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想象一下,你跟四個孩子一起烤蛋糕。八歲的莉薩已經有點經驗,於是擔任了指揮的工作:她拿起蛋糕食譜,念出各個步驟,並檢查一切是否依照食譜進行。她的雙胞胎兄弟保羅對烘焙毫無興趣,一直玩手機,只做了最必要的協助——不過他肚子很餓,因為他剛剛踢完足球回來。四歲的女兒薩拉則非常投入,負擔了既費力又困難的工作:揉麵團、切碎巧克力,還有打蛋。兩歲的西蒙非常興奮,因為他第一次可以幫忙烤蛋糕,可是他還什麼都不會,算不上真的幫上了忙,每個步驟薩拉都必須幫他一把。
送進烤箱30分鐘後,蛋糕烤好了。聞起來真香啊!西蒙已經等不及了,保羅已經快餓壞了,薩拉也非常期待這個蛋糕。莉薩雖然亟欲知道這個蛋糕好不好吃,但是她早餐吃多了這時還很飽。
現在最大的問題是:最大塊的蛋糕要給誰?還是每個孩子應該得到同樣大塊?
這類思想遊戲常常用來呈現分配正義的問題,亞里士多德就已經區分了交換正義與分配正義,根據亞里士多德的區分,如果是等價交換,那這個交換行為就是公平正義的。這不只適用於購買,同樣也適用於懲罰:商品的價格應該相應於所買的產品,懲罰的嚴重程度應該對應罪行的重大與否。亞里士多德把分配正義跟這種雙邊的交換正義做了區分:分配正義的重點在於,如何在許多人之間做公平的分配。所分配的東西可以是好事,比如企業獲利、受教機會,或者一個蛋糕,但也可以是壞事,比如納稅的義務,或者必須完成的勞動。而在分配正義的問題上,適用的是貢獻原則:貢獻大的人,應該得到相應的那一份。但這是什麼意思呢?誰有權利要求自己能獲得多大一份?什麼時候做不平均的分配是有道理的?還有,最大的那一份要給誰?
讓我們觀察上述的思想遊戲:烤好的蛋糕是共同勞動產生的最終產品與報償,你與四個孩子都有參與。你買了烘焙材料,提供了烤蛋糕的器材與空間,其他的你就都讓孩子自己動手了。年紀最大的女兒莉薩最有經驗,負起烤蛋糕的責任;保羅雖然最餓,但是他幫的忙少得可憐,他的團隊精神同樣不值一提;薩拉付出了最多的勞力,精神負擔也是最重的,因為她還要幫助年幼的西蒙;西蒙儘管也很努力,不過實際卻沒有幫到什麼忙。哪些因素是分蛋糕時應該考慮的?怎樣算是比其他人更有貢獻?還是說,不論每個人投入多少,都應該分到一樣大的蛋糕?
如果我們只考慮貢獻的因素,那兩個男孩都分不到蛋糕,但是沒有人會這樣做。所以,光考慮貢獻因素,至少在這個案例上,是不夠的。至少小西蒙就似乎應該有資格得到一塊蛋糕,他雖然對蛋糕的製作影響不大,但也是非常努力,十足地參與了團隊合作。投注心力是應該得到獎賞的,即便能力不足、缺乏貢獻。沒錯吧?
保羅的貢獻跟小西蒙一樣少,但他是出於懶惰,而不是由於能力不足,他根本沒有意願。可是他卻是肚子最餓的。所以,保羅既沒有努力也沒有貢獻,但卻有最大的需求。然而,在這個情況裡,有需求是不夠的,他大可以啃麵包來填飽肚子。也許其他孩子不管怎樣都還是會給他一塊蛋糕,但是保羅至少應該要感到有點不好意思,又或許下一次就不再找他烤蛋糕了。在這次的例子裡,如果他問也不問地就抓走一塊蛋糕,那也未免太厚臉皮了。
剩下保羅的雙胞胎姊妹莉薩,她扛起全部的責任,如果她沒有顧好烤蛋糕的關鍵,那整坨蛋糕可能就不能吃了;不過她沒有親自動手,體力付出也非常之少,與妹妹的體力負擔比較起來,她只感覺到一丁點的精神負擔,因為她已經烤過好幾次,也讀過許多烘焙的書。但是教育、經驗與責任,要怎麼換算成貢獻比重?而她其實沒什麼胃口吃蛋糕對於分配來說是否重要?如果她只吃得下一塊蛋糕,那她有資格說她想要兩塊嗎?以及,她吃不下的那塊,又應該要給誰?包起來明天自己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