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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肉的外星人(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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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想象一下,有外星人降落在我們這顆行星上,他們有極高的智慧,在身體、認知與科技能力上都遠遠高於我們。他們把我們關起來,奴役我們,把我們用於醫學研究,用我們的皮膚生產皮革商品。此外他們還把我們當成美味的食物,特別是我們的小孩,因為小孩的肉特別嫩。這些外星人認為這種殘忍的行為是正當的,理由是:「我們的智慧比人類高太多了,站在更高的發展階段上。這些低等的生物並不享有跟我們一樣的尊嚴,他們的意識非常原始,就跟他們的溝通方式一樣簡陋。他們的生命並不跟我們有同等的價值。」

這些外星人覺得自己在道德上是優越的,他們對待人類的方式,就像我們對待動物一樣:把我們關在籠子裡,進行飼養與繁殖,並且屠宰我們年幼的小孩。

這些外星人怎麼能說他們的行為是正當的?

這個思想遊戲出自德國的明星哲學家普雷希特(richarddavidprecht,1964年—)的暢銷書《我是誰?》(werbinich-undwennja,wieviele?2012年)。「我們可不可以吃動物」(如果可以的話,可以吃多少?)這個問題正受到德國大眾的熱烈討論,也是許多倫理學家優先考慮的研究專案。在歐洲,越來越多人不再吃肉,而且嚴格素食主義者的人數也在成長,與一般素食者不同的是,他們不只不吃肉,而且拒絕一切動物性的產品,包括牛奶、蛋、蜂蜜、皮革製品以及羽絨產品,他們還拒絕使用經過動物實驗而生產的化妝品。不過,他們的理由是什麼?他們的論述有道理嗎?還是這僅僅是天真的淑世者的一股暫時的熱潮?

在進入動物倫理的爭論之前,我們應該先弄清楚一些資料。每年在德國有7.5億頭動物被屠宰,德國人平均一年消費60千克肉品,等於每個人一生吃下1100頭動物,這個驚人的肉品消費也對環境造成極大的影響:生產1千克牛肉會消耗15000多升的水、16千克的穀類飼料,毀滅50平方千米的原始雨林,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比汽車開250千米還多。這也意味著:全世界的牲畜飼養所製造的溫室氣體,遠遠超過全世界運輸業的總和。

這些資料所傳達的訊息是一清二楚的。然而氣候與環境並不是唯一用來反對吃肉的理由,在哲學界,動物倫理的考慮更是討論的核心,比如:我們是否真的有權力把動物關起來、飼養、繁殖並宰殺?為什麼我們用跟對待人類完全不一樣的方式來對待動物?

b殺人和殺動物的差異/b

首先,引人注意的是,我們與動物的關係非常矛盾:我們愛護家裡的寵物,但卻屠宰食用的動物;我們大多數人都吃牛羊,但是不吃馬跟狗,兔子我們也吃,但是不吃天竺鼠。這純粹是隨機的嗎?據說在中國,沒有什麼動物是不能吃的。那麼怎麼做才是對的?哪些動物可以給人吃?究竟我們有沒有權力隨意食用動物?

首先,我們要注意到:我們人類也是動物。當我們說「動物」時,意思通常都是「人以外的動物」,比如狗、豬與黑猩猩。還有一點很明顯的是:我們對待動物跟對待人類不一樣,我們對動物做的事,是永遠不會對人做的。我們把它們關起來,進行剝削,把它們的小孩奪走,在它們身上做實驗,殺害它們,把它們吃掉或者放到動物園裡展示。我們是不是多少應該說明,用如此不同的方式對待動物是合理的。但是如何說明呢?應該有某種東西把人類與動物區分開來,比如一種特性是所有人類都具有、所有動物都缺少的。再者,此特性必須在道德上有意義,因為並非所有特性都具有道德意涵,豬有四隻腳及一條卷尾巴,但那並不能構成我們屠殺他們的正當理由。人與人之間也有許多明顯的差異,比如膚色與性別,是無關道德的。雖然從前人們相信這些差異在倫理上是重要的,因而黑人遭到奴役、女性受到壓迫,但是人們後來認識到這是不對的。也許今天我們又來到這樣一個點上,應該要學到教訓,並徹底改變我們的行為?還是真的有什麼好理由,能允許我們用比對待他人更壞的方式來對待動物?人類相對於動物的關鍵差別究竟在哪裡?為什麼殺動物是允許的,殺人卻不允許?

答案一:我們一直都是這樣做的。反對:奴役黑人與反對婦女投票權的人也這麼說——悠久的傳統並不是好理由。

答案二:人類需要肉食。反對:這並不正確,人不是非吃肉不可。世界最大的獨立營養組織美國營養和飲食學會(academyofnutritionanddietetics)認為,均衡且純植物性的飲食是健康的,且適合人類的各個成長階段。不過如果是在沒有超市的地方,比如在阿拉斯加或在吉爾吉斯高地,那麼情況就會很不一樣——然而對我們當中的大多數人來說,就算不吃肉也能過得很好。

答案三:肉很好吃。反對:《沉默的羔羊》(thesilenceofthelambs,1991年)電影中吃人肉的漢尼拔也覺得很好吃,強暴犯在強暴婦女時也感到快感。但是這種快感應該要有界線:不能漠視其他人的基本利益——動物也有利益,特別是繼續活下去的利益。

答案四:動物的智慧低於人類,不像人類有自我意識,它們也沒有道德意識,不會規劃自己的生活。反對:有些人同樣缺乏這些特質,我們可以想到嬰兒、嚴重智慧障礙的人或失智症患者。我們並不會屠殺這些人,儘管他們的智慧比某些動物的還低。為什麼不呢?因為他們有感覺,因為他們能夠感受到痛苦與快樂,也有自己的利益——但是這些動物也同樣都有。19世紀初時,哲學家邊沁認為,關鍵不在於動物能否思考,而在於它們會不會感受痛苦。邊沁甚至相信:「終有一天,人類會對所有能夠呼吸的生命加以保護。」我們距離這一天顯然還相當遙遠。

答案五:如果以適合物種的方式飼養動物,我們就可以用麻醉藥無痛地殺死它們,這樣一來,沒有動物會感受痛苦。反對:那為什麼不能對人類這麼做?因為這樣做違反人類尊嚴嗎?但什麼是人類尊嚴?人類有權利決定自己要過什麼生活。人類有基本權利,比如生命權、身體不受損害之權或自由權。而這些人類基本權利的基礎是什麼呢?是我們的利益:我們人類想要不受損害且自由地生活,但是動物也想要這些。所以我們為什麼不準動物享有這些權利?只因為他們不是人類嗎?誰要是持這種立場,就掉到物種主義(speziesismus)的陷阱裡。物種主義者相信,人僅僅因為屬於人類這個物種,就享有特定的權利,不論他這個人的特質為何,唯一重要的是:我們是人類。種族主義者的論述與此十分相似,差別只在於他們看重的不是人類的物種屬性,而是膚色。但是這並沒有說明為什麼屬於人類這一事實在道德上有意義——如果把物種屬性視為道德判準,那不是跟用膚色判斷優劣一樣的任意嗎?

最後,讓我們再回到外星人的思想實驗裡。外星人統治了全世界,把我們人類關起來,當成奴隸,從女人手中奪走小孩與母奶,讓我們繁殖並且食用我們。儘管外星人聽到我們的喊叫,但是並不理會我們的譴責,因為他們不懂我們的語言,他們在身體結構與科技水平上都遠遠超過我們,並無情地利用這種優勢,毫無道德顧慮。因為從他們的觀點看來,我們這些可悲的地球人沒有嚴格意義下的尊嚴,因為我們最多隻能預先思考50年的事,對我們自己僅擁有膚淺的意識,對於宇宙生物更高等的快樂沒有微乎其微的體會。

我們常使用與此類似的論證,來說明我們對動物殘酷的對待方式是合理的。然而這個思想實驗讓我們清楚看到,這種論述或許是站不住腳的,我們才稍微轉換一下視角,這種辯護就喪失可信度與力量了。道德思維應該是公正不偏的,這點我們最晚從康德的時代起就知道了,我們自己的視角與利益不可以被特別優待。但是公正不偏的思維可以用視角轉換來練習——只要把自己置於他人的處境就可以。這個外星人的思想實驗嘗試的就是這件事,突然間我們處在動物的處境裡,並因此注意到我們日復一日都對動物做了些什麼。這類視角轉換的思維讓我們對他人的利益有更大的體會,而一切理性的道德,恰恰就建立在這種能換位思考的能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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