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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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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你擁有全知的能力,通曉宇宙的一切,你是否就能預測未來?

拉普拉斯/世界遵循不可改變的法則

非決定論/一切都只是機率問題

相容論/自由是行動與目標和諧一致

法蘭克福/自由意志是依照較高層次的願望來行為

我們今天在民主國家裡擁有的選擇自由,是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我們可以選擇怎麼生活、怎麼賺錢、要不要小孩,以及跟誰生小孩,我們可以自由遷徙,可以穿想穿的衣服,可以自由表達意見、選舉政黨,還可以在至少20種不同的洗髮精中做決定。這些自由都是行動自由:我們可以這樣或那樣行動,只看我們想怎麼做。

然而並不是一切我們想做的都能做,我們不能闖紅燈,也不準殺死別人,儘管嚴格說來,這兩件事我們都有能力做到,只是這些事會帶來其他後果。另外還有些事情,即使我們想做也不會被禁止,但卻無法這麼做的,例如我們不能不吃東西,還想繼續活下去,不能做時空旅行返回從前,不能瞬間移動到遙遠的中國。這些事情我們可以自由地希望,但是最終都無法實現。不只政治與道德給我們的行動設限,物理也給我們的行動自由立下邊界——終歸不是我們想做的一切就都能做到。

行動自由跟意志自由不一樣。有時候陷在過緊夾克裡動彈不得的並不是身體,而是我們的意志,比如洗腦、強迫症或者某些嚴重的成癮現象,癮君子若是認為吸菸是惡習,便會感覺自己不由自主,那種想抽菸的感覺像是由外力強加的一樣。他們本來是想戒菸的,但是煙癮操控了意志,意志便成了煙癮的傀儡。然而從哪裡開始算是成癮呢?什麼叫作強烈的渴望,從哪裡開始算是內在的強迫?當恐懼感或性衝動蓋過我們的意志時,我們也算是不自由嗎?在日常生活中,廣告、話術與宣傳對我們的影響力有多大?哪些願望是真正地發自內心,而不是被外力灌輸的?

哲學從一開始就極為關切意志自由的問題,神經科學也是如此,只不過比較起來,神經科學是很晚才出現的學問,然而神經科學確實給哲學對自由意志的討論灌注了新的生命。1979年,美國的神經科學家利貝特(benjaminlibet,1916年—2007年)進行了一個實驗,引發了軒然大波。他的實驗顯示:在有意識地決定一項行動之前,我們的大腦裡會先有些動靜,許多人由此推論,我們的意志是落於大腦之後的;他們說:「在感覺到意志的波動之前,我們的大腦就已經做好決定了。」這項實驗當時受到各界的批評,然而較新的研究結果卻證實了這個令人驚訝的發現。

德國神經科學家海恩斯(john-dylanhaynes,1971年—)能根據受試者的腦部活動,預測他會按下兩個按鈕中的哪一個,而且是在受試者意識到自己決定的6秒之前。雖然預測的準確率只有60%,但是畢竟優於隨機亂猜。這怎麼可能呢?目前學界對頭蓋骨底下的世界進行過諸多研究,哲學家也熱衷於參與討論。因為,如果有人宣稱,我們的意志從來不是自由的,那我們就應該首先釐清,「自由」究竟是什麼意思。這便是哲學的任務。部分哲學家仍然深信,無論在做決定的多早之前大腦就出現活動,我們再怎麼說都算是自由的。這個論斷也許乍聽之下有點古怪,但其實不無道理,不過讓我們稍後再來談這一點。這裡我們首先要問的是:世界是否依循不可更改的法則執行,以及這對我們的自由意味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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