有古怪事情告訴你。」不再感到特別的興趣,這是我考慮的原因。
當時我想到張泰豐既然竭力主張我聽這件事,總有一定的原因,而我對張泰豐的判斷力很有信心,所以考慮的結果是我答應了他的要求,所以才有幾天之後我和他的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