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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四 海盜入城(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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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朝光是嘉靖年間活躍在潮汕一帶的海盜,本姓謝,海盜許棟上岸搶掠饒平縣,殺其父,見其母頗有姿色,遂擄去為妻,連他一起帶走,收為養子,隨許棟之姓,改名為許朝光。

當許朝光年齡漸長之時,見母親終日以淚洗面,不知其故,再三追問之下,母親才告訴他始末緣由,他這才知道自己是謝家之子。這時他選擇了隱忍,在漫長的時光裡,他對養父許棟愈發恭謹,以超乎常人的忍耐和矯飾,終於瞞過了老謀深算的許棟。直到羽翼豐滿,才將養父許棟一舉擒殺,並接管了其部眾,成為新的海盜頭領。

許朝光的早年經歷,有著可怕的隱忍,舉凡知道這段舊事的,無不咂舌。為了在養父許棟的海盜隊伍中獲得承認,他將擒殺許棟的事隱而不宣,對外宣佈許棟是墜海而死,只有參與其事的少數親信知道真相,而且,他仍用許姓,也是為了接管許棟的部眾。

當許朝光報了父仇,手裡有了千餘人的海盜隊伍,時常登陸去劫掠,朝廷的守將不能勝,於是想起了老辦法——招安。

對許朝光的招安,堪稱一次鬧劇。官兵的力量不足以消滅許朝光,而許朝光也在與官兵的作戰中元氣大傷,經年累月得不到休養,官與盜雙方皆疲憊不堪,僵持不下,誰也沒法戰勝誰。

終於,在嘉靖四十二年,許朝光同意接受朝廷的招安,但開出了苛刻的條件——進城接受招安時,城門不可關閉,同時要允許帶左右衛兵,衛兵的兵器也不準解除,各城門都要有許朝光的手下參與把守,要有特殊的禮節進行宴請接待,縣官必須陪在身邊,不拜見府道大員,宴會結束後即刻出城,回到自己的駐地,保留原班人馬,不接受朝廷的改編。

這樣的招安條件,官府居然無力駁回,只得答應。於是,受降儀式成為海盜招搖過市的一場盛大演出。城中百姓傾城而出,觀看海盜入城。海盜們在凌晨時駕船登岸,從南澳島的老巢出動,日上三竿之時進城。城門大開,許朝光帶領部眾魚貫而入。許朝光及主要頭目騎著高頭大馬,邊行邊衝左右圍觀的人群抱拳示意,人群中噓聲一片,人們眼睜睜地看著這個昔日的殺人魔王在招搖過市。

許朝光身著金盔金甲,騎著白馬,腰懸寶劍,背後揹著雕弓和箭囊,走在最前面,許字的大旗在身後飄揚。在他的左右是其手下各大頭目,個個頭戴鳳翅盔,鎖子連環甲,耀武揚威。那些海盜中的嘍囉,也都換上了節日的盛裝,手裡是出鞘的鋼刀,打頭的儀仗隊還擎著金瓜,還有長矛和槊,明晃晃的兵刃,反射著朝陽之光,晃得人睜不開眼睛。

昔日總是在夜裡摸黑上岸劫掠的海盜,如今成了座上賓,到城裡吃喝一頓,搖身一變,即成了官家人。出城之後,在海邊駐防,仍自搶奪財物,官府也是睜一眼閉一眼。此時,許朝光一黨又打著官府的旗號,在海上收稅,比做海盜時更加猖獗。穿著官服的海盜,乾的仍是過去的勾當,絲毫沒有收斂,而卻不再受到官府的征討。這種招安,也真是一大奇觀。

﹝1﹞《南澳志》:許朝光,本姓謝,饒平賊許棟殺其父,擄其母,育朝光為子,聚眾流劫漳、潮等處。嘉靖三十七年戊午春,棟自往日本,將糾合倭奴謀大舉,及還,朝光迎於石碑澳,伏兵舟中殺之,盡有其眾,據深澳之後宅,築寨居之,肆行劫掠。

﹝2﹞《饒平縣誌》:本人入城招安,入城後不能關閉城門,不能斥去左右隨後,不能解除隨從所持兵器。各城門都要兼備本人手下人員守護。入城時應當用特殊禮宴請,縣佐首領官必陪在身旁,宴畢後必立即出城,不能命令我等拜見府道大人。

﹝3﹞《潮州府志》:朝光居大舶中,擊斷自姿,或嚴兵設衛,出入城市,忘其為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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