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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生命的朋友(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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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想象一下,假設上圖這些字母都是人,就像你跟我一樣的人。

你想跟當中哪一位交朋友?哪一個喜歡聽古典音樂?哪一個有著火爆脾氣,哪一個冷靜,哪一個嚴厲,哪一個又是輕鬆愉快?他們從事哪些職業?裡面有銀行家、女文學家、小丑嗎?哪一個字母是最幸福的?

這個思想遊戲出自德波頓(alaindebotton,1969年—),是現居於倫敦的瑞士哲學家,他認為物件體現了人類的性格特質。不過這種想法並不是由他首創的,早在古希臘,我們就看到了這種想法,認為美與善之間有緊密的聯絡。希臘人有一個詞就叫「美善」(kalokagathia),指涉人在德性與外觀上的出眾,這個字是由希臘文「美與善」(kaloskaiagathos)所得來的。在康德那裡我們看到一種想法,認為美是「德性善的象徵」,當德波頓宣稱美麗的物品蘊藏著我們的生活理想時,他也站在這個思想傳統裡。他在《幸福的建築》(thearchitectureofhappiness,2007年)一書中主張,我們對美的感受以及對美好生活的想象,是交織在一起的,而且我們的美感偏好會反映出我們的生活理想。「我們覺得美的事物,」德波頓寫道,「不過是我們所愛之人的另一種版本。」

b物品體現價值/b

不管是小說、畫作、音樂、電影、建築、汽車還是皮夾克,都是如此:我們喜歡的東西,就像我們喜愛的人。這本小說層次豐富,那幅畫造成強烈的印象,這段音樂讓人憂鬱,這部電影含意深遠,這棟建築給人低調樸素的感覺,那件皮夾克散發出強硬的氣息……物品之所以合我們的意,是因為它所體現出的性格特徵與情緒狀態,是我們覺得值得追求的,或是我們樂於在他人身上看到的。這些特質包括輕鬆、樸素、誠懇、富於感情、無憂無慮、不散亂、淡泊、開朗、狂野、勇敢、充滿能量等。

你能在所有的客觀事物上發現人類的特質:不只在你用的餐具、咖啡杯、熱水壺、檯燈、沙發、桌子、衣服、手機、房屋跟汽車裡,也包括在樹木、花卉與風景中。你只要問問自己,這些事物如果是一個人,那大概會長成什麼模樣,他有哪些偏好跟性格特徵,他過著的是什麼樣的生活。如此你常常會發現,你為什麼會喜歡某件物品,或者為什麼你會覺得它很難看。好好練習一下這種擬人化的藝術,你將會用另外一種眼光看待世界,也將探尋到美感之謎的線索。

設計師當然非常瞭解這一點:他們試著給各式各樣的消費商品添上其所象徵的價值。當你去購物,你買的不只是物件的物質本身,同時也總是能買到相應的生活風格與一小塊自我認同;你購買了新傢俱的同時,也給自己添了個全新但沒有生命的朋友,也許由此也會產生出家的感覺。

物品體現價值,這種想法也引起德國詩人與哲學家席勒(friedrichschiller,1759年—1805年)的關注:他認為,美是自由與自主的具象化。讓我們觀察一下下圖的兩種線條:

席勒認為,我們一般會覺得圓滑的那條比較漂亮,因為它給人有生命的、自由的及自主決定的印象,像是由自由開展的動作所產生的結果,彷彿那線條行進時所依循的法則,也是它自己給予的。但是那條充滿鋸齒與尖角的線條,則像是由外力決定、受到外在力量影響的,線條方向的轉變是突然的、無理的,以及隨機的。這一點,如果我們用目光順著兩條線各走一次,也能感受得到:圓滑的線條讓人覺得自由、無拘無束,鋸齒的線條則讓我們覺得緊張,強迫我們在任意一點上改變方向。根據德國心理學家利普斯(theodorlipps,1851年—1914年)的移情理論(einfühlungstheorie),當我們能不受拘束且自由地代入一個形象或一種運動,就會喜歡上那樣的形象或運動。例如我們觀賞女舞者跳舞的同時,內心同時也在翩翩起舞,如果我們在這種移入的過程中覺得自由,就會稱這舞蹈「美麗」。所以,依照席勒與利普斯的理論——美是感官所感知的自由。

席勒把美學跟倫理學兩相聯結,認為「通過美,我們才走向自由」,只有藝術才能召喚人的整體,並且以遊戲的方式讓他變得更好。藉由對美的注視,人類學習到對善的喜愛,也學習到如何讓性情與道德的義務彼此和諧。而不願意這麼做,席勒認為,這才是法國大革命失敗的原因:他們在理智上也許願意,但是在情感上卻不這麼做;他們缺少美學的教育,來讓他們的理智與情感互相配合,並喚起對義務的愛好。

美作為善的象徵符號,這種想法降服了不少哲學家。然而許多人認為,把美學上的優點歸結到倫理的價值,是不恰當的;美是獨立的價值,跟真、善或神聖並無關聯。但是,那為什麼我們會覺得特定事物是美的,其他事物是醜的?這種對美的感受力又是從何而來?

b演化理論無法解釋個體差異/b

演化生物學認為,我們之所以對美有感受,原因非常古老,要回到人類物種興起的歷史裡才能找到:對我們的先祖而言,美感能提升他存活的機會。支援這種理論的證據是,有些東西是所有人類都覺得美的,不論地區或生活方式為何,比如有些風景會讓所有人都喜歡,不管他屬於什麼文化或是他多大年紀。這裡說的是類似大草原的風景,一目瞭然,只有稀疏的植被與水域。這一點指出,我們對這類風景的審美偏好是在非洲大草原上產生的,最早出現在700萬年前游牧形態的獵人與採集者的身上。這個理論主張,這些人之所以能夠存活下來,是因為他們覺得這種美麗的地方是適合生存的——一眼就可以看清危險,也提供保護、水、食物與捕獵的機會。於是,那些喜歡沙漠的族群則滅亡了。

所有人都喜歡年輕與對稱的身體結構,演化心理學家還認為,這一點也可如是解釋:身體的不對稱指向疾病、殘障及不善於生存鬥爭,而性伴侶若是年紀太大也會影響生育。所以,喜愛不對稱、年老身體的那些人,就無法把他們的基因傳下來,於是這種美感偏好也跟隨著其基因一起滅絕。

演化理論家不只嘗試解開自然與人類之美的謎團,他們也想解釋我們為什麼會受到藝術品的吸引。他們的論點是:藝術家擁有良好的基因。他們有耐性、活力、能合作、聰明、富創造力,還有閒暇。那些喜愛藝術品、與藝術家上床的祖先,因此確保了其後代生存的機會,他們的基因也就此傳了下來。對藝術的愛好以這樣的方式在演化中獲得成功。

這些演化理論的解釋讓許多人感到著迷,也很難予以駁斥,不過卻也幾乎無法證明。此外,演化理論也有其極限:這個理論只能解釋人與人之間的共同之處,不能解釋個體差異;然而,若是說到品味,差異遠遠大過共同點。你只要看看20世紀80年代的時尚流行就好了,我們的美感更大程度受到環境、習慣與文化的塑造;到了這裡,生物學就必須退下,是時候讓社會學出來說說話了。不過即便是在同一個社會里,也有各式各樣的美感偏好,有人喜歡樸素與嚴謹,有人喜歡繁複與風趣,有些人偏好完美與平滑的線條,有些人則偏好斷裂與破碎。這些人的差異是從哪裡來的呢?這跟我們各不相同的生活理想是不是有所關聯?

為了找出此問題的答案,我們必須與自己對話,也與其他人對話。我們要問:為什麼我喜歡這個?哪裡讓我覺得喜歡?嚴謹跟清楚的形狀吸引我之處何在?為什麼我偏好木頭而不是鋼材?為什麼未完成的、破碎的與深淵的意象如此強烈地吸引我?輕巧的筆觸讓我著迷之處何在?我對和諧、均衡的顏色層次的偏好,究竟是打哪兒來的?為什麼我特別喜歡悲傷的音樂?也許從這類問題裡,我們不只能多瞭解一點我們的品味,也更認識到我們的性格、渴望,以及我們對成功人生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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