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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保潔公司的社長 第3節(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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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好了。」加賀讓他先不要著急,「我已經說了,三井女士的生活發生了很多意外。從某種程度上說,她也是不得已而為之。而且三井女士也並不認為自己想交涉便可以著手,而是認為如果有相應的理由,或許是可能的。」

「相應的理由?」

「她發現了婚姻無法維持的新原因,而且是對方的原因,這樣就能以精神賠償為由重新申請財產分配。」

加賀拐彎抹角,弘毅不知所云。但一番思考後,他終於明白了加賀的意思。「您是說我父親有外遇?」

加賀發現弘毅抬高了嗓門,慌忙環顧四周,又將視線轉到弘毅身上。「從你的反應看,你沒什麼線索吧?」

弘毅搖搖頭。「我怎麼會想到啊,最近一直沒見過父親。即便真有此事,我也不可能發現。」

「以前呢?你父親有沒有和女人不檢點?或者父母有沒有因為這種事吵過架?」

「據我所知,一次也沒有。父親不問家事,但不是因為他在外面玩。他是個工作狂,難以想象會有外遇。」

加賀點點頭,有點猶豫地從口袋裡拿出手機按了幾下,然後將螢幕朝向弘毅。「我這樣做違反規定,所以請你對看到的東西保密。」

畫面上是一個穿正裝的年輕女人,看神情好像沒發現有人正給她拍照。

「偷拍的?」弘毅問道。

「所以說是違反規定的。」加賀咧嘴一笑,「你對她有印象嗎?」

「真漂亮。我沒見過。」

「請再仔細看看。沒見過嗎?」

弘毅再次凝視螢幕。「像是在哪裡見過,但可能只是錯覺。」他說。

「是嗎?」加賀將手機放回口袋。

「那個人是誰?」弘毅問道。

加賀臉上又浮現出一絲猶豫,然後說道:「是清瀨直弘身邊的女人。請不要誤會,現在還沒確認他們之間是戀愛關係。」

「但您在懷疑吧?懷疑她是我父親的情人。」

「情人這個稱呼有些奇怪,清瀨先生現在單身。離婚後他和誰交往是他的自由,前妻也不能因此要求他賠償。」加賀強調了「離婚後」這個條件,弘毅立刻理解了他的意圖。

「如果我父親在離婚前就開始和那女人交往,說不定我母親就可以要求他支付精神賠償金。」

「你的感覺真敏銳。」加賀笑道。

「您偷拍那女人,是由於您認為她和案件有關吧?」弘毅邊說邊想到一種可能性,「在我父母離婚前,那女人就是我父親的情人。母親發現了這一點,所以父親把母親殺了?」

加賀端詳著弘毅的臉。「你不僅感覺敏銳,推理能力也很棒。」

「請別開玩笑了,是那樣嗎?」

加賀恢復了嚴肅,將剩下的咖啡一飲而盡。「警察會設想各種可能性,也有人正按你說的這一種進行調查。」

「您怎麼認為?也在懷疑我父親?」

「我?怎麼說呢,怎樣都無所謂吧。轄區的刑警只是協助警視廳辦案而已。」加賀看了看手錶,「都已經到這個時間了。對不起,本想跟你多聊一會兒,但我還有事。」他拿著賬單站起來。

「讓我來付……」

「你還在學習,得節約。」加賀走向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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