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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過往層層(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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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是。至少不是我們所看到的所有恆星都已死去。

讓我們看看。

假設你有一位阿姨,那位喜歡在聖誕節送每個人一隻醜陋的水晶花瓶作禮物的遠親,她住在悉尼。她多少有些老派,從不告知任何人自己的近況,只有在每年一月自己生日的那天,站在自家門前信箱邊拍一張照片,隨信寄出。在明信片的背後,她永遠這樣寫:

今天是我生日,

祈願聽到您的聲音,

愛你的阿姨。

又:希望你喜歡我送你的花瓶。

雖然每次你都提醒自己一定要記得她的生日,但問題是你總是忘記。等你收到明信片時,對她來說已經不是「今天」了,甚至一月都已經結束了。

同往常一樣,你希望她沒有一直坐在電話邊等到現在……不管怎樣,這個故事的要點是,現在你拿在手中的,她在寄出卡片前一分鐘所拍的照片,未必反映了她現在的樣子。她甚至可能已經死了,你無法知道,就如天上那些恆星一樣。別擔心,你的阿姨一切都好,你還能收到好幾次花瓶,你也還可以作出幾次努力讓她使用電子郵件而不是明信片。

那樣肯定會快許多。但依然不會即刻,不可能即刻。就算是電子郵件,你也只能在她發出後一秒不到的時間中收到。所以,依然有可能在你收到資訊前,她就已經死去。

討論這些的目的不是要將你變成偏執狂,覺得任何人(或任何事物)都已經死去。我們的目的是說明對於空間中所發生的事,最快的通訊方式是利用光。而光,儘管很快,卻也遠遠不是即刻到達。在外太空,光的傳播速度超越一切,可以到達驚人的每秒299,792.458公里。在你讀完這句話的時間裡,光走過的距離可以繞地球二十六圈。它很快,是最快的旅行者,但與我們考慮的星系間距離相比,卻顯得慢得出奇。

任何恆星發光的時刻,它所發出的光線都帶著自己的資訊。這些資訊以光速穿越空間,經過很多時間後才能被我們看到。這意味著我們在天空中看到的那些最遠的恆星可能已經死了。但不是所有的恆星都死了。比如太陽就沒死,或者更準確一點:此刻無人知曉,但在八分二十秒之前太陽還沒死。

你在第一部分中已經看到,太陽發出的光線要花八分二十秒才能走完我們與它之間的1.5億公里的距離。意味著如果太陽從現在起不再發光,我們也只有在八分二十秒之後才知道這個(相當大的)災難。這還意味著,在地球上,你只能看見八分二十秒以前太陽的樣子。永遠不可能是當下的樣子。

在一個晴朗的白天閃耀的太陽事實上永遠不會是你看到它時的樣子。甚至它都不在你看到它在的地方。在它的光線到達你的皮膚所需要的八分二十秒時間裡,太陽在它繞著銀河系中心旋轉的軌道上移動了大約117,300公里。

我們所探測到的最遙遠星光在到達我們的望遠鏡的旅途上走了一百三十八億年時間,出發於宇宙黑暗世紀,當宇宙開始變得透明之時。

一百億年是一個很長的時間,雖然它們發出的光到達你這裡,讓我們看得到它們,但那些發光的巨大恆星基本上已不會存活到現在。

位於從太陽到宇宙邊緣之間的恆星也一樣如此。

例如,在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天文學家在夜空中看到位於遙遠星系裡的一顆恆星爆炸,他們看著爆炸發生,其光芒到達了他們所用的望遠鏡。在我們看來,這顆恆星死於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但任何居住在它邊上的人會在爆炸發生的彼處見證這一事件:一千二百萬年以前。

從地球上研究宇宙,現代技術沒留給我們多少選擇:我們需要使用光。沒有人能夠旅行到宇宙的另一邊。沒有人能夠心靈傳送。最終,觀察夜空就如同接收來自各處的明信片。大量明信片。發自我們宇宙歷史上的各個時間與地點。將這麼多明信片拼接起來,我們可以重建從地球上觀察到的,你的宇宙的一小段歷史。

你在本書第一部分中所旅行的就是宇宙的這樣一個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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