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godwetrust,從1864年起,這句話開始出現在美元硬幣上,1957年後,它又被印在每一張美元鈔票上;這句格言的字面意思是「我們信仰上帝」。不過,將它印在錢幣上的用意可能不僅在於表達信仰,因為貨幣是一種特別需要信任和信心的東西——鑄幣可能成色不足,紙幣可以偽造,可兌換紙幣可能發生擠兌,不可兌換紙幣則可能因惡性通脹而變成廢紙——,所以,印上這句話或許是為了喚起人們的宗教情感以強化對官方貨幣的信心:我們都信仰同一個上帝,所以我們可以相互信任,這一信任讓我們合眾為一,建立了美國這個共同體,而美元價值正是由共同體之堅實性所保障,請相信它吧。
可是,為什麼從「我們信仰同一個上帝」可以推出「我們可以相互信任」呢?這還要從宗教的歷史說起。
對超自然力量的信仰在人類社會極為普遍,它可能源自人類的一種獨特認知能力:我們會對他人持一種心理學家所稱的心智理論(theoryofmind),即把他人設想為與自己一樣是有著自身的慾望、動機和信念的行動者;而且這些慾望、動機、信念和我們自己的很相似,並以同樣的方式指導其行動。
基於心智理論,我們進而會對他人產生「共情(empathy)」,即,我們可以假設性地把自己放到他人的位置上,去考慮他在特定情境下會怎麼感受、怎麼想、怎麼做,就像在頭腦中安裝了一部虛擬機器來模擬執行他人的心智;我們也會將此能力運用於其他動物,儘管我們很清楚它們的心智與我們的十分不同。
基於心智理論和共情能力,我們有了一種觀察世界的獨特方式,即哲學家丹尼爾·丹內特(danieldennett)所稱的意向性立場(intentionalstance):從一個主體以往行為和當前處境中尋找線索,以猜測其慾望、動機和信念,並據此推斷其下一步行動。
這種推測可以幫助我們適當調整自己的行為,以獲取最佳利益,比如躲避危險(遠處悄悄接近的幾個黑影是要伏擊我嗎?),更好地參與競爭(他看上這片果樹林了?),抓住機會(她對我有意思?),更好地與人合作(他希望我從右側迂迴以對獵物形成夾擊?),及時阻止夥伴的危險舉動(他想去抓那條蛇?),還有更好地揣摩和順從首領的意圖(免得被他暴打一頓),等等。
但人類也常常過度使用心智理論,對不合格或壓根不存在的物件採取意向性立場,總是以為任何現象背後都有某種意志在推動:洪水沖走了莊稼,是某個意志想懲罰我,傷口總是無法癒合,是有人在施巫術,晝夜迴圈、四季輪替、月虧月盈、潮漲潮落,一定是某位神靈出於某種動機推動著這些機器永恆不息的運轉著。
漫無邊際的採用意向性立場,導致了被稱為泛靈論(animism)的觀念體系,世界充滿著神仙精靈,他們和人一樣有著慾望、偏好、喜怒哀樂、恩怨情仇,卻不必像凡人那樣受樸素物理學中的各種限制,他們的意圖和行動時時處處影響著人類生活,所以必須細審明察,小心對待。
在受過教育的當代人眼裡,泛靈論看起來無疑是矇昧和非理性的,但這一印象其實只是我們在更好的知識積累和觀察條件下得到的事後之明,在特定情形下該不該採取意向性立場,並不那麼容易分辨;即便在當代,洞察力與陰謀論之間的界線也遠非截然分明,特別是當第一類錯誤(誤報)代價明顯低於第二類錯誤(漏檢)時,容許多一些陰謀論,少一些失察便是合理的。
設想你夜晚從村口向山谷望去,看到遠處數十個亮點搖曳著,似乎在協調運動並逐漸靠近,你或許會想,這是不是拿著火把的一群人,正在一位首領的指揮下向村莊逼近?如果你這麼想,便是採取了意向性立場,並假想了首領這個行動主體,於是你很自然地冒出了下一個念頭:他想幹什麼?你可能想對了,有一群敵人正向村子發動伏擊;也可能,那只是一群螢火蟲,你設想的主體並不存在。
再設想你在短短幾天內發現同事們都用異樣的眼光看你,笑容顯得僵硬,你或許會想,是不是老闆抓住了你什麼把柄,在背後痛斥了你一頓,不久會把你開除?或許果真如此,但也可能只是你做賊心虛,或者只是那幾位同事沒拿到本月獎金。
我用這兩個例子是想說明:首先,假想某個看不見、摸不著,或不在現場的行動主體在操縱著發生在你周圍的某些事情,有時可能是看待事情的正確方式;其次,只有當我們從現象中看出某種模式或秩序時,才會設想背後有個意志,這是對的,讓行為服務於一致連貫的目的,從而表現出模式和秩序,正是意志的功能所在,但我們也會走得過遠,常傾向於將任何秩序歸因於某個意志,結果便是泛靈論。
然而並沒有一條邊界讓你判斷是否走得過遠,而且許多時候,即便泛靈歸因是錯的,比如你認為某位女神在推動著月亮運轉,也沒什麼妨礙,甚至可能是有益的,比如你認為這位月亮女神同時也在推動著潮漲潮落;重要的是,泛靈論(或它背後的認知傾向)讓我們對秩序有了一種特殊的好奇心,促使我們去觀察世界,發現其中的模式,然後在某個神靈的名下將它表述出來,並通過儀式、巫咒、神話、頌歌等口述傳統傳承下去。
這一知識探索、表徵和傳承機制有著極高價值,它讓我們積累了有關季節、天象、氣候、水文、動植物、山川地貌和人工器物的大量知識,但泛靈信仰的功能不止於此,通過儀式與巫術,它還可以為生活、生產、戰爭等人類活動編制一套實踐手冊:
這片林子裡住著一位惡神(其實只是有猛獸或毒蛇出沒,或有危險沼澤),在翻越這座山嶺的路途上,有幾位神靈要記得打點(其實是命名了幾個路標,讓你更容易記住路線,並特別當心某些危險路段),出海捕魚之前要逐一拜過幾位神靈並唸誦相關咒語(其實是在提醒漁夫帶齊該帶的器具),還有製作獨木舟時念誦的整套巫咒(或許也只是在強化對工藝步驟的記憶)。
還可以更復雜:當天狼星移到某個位置時(或某種樹木的枝條發芽時,或某種鳥開始鳴叫時),穀神就要路過了,務必好好款待它(其實是讓大夥在開始幹活前好好吃一頓),接著就可以播種了,當某種樹葉開始凋落時,穀神要回家了(其實是收割時節到了),記得將收穫留一份給穀神……
以科學標準看,這些說法當然充斥著謬誤,但作為實踐指南,照著做行得通才是關鍵,那些神靈是否存在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對它們的信仰是否匯出了有益的行動,不妨這麼理解:泛靈信仰為探索世界和建構知識提供了驅動力,而實踐試錯和文化進化保證了那些有用的知識被儲存下來傳承下去。
如此建立的信仰體系也為群體創造了一種共同規範:哪些事不能做(否則會觸犯神靈),哪些事必須做(否則會怠慢神靈),哪些事須按某種特定方式做(否則神靈不會護佑你);共同信仰的神靈也為約束他人的行為提供了理由:你這麼做會觸犯神靈,為大家帶來厄運,所以我們必須阻止你,這就為共同體的道德規範帶來了執行力。
不過,泛靈信仰中的神靈通常還是非常凡俗功利的,遠不像亞伯拉罕系宗教裡的上帝那樣是位道德神;除了擁有超自然力(意思是不受樸素物理學約束)之外,他們和凡人沒什麼不同,一樣有著七情六慾,因信仰他們而帶來的行為限制,是基於對其性情與嗜好的認定,所以避免觸犯只是準則之一,為讓他善待我們,也完全可以討好他、賄賂他、勸慰他、哄騙他、迷惑他、恐嚇他,甚至詛咒他。
道德神則截然不同,他鐵面無情地向人類施加一套規範,取悅他、讓他善待自己的唯一辦法是恪守規範;那麼,這樣一種遠離凡俗的信仰是如何產生的呢?這還要從道德的起源說起。
道德源自人類合作與互惠的需要;在經典的囚徒困境博弈中,假如博弈是一次性的,均衡解便是背叛,雙方只能眼睜睜看著潛在的合作收益白白流失,但假如博弈是不斷反覆進行且沒有截止期的,並且博弈者能認出對方並記住雙方的博弈歷史,達成合作從而獲得合作收益的可能性便大大增加;所以促成合作的兩個關鍵因素是聲譽和無限期,雖然現實中的合作問題比囚徒困境博弈複雜得多,也有許多更精緻化的模型來分析,但這兩個因素始終扮演著關鍵角色。
問題在於,個體生命是有限的,當截止期來臨時,合作關係便會瓦解:我的最後一次合作很可能得不到報答,而最後一次背叛也不會讓我付出代價,所以我選擇背叛;由於共情能力的存在,這一邏輯可以無限前推:他顯然會猜到我在最後一次博弈中會背叛,所以也會選擇背叛,既然如此,我在倒數第二次時就應該背叛,他也是……如此一來,合作從一開始就無法達成。
現實中有許多會產生截止期效果的情況:他年老體衰,已經很難指望從他這兒得到什麼回報;他在這次戰鬥中很可能喪命,所以他對我的信任不再有價值了;我和他不太可能再次相遇,所以沒必要贏得他的信任;不久將出現的那個誘惑太大了,以至我們都不會相信對方抵禦得住,所以我還是趁早背叛以便撈到最後一票……
截止期效應必須得到遏制才能維持合作互惠關係,解藥之一是對永生與輪迴的信仰,這種信仰十分普遍,認為人死後肉體雖朽壞,靈魂卻會永生,要麼去往另一個世界,要麼重新進入另一個(人或動物的)肉體,關鍵是:現世的作為與來世(或往生)的命運是關聯的。這樣,博弈就不會因個體死亡而截止了,你的歷次合作與背叛都會在另一個世界或另一次輪迴中得到回報(正的或負的)。
以永生信仰強化合作,和創業者構造一個動聽故事來凝聚團隊,原理是一樣的;不過未來前景雖有激勵效果,卻也十分有限,因為在前現代社會(特別是非定居社會),人們對未來報酬的貼現率非常高(即未來報酬與眼前利益相比時要打很大折扣),所以過於遙遠的好處(或壞處)對行為的影響很微弱,特別是當眼前誘惑很大時。
效力更強的解藥是父系家族,個體生命有限,家族卻可以真正地永生,如果家族成為聲譽的載體,便可避免截止期效應。但這需要兩個條件:首先,家族應能約束其成員的行為,只有這樣,別人才會出於對家族聲譽的信任而與其成員打交道,已經建立的聲譽也不會因部分成員搭便車而被破壞;其次,為執行這一約束的那些成員應能從家族聲譽中獲得足夠多的利益,多於他負擔的執行成本加上搭便車的可能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