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我們既無法證明上帝存在,也無法證明上帝不存在。但是你心裡還是想著:我應該相信有上帝還是沒有上帝呢?答案是,你應該相信有上帝。因為,假如你相信上帝,那麼只要上帝真的存在,那麼你在來生裡將享有永恆的幸福。假如結果是你弄錯了,並沒有上帝,結果也只是你在此世少了一點樂趣,但不會有多大的壞處。但是假如你不相信上帝,但是真的有上帝的話,那麼儘管你在此世多了一點樂趣,但是死後將永恆地在地獄裡煎熬。
所以,如果你是理性的話,那你就應該相信上帝。快去相信他吧。
這個論證來自17世紀法國數學家與哲學家帕斯卡(blaisepascal,1623年—1662年),這個論證的思路並不那麼容易領會,而且有不少預設背景。首先帕斯卡的基本設定是,不信上帝的人在此生比信仰者過得更有樂趣。這個不難明白:十誡給我們施加的限制可不小。還有七宗罪的誡令也是如此,只要想想淫慾、暴食跟懶惰這三條就好。此外帕斯卡還認定,不信上帝的人在死後會因為不信神與其他罪過遭受懲罰,必將忍受煎熬,刑期直到永恆。最後,帕斯卡還預設,如果沒有上帝,那麼死亡就是生命的終結,沒有死後的世界可言。我們可以用以下的表格來釐清:
要是你相信上帝,你就有機會獲得幸福,比不相信上帝的結果要好得多。所以,如果你願意為自己謀最大的福利,那你就應該儘快去信仰上帝,假如你尚未這麼做的話。就算上帝的存在機率非常小也是一樣,就算上帝不存在的機率比存在大一千倍,相信上帝仍然是最明智的計算。請不要低估死後的世界是永恆的!在地獄裡哪怕只待一天也是度日如年。
不過就算我們接受帕斯卡的這些基本認定,他的論證還是有瑕疵。因為帕斯卡好像以為,要不要相信上帝,是我們可以決定的事,就像決定要不要去室內游泳池游泳那樣簡單。可是信仰似乎不是這麼回事。如果你知道相信某事會讓你過得更好,你能就此相信這件事嗎?比如說,如果你知道,只要相信每天都是晴天、所有人都喜歡你、世界上沒有貧困,很可能你真的就會滿心歡喜。但這是行不通的。你所懷抱的願望,改變不了你確定的信念,如果能的話那未免也太美好了。比如你吞下安慰劑,並讓自己相信那是真的藥,然後病就好了。可是如果病人知道那只是安慰劑,怎麼可能還會有效呢?安慰劑只對那些以為吃了真藥的人有效。
我們願意相信的,並不是對我們最有益的事,而是真實的事。儘管有時人們會自我欺騙,比如相信自家小孩是最漂亮、最聰明的,或者以為最愛的人會深刻地瞭解我們。這種自我欺騙十分常見,原因不外乎這麼相信能讓我們愉快,然而我們無法有意識地決定是否相信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