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尤其是前國家時代,對陌生人和陌生之境的恐懼瀰漫於整個文化之中,這種情況下,是什麼讓身居兩地的人們感覺生活在同一個社會?相互熟悉,並且發現彼此在一些重要方面有著足夠多的相似之處,是一個必要前提。(當然,熟悉之後也可能發現彼此差異過大因而產生隔膜和敵意,不過,這不是我們所要談論的重點。)
熟悉是由頻密的交往——特別是人員往來——所保證的,對於一個幾百公里外的地方,假如你時常見到從那裡來的人,熟悉他們的談吐舉止,你的親戚朋友中也不乏去過甚至長期居住在那裡的,你時常聽他們談起那邊的風土人情,從戲曲文學中你也能直觀地體會到那邊的習俗風貌,那麼,你對那個地方就會多一些親切、少一些恐懼。
唯有獲得了這樣的安全感,你才敢在需要時造訪此地——或許是為了敬拜那裡的一個神祇,順便做點買賣——你也才敢讓你兒子去那裡學手藝,或者把女兒嫁過去,甚至某一天當你在家鄉混不下去時,或許會考慮去那裡試試運氣;總之,現在這個地方對你是開放的,是你可以自由行動於其中的那個安全世界(至少在最起碼程度上)的一部分。
維持這樣的安全感(以及某種共同體意識)並不需要所有人都參與上述流動,實際上,在火車輪船出現之前,大多數人一輩子的活動範圍都侷限於家鄉附近幾十公里之內;但只要有一小部分人時常穿梭往來於各地,短期或長期客居於他鄉,他們便可建立起跨地區的社會關係網路,成為聯結各地方社群的紐帶。
最初扮演這一角色的是族長、酋長等部落權勢人物和他們的子弟與隨從,權勢家族通過與其他部落的權勢家族持續通婚,建立起一個跨地區的姻親網路,這樣當他們旅行穿越友鄰部落時,便可得到姻親權貴的庇護和幫助。
隨後是商人、工匠和藝人,他們起先主要服務於各地權貴,並因此而在旅途上得到後者庇護和招待,他們可以為權貴們帶來戰爭所需的關鍵物資(比如金屬),以及維持尊崇地位所需的奢侈品,也是重要的情報來源,因而權貴們樂意為他們提供庇護。
有了國家之後,這一往來人潮的成員日益豐富,規模也大為膨脹,武士、官吏、僧侶、運輸業者、流動服務的工匠、朝聖香客,皆營營於其中。
在封建體系中,巡狩領地是早期領主們治理活動的核心內容之一;隨著王權擴張,宮廷和都城的中心地位才逐漸確立,控制封臣的手段轉為要求他們定期朝貢,參加領主的重要慶典,以反覆確認效忠關係,最強盛的君主還會要求封臣將子女送到京城接受教育,同時充當人質。
定期朝貢、質子留京和經常參與朝政,迫使封臣們將很大部分時間花費在旅途上和京城內,並不得不在京城擁有宅邸;這些封臣本身往往也是大領主,無論旅行還是居住都有大批隨從相伴,他們的存在繁榮了都城經濟,並會培育出一種精緻優雅的貴族文化。
此後,當他們(尤其是在那裡長大的質子們)回到自己的領地,就把這一文化(連同口音)也帶了回去;這一點對於共同體的維繫極為關鍵,共同的語言、文化、傳統、價值觀,以及對文化中心的共同傾慕和嚮往,提供了一種強大的向心力和認同感,也是支撐王權的一大基石。
德川幕府在這方面做得特別成功,從掌權伊始便建立了參勤交代制度,各地大名將妻兒留在江戶作人質,每年春天攜大批隨從(少則幾百,多者數千)前往江戶朝覲,他們在江戶逗留的時間日益延長,有些近畿大名甚至常年定居江戶;參勤交代制度造就了江戶的極度繁榮,1721年時其人口已達百萬;該制度也加速了日本的民族融合,到幕府後期,日本文化的同質化程度已非常高,也正因此,後來的民族主義運動才如此順利。
集權帝國對人員流動的需求更大,不過參與流動的主要是官員士紳、役夫和士兵,特別是官紳的大跨度經常性流動,對形成共同文化起了關鍵作用;中原帝國出於遏制貴族和地方勢力,強化中央權力的需要,從漢代起便從平民中選拔官吏,到唐代發展為科舉制,該制度在宋代臻於成熟,貴族和地方門閥徹底消亡。
科舉取士與任職迴避、超短任期、頻繁調動及丁憂慣例結合起來,迫使官紳花費大量時間在各任職地與京城、家鄉之間來回奔波;按規定,宋代地方官的任期為三年,但實際上平均任期大概只有一年半;雖然有些情況下官員在接到調職令後可以直接奔赴新任所,但通常他們會在兩個任期之間返回京城;此外,當父母重病時,他們需要休假回鄉伺奉湯藥,父母亡故時,更需回家守孝。
朝廷規定的赴任期限為兩個月,偏遠地區寬限到三個月;可實際上,赴任行程延宕逾期十分普遍,士大夫們寧願將他們的旅程變成一次悠哉閒適的文化樂旅和社交巡遊,一路呼朋喚友、遊山玩水、歡宴雅集,踐行酒連喝三五日,玩得興起在一地逗留十幾天,都是平常之事。
這一情況在朝廷對士大夫格外優裕寬厚的宋代尤為突出,1170年陸游出任夔州通判時,從山陰到夔州走了五個多月;相比之下,明清官員更像是給皇帝打工的奴才,1810年著名勤勉能吏陶澍辦理四川學政時,從北京經山陝走褒斜道至成都,後又由長江走水路回京,來去分別都只用了63天。
如此算來,官員仕途生涯中至少1/5的時間花在旅途上,全國五六千地方官,任一時刻都有一千多走在路上,每人帶著數十上百名隨從,碰上開科取士的年份,還有數萬趕考學生及其僕人加入他們的隊伍,這還沒算上官員任期中在其轄區內的中短程旅行。
官員的頻繁調動和長距離旅行為帝國帶來了巨大的財政負擔,但因為它在形成共同文化和強化中央集權上的關鍵作用,這也是帝國最樂意承擔的一筆開支。
同時,由於地方官有責任為因公過境的官員提供交通工具、驛站服務、嚮導和役夫,並確保道路暢通,地方官在這方面的疏失將直接惹怒過境官員而遭到參劾,所以頻密的官宦旅行也起到了建設、維護和測試帝國交通網路與後勤系統的作用,如此便可確保這一系統能在戰爭期間為軍隊提供服務。
作為上述努力的副產品,這樣一個得到經常性維護的交通網路的存在,也為平民生活帶來了很大便利,並極大促進了地區間貿易;儘管平民和商人不能使用官方的驛站服務和交通工具,但只要道路暢通、路標清晰、沿路盜匪被清除或壓制,那麼私人的長途旅行就變得可行了;這些旅行者進而會在官道沿路催生出一批面向私人的客棧和商戶,因而進一步改善旅行便利性。
在古代,受限於知識儲備、技術水平和安全條件,長途旅行始終非常艱難,這對商品流通和社會流動構成了最基本的制約,這些制約條件在數千年間都沒多大變化(特別是在陸地上,變化更小),它們就像一組節拍器,限定了傳統社會生活的基本節奏,熟知這一侷限,以及人們在其限制下如何展開旅行,對我們理解傳統社會大有助益。
在陸地,無論使用何種交通工具,常規旅行速度限於每天20—50公里,以30多公里較為常見;這不是說更高速度無法實現(實際上,通過不斷更換上等快馬,單人旅行的極限速度可達每天300多公里),而是說從50公里往上繼續提升速度的邊際成本極高,通常不值得負擔,除非是為了投送高價值且對時間極為敏感的軍事和商業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