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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一路灑下的回憶(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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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膽小懦弱不敢主動追求暗戀了十年的青梅竹馬尹洛的我,在有一天聽說到一種能召喚到愛神的方法。可是,當我迫不及待地試了那個方法,卻在之間出了差錯,不但召喚錯到殺人不眨眼魔王,還跟它約定了三個月追到一個叫左戈的男孩的惡魔契約!

於是身為運動白痴的我只得隱藏身份,轉入了「三炫王城」皇家貴族學院的體育系,卻在轉學第一天的時候不但被一個叫李憲澤的男孩強奪了初吻,還因為誤拿了左戈的拖鞋被他誤會為偷鞋賊——

男孩抽身,淡淡地看了我一眼,就好像剛剛發生的是再正常再自然不過的一件事:「我討厭蘋果味的唇膏,以後記得換荔枝的。」

「偷鞋賊,你最好給我警醒一點,再犯在我手上的話你就死定了!」

「給她繡雙拖鞋,大號的。」

「一年十一班新生,拖鞋女,沒有‘禮物通融函’卻來送禮物,你們處理一下。」

……

其實「三炫王城」有「三炫」——「no.1炫」左戈,「no.2炫」李憲澤,「no.3炫」尹洛!他們三人分別都擁有自己強大的fans陣容。所有想向他們告白或者贈送小禮物的學生都必須加入他們所相對應的親衛團,如表現優秀則可以向團組織遞交「求愛申請書」或「禮物派送申請書」,經過稽核批准才能實施……

為了追到左戈,我被全校通緝,被所有女生鄙視。不但桌位由教室調到衛生間,還被逼穿著天鵝裝在噴泉池中央跳肥天鵝舞——

……她已被完全取消了追求左戈少爺的「求愛權」,申請進入「no.1炫」的「自由權」,參與左戈少爺灌水專區、個人網頁、bbs、帖吧等一切一切的「發言權」……

「因為‘no.1炫’法則第三百二十一條規定:觸犯左戈少爺法則的人,沒資格與他共處一室!」

「三條!你一共違反了三條‘no.1炫’法則!」左戈冷冷地看了我一眼,然後決絕而又無情地出了教室。

他說——「真、蠢、材!」

……

每當在我受難之間,那個叫李憲澤的男孩總會前來拯救我,就像從天而降的超人。可為什麼,他卻非逼著我做他女朋友不可呢——

李憲澤一隻手抱住了我的腿,另一隻手扶住了我的腰,當著千萬雙眼睛,從容不迫地把我扛在了他的肩上!

李憲澤總算有了點反應,他慢慢走近我,蹲在溫泉池的石頭邊沿上:「有興趣嘗試做我的女朋友嗎?」

「那……那是什麼東西?」我驚訝地看著李憲澤。

「試卷!」李憲澤俏皮地對我眨眨眼,一臉壞笑,「為你特製的試卷,我上次給的情書裡有答案提示的!」

……

一天,我意外地拍賣到左戈的外套,卻被所有學生圍攻。就在我以死銘志不交出外套的時候,左戈從天而降,丟給了我最後一枚女友替補徽章。本來應該暗暗竊喜的我,卻發現候補徽章才是真正的災難——

「哈!」左戈邪笑了一下,緩緩走近我們,「如果我說不行怎麼辦?你敢違抗我嗎?」

「以後沒經過我的同意,不準讓人碰你!要是被我發現了,你會死得很難看的。」

「僅此一次,下不為例!」左戈口氣森然,「再也不要讓我碰到沒有傘的雨天!聽見沒有?!」

左戈蹲下身,俊臉一寸寸湊近:「那麼,是誰允許你摔跤的呢?」

他拉了把椅子在過道里坐下,然後懶懶地看我:「吻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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