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想象一下:黃昏時分,天色漸暗,夜空中有顆星星比其他星星更亮:那就是啟明星(morgenstern),黃昏時天上最亮的星星。到了清晨時分,類似的景象再度出現:又有一顆星比其他星星更亮,那就是長庚星(abendstern)。我們知道,啟明星與長庚星並非兩個不同的天體,完完全全是同一顆星,也就是金星。所以,「啟明星」與「長庚星」這兩種說法都指涉金星。
然而,為什麼「啟明星就是長庚星」仍能傳遞訊息,「金星是金星」卻是廢話一句?
這個思想實驗出自德國的邏輯學家與哲學家弗雷格(gottlobfrege,1848年—1925年),他據此說明了很重要的事情:字詞所意謂的,並不完全就是所指涉的物件,因為雖然「啟明星」與「長庚星」這兩個字詞所指涉的都是金星,但是「啟明星就是長庚星」有所含意,「金星是金星」卻只是冗言贅語。因為前一句話的真實性需要經歷辛勞的發現過程才得以確立,而後一句話連對小孩來說都是顯而易見。所以這兩個句子的含意並不相同,就算都指涉了相同的物件。
所以,含意與指涉並不是同一回事,但是,那什麼叫「含意」呢?弗雷格使用「意義」(sinn)這個詞,指「表述的方式」。這又是什麼意思?金星可以表述為長庚星或啟明星,都看你是在傍晚還是清晨觀察它。同樣地,柏林可以表述為「德國首都」「德國最大的城市」或「德國聯邦議會所在地」。這三種表述意思都不一樣,儘管所指涉的都是同一座城市柏林。
如果兩種表達方式指涉了同一個物件,那麼我們就能在句子中把一個表達換成另一個,同時不影響句子的正確性:如果「鮑勃·迪倫是有史以來最棒的歌手」為真,那麼「羅伯特·齊莫曼是有史以來最棒的歌手」也同樣為真,因為鮑勃·迪倫的本名就是羅伯特·齊莫曼。但是要注意:表達方式的代換也是會有一點後果的,假設你不知道鮑勃·迪倫實際上叫作羅伯特·齊莫曼,那麼儘管你可以說「我相信:鮑勃·迪倫是最棒的歌手」,卻不能說「我相信:羅伯特·齊莫曼是最棒的歌手」。
在弗雷格之前有許多人相信,字詞的含意不外乎就是我們對「該字詞所指涉的」物件的想象,依照這個看法,「樹」的含意也就是當我們說到或聽到「樹」的時候,浮現在腦海裡的樹的影像。但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就會遇到問題:如果「樹」所代表的不過是我心裡主觀的想象,那你怎麼知道我用「樹」表達了什麼意思?我們怎能確定知道,當我們聽到「樹」的時候,我們想到的是同一回事?萬一彼此的想象不同,那麼我們會不會從頭到尾都只是在雞同鴨講?
這個含意的想象理論還會遭遇另一個困難:我們用「樹」指涉各式各樣的樹木,高的矮的、粗的細的、針葉木或闊葉木及其他等等。但是我們對「樹」的一般性的想象是什麼模樣呢?是高還是矮?綠色或棕色?根本來說,這個一般想象應該要兩者同時皆是才對。或者更準確地說,應該要兩者都不是。因為我們用「樹」的時候,意指的是所有樹木都共同擁有的東西,既然每棵樹的顏色與高度都不一樣,那麼我們對樹的一般性理念也不應該具備特定的顏色或高度。那麼,這個樹木的一般性理念該是什麼樣子呢?僅僅擁有所有樹木共通特性的樹,又會是什麼模樣?
或許我們走上了錯誤的軌道,字詞的含義根本不是什麼物件,既不是外在世界裡的客體,也不是我們心智裡的想象,這正是奧地利哲學家維特根斯坦所提出的主張。他認為,「樹」的含意,是我們使用這個字詞的方式,不是客體,而是實踐。這說的是什麼意思,我們很快就會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