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間很小,我就把窗戶開得很大。
我的感情很重,我就把諾言許得很輕。
我的往昔很空,我就把今天填得很滿。
我的喜悅很少,我就把笑容積得很多。
十年
突然不想學習,和小t在網上聊天,似乎不知道怎麼繞到了感情上。她不屑和我談感情,因為我縱然有無數的理論經驗,實踐課卻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她是情場高手,覺得我單純幼稚。每逢她逗我玩,就會和我談感情看法,嘲笑和瞻仰一下我那開水泡饅頭不加糖一般的愛情。
她說:「你們十年了吧?」
嚇了自己一大跳,十年。呵,人生華章中,再也未有這樣青春單純的十年。十七歲到二十七歲,女子一生最好的梔子花開的年紀。如斯青春,我給了誰?
我終還是給了人的。
自認為我並不相信愛情,不相信怦然心動一瞬間,不相信天長地久,不相信所有愛情童話,我甚至有種偏見,愛情有很多種——廝守一生的愛,單純地為了愛而愛,僅供消遣寂寞的愛。當初愛他,已然忘記了為什麼愛,是什麼樣子的愛,但比較清楚記得,當年訂終身,只覺得和他的感情剛好,不多不少。生活在一起的愛人,愛不能少,維繫生活,是男歡女愛的必要前提,但是愛也不能太多,免得失去自我。對他的愛少於對自己的愛,自認為不會因著他一舉一動心神皆亂,也不會把所有生活重心移至他那裡,找一個一眼看不到就天塌地陷的老公無益。
十年,如此的愛不濃不淡,沒有濃得化不開隔不斷,恰恰好。
他工作需要去日本。我說:「去吧去吧,趁著年輕多發展。」我學習需要,來北歐。他說:「去吧去吧,趁著年輕多學點,為日後打基礎。」也許愛不應該是自由的反義詞,可能更加深層的原因是,只是希望對方做他想做的事情。並且,離開對方的世界依然精彩。
其實,我並不懂自己的感情。那不是不痛不癢不濃不淡。
就像我以為自己堅強,其實是因為從來沒有受過傷。
我不知道隔著半個地球,一個電話就能讓自己翻江倒海。
沒有了對方的世界雖仍精彩斑斕,卻總是有一塊空白。試圖將那塊空白填滿,卻發現任何找到的東西都不合適,那塊空白是專屬的。
十年的愛,或許,應該叫作十年的感情。我似乎從來沒有留意過太多這份十年,之於它,借張愛玲一句比喻,猶如人生華美的袍,是生活的底子,我往日關注的僅僅是上面趴著的蝨子。真是幼稚可笑,可是這種幼稚可笑恰恰是常人都會有的錯誤,太過基礎而且已經擁有的東西往往不知道它的重要。也許任何東西,得到之前,不要輕言珍貴,失去之前,不要輕言輕賤。
我並不奢望愛濃烈甘醇,卻不經意發現,歲月在釀酒。不過,我仍然相信沒有什麼非誰不可,也許換作另一個人,你花人生最好的十年和他一起,只要他也是真誠地如此反饋,那麼,仍然是罈好酒。只是人生多數時候是向量,尤其感情的付出,珍惜一個和你一起分享十個年華的人,往往最本原的,是珍惜自己。
現在才知道,十年,不僅僅是可以讓一棵樹枝繁葉茂,同樣可以使一個人根植於你的生活。
如果兩棵樹幼年就在一起生長,勢必盤根錯節,難以分離。
平川之愛
如果將人生比作一條路,那麼朋友就是你的同路人。從生到死的一路,你走過無數的階段,每個階段你都會遇到某些人。如果同路,你們會成為朋友;如果不同路,那麼就此擦肩。而那些曾經同路現今不再同路的友情,很難在現代都市裡找尋,我們生活的環境變了,那麼我們的友誼也變得陌生,不再親密如初,或者,心有靈犀。
平是特例。平是我的閨中密友,大學同學。令人難以置信的是我們在大學裡瞭解或者往來並不多。我們屬於兩個類群,我喜好熱鬧,呼朋引伴樂此不疲;她喜歡獨行,沉默持重不善和他人交往。我喜歡風頭浪尖、出類拔萃,她喜歡魚翔淺底、中庸之道。我凡事果斷堅決幾近武斷而剛愎自用,她處處小心謹慎,讓我極度窒息。我喜歡和一幫男生打籃球,她從來不參加任何運動,唯一的閒暇消遣是看閒書,而且是我頗為不齒的言情小說。於當時年輕的我來說,她不思考,或者說,很少思考我思考的東西。我不知道怎麼和她成為莫逆,她的性情品質和我截然相反。她是我認識的都市女子中最為平凡的一個,她唯一令我喜歡的品德就是:善良。我從不認為她有多優秀,一直到我們一起長大。
平是美女。面如銀盤,雙眸如星。但經濟學上說,資源如果廢棄不用,那麼它產生的效用將會是零乃至負數。無論女生寢室中如何公推平為美女,但平終究不是小龍女,她的深居簡出與世隔絕一樣的生活,居然讓她安然度過止水般的四年大學,沒有一個追求者。
對比之下,我相貌醜陋,所以沒有拋頭露面的顧忌,也沒有奇貨待沽及上漲空間的考慮,於是一旦有追求者也就飢不擇食,早早私訂終身,免得日後沒有人要。我和靜曾經為平物色數個相親男子,可惜結果並不理想,經常上演張生錯愛上紅娘之類讓平傷痛欲絕的悲劇。紅娘是靜,在靜身邊,我只是個沒有風情的媒婆。
年少輕狂前景無限的小男生私下說,平漂亮是漂亮,但是,她的漂亮猶如口銜塊蠟,全無味道。這種評價是非常具有殺傷力的。但是從大學男生的角度來看,的確是事實。大學畢業後,平尋得一外資公司,做起了都市白領。然而都市白領的生活並不如電視劇本或小說裡描述的那樣風光。整月辛勞,薄薄薪水,房租、電話費、水電費、交通費,去之所餘得少之又少,平盡力攢錢,說是為以後的嫁妝打算。我那個時候也在上班,工資似乎比平要高,非常肯定的卻是每月永遠沒有節餘。我不存錢做嫁妝。我們都對自己的工作有些不滿,她的舒緩方式是約我一起聊天泡泡麵發牢騷,而我的解決方式是把老闆炒掉,然後揹著剛買的考研書去星巴克看帥哥。工作後的年月少了大學的閒適自由,奔波苦累的日常上班和如同上班一樣的日常加班,讓平更是難以尋覓心上人。她的交友圈子相對很小,而我認識的男子們年輕,並不識得珍寶。她開始有些煩悶,經常在看電視的時候無緣由地長嘆,我第一次在她身上看到新千年國際大都市裡依然有待字閨中而無人問津的年輕貌美女子。很多年後我看《粉紅女郎》,突然覺得她當年的狀態非常像劇中的劉若英,結婚狂一樣地希冀有個人有個家可以讓她來愛。
除了上班和攢錢,除了依舊看她的言情小說,平開始雷打不動地去網咖上網。她會不斷地上網聊天,約會網友,然後經歷無數次見光死。那個時候在我看來,約會網友是非常勇敢出格的事。可是如此保守的平卻如此不平凡地開始網路尋情。貌似保守實際勇敢的平喜歡童話和言情小說。童話裡,灰姑娘最終和她的王子過上了幸福的生活。一直在看言情小說的平終於在現實裡找到了自己的版本,並最終成為女主角。
平遇到豔遇的時候,我在日本,忙於遊歷山水,思索民族感情。我的思索在她看來無疑就像我看她的言情小說一樣荒誕可笑。斷斷續續的郵件,她告訴我她在sina的聊天室遇到一個工程師,聊得很開心,她和那個男人見面了,相貌還可以,她主動問那個男人說:「你做我的男朋友吧?」那個男人沒有說什麼。最後一封郵件說:「我們確定關係了,我要嫁給他。」我大驚,回國後立刻約他們見面。人心如江湖。我非常擔心如此善良溫順的平會不會被色狼騙?交大草坪上,春日陽光樹影搖曳下,一對金童玉女攜手迎面。工程師沉穩持重大方,修養有蘊,談吐得體,職業也好,收入頗豐,竟然劍眉星目、身材魁梧,連姓名都是如同言情書裡節選下來的,絕對不雷同我們這幫俗子。我疑心平是不是拿著言情小說到網咖用google按照她心目中的白馬王子搜尋的奇蹟。談笑間,平悄問我:「如何?」我笑著說:「無可挑剔,可以考慮拿我自己的男朋友等價兌換。」
我依然過著江湖逍遙的生活:讀研,看書,bbs灌水,思考不成問題的人生問題,猶如一隻小泥鰍在復旦這個我稱之為人生泥潭的地方,自得其樂而不能自拔。當我正在籌備海邊學生度假旅館,跑到海島上買房置地,被一幫漁民不是普通話的普通話折磨得頭痛欲裂的時候,我的手機響了。平說:「我要做媽媽了。」接下來的幾個月,我奔波於上海和小海島之間,為了我的創意和度假房操勞萬分,而平在淡然平和中享受孕育一個小生命的快樂。我沒有來得及去看待產的平,這似乎於好友之間有些不妥,因為我開始人生大戰,開始讀博士,開始參與重大經濟決策課題,開始著手出國,我開始忙得像個陀螺。
倒是平經常電話過來,問我:「你忙得怎麼樣?」
我說:「很忙很忙很忙,只是不知道自己在忙什麼。」平生產,是個男孩。聖誕節回國,去探望平母子。那是一個小天使,健康活潑漂亮,留著員外小兒的茶壺蓋頭髮,笑起來會露出小小的新牙。做母親的平淡淡然地幸福著,抓著小兒胖乎乎的小手逗子為樂,令我極度嫉妒。
勇敢愛了就要勇敢分
講一個朋友的故事。
他和她是大學同學,相識、相知、相戀、相愛,坦坦然然,不緊不慢,青春大把,有的是時間彼此磨合。畢業後她進了國家財政部,旱澇保收。他到了航天部一個單位,事業亦順心。衣食無憂男歡女愛的北京愛情故事,結婚不結婚不過是早晚的事情。平日他來她家吃飯,週末她去他宿舍料理鉅細。
日子只是太平靜,一切只是太舒緩了。兩三年彈指芳華。
她不甘心如此默默老去,於是想著趁年輕出國讀讀學位,看看外面的世界,再謀發展也好。
他從來支援她的決定,只是默然片刻說:「結了婚再走吧。」
她想,這樣的感情和結婚有什麼區別呢?一時間小女子調皮浪漫作態:「我學成回國就結婚,也好考驗下你是不是像你說的那樣對我。」
她出國了,歡天喜地,現代網路和通訊技術發達,幾乎可以保持隨時通話寫信,傳遞資訊似乎不是問題,但傳遞溫存卻遠不如在身邊時隨時遞上的那杯溫水便利。
國外單身求學女子的生活諸多波折坎坷,她隻身迎上,不怕什麼,反正晚上打電話給他,會有他支援。
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她漸漸發現他似乎有些忙,不如先前那般想什麼時候聯絡什麼時候聯絡,想怎麼就怎麼。那絲若有若無的疑慮不敢也不忍心去想。一直等到他開口說出那個事實。
第三者是他的同事,她也認識,原來只是知道那女子對他比較親近,沒有想到居然可以親近到床幃裡。她更是沒想到,鵲巢鳩佔是如此形象簡單的一齣活劇。
地球兩端,他和她抱著電話哭。他不是不後悔,但是後悔又如何?
她說:「一切等我回國再說好嗎?」
結束了兩門要命的考試,她回國已經是兩個月之後。
因為他們是同班同學,共同的朋友圈子裡人所共知這場感情異變。她處境楚楚可憐,身後都是軍師同志,即便沒有回國。他的一舉一動早已洞察。而他卻四面楚歌,孤立無援。其實感情的世界裡,哪個比哪個更可憐呢?晝夜顛倒春夏秋冬迥異的兩個世界,朝向對雙方來說都很陌生的一切,卻要保持相同的心跳,遠遠比和並肩的女同事相視一笑要難得多。並不是每個男人都能在孤寂的時候總是能推開芳心暗許、投懷送抱的溫香軟玉。如果,那麼一次的按捺把持不住,等於前節盡失。面對愛人和自己便要經歷無數的靈魂和道德拷問,再如那新人如果主動潑悍,執意糾纏,那麼男人更是左右為難。一步錯,索性就隨了那錯步,閉了眼睛,被外力推著走下去。
回國的時候他去接她,兩下無言。機場到家裡的路上,她刻意和他前後排坐著,他轉身說話,她用手輕輕把他的臉轉回,看得到像熟悉親人一樣熟悉的愛人的臉,卻看不到他的心,那麼寧可什麼都不要看。
他送她到父母門口,她說:「有空聯絡好好談談吧。」
她的淡然不是沒有原因,因為聽說剛巧那女子為了他懷孕墮胎,她不想他難做。
北京夏天很熱,對她來說更是度日如年。她從同學那裡知道了他的無奈,更是知道那女子的強悍潑辣和咄咄逼人。她這次回國的確為了爭奪愛情而來,但是臨至戰場,卻怯了。他們的感情和過去越是甜蜜溫存,她就越是對他心疼。往昔她對他越是依戀信任,那麼現在她對他越是失望。滿大街的人都會哼「愛有多銷魂,就有多傷人」,可是真正明瞭這句話後面血淚的究竟有幾個?如果這場愛情自衛戰能成功,那麼以後呢?距離學成歸國還有一年,或者說,這輩子難免有兩地分開的日子。再退一步,即便他們和好如初,她真的能夠保證自己可以冰釋前嫌一輩子不再提起?
他們見面長談已經是三個星期後,她的假期還有一個星期的光景。地點在北航,他和她的母校,也是開始相戀的地方。那場談話沒有開始之前,她已經知道是塵埃落定。因為三個星期裡他和她很少甚至不聯絡。她和他談,可能要的就是一個死心。
她本不知道自己對他的態度,沒想到見面看他居然會對他如此地心疼和憐惜。她本可以瘋鬧一場,可是歇斯底里不是每個知性女人都可以做得到,她不想做任何傷他的事情,不是故作偉大,是真的不想。
她最後給他一次電話,是要到他們曾經的小家取回她的東西。
她來得倉促,他和那個女子的生活細節畢現眼前,活脫脫還是鵲巢鳩佔的現代解釋,杯盤狼藉,塵埃滿地,牆上一起貼的裝飾還在,她和他的枕巾溼答答晾在繩上,她的杯子居然那女人也在用,她含淚一一扯進自己帶來的袋子裡,一一帶走,狠狠扔到垃圾箱裡,猶如狠狠扔了和他的種種過去。
女人之於愛情戰場,也是狹路相逢勇者勝,不要說什麼男人喜歡溫良大度善解人意,其實三角戀裡每一次都是那個主動潑悍、苦苦糾纏、步步相逼的一方獲勝。哪怕你有那麼一點點心軟,不忍看著男人左右為難腹背受敵,那麼敗兵的終歸是你。換句話說,三角戀裡,最先放棄或者被動的那個女人更愛那個男人,可惜男人們都不明白。
遇見
她和他高中鄰班。現在想來,似乎一天真正的同學也沒有做過,雖然,他們彼此介紹給自己以後的圈子,總是說,同學關係。
他們似乎不記得怎麼認識的,似乎一上高中就很熟稔。她父母在外地,寄居在姑姑家,和他家住得很近。初來騎車路上遇到只是一起同路,漸漸開始一起回家。雖然沒有約定,但是總是那麼「巧合」地每次遇到,即便他們不同班。有時候遇到一個拖課的老師,另一個就也會「有點事」,在夕陽西下人稀車少的腳踏車車棚裡斜倚著自己的車子看風景。
他們沒有說過什麼,一起上下課,一起討論題目功課,一起在沒有課的時間約好了去市中心圖書館唯一的自修室。他週日懶起,她就幫他佔位子,她懶得吃早飯,他就幫她買早點帶去圖書館。偶爾天氣好的時候,他們會偶爾放鬆逃避高考壓力,即興拐彎騎腳踏車去郊外看睡蓮。她會告訴他寄人籬下的心情,他會告訴她被寄予厚望的壓力。他發現她其實內心也是同樣地高傲,只是被隨和掩飾得很好。她發現他並不像其他人評說的那樣冷漠,只是性情所致,不喜歡和其他人傾訴解釋。他是個寡言的人,卻喜歡和她聊天。她的善解人意,讓他有種不需要多說就能找到共鳴的感覺。
沒有人敢說他們之間沒有什麼,但是他們之間的確沒有什麼。他們什麼也沒說過,有的,也只是相視一笑的會心。
高考結束後,她如願進了所名校,他考得不是很好,沒有進想進的大學。
他情緒低落,因為他向來自信得自大,而且他們約好了考同一所大學,他不能也不想承認,自己和實力相當的她有差距。
他們一直保持通訊,十幾年前沒有電子郵件,沒有msn,沒有qq,甚至,寢室沒有電話。打長途要去學校的電話中心排長龍用磁卡電話撥號,電話的那頭,他或者她的名字被樓管阿姨用地方口音響徹整幢樓,等他或者她慌慌張張從四樓跑下,她或他磁卡的錢僅僅夠說幾句諸如「你好嗎」的話。
他很不喜歡自己的學校、自己的專業,甚至所在的城市。她勸他:人應該隨遇而安。
暑假、寒假回家,他們依舊約了一起騎腳踏車,「出來騎騎車」成了他們約定出來的理由。腳踏車上他們的話越來越多,騎出去的路也越來越長。但是她發現,比起早先,他越來越不喜歡談對未來的規劃,也越來越不喜歡用我們這個詞,她問他未來會不會到她就讀的城市發展,他總是顧左右而言他。她又問他如果她去他讀書的城市讀研究生怎麼樣,他會說:「你那裡是國內最好的城市和學校,我這裡是三流城市三流學校,你瘋了。」她也不知道應該告訴他什麼樣的訊息,告訴他壞訊息,他總是為她擔心,告訴他好訊息,他總是說完「恭喜」之後就默不作聲。
第三個暑假,月明星稀梔子飄香,他們騎車到附近的師大,她對他說:「你做我男朋友吧。」
他一言未發把她抱住,帶翻了他和她的腳踏車,月色裡車輪懸空鏈條空轉的聲音讓四周愈加寂靜。兩個人有些發抖。
很久,他說:「你還是好好理理出國前的事吧。以後的事以後再說,不是想怎麼就怎麼的。」她前幾天告訴過他,學校選優,她有幸被選去做國際交流生,半年時間。
年輕總是和不懂事連在一起的。
那個晚上她笑著說:「好,我是應該理理自己的事。」
第二天他約她出來騎腳踏車,她推說病了。
第三天,她約了他出來看風景,一切如常。
她提前回校,迅速有了男友,迅速定了讀研學校,迅速安排了「自己的事」。他給她的信她沒有再拆過,但是還會寫信給他,不鹹不淡無關痛癢的話題。她不是很清楚他的情況,但是依稀從同學那裡聽說,考研不是很順利之類。朋友說:「你要理解他,他內心可能比較自卑,他覺得感情不僅僅是感情的問題。」她想了想說:「他沒有自卑的理由。更何況,自卑也不是拒絕愛的理由,如果他喜歡我。感情就是感情,夾雜了其他的那還算作感情嗎?」
再次回家隔了很久,他約她出來。那個時候她已經沒有了自己的腳踏車,他說接她。
還是原來的師大校園,他說:「我們還有機會在一起嗎?」她說:「我有男朋友了。」他說:「你要是說那種男女朋友,我現在也是有女朋友的,我就是問你我們還有沒有機會在一起!」她看了看他,幽幽地說:「你以前到哪裡去了?」他突然衝過來吻她。她淚流滿面,沒有迴避,但是,這次她學會了像他那樣一言不發。
她是個小女孩,一直很順利,不懂得一個發展不順利的男孩子面對一個什麼都很順利的女孩子的心態。
時光荏苒,此後七八年或者八九年,他們沒有見過。她慢慢成功,越發成熟,也開始練達世事,慢慢明白感情其實不僅僅是感情。
朋友知道他們的事情,他從朋友那裡聽說她出國、回國、讀研、戀愛、分手、畢業、戀愛、結婚、工作、留京。她也聽說他戀愛、考研、讀研、畢業、工作、留晉。他們有彼此的電話、郵件,聯絡方式遠遠比當年寫信簡單得多,可是,對他們而言,和他或者她聯絡,現在卻困難得多。因為,彼此已經有彼此的生活。
姑姑去世,她回去料理後事,開了一部別克君威。事情料理得差不多的時候,她關了手機,漫無目的地開車遊蕩在這個生活了十一年又離開了十一年的城市,溫習這陌生而熟悉的一切,想年輕的日子裡年輕的自己。在高中母校附近,她遇到了他。他也坐在車裡,是一部銀灰帕薩特。車裡有一個女子,親暱地挽著他的臂膀和他輕聲說著什麼,他似乎不經意地聽著,悠然神往地想著什麼。她驀然想起,半年前朋友告訴她,他大概這個時間婚後省親回家。
她愣在那裡,直到一對高中生從身邊騎車掠過。
她不知道他有沒有看到她,可能像她一樣看到也只能惘然。
流年
掛網,遇到在紐約的f,天南地北海闊天空地聊了很久。最後,她悵然說:「寫寫我那個故事吧,我想知道你怎麼看我這段感情。」於是我毫不猶豫,迫不及待地開始寫她的故事。
因為於我,她是個傳奇。她這段感情,更是。
一個好友在中歐謀到了一份優差做助理,瘋狂愛上了正在中歐讀mba(工商管理碩士)的f,可是追求過程極度坎坷,面對謙遜溫順不卑不亢的f猶如飢犬遇刺蝟,不知道從哪處下手。一日在交大閔行校區我偶遇他倆,好友得知我和f同鄉,是舊日相識(無非以前在校友同鄉會見過數面),於是日後總扛著我做理由去約他總也難約到的f,屢試不爽。直至我和f熟得一塌糊塗,直至f和s沸揚得一塌糊塗。
那時候的f二十六歲,在一個賣汽車的公司做至銷售經理,名下有個自己的汽車維修站點,年輕、漂亮、多金、智慧,卻難得地謙和柔順,穿範思哲的套裝猶如elle畫冊走出來的模特,舉手投足無不韻暢如詩。如果上帝真的有寵兒,那麼她便是了,青春年少樣樣紅。
可能是在上帝和人間那裡太受寵了,於是她認識了s,認識s是她的劫數。所有人都那麼認為,包括當初的f。
2000年的f,mba畢業,一幫並不是很相熟的同學,或者應該說是藉著同學由頭的關係網上的大小經理們相聚慶賀。f和幾個稍微熟稔些的年輕人自觥籌交錯的盛宴逃了出來,在淮海路附近隨便找了個酒吧迪廳輕鬆。霓虹閃爍中一個高挑的年輕人從dj臺上跳下來,和f那群裡一個胖啤酒桶身形卻賣健身器的經理招呼著,他居然是他的初中同學。
f禮節性地微笑點頭致意,禮節性地握手。那個自稱s的人笑著,用眼睛深深地看著f,有意無意握手時多用了幾分力氣。這不能不使f垂了眼瞼注意到了s伸出來的右手,這一望不禁讓f有些失態地小聲「哇」了一聲,s的右手虎口有一塊硬幣大小的胎記。
那塊胎記的大小位置和f的前男友的胎記竟然一致。那胎記的主人去劍橋讀博士之前,f說:「分手吧。」
這幕情景如果是用作電影或者小說,或許比現實來得自然,可是事實有時候會比電影小說更加離奇荒謬。f因著這一小塊胎記非常反常地開始接受s的調侃話題,開始在那夜縱酒,歡歌夜場結束,s攔著f送她回家,並留宿於f在淮海新公館三壁都是落地窗的房子裡。
或許,不是因為胎記,而是因為寂寞。
也或許,是因為未來,f深知和s並無任何可能,因此並無未來可想。
s很快有了f家的鑰匙。很快很快。
所有最初聽說f和s在一起的人無不屏息,包括我。不知道為什麼我會聯想到茨威格那本《一個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時》。一個人一生中會有這樣的時刻,自己也不認識自己,明知萬丈懸崖卻身不由己。f是那種傳統而順利的女子,或許是太順利,所以想離經叛道劍走偏鋒來詮釋內心的不甘。
可惜我當初和f並沒有相熟到當面質疑別人一夜情物件的地步,何況當年我比她小很多。
曾經見過s兩次,那是個高挑白皙的青年,面龐清秀,但也只是清秀而已。我是個看男人定要看氣質的人,但是從s那裡我找不到什麼氣質可言,只是覺得他身上有種飄忽而不可捉摸的東西。s似乎沒有受過什麼正規教育,終日晝寐夜出,在酒吧迪廳做dj為生。開始和我們在一起的時候s非常明智地很少說話,可惜後來熟稔之後幾度暢所欲言毫無保留地暴露了他不可救藥的知識貧乏與人性淺薄。不過我承認這個看似一名不文的男人會下蠱,那種男女之間的蠱,可以讓剛剛籤掉千萬美金訂單的女子托腮莞爾靜靜聽他囉囉唆唆講迪廳老闆如何摳門,不給他加十塊夜宵補貼,可以哄得那個無數青年才俊追求未遂的尤物可人對他言聽計從。認識他才知道男人對付女人的手腕有時候真的可以敵過他沒錢沒權沒知識沒文化。
f一直承認和s在一起的多半年裡她的確快樂。所以最初以為是一夜情的感情開始在溫溼曖昧的氛圍裡演變成那種相對穩定的同居式生活,如同偶然在路邊小店吃了一碗可口小餛飩,覺得不錯,不自覺地常來常往,慢慢那餛飩小攤演變成了食堂。
他們的生活猶如sexandthecity(《慾望都市》)裡miranda和她的酒吧男幸福生活的現代上海版。f看似堅強獨立、果敢能幹,卻是內心純明若小女孩,s有著閱女無數而練就的江湖泡女絕藝足能化百鍊剛為繞指柔。f的世界遠遠比s的要遠闊深邃,除卻男女是非兒女情長。f日日退掉一切應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地下班回家,s則在f的家裡白天睡覺看碟打遊戲上網,偶爾燒菜討歡心等f回來吃飯,而後自己上班。週末,f陪s做dj在震耳欲聾的迪廳待一整夜,像個吧女一樣坐在霓虹照不到的角落喝最便宜的啤酒打發昏昏欲睡的夜,等在dj臺上狂放陶醉的s。他們沒有人打算明天如何,所以從來不想今天的安排對不對。
f後來坦言,他和她從來不談感情,情到濃處只說對對方好不好,從來不說愛不愛。當初那麼大膽和s在一起也正是因為這點,可以不談感情,就那麼糊里糊塗地在一起,甚至糊塗到她至今仍然不知道和s在一起的原因。可能當時落寞,可能一時間並沒找到合適的人戀愛。所謂合適,可能哪個追求者都比s合適,但是正是因為s處處都不合適,讓f放心地認為他只是個任由怎樣都不會有結果的玩伴,和s在一起什麼都可以不想,像他那樣過一天算一天的人生哲學其實非常符合liveinthepresent(活在當下)的通理,所以更是容易感染一度泡在為前程步步為營錙銖必較的緊張心緒裡的f。
f和s在一起的那段時間很少和其他人來往,沒有人知道,也無須知道他們之間的情感細節。時間長了,他們偶爾也帶彼此進自己的朋友圈子,單單介紹彼此的名字,並不明言關係,卻在他人面前毫不遮掩地相互擁抱甚至親吻。我無處得知s的圈子對f的反應,但是s事件在f的圈子卻無疑有著原子彈爆炸的後果。
f對一切的反應表現得從容平靜而無謂無畏。
周圍清楚這件事的人,都知道他們終究不能善終,可能包括f本身在內。只是所有人都猜到了前頭,沒有猜到後頭。
s突然兩夜兩日未歸。
f心神不定坐臥不安,生怕s在迪廳那種是非之地惹上了什麼麻煩,於是頻頻打電話,少說有幾百通。但是對方手機初時無人接聽,後來打過去索性是關機應答。
午夜三點獨臥在沙發上等s的f聽到話筒裡他的關機應答,突然腦裡電閃雷鳴霎時明白了,因為想起最初他和她在一起時,他的手機亦如抽筋似的每隔幾分鐘便有電話進來。當時的他不管不問,把手機調至無聲,轉身柔聲地和她繼續歡愛。她問誰打電話找他,他邊說著「無聊的人,不理她」,邊關了手機。
可是,她即便猜到,又能怎樣?她不由得心裡無名地怕了,不是怕他,而是怕自己。
女人通常都會低估了自己愛人的能力和能量,女人是感性動物,日久必生情,即便對方再不堪自己去愛去生情,但是如若有足夠的時間兩人愉快相處,再或者是那男人溫柔體貼懂得讓她懂得他對她好,她便不敵,即便是如f那般優秀美麗果敢堅強的女子。
但是,如果非常不幸,對手是s這般的人呢?他會對女人很好很好,甜言蜜語溫湯暖水錦衣滑緞,但是這種好,只是他打發無聊時光的一種方式,就如同大凡孤單的人喜歡養貓養狗打發寂寞。不能說他們對貓狗沒有感情,只是這種感情也是愛自己的一部分,若與另一種享受衝突,貓狗大多是被犧牲掉的。
白日繼續上班下班簽訂單忙應酬,夜晚便整夜開了電視臥在沙發上發呆。s終於在失蹤後的第三日凌晨笑盈盈推門進來,說:「哎,你沒有睡,還是睡好了啊?」臉上沒事人一樣沒心沒肺地溫柔地笑。
f居然躺在沙發裡姿勢也沒有變,微笑說:「你去哪裡了?」
s過來抱她,開玩笑似的說:「遇到個小妞,挺不錯。」
f起身,笑著抱了下迎上來的s,然後說:「別鬧,我要上班去了。」
兩個人立身之本的飯碗原本就是晝夜兩分,以前用心思把起居時間並起,現在倒是稍用一點心思便能錯開。f拿捏不定怎麼去面對s和他的失蹤,於是只能小心錯開起居,當作無事一般給s打電話請假一樣交代:「我今天有個應酬,你晚上按時上班,不用等我。」s不愧是老手,依然笑盈盈輕聲細語應聲。
s第二次的失蹤時間是三天四夜。f白日按時上班,卻每夜枯坐在沙發上看電視。
s凌晨回來沒有料想到f依然在沙發上等他,或可能更沒有料想表面上看似練達通明的f,怎麼變得如此歇斯底里拉扯不清。
那次會面發生了什麼,f終究沒有細說,於是我並不明瞭。
但是她和他沒有任何爭吵。或許,是沒有爭吵的權利。
f一口氣用了五年不曾用過的年假,在自己的落地窗旁獨臥獨飲不吃不睡,她此後把這段日子叫作修行,據說修行裡明白了好多真理。女人有時候幡然覺醒並不是因為哪個男人,但是絕對需要男人做領悟生活的催化劑。
修行之後,f把房間內s的用物快遞迴那家他仍在做dj的酒吧,而後辭了人人豔羨的那份工作,把汽車維修站點交給合夥人,轉租了自己那所三面都是落地窗的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