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排檔,真賢找了離三順最遠的一張桌子坐了下來,點了三順點的烏冬、紫菜卷飯和鰻魚。看著三順吃得津津有味的模樣,這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真賢根本不怎麼吃的東西,現在看起來卻非常美味。
就在真賢分開一次性木筷準備開始吃的時候,三順所在的位置那兒傳來了騷動的聲音:
「女人家竟敢一個人跑到這種地方來喝酒?」
這個世界上有一種人,喝完酒之後就肆無忌憚,會對看起來似乎軟弱可欺的人撒酒瘋。說話的好像就是這種人,已經喝得鼻子紅腫,眼睛看起來也迷迷糊糊了。那男人斜著一雙三角眼從頭到腳打量著三順,而且眼光越來越放肆,聲音也越來越粘糊:
「小姐,長得胖乎乎的,很豐滿嘛。跟大哥我一起喝一杯,怎麼樣?」
嘴裡還叼著烏冬麵條兒的三順聽了這話頓時怒目圓瞪。她咬斷含在嘴邊的烏冬麵條兒,毫不含糊地回答說:
「我沒有哥哥啊。」
醉漢聽了三順的回答喜出望外,一屁股坐到三順對面的椅子上。
「是嗎?正好我也沒有妹妹!我們兩個寂寞的人一起喝一杯,怎麼樣?」
嘖嘖……霎那間,三順覺得自己剛才所感受到的幸福突然減半,不,已經有70%以上被趕跑了。三個多小時以來,沒有一個男人走上前來搭訕。如果現在出現在眼前的是一個二十多到三十歲左右的清醒男人的話當然另當別論,可是坐在對面的,卻是這麼一個老醉鬼。三順對正忙著烤鰻魚的大排檔老闆吆喝道:
「老闆!麻煩幫我換一下位子!順便再來一份烤秋刀魚加雞蛋卷兒。」
看到三順完全無視自己的存在,老醉鬼嬉皮笑臉的表情一下子陰沉下來。三順覺得,酒後調戲婦女的男人不是男人,是畜生。所以她當那個酒鬼的話是狗叫。不過真正的狗叫聲和人發出來的狗叫聲是有區別的,後者會讓人心情不爽。隨著狗叫聲越來越厲害,桌子底下三順穿著高跟鞋的腳也憋足了勁兒。白天已經讓一個臭男人見識過的高跟鞋的威力,再讓一個人見識一遍也無妨。
「花八百多塊錢買的皮鞋卻要用來對付這些臭男人,真是倒霉!」
三順心裡暗罵,只見那酒鬼已經把一隻手搭到了自己肩膀上。三順深吸了一口氣,正準備出腳,就在她那天下無敵的高跟鞋踢到酒鬼的小腿之前,有人插話進來了。
「大哥,請把你的手拿開。」
酒鬼笑眯眯的眼神從胖乎乎的三順身上移開,朝著聲音傳來的方向瞄去。眼前是一個穿著筆挺的西裝,戴著斯文的無框眼鏡,體格修長的男人,這個男人帥氣得讓人嫉妒。
「你是什麼東西?」
「我是和被你調戲的人一起來的。」
當時的情景一點兒也不可笑,可是這個戴眼鏡的男人卻笑眯眯地這麼說。這麼看來,他應該是這個胖胖的女人的物件。這小子竟敢這麼笑,真是狗膽包天。
酒鬼根本不把真賢放在眼裡,他笑著轉過身朝真賢走過來。
「這麼帥的小夥子怎麼找了這麼一個胖妞兒?啊——我知道了,這種皮膚細嫩又豐滿的女人幹那事兒的時候倒確實很夠勁兒。嘿,小夥子!我說得沒錯吧?確實夠勁兒吧?……」
聽了酒鬼的瘋話,三順羞得臉紅到了耳根。不過真賢還是一臉笑眯眯的樣子。「這個男人怎麼這麼沒心沒肝,他這麼一直笑什麼勁兒啊?」三順正要站起來,她的變態社長一把抓住了酒鬼的一隻胳膊,狠狠地擰了一把。大排檔裡響起了酒鬼淒厲的叫喊聲。
「啊……你幹什麼?你……你……」
酒鬼拼命想反抗,真賢依舊面帶笑容地說道:
「我幹什麼?是這樣的,我有一個很奇怪的毛病,大哥。」
「什麼……什麼毛病?」
「人敬我一尺,我就敬人一丈;不過看到那些耍酒瘋,調戲良家婦女的傢伙,我都要卸下一隻胳膊來留作紀念。」
這個男人,威脅恐嚇人的時候竟然也能這麼面不改色,連三順也不由得倒吸一口涼氣,更別說那個酒鬼了。這個小鬼手上的勁兒真是出奇的大,酒鬼怎麼使勁兒都掙不脫。他意識到,這樣下去,自己的胳膊不斷也得殘廢。
漸漸的,酒鬼本來黑紅黑紅的臉變得蒼白,真賢的手絲毫也沒鬆開,他看著一臉猙獰的酒鬼問道:
「你是選擇恭恭敬敬地向那位小姐道歉呢?還是選擇丟一隻胳膊,被暴打一頓呢?」
酒鬼選擇了前者。就這樣,看熱鬧的人都散開了,大排檔裡又恢復了平靜。因為不是有人喝醉酒亂砸東西,所以大排檔裡的東西根本沒有損壞。真賢讓夥計把自己點的東西移到三順的桌子上,又要了一瓶酒。
「我什麼時候同意和你坐在一起了?」
見真賢就那麼理所當然地坐到自己面前,往自己的酒杯裡倒酒,三順冷冷地衝著他說道。真賢聳了聳肩說:
「總比你自己一個人坐著坐著又碰上什麼麻煩事兒強吧?三順,不,熙真小姐。」
「我怕看著你吃飯會消化不良,再說酒也要跟自己喜歡的人一起喝。」
「消化不良?我就那麼惹人厭嗎?」
「你自己難道不知道嗎?」
聽了三順的數落,真賢無奈地笑了一下。剛才那個酒鬼說得沒錯,這個女人雖然胖胖的,不過很有那麼一股潑辣勁兒,還挺可愛的。至少她不像那些相親的時候看到的女人那樣矯揉造作。真賢又聳了聳肩,不服氣地說:
「奇怪,別的女人都說我很帥啊。」
聽了他的話,三順也不由得笑了一下。
「可能吧。不過,我可不這麼覺得。」三順乾脆地說。
真賢邊用筷子夾了一塊鰻魚邊問:
「為什麼?」
「因為我不像銀愛一樣只有二十二歲,我已經二十九歲了。」
一瓶真露下肚,三順已經有些口齒不清了。真賢抬起頭來看著她,心裡在疑惑,銀愛?銀愛是誰?
「我在像她那麼大的時候,也跟她一樣,看到像社長這樣英俊的男人就會心跳加速,小鹿亂撞,可是現在不了。社長你這樣的男人,對於我來說,就像是愛情小說裡的男主角或者是演員歌星之類的人一樣高不可攀。明知道你不會喜歡我,還自己一個人牽腸掛肚,自作多情,我已經沒有那樣的時間可以浪費了,年齡太大了。可以這麼說吧,我已經過了喜歡根本和自己沒有可能的人的期限了。你知道,做糕點的時候不是也不能用過期的原料嗎?」
三順的話一字一句,句句在理,真賢聽了暗笑:我倒是請了一個很有職業道德的糕點師啊。
像是覺察到了他臉上劃過的那一絲笑意,三順的眼神突然間亮了起來。
「社長,你現在是在嘲笑我嗎?」
「不是啊。」
「你剛才是在嘲笑我來著。」
「我只是在感嘆。我心想,女人真是比男人要現實得多啊,如此而已。如果讓你誤會我是在嘲笑你的話,那對不起了。」
現實?這算是稱讚,還是批評呢?即使是清醒的時候,三順也不太能理解這個男人所說的話和他的所作所為,更何況她現在已經有三分醉意了呢?三順覺得很不是滋味兒,她有些惱火地對自己的老闆真賢嘟囔說:
「反正我的意思就是說,我不想要什麼白馬王子,只想找一個可靠的男人,就像今天相親的時候見到的那個男人一樣。本來今天很可能有下文的,都是因為你!啊!越想越生氣!」
「我再一次鄭重道歉,對不起!」
真賢嘴上這麼說,可是臉上卻沒有一點兒抱歉的意思。他又拿起酒瓶往三順的酒杯里加滿了酒,嬉皮笑臉地說:
「你喜歡哪一型別的男人?告訴我,我給你介紹一個,也算是補償我今天的失禮吧。反正你不是說,你已經不相信灰姑娘之類的童話般的戀愛了嘛,那別人介紹的男朋友應該可以吧?」
聽了真賢的一番「良言」,三順本已醉意朦朧的雙眼瞬間變得無比精神。
「你身邊有合適的人嗎?要知道,物以類聚。」
其實三順心裡嘀咕著:
「你們這種人怎麼可能會接受像我一樣體重六十到六十五公斤,差一歲就到三十的老女人呢?物以類聚啊。」
這麼一想,還真的挺傷自尊心的,於是三順開始說明自己最近喜歡的男人型別。要在清醒的時候,三順絕對不會跟眼前這個男人說這種事情的,不過現在,三順一瓶燒酒下肚,再加上剛才吃下去的烏冬、鰻魚、秋刀魚,這些東西經過酒精的發酵後,令三順心情很不錯。三順開始說了。開始還有點羞澀,後來越說越起勁兒。
「得是心地特別善良的人。用不著每個月都把工資袋兒交給我,只要在我心情不好的時候偶爾把工資袋兒塞到我手裡,安慰我說‘給你的禮物,拿去買點兒喜歡的東西吧’就行。孝順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不過當著我的面兒,我希望他能偶爾撒撒小謊,對我說‘你是我的唯一’。個子不用太高,只要胳膊夠長,在我累的時候可以抱著我就行。要不愛發脾氣,愛笑的人,笑起來最好很爽朗。願意時不時和我一起回孃家。當我把他帶到媽媽面前說‘媽,我要和這個人結婚了’的時候,媽媽能欣然接受的人。」
說到這兒,三順好像突然想起什麼重要的條件似的,鄭重地加了一條。
「對!還有一個最重要的條件,那就是聽到我的真名的時候不會笑話我的有深度的男人。」
這些條件聽起來好像很簡單,又似乎非常苛刻。真賢聽了三順的陳述,惟一的感想就是,自己絕對不是三順理想中的男人型別。對於真賢來說,那種男人簡直就是童話的主人公。坐在面前和自己把酒對飲的女人和在咖啡廳見過的那些庸俗的女人截然不同,她有自己的事業和主見。真賢很久沒有這樣毫無負擔、心情愉快地和一個女人坐在一起喝酒了。很痛快,也很踏實。說要給她介紹物件的念頭也打消了,真賢忽然覺得他周圍的那些傢伙都配不上三順。
大約消滅了三瓶酒以後,三順搖搖晃晃地站了起來。
「我該走了,明天要是遲到了,可都怪社長。我是因為社長才心情不好而喝酒的。老闆,多少錢?」
已經快十點了。現在回去的話,到家的時間大概剛剛好十二點。那樣一來,媽媽肯定會要求下一次把今天相親的男的帶回家去。那麼三順就得把今天所發生的一連串荒唐的事情一一交待,然後……真是想都不敢想。
「我來付。」
真賢開啟裝滿信用卡的皮夾,不過三順搖頭拒絕了。
「我不要你請客。嗝!我明天就遞辭呈,我只答應待到你們找到人接替我為止。」
剛才一起喝酒不是喝得好好的嗎?這是什麼話?真賢抹了一把額頭,假裝生氣地說:
「不是說了加15%的工資嗎?」
「哼!你不用這樣嚇唬我,我什麼都不怕,就怕我那個倒霉的厄運。怎麼看,我和你都好像八字不合。哎呀!」
三順說的話真賢不太聽得懂。三順翻著自己的皮夾,忽然驚呼了一聲,原來是錢夾裡的錢不夠付賬。真賢心想:沒辦法,還是得讓我請客吧!他重新拿出皮夾正準備付賬,三順已經將自己的手機押在櫃檯上,
她一邊
搖搖晃晃地向大排檔外面走去一邊含含糊糊地說:
「請,請稍等,我馬上取錢來付賬。」
真賢趕緊付了錢趕出去追三順。沒穿習慣高跟鞋,加上過度飲酒,三順在大街上一步三搖。她就這麼在大街上徘徊了一陣子,突然好像發現新大陸似地歡呼起來:
「啊!找到了!取錢的機子!可愛的自動取款機!」
三順蹣跚著朝自動取款機走去,進自動取款機亭要爬兩三級臺階,穿著高跟鞋的三順看隨時都搖搖欲墜,真賢手心裡不由得暗捏了一把冷汗。
三順終於推開了自動取款機亭的玻璃門,真賢也跟了進去,嘴裡唸叨著:
「你這個女人怎麼比驢還倔?」
就在這時,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伴隨著「噼裡啪啦」的聲響,自動取款機亭的防盜門突然降了下來,燈也滅了。周圍一片黑暗,伸手不見五指。
「天啊?怎麼回事兒?」
三順的咋呼被真賢一句話頂了回去:
「別吵!都怪你固執己見,一定要進來!」
真賢抬頭看到了高處一閃一閃的電子錶,現在時間是晚上十點。正好是自動提款機亭的防盜門自動關閉的時間。他就這麼和這個女醉鬼一起被關在這裡了。真賢無可奈何,深深嘆了一口氣。近在咫尺的三順也深深、深深地嘆了一口氣。
「呵呵,和你在一起果然是厄運連連,厄運,厄運……」
真賢沒有心思去推敲三順話裡面的意思,他咬緊牙關開始用力按牆上的急救鈴。
「眼看要關門了,怎麼還進來了呢?真是的,又不是小孩子。下次要注意了!」
對於聽到呼叫匆匆趕來的警衛的話,真賢無言以對,只能點頭回答「是」。三十二年來,他還是頭一次因為這樣荒唐的事被人抓住小辮子。警衛壞壞地笑了笑說:
「你女朋友好像醉得很厲害啊,身上的衣服得趕緊洗吧。」
中年警衛的話沒錯,三順醉得已經睡著了,就在警衛趕過來的三十分鐘內。三十分鐘?看來像他們這樣在星期日晚上被關在自動取款機亭裡的人還真不少,他們等了足足三十分鐘呢。三十分鐘,也就是一千八百秒。對真賢來說,這真是噩夢般的一千八百秒。他看著自己噩夢的罪魁禍首三順,回味著她剛才說的話:
「呵呵,和你在一起果然是厄運連連,厄運,厄運……」
真賢心想:「到底是我倒霉還是你倒霉?」
剛才被關在黑暗裡,不只是三順難受,真賢也覺得很難受。可是三順卻硬要把責任都推卸到自己頭上,說著聽不懂的話抱怨著,最後還哭了起來。然後開始把剛才兩個多小時內吃到肚子裡的烏冬、紫菜卷飯、鰻魚、秋刀魚等等往真賢身上穿著的手工製作的昂貴西裝上噴。最後竟然倚在自動取款機上睡著了。太過分了!在短短的三十分鐘內,三順把真賢整得不知所措,自己卻若無其事地睡著了。真可惡!
真賢氣得咬牙切齒,警衛卻理所當然地說:
「那請你把地方清潔一下,趕緊回家吧。我還要去別的地方執行任務。」
真賢對天發誓,以後即使是嫦娥下凡,如果要跟他一起喝酒,他也一定當機立斷,和她絕交。
不過發誓歸發誓,現實往往是殘酷的。真賢必須動手處理地上那一攤黃黃的、粘乎乎的嘔吐物,還有坐在一旁睡得如一攤爛泥的三順。如果不是因為警衛在一旁監視著,再加上他那不如針頭般大的一點點的良知作祟,真賢真想丟下這一切當場逃跑。結果,真賢生平第一次打掃了酒後的嘔吐物,揹著三順走了出來。
蹣跚著走出亭子的瞬間,真賢深深地呼吸了一口外面新鮮的空氣。背上的三順竟然開始哼起什麼歌兒來。醉是醉了,倒還會唱歌兒。真是!
「想見我的他,即使在夢裡,哪怕只有一天。多麼希望美夢能夠成真。男人像雨一樣從天上掉下來……」
沒錯,就是她白天自己一個人在卡拉ok唱了好幾遍的歌。真賢聽著她的歌,不由得想:
「我昨晚到底做什麼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