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什麼是「遊戲」嗎?當然你知道許多遊戲,「欲速則不達」、網球、拼圖或捉迷藏,等等。但是你知道這些遊戲的共同之處嗎?遊戲總該有個共同之處,不然我們就不會用共同的概念來指稱「遊戲」了。所以至少得有一個特徵,是所有遊戲都有,而且只有遊戲才有的。
這個特徵該是什麼呢?所有遊戲都具有娛樂性嗎?都會有勝負嗎?一定有規則嗎?如果都是的話,那麼遊戲是唯一有娛樂性、有勝負而且依照規則進行的東西嗎?那開股份公司跟從事政治不也都符合嗎?那拉小提琴又怎麼說?權力遊戲呢?請試著找出只有遊戲才適用,而且適用於所有遊戲的特徵來。祝你好運!
這個一點也不輕鬆的思想任務是維特根斯坦提出來的,只要一提到語言哲學,大家最常說的就是他。根據維特根斯坦的理論,語言表達並不決定其含意,而是要由我們使用這個表達的方式來決定。「在語言裡,字詞的使用決定它的含意」,維特根斯坦寫道。如果我們把先前稱為「方的」的東西稱為「圓的」,把先前稱為「圓的」的東西稱為「方的」,那我們就把「圓的」與「方的」的意思做了對調。如果我們用「我愛你」來表達憎恨,那麼「我愛你」的意思就變成「我恨你」。字詞和語句的意思,是通過使用方式來確定的;所以,要想知道一個語言表達是什麼意思,就必須觀察我們如何使用那個表達,在什麼場合使用,以及說完有什麼結果。這個理論也稱為「意義的使用理論」。
b語言沒有規則手冊/b
維特根斯坦喜歡把語言拿來跟遊戲做比較,例如國際象棋,棋盤上有幾種不同的棋子,要依照不同的規則來走:皇后可以走任何方向,主教只能走斜角,騎士只能用跳的,每一種棋子都是由所適用的規則決定的。至於主教是否稱為「主教」,則完全無關緊要,比如英文稱「主教(bishop)」,德文卻稱「跑者(läufer)」,棋子叫什麼、這些名稱指哪顆棋子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顆棋子可以怎麼走,這就是這顆棋子的定義。就算是小卒變成皇后,棋子也沒有改變,改變的只是它在棋局裡的角色,然而角色會決定這顆棋子現在是什麼,根據維特根斯坦的說法,語言中的字詞與語句也是如此。人們見面時可以說grüβgott,但是告別時卻不能說,就算是無神論論者也可以說grüβgott,因為這句話傳達的不外乎就是「你好」或「哈囉」。「grüβgott」「你好」跟「哈囉」三個詞表達使用的規則差不多是一樣的。
然而跟西洋棋不一樣的是,語言沒有規則手冊,語詞的運用也沒有精確的規範,要給日常用語比如「好」「椅子」或者「軟」下定義,是非常困難的。許多語言表達都很模糊,容許臨界狀況,例如前面讓我們想破腦袋的「一堆」與「禿頭」。此外,我們在不同的脈絡裡會用不同的方式使用語詞,例如「丟得很遠」取決於丟的是什麼,以及丟的人是誰。再者,許多字詞同時指稱彼此差異很大的物件,更不用說很多字詞本來就是多義的,比如德文的ball可指足球與舞會,bank可以指板凳與銀行。就連「遊戲」(spiel)也指稱非常不同的事物與活動:有棋盤遊戲、紙牌遊戲、球類比賽、格鬥競賽,以及權力遊戲等。維特根斯坦認為,我們把這些活動都稱為「遊戲」,這個事實讓我們誤以為有某種共同的東西是所有這些活動都有,而且只有這些活動才有的。但實情並非如此,我們根本找不出可用的定義來界定「遊戲」。而且這不是特例:對於像「椅子」「健康」「愛」「思想」或者「貧困」等概念,我們同樣找不到明確的定義。尋找事物的本質是毫無指望的,維特根斯坦認為「遊戲」一詞根本沒有本質。
然而我們為什麼稱呼所有遊戲為「遊戲」呢?維特根斯坦的回答是:因為這些東西彼此間有某種類似性,那些我們稱之為「遊戲」的活動,就像大家庭中的成員一樣,會或多或少地彼此相像,而且相同的地方不會全部一樣,有些有著類似的五官,有些只是鼻子相像,又有一些是嘴巴或性情很像,有些是走路的姿勢相同,又有些聲音簡直像到無法分辨。這種「家族的類似性」,如維特根斯坦所說,不只存在於家庭成員之間,也出現在同一個詞不同的用法之間,或者出現在同一個詞可以指稱的不同物件之間。各種不同的遊戲就是以這種方式構成了一個大家庭,「遊戲」指稱的也就是一個由不同活動組成的大家庭,其成員在不同的面向與程度上彼此類似,但是沒有一個特質是所有遊戲所共有,而且只有遊戲才具有的。
蘇格拉底一直拿「正義是什麼?」或「美德是什麼?」這類問題來糾纏雅典人,想要藉此找出事物的本質;許多哲學家都依循蘇格拉底的傳統,並且以概念的澄清者與本質的研究者自況,但是萬一哲學的基本概念就像「遊戲」這個詞一樣無法定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