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尼一被我抓住,立時失聲叫了起來:「那不能算是我殺他的,不能。」
辛尼的神情如此慌亂,以致我不忍再對他厲聲呵責,但由於他在不斷掙扎,所以我也並不放開他,只是用另一雙手在他的臉上輕輕拍兩下:「鎮定點,辛尼,鎮定點,你做了些什麼?」我還怕他不明白我的意思,又補充了一句:‘你對他做了些什麼?」
辛尼吞了一口口水:「沒有什麼,在他……這裡……」他先指柏萊的屍體,又指了自己左乳附近的位置,繼續道:「刺了一刀!」
辛尼所指的那個部位,正是一個正常人的心臟部分!而辛尼說「只不過在他這裡刺了一刀」,「只不過」!辛尼真是殺人兇手,柏萊是他殺死的了!
事情發展到這一地步,那是我無論如何料不到的。辛尼自稱是柏萊的最好朋友,可是他卻在柏萊的心臟上刺了一刀,殺死了柏萊!
剎那之間,我的腦筋十分混亂,想到了很多事情,自己以為已抓到了一點頭緒。辛尼是嬉皮士,柏萊也是。嘻皮士之間,有很多骯髒的。不但是吸大麻,性關係混亂,也有不少嬉皮士是同性戀者。
我初步料定,辛尼和柏萊可能有同性戀的關係,而因為某一原因,辛尼將柏萊殺死了!而且從目前的情形來看,辛尼的精神狀態,在一種十分混亂的情形之中。
當我在迅速思索之際,辛尼又連問了幾次:「算不算我殺了他?」
我吸了一口氣:「你說呢?」
辛尼苦笑了一下:「我和柏萊是同學,我們都是學醫的,我們全知道,在這裡——」他又在那部位指了一指:「若刺上一刀的話,一定可以達到目的!」
我再吸了一口氣:「是的、你達到了目的,你殺了柏萊!」
我這樣說,是完全根據辛尼所講的話而作的結論。而且這個結論。可以說是再正常也沒有,叫任何人來下結論,都是一樣。
可是辛尼一聽了我的話,卻發出了一下慘叫聲,整個人都發起抖來。他的這種神情,我看在眼裡,也覺得十分難過,辛尼和柏萊都是一個世界著名大學的醫科學生,很可以有點成就。可是一個顯然神經不正常,而另一個則成了他神經不正常同伴的犧牲品。
我嘆了一口氣,儘量使自己的語氣變得緩和:「辛尼,你殺了柏萊。在文明社會中,殺人是要付代價的,我看你的神經不很正常,你可能不知道自己做過什麼。但無論如何,你一定要跟我到警局去!」
當我說話的時候,辛尼看來像是十分用心地聽著,但當他一聽到我要他跟我到警局去之際,卻突然發了狂——我說「發了狂」的意思,是他在剎那問,突然做出瞭如同發狂一樣的動作來,而不是有確鑿的證據說他真是發了狂!他陡地一掙,竟將我的手掙脫,然後極快地轉身便奔。
我當然立即撲了過去,我的動作也算得快疾,可是辛尼的動作更快。我一撲上去,只抓到他身上所穿的一件皮背心。正當我以為已經抓到他之際,他雙臂向後一伸,將皮背心脫了下來,繼續向前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