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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最初是如何在江底發現這種閃閃發光的金塊的?已經不可考據,或許在幾萬年之前,江邊有了原始人的足跡時,這種閃亮沉重的金屬塊,就已經引起了原始人對它的好奇和珍愛。

原始人要金塊來作什麼呢?由於它的沉重?拳頭大小的金塊,比起同樣大小的石塊來,要沉重得多,在拋擲出去的時候。

也能產生更大的力量,擊中目的物時,也就有更大的殺傷力。原始人用金塊來狩殺野獸,一定比石塊有效。

這可能就是原始人珍愛金塊的原因之一?

別笑,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價值觀,在原始人的時代,獵物增加,食物不缺,在原始人的生命中,就有著至高無上的價植。

在人類逐漸進化的過程中,總有些特別聰明的才智之士,會把許多偶然的發現,逐點逐點累積起來,變成智慧,不知自什麼時候起,人類發現要熔化金以後,變成大金塊。

大金塊可以再融化,可以通過-定的工藝程式,變成任何形狀。

於是,黃金的用途便不僅止於投擲野獸了,它有了新的價值。再久而久之,當人類發現這種閃亮的東西,它的光輝,竟可以經年累月,絕不減退,它的價值,自然又進了一層。

幾萬年下來,終於有一天,幾個披著獸皮的土著,偶然拿著在河灘上撿來的金塊,遇上了穿著衣服的,來自遙遠的中原的文明人,發現文明人對金塊的喜愛,遠在他們的想象之外時,黃金的現代價值觀,就開始確立了。

幸運計程車著,在文明人處,用金塊換到了他們所需要的物品。不幸的土著,由於手上有著金塊,遭到了文明人的殺害──

他們之中,有的只怕至死也不明白,何以那種在江邊隨手可以撿到的東西,會引得一些人起了殺機。

又不知過了若干年,這段江的江灘和江底,有大量金塊的訊息,終於傳了出去。

遍地黃金。隨手可拾啊。

還有什麼比這個現象更吸引人的?於是,開始是一小批一小批,攀山越嶺,幹裡跋涉,遠赴這滿是黃金的地域,終於,一大群一大群,成千上萬的人,各種各樣的人,都湧向那裡。

如果人類是一種理性的生物,是一種天性和平的生物,是一種不帶侵略性的生物。如果人性中有公平。不貪婪、不兇殘、不自私……簡單說-句,如果人類不是人類,而是一種秉性和人類截然相反的生物的話,那麼,情形就十分好。

,再多的人湧到江邊來,大家各自把自己撿到的金塊收起來。

誰肯起早落夜,誰肯冒險涉到水深及腰的急流中去,誰機敏過人,憑腳趾踩踏的感覺就可以辨出那是卵石還是金塊,誰肯向江水更洶捅的上流去,誰就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塊。

-得到更多金塊的人,會引起其它人的豔羨,但人人只要肯付出,也一定可以得到更多的金塊。

那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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