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恩主—門客關係或庇護—效忠關係為基礎的專業武裝組織是義務的另一大來源,恩主/領主要讓門客/附庸有肉吃、有酒喝,最好還要娶上老婆,要保護他們不被別人欺負,門客要服從恩主命令,捨命執行任務,附庸要維持自己的武力和裝備,隨時響應領主召喚,參加他發動或捲入的戰爭,替他決鬥,在婚姻、繼承和財產分割等事情上徵得領主同意;反過來,領主也須在這些事情上取得附庸諒解,因為這些安排都會影響雙方履行義務的能力。
這種種義務,極大束縛了個人的自由行動空間,讓他們在許多重要事情上的選擇變得極為有限,而他們之所以不得不接受這些束縛,無非是因為世界過於險惡,陌生人太難相信,必須與一些人緊緊抱團才能取得安全與信任,這種緊密而持久的強結合關係自然會要求他們相互承擔許多義務。
不過,在社會大型化的歷史中,義務和集體性並非線性增長,而是經歷了一個鬆緊起伏的曲折過程。在不足百人的遊團中,安全和信任更多地靠相互熟識、非常近的血緣和錯綜複雜的親屬關係來保證,較少由集體強加的義務,而且狩獵採集遊團普遍奉行原始平等主義,因而缺乏必要的組織機制向個人強加義務,此時的集體性主要是一種由自然親情和明顯的日常合作需要(或許藉助了蜂巢開關)所激發的自發性集體主義。
從數百人到上千人,部落的規模大大超出了熟人社會,需要更多組織和制度安排來約束其成員,提高群體的凝聚力和忠誠度,以追求共同目標。正是在締造部落的過程中,禁忌和儀式變得繁多而嚴格,家長和長老的權威得到提升,長老會議獲得處理公共事務和決定集體行動的權力,成人禮和年齡組被用來訓練戰士和組織戰鬥團隊,氏族間通婚關係被改造得更為均衡對稱、井然有序,以成為凝聚部落的更有效黏結劑……
部落,以及酋邦和城邦等早期形態的國家,都是強共同體,其成員不僅要消極的遵守規範和服從集體安排,還被要求積極參與公共事務,所有成年男子都是戰士,每次集體行動都是全體動員,任何戰爭都會將每個家庭捲入其中;同時,每個家庭和個體的利益和機會都會得到照顧,在集體議事中都有發言權,無論通過直接民主還是由家長所代表。這樣的共同體更像是參與生存競爭的單位,而不是展開生存競爭的舞臺。
然而,更成熟形態的廣域國家改變了這一點,廣域國家的安全和秩序由掌握權力的專業武士集團維護,公共事務由政府機構處理,平民只需繳納貢賦或租稅,免除了大量集體義務,同時也被剝奪了參與這些事務的機會;這樣,武士集團成了更加緊密的小集體,而平民的集體主義則退縮回了家族和地方社群的界線之內。
大型帝國的出現加劇了這一趨勢,帝國更加依賴由財政供養的文職官僚系統和從平民中招募的軍隊來實施統治,對於這些人,打仗和公務只是謀生的職業,而不是他們作為共同體成員的義務。與此同時,由於國家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地方群體之間的衝突,因而家族和地方社群對其成員的束縛也放鬆了,而且國家壟斷暴力和司法權的傾向也將削弱這些小共同體執行規範的能力,在部落和城邦,規範偏離者可能被懲罰、驅逐、殺死,而在廣域國家的地方社群,他們更可能只是被非議和孤立。
假如國家創造的和平與秩序持續得足夠長久,(我在本書第二部分中討論的)各種促成人口與資源流動的文化和制度設施便會發育起來,於是地方小共同體施加於個人的束縛就會被繼續拉松,因為高度流動性的市場社會讓個人有了更多選擇。
掌握一門通用語,可以讓他敢於在該語言通行的廣大地域內旅行和選擇交往物件,便利的交通不僅讓普通人也能負擔得起長途旅行,而且可以降低出門和移居之前的顧慮,因為一次錯誤決定的代價不再那麼致命,便利的通訊也有同樣效果,假如在旅途上和客居地能與家鄉保持聯絡,他就更敢跨出家門,通訊也能讓尚未離家者從同鄉那裡得知遠方的機會,將外面花花世界的誘惑傳進村莊。
對於沒有大筆財產的人,勞動市場是擺脫傳統義務的最佳機會,向一位僱主出租勞力,再以工資收入換來所有生活條件,極大簡化了社會關係。不像農民,必須處理與四鄰的關係。和地主或領主或他們的代理人打交道。應付稅務官。農忙時相互幫忙或僱傭短工。設法將剩餘產品弄到市場上賣掉。為在附近樹林裡採薪伐木放豬而徵得他人同意。為社群修路辦學祭祀節宴出錢出力。與鄉鄰商量抗災防盜……
僅靠工資的生活要行得通,還需要一個成熟的消費品市場,就近花錢便可買到各種生活所需,否則僱工就只能作為一種副業在離家不遠的地方從事。當然,所有這一切都有個大前提:起碼的治安和司法保障,只有當人們對陌生世界抱有足夠安全感時才會出來尋找機會,否則他們寧可承受傳統社會的沉重義務,以換取安全與信任。
從國家創造的和平秩序到法治保障下的自由市場,將個體從部落、家族和村社的集體主義中解放了出來,令其重返生活舞臺的中心,成為首要的行動主體,而擴大後的共同體則成了競技場而非參賽者,人類天性中個人主義的一面重新有了充分施展的機會,我們這個物種總算逃脫了淪為另一種蜜蜂或裸鼴的命運。
和黑猩猩不同,我們重新獲得的獨立性並不意味著我們無須依靠他人,正相反,在市場中,我們幾乎在每件事情上都依靠他人。重要的是,在什麼事情上依靠誰,如今由個人自主決定,並且隨時可以改變主意,選擇吃哪家館子、看哪個頻道、讀誰的書、做誰的粉絲、給誰打工、跟誰結婚、與誰為鄰、和誰共事。
和黑猩猩不同,我們的個人主義並不意味著個人不再對他人承擔義務,儘管多數傳統義務已經解除,但餘下的變得更強了;比如在人際交往和公共場合的舉止方面,現代社會對其成員施加了更嚴格的規範,如何與人保持適當距離,不表現出過度好奇心,不給人添麻煩,避免冒犯他人,不製造敵意和緊張。在熟人社會,大家知根知底,而且共享著一套習俗,所以這些很自然可以做到,但在流動性社會,由於文化背景不同,你不容易知道什麼距離是適當的,何種舉動會冒犯對方或產生敵意,因而需要更多的審慎與剋制。
現代社會在誠實、遵守承諾和守規矩方面也對個人提出了更高要求,一個典型的例子是有關守時的規範,約會、預約、日程安排、工作流程、截止期,這些東西都是流動性社會中高度獨立的個體之間為讓分工合作得以進行而創造出來的,在人們天天見面、有大量時間混在一起的熟人社會是根本不需要的。
更進一步說,市場讓個人變得更獨立、更自由,但支撐市場制度的憲政法治不是自動存續的,它需要人們努力去維護,市場社會雖然是弱共同體,但仍然是一個共同體,並且時刻面臨著外部和內部的威脅,需要其成員履行維護它的義務:應召出席陪審團,以免對正義的闡釋被壟斷在一小撮專家手裡;積極參與地方公共事務,以免地方自治喪失根基;積極履行自衛權和參與鄰里守望,以免過度依賴國家權力的保護;對政府侵蝕個人自由、走向專制的任何細微苗頭保持警惕並隨時予以反擊;積極參加民兵組織,以免真正需要抵抗時卻發現毫無還手之力;還有一項雖很遙遠卻最為沉重的終極義務:必要時為共同體去打仗,為它去死。
雖然人類已擺脫了蜜蜂的命運,但這或許只是一時的幸運,並沒有永久性的擔保,就在過去一百多年裡,我們已經歷了一輪集體主義的回潮,借現代傳媒之利,部落情感在民族國家的規模上得以復活,經過數十年血戰才被遏制,但只要我們的蜂巢開關還在,就沒人能保證它不會捲土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