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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碎落在身後的時光(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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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回想,不由得唏噓,時光荏苒,那些和我們一道在狹窄巷道里糊紙盒的夥伴,不知去向何處了。表哥表姐各有事業家庭,我毫不意外地成了家裡幾乎唯一漫天飛的風箏。被一根長長的電話線扯著,應著姥爺那兩句「朝霞不出門,晚霞行千里」,日日遠離竹竿巷,遠離紙盒紙花竹竿蜻蜓。唯一欣慰的是,親情並未遠離。表姐依然會忙裡忙外像小大人、小家長一樣,對我噓寒問暖。表哥越發忙,每次回家卻一定見得到面,當著嫂子也不敢像幼年那樣撲追過去擁抱,但是相視一笑的眸子裡,依然可以看得到舊日里脈脈的蜻蜓滿天。

(二)

童年裡很多快樂時光是和表哥表姐打鬧。

大表哥大我九歲,二表哥大我七歲,表姐大我五歲。大表哥喪父後大多時間在奶奶那裡,和我們交往很少。二表哥晚熟,一直被認為心智和我差不多大,整天帶著我這個小不點瞎鬧。表姐懂事很早,很小就開始幫著阿姨持家。

現在想想二表哥,也就是我每次提到的表哥,他的確心智成熟很晚,快高考的時候還會和我這個小學還沒有畢業的小丫頭追前跑後打「西瓜皮仗」,那是我們自己發明的遊戲。如果表姐、阿姨和我媽媽不在家,我們兩個笨蛋暑假的午飯就會以西瓜代替。兩個人誰也不下廚,儘管那時候我們兩個都會做飯。只是此等一經展示就要從此煙熏火燎的功夫,不可輕易示人。因為這個,我媽媽每當入夏就會買一床底的西瓜做後備。

餓了渴了,我和表哥就會爬到床下挑選待宰的西瓜。吃完最後一塊西瓜就用西瓜皮擲對方,一時間瓜皮橫飛,汁水盡濺,瓜籽當空,狼藉滿地。我現在實在想象不出一個小學女生和一個高中男生怎麼還能玩這等實力懸殊的遊戲,而且不亦樂乎。這種遊戲其實危險並不來自對手,而來自外部不可控因素。我媽媽會不放心家裡,偶爾上班溜回來。這導致門口牆根要貼一大一小兩個人,面壁思過。

這種遊戲要即時清理戰場。一定要趕在我媽下班回來之前,或者在聽到我媽媽上樓後,趕在她進門之前清理戰場。最好還要洗澡換衣。因為兩個人,其實主要是我,臉上衣服上到處都是西瓜汁西瓜籽。在一定時間內清理乾淨家裡隨處可見的瓜皮,是很緊張而刺激的限時尋寶活動。自從有一次都要睡覺了,我還被我媽從被窩裡拉耳朵起來面壁思過(因為她老人家睡覺的時候發現被子裡有塊瓜皮)以後,我和表哥於每次瓜皮仗開戰之前,都要很小心地數清楚到底有多少瓜皮,以備戰後清點。如有漏網,立刻尋寶。

除了打瓜皮仗的時候快狠準地砸我,其他時間表哥向來很疼我,帶著我踢球打球爬樹打架。記得一次踢球,由於場地有限,派我做門柱,某人一腳遠射,我應聲倒地。表哥急急跑去,看到小小的我的腦袋腫成一個足球大小,於是立馬轉身甩手給肇事者一個巴掌。我還暈乎乎不知怎麼回事,表哥和肇事者已然雙雙撂躺下廝打,後來,表哥面部比我更慘烈。表哥為此事耿耿於懷,生怕因此踢傻了我。我也每每以此事要挾,每次他大學暑假回來都讓他幫我做物理暑假作業。稍有不從,我就擺事實講道理,說明那次足球事故踢傻了我。

再後來因為總是帶著我,表哥從踢足球改為打籃球,估計是認為籃球不會像足球那般有殺傷力。我記得那個時候我已經開始在少體校老師的指導下學投籃,端臉盆的醜陋姿勢猶如降龍十八掌一般,雖然拙笨,但是威力還是很大的。所以慢慢得到認可,與他們一起上躥下跳。只是命中犯克,那個踢暈我的男生,又在傳球的時候把我砸倒在地。表哥再次興兵,不過那小子自多年前足球一戰後萎靡了很多,對我們兄妹甚是敬畏,認打認罵,避免了一場惡戰。

在我成年後,當年那個肇事者成為我所收到的第一封情書的撰寫者。此事一發,我笑著跑去告訴表哥,表哥認為那小子毒害祖國花朵,再次興師問罪,又去跟他打架。和當年那次足球場事件一樣,鼻青臉腫回來。我怒,跑過去找到那小子,見面就像鬥牛一樣衝過去把那廝推倒在地,一腳踢過去。好在山東男人從來不稀罕在外面和女流動手,我爽快報仇後凱旋。自此名聲大振,此圈再無人膽敢窺視「小土匪」。嗯,不錯,關帝廟街一戰,我從此被那堆孩子封號。只是「小土匪」遠遠不如「美猴王」之類好聽。這名聲傳到阿姨耳朵裡,平添她和我媽的憂慮:如此一個頑劣不堪、整日與男生廝混打架好鬥能戰的女孩子,可怎麼嫁得出去?

表姐很有大人做派,向來就像阿姨一樣照顧我吃穿住行,很少跟我和表哥打鬧。所以雖然感情深厚,但是並不記得太多和她一起的有趣往事。唯獨記得的一次是表哥騎腳踏車,前面橫樑帶著我,後面帶著表姐,趕路去姥姥家裡。我吃花生米,表姐吃小肉包。表哥嘴巴饞,急吼吼讓我們喂他。他叫「花生米」或者「肉包」,然後叫左右上下,指揮方向。我和姐姐抬手喂他,並不看他。忘記了是我姐姐還是我,舉著吃的一併塞,卻塞到他鼻子裡,頂得那廝一直被迫抬頭,言語不清一直喊叫「高了高了」,沒有等我和我姐姐明白是咋回事,三人就昏天黑地倒在馬路上。從此表哥那個暑假在家再不能抬頭,兩個妹妹都被他摔破了相,紫藥水紅藥水兩個大花臉。姐姐愁眉苦臉,生怕落了疤日後嫁不出去,我卻年幼憨傻,只是覺得那個時期表哥任由我使喚的感覺非常之好。如果每年都被他摔那麼一下,然後我整個暑假都可以作威作福就好了。

(三)

由於諸多原因,我在姥姥家裡長大。姥爺是個傳奇人物,我認識他的時候他是個身形頎長、健碩、謹言慎行的老頭,在該市最繁華的地段南門口,擺個不大不小的門面,賣諸如菸酒糖茶的雜貨。他沉默得很,多數時間戴個寬框黑邊老花鏡看有字的東西,安分守己得有點膽小怕事。

這個老人,和別人議論裡那個新中國成立前呼風喚雨的該市商會會長,和抗日時叱吒風雲的國民黨軍官,三者我從來聯絡不起來。記得突然有一夏日很偶然的機會看到姥爺赤膊,胸前有如前臂般長的那麼一條很長很粗的刀疤,於是發問。姥爺也只是淡笑地說,當年和鬼子肉搏,刺刀扎的,肚子裡三分之二個胃都切沒了。

我並不熟知姥爺的故事。他絕少提及,甚至對我這個最為親近的孫輩。這也難怪,過去越是顯赫,「文革」的苦痛就越入骨,言行就越謹慎,日日如履薄冰,心膽永如驚弓之鳥,恨不得隱姓埋名,誰也不知道。

姥爺叫我小迷糊。

現在想想,姥爺給了小迷糊很好的童年啟蒙。三歲前沒有見過姥爺姥姥,相認後視若掌上明珠。老頭以教坐在膝上的小迷糊識字背書為樂。小迷糊儘管迷糊,依然能記得他寫在「大前門」「奔馬」煙紙背面教我認的字。

其實家裡有人如私塾老師般啟蒙教導,對幼兒是很好的事,可是小迷糊的爸爸卻如臨大敵。據說有次爸爸接小傢伙回家,坐在腳踏車前樑上的小迷糊咿咿呀呀唱歌一樣背書,比女兒多吃二十五年白飯的爹爹,居然聽不懂三歲半的小迷糊說的到底是什麼。於是第二日送女兒去岳父家的時候問老丈人:「泰山,丫頭背的是啥?」

姥爺淡然道,昨天背的是《列女傳》第四卷《貞順傳》。

知道這個典故,是因為小迷糊的爸爸以死相護,再也不肯讓女兒接受「封建文化糟粕」,幾經拉鋸戰,姥爺終於妥協,換成了《三字經》。於是我只學了《列女傳》前四卷,隔日久遠,現在回憶居然能殘存印象。開頭是「伯姬者,魯宣公之女」,中間的記不得了,說的是一個腦子短路的做了寡婦的少婦,夜裡家中失火,不肯獨逃,「婦人之義,傅母不至,夜不可下堂,越義求生,不如守義而死」。現在想來,那伯姬還真是封建糟粕。

不知道是不是三歲那年姥爺教的《列女傳》根深蒂固,小迷糊腦子自此傻愣不會轉彎,俺還是認了死理,但凡「執子之手」,就任它東南西北風,咬定青山不放鬆,死纏爛打要「與子偕老」。

謝天謝地,老爸在懸崖勒住馬,否則不知道怎樣鑄就小迷糊此生不合時代潮流的性格慘劇。

小迷糊自上了學前班後,路途遙遠無人送迎,於是只能做鑰匙兒童。小迷糊識字早,作業從來很早就畫完了事,苦於家規不許出門,家徒四壁又沒有電視,於是只能憋在家自娛自樂看《中國烹飪》《大眾食譜》。這裡不得不解釋一下。小迷糊的爹爹是魯菜特級名廚。當年家裡精神食糧極為匱乏,有字能看的東西就是烹飪專著或期刊。

20世紀80年代初雜誌廣告很少,封二封三封四都是插圖,經常是經典菜餚的典故來由,俺從此入手繼而通篇閱來。小孩子似乎都有過目不忘的本事,有次大人說話小孩插嘴,出口成章順便指點了隔壁毛阿姨怎麼醃鹹鴨蛋才能有紅蛋油,被當成怪物一樣在筒子樓被無數阿姨挑逗或者圍攻問話,問題在小迷糊看來多為烹飪常識。自此鄰居捧場,「賓客其父」,以為小迷糊神童才女,必成新一代名廚大師。

學前班能看《中國烹飪》,名菜「百鳥朝鳳」三十多個製作步驟的過程,也差不多能囫圇說個大概,足以震驚那幫只知道豆角炒肉片、甏肉配乾飯的老大媽。

歷史驚人地相似,現代版《傷仲永》毫無意外發生了。閱經無數的小迷糊長大後四體不勤五穀不分,除了泡泡麵外從不下廚,出國前連煮餛飩要不要加點水都要打求援電話。

不過,能當烹飪界趙括也是不錯的。成年後有師兄下海創業,每次應酬貴賓前總是帶我去試菜。小迷糊雖然窩頭當糧好養活,但是若當真品論美食貪吃好吃卻也是打遍交大無敵手的。那廝請我吃飯其實是把我當實驗室小白鼠,該店水晶肘子是否到位,那招牌菜金錢鳳翼到底啥典故,我的嘴巴一般來說投入當即有產出,他屁顛顛全力記下,待到宴請貴賓時假裝隨意談笑風生照本宣科,以示博學多才。

唉,弱國無外交,我從不敢提智慧財產權,吃人家的嘴短啊……

(四)

她是個私生子。父親是德國名門貴族,與一貧賤民婦逢場作戲一夜風流,不想那民婦暗結珠胎。生而有了她。出身蒲柳應該有著草根精神,可是她卻始終堅守著那一點子貴族的血脈,天生就食不可無肉。20世紀80年代初的中國北方小鎮哪裡那麼多肉炙奉食,於是家人自忖養不起,便打算拋將出來。小迷糊的爹爹那日去那戶人家府上做客,因著職務便利有條件伺候這富貴毛病身,陰差陽錯又和她惺惺相惜,於是攜而同歸至小迷糊家。

其實小迷糊那時太小,並不記得她入門始末的故事。

她其實是「四眼」,她其實是「它」。她其實無非就是隻愛吃肉骨頭的小小狗。

其實四眼在我家居日無多,並沒有伴隨我整個童年,卻因著其個人(個狗)魅力在我幼小的生命裡強烈佔據著無可替代的地位。如今回憶童年,整個時光裡都是關於它的點滴快樂。

我年幼時,木訥而反應遲鈍,笨手笨腳,笨嘴笨舌,一著急只會「你你你你你」,半天漲紅了臉蛋說不出「你」後面的話。又因著是個女娃娃,在孔老二的故鄉頗受歧視。生存環境險惡得緊,外界環境影響內在心理,頗為自卑。四眼的到來完全改變了我幼年的境遇,於是開始開心地笑,開始敢說話,開始敢調皮,開始觸發那點天生的內心的靈動,無人理會的整個世界,開始有生機。開始做一個真正的正常小孩子,繼而變成了一個比正常小孩子還要調皮的皮猴子。

四眼剛進我家耷拉腦袋皮包骨頭,因著爹爹在飯店工作,每晚順便帶些餐桌上的殘羹冷炙便足夠做四眼一天的美食。不出數月,四眼出落得頗有派頭,豐腴頎長,毛色烏光鋥亮,耳朵也似雷達一樣豎挺起來。做廚師家的狗的確幸福,可是偶也有代價。某日迷糊媽媽百年難遇地順訪爸爸單位,臨走看到服務員新從餐桌上撤下只幾乎沒有動過筷子的鴨子,於是喜洋洋像佔了莫大便宜一樣,順水牽鴨帶給四眼吃。沒有想到剛過半歲的四眼狼吞虎嚥飽餐之後變得不正常,上躥下跳狂發飆,瘋吠暴叫不停休,咬著沙發套和媽媽拔河,對著小迷糊也在喉嚨裡低吼嗚咽起來。迷糊媽媽嚇壞了,以為這小子得了狂犬病,忙把小迷糊我抱到八仙桌上蹲著,自己門都不關就跑去公用電話亭急召爸爸回來以暴制暴。爹爹初進家門瞥了眼四眼,第一句話問:「你給它吃啥了?」迷糊媽媽疑惑,爹爹看了看狗盆,搖著頭大笑:「你沒事給個小狗吃整隻啤酒鴨,它能不發酒瘋嗎?」

其實四眼如果不喝醉是從來不對著我發飆的。我們是絕好的搭檔,在大院裡狗仗人勢和人仗狗勢相結合。記憶裡四眼很高大,我可以拿它當馬騎著衝鋒陷陣,在一堆小夥伴裡頗為威風。不過威風過頭就是為虎作倀了。有次和一個小夥伴互換玩具,末了我沒有玩夠他就要換回去,我不太肯,他貌似想威脅我,我一怒之下情急之中叫了聲「四眼」,四眼像條狼一樣呼嘯而過躥至那孩子肩頭,嚇得他屁滾尿流抱頭就跑。由此,我像發現了新大陸一樣認識到四眼的震懾力。

發現四眼的「保鏢」效用之後,我就經常抱著一堆堆作為戰利品的玩具回家。這些玩具其實非常具有不安全因素,因為帶回玩具的當天或者第二天,我就要被俺媽媽揪著耳朵挨家挨戶賠禮道歉,盡數歸還。我被罰面壁跪搓板,四眼被罰關進洗手間,還不給飯吃。

四眼再大一點的時候,我就和四眼一起被送到奶奶姥姥家,因為他們都有個四合院。據說大院裡的大人孩子看到四眼都很怕,它已經出落成一條壯年狼狗了。

有時候我非常能夠理解「贏了你失去世界又如何」的戀人心態,因為那時我便如此,整日陶醉在和四眼一起玩樂的世界裡,全然不管周圍有沒有小朋友。記憶裡每日和四眼比試,我企圖拿它當馬騎,但是它不讓。心情好的時候它會讓我死乞白賴爬到背上,哄孩子一樣跑兩步。不高興的時候,我爬啊爬啊,它輕輕一抖,我就四腳朝天躺在地上了。摔過幾次,我會佯作生氣,自顧自蹲在地上搭積木房子,再不理它,它意興闌珊,會蹭過來貼我。我還是不理,它就會欺負我,突然從背後把兩個爪子搭在我肩膀上,小小的我哪裡經得起它那麼輕輕一撲,指定狗啃地前撲在積木上,照樣招出一頓狂哭,奮起直追要打斷它的狗腿。小孩子沒有狼狗跑得快,但是狼狗卻有意逗小孩,偌大的四合院跑馬一樣雞犬不寧沸沸揚揚全是塵土。小孩子跑不快,狼狗會停下來搖著尾巴挑釁一樣叫兩聲,算等我,再不行,走走回頭路,調戲一樣回去拽拽我的衣角,待我揮舞拳頭,趕緊再掉頭跑。

不多時,狼狗和小孩子後面會跟著個裹腳老太太,攥著個笤帚疙瘩疾步攆著惡狠狠說要教訓兩個狗崽子……

和四眼分開是此生最為心疼的離別之一。城市要打狗,總之在城市內不許養狗,四眼被家人安排要送到鄉下遠房親戚那裡。臨行時四眼瘋了一樣死活不肯進麻袋,齜牙咧嘴,兇相畢露,我被爸爸舉在天上不許參與人狗大戰,哭著做啦啦隊,狂叫:「四眼,誰抓你就咬誰。」四眼是狼狗血統,雖家養卻有野性,硬碰硬,以暴制暴,三叔四叔五叔三個青壯大漢拿著笤帚鐵鍁忙半天,精疲力盡也對付不來。

還是我終於明白了,胳膊擰不過大腿,明白打狗隊見了四眼,會用氣槍打死它。那感覺就像民族起義最終會被鬼子洋槍隊鎮壓一樣。最終是我發話,拖著麻袋撐開口,勸此前還在嗚咽發威拼死抵抗的四眼:「乖,鑽進去。」

它從了。

我失去了它。

事隔五年之後,我隨爸爸去鄉下親戚家參加喜宴。鄉下當年仍然流行流水宴,爸爸是特聘師傅,張羅喜事。在村頭剛剛下長途汽車,離著村子還有很遠很遠的路,突然之間從村子裡煙塵四起地奔出一條野狗,呼嘯而來,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獨獨襲擊了我,把我撲倒在地上,血盆大嘴對著我,一條舌頭拉得長,狗嘴裡的異味腥得可怕,我第一時間哇哇狂叫。爸爸掄起手裡的包剛要砸,突然大笑:「寶貝,別怕,是四眼!!」

我愕然之間,那該死的崽子已經用舌頭蓋得我滿頭滿臉的狗唾沫。

狂喜地抱著它,終於明白狗狗為什麼激動的時候喜歡舔人,因為那刻的開心讓我恨不得跟著回舔。

此後的兩天是我和四眼最為開心的日子。那次吃喜酒連誰娶了誰都不知道,整天混日和四眼膩在一起,藉口探父進出廚房,順夾出五花粉蒸肉狂喂四眼,那個時候粉蒸肉在鄉下可是大好的東西,爹爹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任由小女兒折騰。只是回到家中,迷糊媽媽疑惑地質問爹爹:「你怎麼看的孩子?到鄉下野到哪裡去了,怎麼會弄得棉毛衣上全是豬油?」

那是和四眼真正意義上的最後一面。

人間煙火

想當年,父母的結合是具有戲劇性的。老爸精通柴米油鹽,魯粵川淮揚菜菜菜精通,烹炸炒熘燉煮蒸樣樣拿手,三十多歲就是國家特一級廚師,他在行當裡也算得出類拔萃,只是他唯獨卻對那沾染了文化一詞的東西不感冒,琴棋詩書畫一竅不通,唱歌唱個《東方紅》都跑調。老媽雖不是琴棋詩書畫樣樣拿手的才女,卻也玩古箏、二胡、揚琴、笛子如同一盤小菜,家裡掛的國畫都是她自己的塗鴉,三十八歲那年考上經濟學碩士,像我媽這樣的媳婦上廳堂再爭面子沒有,卻唯獨不能下廚房,至今會做的菜式也就泡麵煮雞蛋,難不保還能吃出雞蛋皮。這樣,如此極端的他們優勢互補共同生活了一輩子,他們二人也由衷幸福和深愛著彼此,卻從來沒有考慮過找一個差異太大的配偶結合對自己下一代的影響:自己的女兒「琴棋書畫懂也不懂,柴米油鹽似懂非懂」。

在父母身邊從來不「以食為天」,飯來張口是再自然不過的事。因為有個特一級廚師的爸爸,可能更有殊遇。當年高考,每夜自修後最喜歡做的就是爬到爸爸書櫃裡翻看菜譜,東西南北酸甜麻辣,要吃什麼爸爸就給做什麼。即便早晨那頓最不起眼的早飯,居然四五十天也沒有讓我吃過重複的湯粥,連油條餡兒餅灌湯包千層餅都是老爸在家親手做,因為街上買的味道不純正。日日蜜罐生活不會覺得甜,我這樣日日吃著老爸的精工細作如同茉莉花餵牛,也並不覺得何等特殊,直到離開父母,異地求學。上海那牛校的伙食真是喂牲口的,第一頓食堂青菜加大排,青菜就顏色而論可以叫黃菜了,而且蟲眼巨多,大排不夠入味,肉質也是極其劣質的。那頓飯吃得我是兩眼噙淚,後悔前一天在家怎麼沒有多吃點老爸做的蒜香肉丁、脆皮沙拉、山藥煲排骨什麼的。

大學的食堂是最為倒霉的,無論老生新生總是要罵上數千遍也不厭倦。雖然我有個名廚老爸,但是帶著老爸讀書也不太實際,更何況離開了老爸,老媽一日只會吃兩頓飯,一頓是泡麵,另外一頓是用剩下來的泡麵湯煮泡麵。我只好就這麼一邊白天含淚去食堂,一邊晚上抱著電話向老爸控訴食堂,一邊咬牙切齒髮誓畢業後在學校開個餐館,度過了難熬的大學四年。本科生活的食堂生涯我也受益,因為食堂練就了我隱忍大度的風範、寵辱不驚的氣質、臨危不懼的膽識。大一時吃到飯菜裡的蟲子,是嚇得大吼大叫氣沖沖找廚房師傅理論的;大二時是看到蟲子不聲不響到廚房要求換份新菜的;大三時把蟲子挑出來,接著吃飯,因為想到即便換一份飯菜也不一定就比這盤好,所以還是算了吧;大四有些男生就能談笑風生把蟲子吃下去,笑著說補充蛋白質。看見石頭、玻璃、鋼絲、頭髮、指甲、菸蒂、蟲子、蒼蠅出現在自己或者同伴的飯菜裡慢慢也就習以為常。博士一年級很是幸運,吃到那條比圓珠筆還粗的蚯蚓,人生也算是完整了。寒暑假回家老爸眉開眼笑,逢人就說我被大學改造得像當年東北插隊的知識青年,看見什麼吃什麼,而且再也不挑食厭食,不埋怨他這個糕蒸得不夠火候,那個蛋燉得不夠鮮嫩了。

讀研究生的時候已在上海站穩腳跟,朋友們各自有了溫馨小家,自己也開始忙著談情說愛談婚論嫁。物以類聚的原理,和我來往的通通都是些飲食男女,隔三岔五大家喜歡倒騰個什麼東西吃吃嚐嚐,一幫復旦偽小資出入飲食挑剔仔細,整日里省的化妝品服裝費資料金通通給了天天海鮮館、綠石潮州菜、杭州紅泥、日本大漁,卻少有自己在家扎圍裙捲袖子親自下廚做飯的。如果不是非典,恐怕這一輩子也識不破身邊藏龍臥虎的烹飪能工巧匠。

非典時期是段令人難忘的日子。嘴巴再饞的人也不敢冒著生命危險去美食店。幾個住在同一小區的兄弟姐妹週末聚在一起,沒有吃的專案覺得很是無聊,於是外派了幾個身強力壯的男生去菜場買菜,幾雙平素只是敲鍵盤拿眉筆翻雜誌的纖纖玉手決定親自下廚一人做一個菜來嚐嚐。當然這些玉手裡不包括我那雙,因為我受老媽遺傳,甚至醋和醬油都分不清楚,更不要說下廚了。於是那幫飲食男女在廚房乒乒乓乓烹炸炒煮忙得不亦樂乎的時候,我仍然在電腦上灌水挖坑忙得不可開交。因為我曾經有過洗碗打碎四個碟子、倒醋倒成了料酒的罪惡記錄,因此為了避免給人家添麻煩,被迫成了遠離庖廚的「君子」。

只是色香味俱全的飯菜上桌,大家摩拳擦掌,而我側身一看,大驚失色,忙叫:「不要吃了!」大家一臉詫異,我只能跳起來解釋:「牛肉栗子同食會嘔吐,雞肉芹菜一起吃傷元氣,黃鱔皮蛋不同桌,而蘿蔔木耳一起要得皮炎的。現在桌上的牛肉芹菜、栗子燉雞、黃鱔、蘿蔔、木耳和皮蛋都到齊了,吃下去估計大家拉肚子的拉肚子,皮炎的皮炎,有腳氣的估計還得去看腳氣了。」看著大家狐疑的樣子,我只得解釋:「我老爸是廚師,小時候家裡窮,沒有連環畫看,於是我沒事就看他的專業菜譜烹飪雜誌,因為那上面的圖片好看,所以這個東西懂一點。」

「這個倒是可能,那現在怎麼辦?」「只好分開吃啊,大家分成兩個幫派,不吃皮蛋就可以吃木耳做的東西,吃栗子燉雞的不要吃牛肉炒芹菜。」我開始對一堆律師、證券分析師、主持人指手畫腳,嘲笑他們讀了無數年的書本,居然被我這個分不清味精鹹鹽的「遠庖廚」小女子指點該吃什麼不該吃什麼。正在得意中,一個精靈mm笑著說:「如果你看很多烹飪書,你該是知道滿漢全席的。」「是啊,我是知道的,」我毫無意識地賣弄,「滿漢全席一些菜式我是知道的:抓炒魚片,芝麻卷,炸雞葫蘆,御膳豆黃,燕窩四字菜……」我說相聲一樣開始回憶小學暑假裡閒時翻過的老爸的菜譜,居然發現自己還能記得住那些圖片的名字。可是俺在背誦菜式的時候卻萬萬不曾想過,賣弄是需要資本的,而我的確是個不懂武功還滿口降龍十八掌、乾坤大挪移的江湖騙子,什麼功夫高說什麼,可是要我使出一兩招花拳繡腿,我也是真真切切萬萬不會的啊。當被趕鴨子上架,抬到爐灶熱油硬塞了鏟勺在手裡時,我是號啕大哭啊。

我出國後發現一件非常奇異的事情,那就是隻要一離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土,我就神奇般地能夠顛勺做飯做菜。

生病

自恃體質很好,隔了半個地球安排了過年時間,風風火火趕回來,居然一進家門,病了。

發燒是很久違的感覺。那日中午吃過午飯,覺得頭痛視網膜痛,轉轉眼珠都扯筋似的。懷疑最近自己模型看得太多,用電腦工作的時間過度了,於是非常自覺地爬回自己真正意義上的閨房繡床上去午睡。

老迷糊非常奇怪小迷糊的反常,一天到晚踩著風火輪的主兒,小時午睡,把刀架在脖子上都不可能老實上床。於是跑過去習慣性把手放到額頭,瞬時又被反彈回來:怎麼那麼熱?

體溫計拿來,居然快40攝氏度了。

發燒也不是什麼大事,可奇怪的是,沒有任何其他跡象地發高燒,其實難受也不是那種非常意義的不舒服。可能忘記了發燒的感覺吧。只是老迷糊兩口兒這下有的忙了,呵呵。一家三口集體出動,前拿毛巾後提衣服帶水杯帽子,重溫了兒時生病去醫院的情景。唯一可惜的是,老迷糊幾度還想攬在懷裡抱著寶寶,可惜,這寶寶也忒大了點。

躺在醫院白色病床上掛點滴笑得肚子疼,這一點點小病搞得如此大動靜。老太太精神抖擻踩著風火輪到處跑來跑去,削梨倒水一刻不安生,自己忙不說,還把老頭使喚得不知道先忙這還是先忙那,挓挲著兩手轉來轉去。這若是在挪威,不過是找大夥兒要個沒有過期的藥片,填肚子裡喝水睡覺而已。

早晨沒有醒,老迷糊就探頭探腦過來說:「想吃啥?讓你爸爸買菜去?」這個時候千萬不能說不想吃,或者隨便,否則老頭會很倒霉地買一堆回來。設若真的吃不下,還要被老太太數落。

中午吃過飯不久,就會有無數的菠蘿蘋果荸薺塞到手裡,被嚴刑拷打逼著吃下去,晚上吃飯之前如數還有一堆水果。早知道不讓老迷糊去挪威了,搞得她深知國際物價,動輒開始說:「這個東西在那邊那麼貴,現在給你白吃你都不吃……」

晚上之前最好,因為我欽點糖葫蘆,老頭會蹲點一樣到家門口逮那個定點從門口路過的糖葫蘆老頭,逮著糖葫蘆就樂呵呵獻寶一樣捧了給寶貝女兒吃。可惜老太太不幹,非說人家的糖葫蘆髒,又說山楂上火、太酸,不肯讓小迷糊多吃。老頭說女兒一直在外面,根本沒有多少機會吃,她生病了,想吃就給她吃啊。老頭老太太因為給女兒吃不吃、吃多少糖葫蘆,開始囉唆唱歌吵架打趣。

兩個人同仇敵愾的時候也是有的,不知道為什麼,外表看似壯碩的我血管特別細,打點滴吊瓶的時候,護士總找不到血管。於是打一次要被扎兩三次空針。每次護士捧了針頭,老頭老太太就開始交代人家閨女,拜託人家好好扎,認真扎。但凡失手,老頭就開始著急上火,問人傢什麼時間才畢業的,學校裡有沒有學扎針……後來所有小護士都不敢過來給我打針,只能請了醫院裡最有名的,號稱「王一針」的護士。

真真切切感覺,又回到了父母身邊。童年的感覺。

回山東生病後開始被老迷糊剝奪了穿衣選擇權,覺得我的衣服有風度沒有溫度,因此全天只能穿她的紅色大棉衣。蓬頭垢面的病人穿著如此的鄉下老太太的衣服,搞得病友猜不出我的年齡。後來看到我撒嬌向爸媽要糖葫蘆,於是終於下結論說:「你們家孩子上學啊?」得到肯定回答又接著探口風:「什麼時間考大學啊?」

有爸媽的孩子是個寶啊。

病,且享受著。

故里

因為課題關係,在家蟄伏數十日。

自2000年以來,從來沒有在家待過那麼久。之前每次回家總是在春節前後,也就那麼蜻蜓點水地住上三五天,走馬燈一樣四處奔波於幾個聯絡緊湊的親友家,昏天暗地忙著談笑酒肉。從來沒有說,有時間真正地去看看那個生活過十七年的城市,去看看曾經熟悉的一草一木,去聽聽老頭老太太雞毛蒜皮的嘮叨。

驀然發現,這個城市我已經不再熟悉。

路還是那麼幾條路,只不過我熟悉的也就那麼一小片市中心。我熟悉的建築早已湮沒在林立的高樓中,它們也不再是我想的模樣,圖書館已經變成了某私人的什麼中心,科技館成了戲院,師專的前門庭也重新裝修了。深秋處,塵歸塵,土歸土。

我沒有什麼「什麼什麼的經濟發展了,人民過上幸福生活」的想法,我眼裡,盡是物非人也非的慘淡。

沿著街區河流慢慢走,自也有番滋味,塵滿面,鬢尚未如霜。熟悉而陌生的感覺猶如秋風,讓人不禁抱肩凝神。說實話,我不知道我更熟悉上海、oslo(奧斯陸),還是這裡。

城市變化很大,那個最熟悉的核桃園卻非常具有諷刺意義地絲毫未變,只是它不再是我魂魄所歸的地方。在這裡繞來繞去很久,不知道去敲哪扇門。

驀然發現自己守著姥姥原來的家門,當發現再也不能叫「姥姥我回來了」的那刻,不禁放聲大哭。數年來一直刀橫心口,忍著淚。

那戶新來住的人家也慈悲,非但不覺得觸黴頭,還全然能體諒。只是傷悲這東西,不勸倒也算了,別人來攔只會愈演愈烈。

不記得怎麼收場的。

故里,多少值得回味與回首呢?!

再回首,遠走的,到底是什麼。

已然選擇出行,那麼索性不如無奈策馬揚鞭。

離家

世交有獨子,和我同年同月僅大我一天,所遇人生十八年前完全一樣,因著上學畢業總是同年,所以兩家父母總是開會一樣拿主意。

兩家擺宴一品香,飯桌上談及子女去向,阿姨伯父毫無商量餘地,執意讓兒子回到身邊,備著含飴弄孫頤養天年,而我爸媽似有意迴避這個話題。

子女對望,我心有慼慼然。

回家路上,媽說:「兒啊,能飛多遠飛多遠,人生重在體驗。」

從此,似乎我就開始離家,千里萬靄重山,而且,漸行漸遠。外面的世界精彩,千忙萬忙,前途蒼茫。

《常回家看看》紅遍大江南北。那一年,剛巧過年回家,爸爸樂呵呵地在廚房裡忙來忙去,嘴裡哼著走調的《常回家看看》。團圓飯,席間我笑著問爸爸:「你唱這個是不是暗示我要常回來啊?」老頭子憨然笑著,低頭輕聲說:「我知道,你們忙。」當年太年輕,全然聽不出慈父淺淺一句話裡的愛和無奈。

十年茫茫,彈指一揮間。舊時摯友傳給我一首《牡丹江》,聽著居然淚流滿面,信口民謠一樣讓人想家的吟唱,歌裡說:回不去的名字,叫家鄉。

非常非常想那條叫作竹竿巷的青石板路,和表哥赤腳拿著大掃把追逐蜻蜓的童年;想老運河邊曬太陽下象棋的姥爺,開著嗓子扯著我耳朵讓我回家吃飯的阿姨;想傍晚校園池塘裡半開半閉的睡蓮,和池邊同樣羞澀矜持的少女時代;想紫藤花棚下的那年夏天,滿心想著那個男生,卻死也不說喜歡。

歌裡說:到不了的,都叫作遠方。可是誰又知道,到了夢裡的遠方,心裡最牽扯放不下的卻是那個以前總也不想留下的家鄉。想家,卻不敢想家。

去年今日,回國探家,臨行前讓送行的人大為恥笑。一個二十六歲讀至博士的人,告別的時候,居然猶如三個月大的從沒有離開過家的貓咪,數小時哭哭笑笑吵吵鬧鬧,在姥爺懷裡膩來膩去,在姥姥臉上親了又親。如果我說我知道那是永世的別離,我不會走,你信嗎?視我如掌珠的親人選在自己離家千萬裡的時候雙雙撒手人寰,是我一輩子滴血的千古愧憾。我不敢想,回家,看人去樓空生死兩隔。雖然早知道,萬事早隨了他們去,黃土無情掩。我想家,想家裡看電視時我專屬的貴妃榻,想小時候和爸媽爭搶遙控器,我把那個叫「權」。真的,十年沒有搶過「權」了,沒有機會,回家能看電視的時候,爸爸媽媽主動遞「權」:「你平時忙,放鬆的時候隨你看,我們有的是時間。」

突然想到《紅樓夢》裡的《好了歌》:「世人都曉神仙好,只有兒孫忘不了。」尚無子女,可能未能體會其深意。我走後的無數年,媽媽不準任何人動我閨房一絲一點,聽說想我的時候就去坐上半天,任由思念滿屋子瀰漫。篡改沈從文家書裡的一句話:我走過很多個城市,看過很多地方的雲起,品過很多種酒,嘗過很多種茶,卻只有一對血肉相連的父母,有一個只要想起來便會微笑、心花開足開滿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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