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三順說完,真賢就摟住了她,在她耳邊悄悄地說:
「噓,看那兒。」
順著真賢的示意,三順看到了坐在角落的一個男人,也是這裡惟一的單身男人。只見他大約將近四十歲,一身西裝革履。與三順視線交接的瞬間,那男人乾咳了一聲,表情很不自然。
「那是誰?」
三順小聲問道,真賢直截了當地說:
「我媽真不愧是老油條。看來她還不太相信我們。」
聽了真賢的話,三順覺得真不可思議。
「社長先生,看來之前您把您母親騙得不輕啊。竟然要派人跟蹤你,確認你是不是真戀愛。做人怎麼可以這麼沒信用呢?」
「你難道沒想過,就因為我沒信用,你才有機會借到那五千萬啊。別動。‘第二,玄真賢借給金三順五千萬韓元,作為代價,金三順必須全力協助配合玄真賢的一切行動。’這不是你寫的嗎?」
他們就這麼竊竊私語,在外人看來,完全像是一對多情的情侶,而實際上,他們是在為合同條款爭吵不休。
「一米範圍內不準接近?難道讓我總拿著尺子量距離?這根本就不現實嘛。這一條幹脆刪了。」
對於真賢的這一要求,三順笑著指著面前的紙巾說:
「反對!只要隨時保持三四步的距離就行了,很簡單。不然讓我怎麼相信像你這樣的怪物?」
「怪物?你說怪物?誰?我?」
「可不是嗎?相親的時候問第一次見面的女孩子會不會硬上自己,不是怪物是什麼?」
「那隻不過是我自己的處世之道。用那種方法,五分鐘之內就能把自己討厭的女人氣跑,有什麼不行的?」
真賢一臉坦然,笑著反問三順,三順長嘆了一口氣,說道:
「就是因為你會這麼認為,我才覺得你是妖怪,不是什麼好男人。」
對於三順的回答,真賢很嚴肅地思考了一番,用手指敲敲桌上寫著規則的紙巾說:
「那這樣寫吧。除了現在這樣的突發狀態,禁止拉手,擁抱,接吻,以及其他一切戀人之間才有的親密行為。反正加上最後那最重要的一條,前面的這些條款也就沒有多大的意義了,既然你那麼堅持,我就讓讓你吧。」
「最重要的一條?是什麼?」
三順滿臉疑惑地問道,真賢「嘻」地一笑,露出一排整潔白淨的牙齒。
「雙方只是假裝戀愛,不可弄假成真,但必須假戲真做。」
「什麼?」
「就是說,合同期間,不許你和我,或者和其他男人談戀愛。不和我談是理所當然的,同時不許你和別的男人約會或者讓我聽到你腳踏兩隻船。因為我‘僱用’你不是為了給自己找麻煩,而是為了能過得更舒服。」
雖然真賢說的話都在三順預料之內,不過她還是深深地嘆了一口氣。這樣一來,只要在這個合同上籤上字,她就絕對沒有希望在三十歲之前嫁出去了。從去年聖誕節就開始擔心的事果然成為現實了。她可以保證不會跟這個男人假戲真做,可是同時也不能跟別的男人約會,這可真夠苦的。不過有什麼辦法呢。三順這麼嘆息著,不過她也想到了好的一面。
「不用搬家了,多好啊。這樣一來,週末也不用去相親,一個月能睡一次懶覺。也不用再花錢去美容院做頭髮或者去買新衣服,不用為了好看減肥。這麼一想,好處也挺多的,往好處想。」
三順盡力自我安慰,然後跟真賢一起,花了整整兩個小時,把合同修改完整。
《金三順和玄真賢的戀愛合同條款》
1.玄真賢和金三順協議在未來的一年中假裝戀愛。
2.玄真賢借給金三順五千萬韓元,作為代價,金三順必須全力協助配合玄真賢的一切行動。(協助過程中,應避免過多的疑問或好奇心。)
3.在此過程中玄真賢必須尊重金三順的人格。絕不允許把金三順當傻瓜對待,也不可以戀愛為藉口有任何非分之想或者越軌行為。(在萬不得已的緊急情況下,勉強允許玄真賢不經過金三順的允許與其拉手,擁抱,親吻其臉頰。)
4.不允許金三順打探玄真賢的心思。
5.合同期間,禁止雙方腳踏兩隻船。
6.對於此合同要絕對保密。若是被金三順的家長或者玄真賢的家長髮現,此合同自動解除。因金三順的失誤洩密時,金三順立刻償還玄真賢的五千萬元;因玄真賢的失誤洩密時,玄真賢將自動放棄收回借給五千萬元的權利。玄真賢絕對不能給金三順的婚姻大事造成任何阻礙。
7.只是假裝談戀愛,絕對不可弄假成真,絕對!違反這一條時,處罰條例與前一條相同,並且合同自動解除。
條款都寫好之後,兩個人小心翼翼地在紙巾上籤了字,生怕不小心把紙巾弄碎。為了以防萬一,三順甚至向咖啡館主人借來了印墨,兩個人在合同上按上了指印。然後他們滿懷悲壯地舉起雞尾酒杯,輕輕碰了杯。玻璃杯發出了「錚」的聲響。聽到這聲音,真賢說道:
「合同萬歲!」
三順也點點頭,輕聲說:
「騙人戀愛萬歲!」
他們的神態,任誰看了都會以為是談戀愛不到兩個月的熱戀中的男女。信不信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