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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初涉世事(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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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2歲那年,父母離了婚。萬妮帶著我和朱迪依然住在白樺山莊。在漫長的戰爭歲月裡,我只見過父親幾面,而且他每次回來休假只有一兩天時間,所以對我的生活似乎沒有帶來什麼變化。不過,那時候我在白樺山莊已經生活了7年。

我在學校裡學習非常用功,因為我很愛學習——至少對像英國語言、英國文學、歷史、《聖經》和生物學這樣的課程非常感興趣。放學回家後,我仍然孜孜不倦地學習。在白樺山莊的上千本藏書中,有許多哲學書籍是我外公的收藏。我被這些老古董迷住了。其中有不少書是用古色古香的哥特字型印刷的。我不但喜歡看書,而且喜歡寫小故事。此外我還寫了許多詩歌,主要是關於大自然和生活的無限樂趣。我特別喜歡週末和假期,因為這時候我可以帶「拉斯蒂」出去,到海邊聳立的峭壁上去漫遊,去看那長滿青松的沙石斜坡。每到暮春,斜坡上荊豆花怒放,呈現一派鮮黃色,而到了夏季,那裡則開滿了紫紅和深紅色的杜鵑花。那裡有許多松鼠,還有各種各樣的鳥兒和昆蟲。那裡是自由的天地!

有些記憶是我終生難忘的。比如,早春的時候,我在海邊峭壁上的石楠樹叢中觀察到黃鼠狼捕捉老鼠的過程。夏日的夜晚,我目睹了一隻刺蝟哼哼地叫著,呼哧呼哧地嗅著,向它那個渾身長刺的物件發出求偶資訊。在秋季一個神奇的下午,我看見一隻松鼠把採集到的山毛櫸果實埋藏起來。它冬眠中定期醒來的時候,就可以用這些果實充飢。至少這是它的意圖。可是,它的上方棲息著一隻松鴉,每次松鼠把果實仔細藏好之後,那鳥就飛下來把果實偷走。這樣反反覆覆達七次,而且有兩次那隻松鼠眼睜睜地看著東西被偷。可是它還是以同樣的熱情不停地重複這勞而無功的動作。有一年的1月份,我還看見雪地上有一隻赤狐尋覓到兔子的蹤跡,追上去,可是又沒有追到的情景。

雖然我很喜歡獨自跟「拉斯蒂」在一起,但我並不是個不合群的人。有時候我也跟幾個女孩子一起出去玩——當時男女合校的學校很少,我上的就是一所女子學校。我們具體玩過什麼遊戲,我已經記不太清楚,不過那些遊戲都跟峭壁和沙灘有關。我們都喜歡相互挑戰,去做出一些帶危險性的舉動,比如攀登陡峭斜坡上方的沙石坡地。有一次險些釀成悲劇。有個女孩突然開始下滑,沙石從峭壁上滾滾地落下。她嚇得怔住了。雖然下滑已停止,她卻僵著不動,我們好說歹說,她才挪動開來。我們從這件事情當中得到了教訓,以後就不那麼冒失了。當然,這些都為後來在貢貝的工作練就了本領,不過在當時我還不知道罷了。

大多數的星期六,我都到當地一所騎術學校去。它的主人是個很能幹的女人,叫塞莉娜·布什,人們俗稱她布謝爾。萬妮沒那麼多錢讓我每星期都能有馬騎,所以我就幫助擦洗馬鞍和籠頭,清掃馬糞,在農場上乾點活。我幹活很賣力,熱情很高,所以經常能得到免費騎馬的獎勵。布謝爾家的馬大多數是體型矮小、吃苦耐勞的新福里斯特馬,是從附近森林裡的野生馬群中作為不合格的馬被挑出來的。我騎馬的本領就是騎在它們身上學會的。有一天我得到允許,騎上了一匹表演的馬,心裡真有說不出的高興。有的時候我還參加當地運動會的騎馬越障比賽。接著我又得到一次去參加狩獵的機會。獵狐狸。太有趣了!這意味著我可以像獵手一樣穿上「粉紅色」(其實就是紅色)上衣。這意味著要縱馬躍過高高的籬笆和柵欄,還有狩獵的號角聲。更重要的是,布謝爾顯然認為我的騎術足以對付這樣的挑戰。我決心不辜負她的期望。

我開始時還沒有考慮到狐狸。經過3個小時的縱馬馳騁,我看見了一隻渾身溼透、精疲力竭的狐狸,接著那些獵犬一擁而上將它捉住,把它撕得粉碎。頃刻間,我的激動情緒蕩然無存。我怎麼能參加這樣一種殘酷、可怕的活動呢?這麼多的成年人,騎馬的騎馬,坐車的坐車,騎車的騎車,帶著一群汪汪直叫的狗去追逐一隻可憐的小狐狸。我記得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難以入眠,心裡一直想著小時候在峭壁上看見的那隻狐狸,還有狩獵中看見的那隻狐狸——那隻可憐的受害者。當然峭壁上的那隻狐狸也在狩獵,但它那是在獵食,不是在消遣。

那次狩獵使我思緒萬千。我是個喜愛動物的人,可是當時竟然想參加那樣的活動,現在看來似乎不可思議。假如我根本沒看見那隻可憐的狐狸,下一次是不是還會去呢?假如我們一直住在鄉下,自己家裡就有馬,從小家裡人就要我去打獵呢?在長大成人的過程中,我會不會認為這種事未必不能幹?我會不會一而再、再而三地去獵狐,看著它們遭受劫難而無動於衷,因為「惻隱之心皆被殘暴所窒息」?難道這件事就是這樣發生的嗎?是不是我們的朋友怎麼做,我們就怎麼做,因為我們想成為群體中的一員,想得到他們的認可?當然,始終存在著一些意志堅強的人,他們敢於堅持信念,敢於反對被群體接受的行為準則。不過,不適當或不道德的行為往往會因局外人的影響而改變,因為這些人的背景不同、看問題的角度不同。所幸的是,我沒有經受過這樣的檢驗。與我們家交往的朋友多半是土地所有者,不是狩獵群體中的人。我脫離這種活動不會引起別人的非議。可是我很喜歡騎馬。多年之後,我在肯亞又參加了一次狩獵活動,這使我愧疚不已。

我上學的那些年裡,有很多時間是在園子裡度過的。我經常把家庭作業拿到我們那間小小的夏季木屋裡去做,甚至拿到我心愛的山毛櫸樹上去做。我非常喜歡那棵樹——我懇請外婆在立遺囑的時候,專門籤一份檔案,把那棵樹留給我。在那棵離地面很高的樹上,每當大風把四周的樹葉吹得颯颯作響,人隨著樹一起晃動的時候,我就感到自己與那棵樹的生命融合起來。在樹上聽見的鳥鳴聲也不一樣——清晰得多,也響亮得多。有時候我把臉貼在樹幹上,似乎可以感受到樹液——山毛櫸樹的血液——在那粗糙的樹皮下流淌。我經常在那棵樹上看書,因為那是我自己的世界,一個被樹葉包圍的世界。我想我在那個離地面大約30英尺的地方讀完了所有「《人猿泰山》系列故事」的小說。我特別喜歡那個叢林大王,非常羨慕他的朋友簡。正是由於對人猿泰山叢林生活的美好向往,我才下決心到非洲去,去和野生動物生活在一起,去寫關於它們的書。

有時候我到那棵樹上去,只是為了找個清靜的環境,好認真思考問題。可怕的戰爭歲月、希特勒的大屠殺、投放原子彈,都對我產生了很深的影響。由於這些罪惡,我無法相信有什麼十全十美、無所不能的上帝存在,於是我把宗教信仰趕出了自己的頭腦。我發現大自然給我心靈的營養比星期天去教堂(我去得越來越少了)所得到的要多。可是,事情突然發生了變化。里士滿希爾教區的公理會教堂來了個新牧師——神學博士特雷弗·戴維斯。他才智過人,他的佈道令人信服,發人深省。他總是用最簡明的語言來表述。他的威爾士口音中帶有音樂般的韻律,我連聽幾個小時也不煩。我深深地愛上了他。我15歲,這在當時依然是孩子的年齡。儘管我與心目中的戀人有過各種浪漫的神遊,但卻沒有身體的接觸。這雖然是柏拉圖式的愛,但卻不乏愛的激情。我以極大的熱情投入到生活中的這一新階段。突然之間,我不需要任何人來鼓勵我去教堂了——不過我不大喜歡那些宗教儀式。為了度過兩個星期天之間那蒼白的6天,我晚上總要找藉口漫步到牧師住宅區去,從他那亮著燈的書房窗戶邊走過,如果運氣好,還能看見他的頭頂,他一定是在寫佈道詞——至少那是我想象他正在乾的事情。

特雷弗拿了好幾個神學學位,所以我決定了解一點自己心上人所感興趣的東西。我再次把外公的一些書翻出來,開始吃力地研讀柏拉圖、蘇格拉底和其他哲學家的著作。當然,重要的是,要讓特雷弗知道我正在幹什麼。於是,我就常常去敲牧師住宅的門,去徵求他的建議,跟他借一兩本書來看看。只要他認為適合我看的書,我就迫不及待地接過來,欣喜若狂地把它拿回去看。其中有一本是關於先驗論的哲學著作。書中說道,在你的思想之外,不存在任何東西,也沒有任何東西是真實的。椅子、桌子、樹木、其他人:沒有辦法能夠證明有物質實體的存在;因此我們應當認為它們不存在。這種說法在16歲的我看來非常荒唐,於是,我立即就這個主題寫了一首幽默小詩,在還書時候,把這首詩抄了一份夾在書裡給了他。使我感到非常失望的是,他從來沒有提起過這件事——也許他根本就沒有開啟書看一看。

荒唐的回味

(休謨哲學讀後感)

如果你拿起一隻橘子

把它抓在手裡,

其實它並不在你手裡——

這是我的哲理。

先驗論者能向你證明,

你雖明知它的存在,

但那只是一種感覺

在你意識中的存在。

視覺觸覺味覺聽覺

他統統都稱為感覺。

這些感覺雖然你有,

可是水果它卻沒有。

「吃掉它。」他對你說。

「這又是你的感覺。」

(他說它並不存在,

吃下它豈非是徒勞!)

你認為那是無稽之談,

於是你堅持己見,

告訴他物質的存在

實在是毋庸置疑。

「它看不見,摸不著,聽不到,

所以你無法知道。

如果真理永遠無法證實,

為何還認定它的存在?」

作出如此答覆之後,

也許他還會宣稱

你也只不過是他的感覺,

所以你不可能存在。

「我和你一樣存在。」你大聲說——

他必須正視這一事實。

可是他堅持認為他自己的存在

也不是那麼實實在在。

所以你說的任何存在

先驗論者都認為不存在,

因此我只好就此擱筆,

因為我不可能存在。

誰也看不到這些詩句,

因為誰也不可能存在。

我在白樺山莊這一段生活中平添了許多樂趣。大家肆無忌憚地取笑我——我們經常相互瞎鬧著取笑。我很喜歡這種取笑,而且是個活躍分子。每次做完禮拜,只要特雷弗握過我的手,我就不想洗手了。有一次,他的佈道講了「第二里」,其後的一個多星期,我把每件事情都做了兩遍。我取煤的時候,不是拎一桶,而是拎兩桶。沏茶要沏兩壺。跟每個人說「晚安」要說兩遍。甚至洗澡也要先洗一遍,接著再洗一遍。這一來弄得家裡人挺惱火——尤其是埃裡克舅舅,因為他總是一本正經,從不介入我們的瞎鬧。

毫無疑問,特雷弗對我的生活產生了重大影響。我聽他佈道的時候,覺得他把基督教講活了,我再次讓上帝和宗教思想滲透到我的生活之中。我感到自己跟主耶穌非常貼近,而且經常向他祈禱。我覺得我想做的事情,他不僅知道,而且特別關心。拿撒勒人耶穌、上帝的羔羊、世界的福祉、好牧人、彌賽亞(救世主)。還有上帝的孩子。這是什麼意思呢?主耶穌一遍遍地親口說過,我們都是上帝的兒女。我認為,即便是在當時,我對這句話的意思也隱隱約約知道一些。他教導我們要敞開我們的心扉去接受聖靈的力量。他告訴我們,對那些念念不忘物質財富的人,對那些想得到世上的權力和財富的人來說,這是很難做到的。而我對這些東西素無所求。所以在充滿激情的青少年時期,我就讓聖靈悄悄地進入了我的心靈:在教堂裡聆聽特雷弗講經佈道,看著他身後主耶穌懷抱羔羊的美麗油畫的時候;坐在高高的山毛櫸樹上,耳聽被風吹得颯颯響的樹葉,離鳥兒很近的時候;躺在自己的床上,看著那張我心愛的圖畫的時候——畫上畫的是善良的牧羊人冒著生命危險,從一個陡峭的懸崖上伸手去救一隻身陷絕境的羊。是的,我相信耶穌。而且我也相信奇蹟,因為我認為人類的大腦中蘊藏著巨大的力量。我深信,如果耶穌在世時我認識他,我的病就會痊癒(如果我生了病的話),因為我從內心裡相信他具有治癒我的疾病的力量。能夠產生奇蹟的,正是這種絕對的、毋庸置疑的信念。不過,我在當時還無法對這一信念加以驗證,因為我沒有病,沒有真正地病倒。

16歲的我對耶穌產生了強烈的愛。我相信他就在身邊,而且耶穌蒙難十字架和他在客西馬尼園遭受精神折磨的情景經常縈繞在我腦際。記得有一次適逢耶穌蒙難紀念日,我漫步在伯恩茅斯市中心,看見有人在打網球。我感到不可思議:在耶穌蒙難紀念日,這些人怎麼還打網球呢?我當時的思想裡沒有絲毫的虛偽。我真的很生氣,我感到心裡很難過,而且我相信耶穌也會難過的。我覺得他們大多數人都是基督教徒,應當明白這個道理。

我當時心裡所想的就是耶穌受到的折磨。我有沒有堅強的意志力來忍受耶穌和其他烈士所蒙受的痛苦和折磨?我在戰爭中將怎樣面對折磨?在面對鐵釘穿透肌膚、嚴刑拷打、被送上拉肢架的時候,為保護我所熱愛的人,保護我這個群體裡的人,我能不能做到寧死也不吐半個字呢?我想我受不了那種折磨,對此我會持續幾個鐘頭感到痛苦。我會不會為我所信仰的事業獻出生命呢?當然,我無法知道。埃莉諾·羅斯福夫人說過的一句話很耐人回味:人就像一袋茶葉,只有放進開水泡,才知道茶好不好。

從我當時所寫的一首長篇敘事詩中,就能看出我心靈上的痛苦。僅以下面幾行詩句為例:

撕去眼瞼的眼睛充滿恐懼,

無助地看著通紅的烙鐵

慢慢地鑽進滲血的肌膚,

條條纖維都在緊張地等待

等待那非常可怕的結局,

隨著通紅烙鐵的深深嵌入

是怒不可遏的噝噝聲

和撕肝裂肺的呼號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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