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聖經·馬太福音》
●易見他人過,自見則為難。揚惡如揚糠,己過則覆匿,如彼狡博者,隱匿其格利。
——佛陀
嘲笑偽君子真的很好玩。近幾年,美國人倒是有不少這類題材可供大家茶餘飯後閒聊。
★★★幸福實驗:
拉什·林博(rushlimbaugh),這位言論保守的電臺節目主持人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項。林博有一次在回應黑人毒品犯罪率過高的議題時,誇誇其談地說道,應該把吸食毒品的白人抓起來,直接送到監獄,結果2003年,在佛羅里達官員發現林博非法購買大量的奧施康定(oxycontin,一種俗稱為「土海洛因」的長效止痛藥)時,當場讓林博灰頭土臉。
另一個例項則發生在我的家鄉弗吉尼亞州,弗吉尼亞眾議院議員埃德·施羅克(edschrock)向來直言反對同性戀、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以及同性戀服役。他曾在談到跟同性戀共處的恐怖經驗時說道:「想想看,他們會跟你一起淋浴,在同一個餐廳一起吃飯。」結果2004年,施羅克在某色情互動電話熱線的留言錄音帶被曝光。在錄音帶中,施羅克描述自己喜歡哪一種男性軀體,自己做愛時愛做哪些動作等。當然,這位已婚的國會議員也因此名聲掃地。
主張高道德標準的人一旦在道德上犯了自己指責的錯誤,就總會顯得格外具有諷刺意味,旁人奚落起來也覺得特別有趣。這就跟一些老笑話一樣。有些笑話的效果跟單句笑話一樣,但是大部分笑話都是三段式:這類笑話通常是,有三個傢伙一個接一個走進一家酒吧,或有一位修士,一位牧師,跟一位猶太教祭司在一個救生艇上。頭兩個人定下規定,然後第三個人違規。所謂的「虛偽」就是,偽君子說教在先,虛偽的行為則變成笑柄。
我們之所以喜歡把醜聞當娛樂,是因為醜聞會讓我們心生輕視別人之感,這種道德情緒也會讓我們產生道德優越感。最棒的是,大家可以一起輕視別人。一般人說東道西,最常說的就是誰做了不道德的事,這也是電臺談話類節目最主要的談話主題,這種閒聊可以讓大家一起表態確認彼此的道德立場。如果你告訴友人一個挖苦人的可笑事件,說完後兩人都搖頭不以為然地嬉笑一番,當下,兩人的默契就產生了。
○是什麼讓我們虛偽○
現在,不要再嬉笑辱罵了。古今中外最具普世真理的箴言就是:我們每個人都很虛偽,當我們蔑視別人虛偽之時,更顯得自己加倍虛偽。社會心理學家已把這種「對自己眼中的梁木視而不見」的心理機制孤立出來進行研究,但研究結果讓人不大好受。事實上,它挑戰了我們心中對道德最有把握的認知。不過,也讓我們得以從極具毀滅性的道德論及分裂人格的「自以為是」中掙脫出來,解放自己。
重視道德表象勝過道德真相
研究人員在研究人類如何進化出利他及合作行為時,會安排好幾個人(或是以電腦進行模擬)一起進行遊戲。在每一個回合的遊戲中,參與遊戲者會跟另一位參與遊戲者互動,前者可以選擇合作策略(把餅做大,彼此共同分享)或貪心策略(為自己拿下最大好處)。幾回合下來,研究人員會計算出每位參與遊戲者累積的點數,找出從長遠看最具效益的策略。
這些遊戲基本上是簡化版的人生遊戲,在所有策略之中,效益最高的就是「以牙還牙」策略。從長期來看,不管在哪種環境下,樂於與人合作但保持警戒不受騙,絕對都是最優策略。不過,這些遊戲仍有流於「過度簡化」之嫌。每到一個關卡,參與遊戲者都有兩種選擇:是跟對手合作還是背叛對方。每位參與遊戲者都會針對對方在上一回合的作為做出反應。
不過,在真實人生中,我們並不是針對別人的行為來做出反應,而是依據自己心中認為的別人的行為來做出反應,而真實行為及個人認知兩者間的落差就要靠「印象管理」(impressionmanagement)的技巧來彌平了。如果生命是「你認為它是什麼,它就是什麼」,那麼何不把時間精力拿來打理自己的外表,讓別人相信自己是個有德行又值得信任的對手呢?
權謀大師馬基雅維利(nicclomachiavelli)在500年前寫道:「大部分人都非常滿足於外表建構的假象,樂於把假象當成真實,事物的表象比事物的真相更具影響力。」跟政治一樣,物競天擇也是以適者生存的方式運作,許多研究人員都主張,人類經過不斷進化,學會以「馬基雅維利式」的權謀手段來玩人生遊戲。所謂的「馬基雅維利式的以牙還牙策略」就是,不管真相為何,重點就是要竭盡所能,為自己博得可靠又謹慎的名聲。
要為自己博得處事公平的好名聲,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以公平公正的態度處世,但在真實的人生及心理學實驗中,有時候我們會被迫在表象及真實之間做選擇。
★★★幸福實驗:
心理學家丹·巴特森(danbatson)巧妙地設計了一項實驗來研究人如何選擇,其研究結果看起來不大美妙。巴特森先讓學生被試認為他是在研究不公平的回饋如何影響團隊合作,然後他把被試單獨帶進自己的實驗室,之後他向學生解釋實驗的流程:兩人一組,其中一人如果答對問題,就能得到一張高額獎金的獎券,但另一個人什麼都沒有。他還告訴學生,這個實驗還有另一個目的,就是研究「控制權」的效應:你可以決定你們兩個人誰能得獎券,誰不能得獎券。你那一組的另一位夥伴已經來了,就在另一個房間,不過你們倆不會碰面,你會告訴你的夥伴誰能得獎純粹靠運氣。你可以依照自己喜歡的方式來決定誰可以得獎。結果,大部分的被試都認為丟硬幣是做出公平決定的好方法。
之後,被試就被單獨留下來做決定,大約有一半的被試用到了硬幣。巴特森之所以能知道有一半的被試用到了硬幣,是因為他事先用塑膠袋將這些硬幣包了起來,最後發現有一半的塑膠袋都被開啟了。在沒有丟硬幣做決定的被試中,有90%的人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決定。在用丟硬幣的方法做決定的被試中,還是有90%的人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決定,也就是說,機率在這裡發揮不了作用。
在進行本項實驗之前幾個星期,巴特森就已針對道德領域的議題給這些被試做過不同的問卷調查(這些被試都是來學心理學的學生),所以他可以對比出學生的道德性格與其實際行為之間的差距。巴特森的研究結果如下:在問卷調查中表示自己很關心別人的權益及社會責任者,確實更可能用丟硬幣的方式做決定,但這並不表示他們就更會做出對別人有利的決定。也就是說,自認道德感特別強的人確實更可能「做出正確決定」去丟硬幣,但是如果丟硬幣的結果不如意,他們就會當做沒這回事,做出對自己有利的決定。巴特森把這種重視道德表象勝過道德真相的做法稱做「道德虛偽」。
在實驗中用丟硬幣的方法的被試(在問卷調查中)表示,自己已做出符合道德標準的決定。第一次實驗結束後,巴特森認為或許這些被試會故意含糊不清地欺騙自己,故意不先清楚地確定到底是丟出正面還是反面才算對自己有利(正面,嗯,就是我可以拿獎券)。因此,後來巴特森就在硬幣的正反兩面都做出清楚的標示,但結果還是一樣。只有在被試正前面擺一面大鏡子,並一再對被試強調公平的重要性後,才會影響到被試的決定。人們只有在被迫思考何謂公平,且發現自己正在作弊的情況下,才會放棄自利的行為。正如耶穌及佛陀在本章一開頭所言,當我們向外看時,很容易就能發現騙子,但自我內省時,卻很難發現自己欺瞞的行為。
我們看得到別人身上的7個缺點,卻看不到自己身上有10個缺點。
(日本俗諺)
公羊不知自己臭。(奈及利亞俗諺)
人性本自私,或只要知道自己不會被發現,人有時候就是會騙人。在所有研究中比較隱蔽的是,我們並不認為自己做錯事了,再真實的人生也是如此。不管是在高速公路上超車的飆車族,還是設定集中營來殺人的納粹,大部分人都認為自己是好人,且自己的所作所為都是出於善良動機。馬基雅維利式的「以牙還牙」策略之所以風靡世界,前提在於大家都只重外在、不求真實,例如,明明惡事做盡,卻又對外宣稱自己做了多少好事。一如羅伯特·賴特(robertwright)在其傑作《道德的動物》(themoralanimal)一書中所言:「人類這種動物一講到道德就頭頭是道,但可悲的是人自己總是誤用道德,最慘的是,誤用道德後還渾然不知。」
如果賴特所言為真——人類對自己的虛偽渾然不知,那麼古聖先賢一再告誡我們不要取笑別人的敗德行徑,不然就跟勸心情沮喪的人不要再坐困愁城一樣了,這根本沒有意義。單靠意志力,我們根本無法改變內心的「心理過濾器」,我們必須藉助冥想或認知療法重新訓練我們心中的大象。心情沮喪的人起碼還會承認自己心情沮喪,但要對付人的虛偽可是難上加難,因為我們自己並不認為自己有什麼問題。在這個馬基雅維利式的權謀世界裡,我們可是全副武裝,是隨時為維護自己名聲而戰鬥的戰士,但我們最重要的武器卻是——自認自己並非戰士。你覺得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能掙脫虛偽的束縛嗎?
先做判斷,再編造說辭
還記得第1章裡的茱莉跟馬克這對亂倫兄妹嗎?雖然他們的行為並未傷害任何人,但大部分人還是蔑視他們的行為,而且還會編造各種理由,甚至是惡毒的理由來強化自己的立場。在研究道德判斷這個議題時,我發現人很會為自己的直接反應找理由:騎象人就像是大家找來幫自己在輿論法庭為自己辯護的律師。
大家之所以會看不起律師,有一個理由就是,律師只為客戶的利益辯護,不管事實真相為何。好的律師通常就是高明的騙子。很多律師不會直接說謊,但他們會把不利於客戶的事實掩蓋起來,巧妙地編出一套可信的說辭來取信法官及陪審團,而這套說辭有時候連律師自己都知道是虛構的。我們自己內心的辯護律師也是如此,不同的是,我們真的相信這套說辭。一定要當場捉個正著,我們才會瞭解自己內心的辯護律師如何思考運作,而且壓力不同,其反應也會有所不同。
我們有時候會問我們的律師某項做法合不合法,我們會這麼說:你不要覺得有壓力,只要照實告訴我這麼做合不合法即可。這時,律師就會查閱相關法律及判例,然後直接回復:可以,有一條法律及判例對此有明確規範。他也可能會說:以律師的身份,我建議你不要這麼做。好的律師會周全地考慮所有問題點,仔細推敲所有可能的情況,最後再建議客戶採取另一種替代方案,但周詳與否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客戶的態度——客戶是真的想聽取律師的意見,還是他只想知道律師贊不贊成他這麼做。
有關人們日常思考推理的研究指出,我們心中的大象並不是好奇的客戶。每當人們要思考難題時,比如,你認為政府是否應調升最低工資,人們通常會先做出贊成或反對的決定,然後再來思考可支援自己立場的理由。例如,有人本能地認為政府應該調升最低工資標準,採取這個立場之後,再來找支援自己立論的證據。這時她心裡想的是:她的阿姨只拿最低工資,阿姨單靠最低工資沒辦法支付一家人的開支,所以沒錯,政府應該調升最低工資標準,就是這樣。認知治療師德亞娜·庫恩(deannakuhn)曾深入研究過人們平常是如何思考推理的,發現人們常會拿出「我的阿姨」這種身邊例項的「假證據」。大部分人對自己的立場都提不出真實的證據,也不會費力去找不符合自己立場的證據。
哈佛大學的心理學家大衛·帕金斯(davidperkins)曾苦心致力於研究如何改善人們的思考推理,也發現了相同的結果。他指出,一般人都採用「先選定自己的立場,再來找支援自己立場的證據」的思考方式。如此便足以證明自己的立場是「有道理的」,之後所有思考便戛然而止。在壓力小的情況下,如果有人從相反的立場提出不同理由及證據,那麼我們還比較願意改變心意,但是我們不會自發地去做這樣的反向思考。
現在,來看看壓力大時我們會如何反應。假設有個人被稅務單位發現自己報稅不實,於是她急忙打電話給她的律師,她不是打電話來懺悔似地問律師說「我這樣做可不可以」,而是這麼告訴她的律師:「趕快想想辦法。」這時律師得快速採取行動,評估各種不利於客戶的證據,翻找判例,搜尋法律漏洞,找出一個可以把客戶個人開支解釋成公司支出的說法。客戶已經給這位律師下了軍令狀:「要不擇手段讓我全身而退。」
有關「特定動機思考推理」的研究指出,出於特定動機做出結論的人,其思考推理比庫恩及帕金斯的研究物件更有偏差,但其內心的思考機制是一樣的:一面倒地只想找尋支援自己立場的證據。社會智慧測驗考不好的人,會想盡各種理由來懷疑該測驗的效度;看過不利於自己壞習慣的研究報告者——例如喝咖啡對健康不好,則會非常努力找出這個研究的缺失,而不喝咖啡的人是注意不到這些缺失的。不同的研究一再顯示:人會先設定自己的認知,再去尋找支援自己偏好的想法及行為的理由。因為我們這種思考模式常常無往不利,所以我們就會產生自己是一個公正客觀的人的假象。我們總是自認為自己的立場理性客觀,絕對沒問題。
富蘭克林就曾識破自己這種自欺的行徑。他自認為自己是個素食主義者,但有一回在海上航行時,他看到有人在烤魚,這時他開始流口水:
我本來陷入天人交戰,但在我看到魚被人開腸剖肚,小魚被人從大魚胃裡取出來後,我便在個人原則及個人偏好之間找到平衡點,後來我想,如果你吃了一條魚,那別人有什麼理由不吃你。之後,我便不覺得鱈魚有那麼大的吸引力了,此後跟別人一起吃飯,我仍以吃素居多。
由此,富蘭克林得出這樣的結論:「要當個講理的人其實很容易,不管你想做什麼事情,你都可以幫自己找到或編出一個理由。」
無意識的自我膨脹
我不想把所有過錯都怪到律師頭上,畢竟,律師(也就是我們心中的騎象人)其實就是我們心中有意識、會思考推理的「自我」,他不過是接收大象(我們心中自動化及無意識的自我)發出的指令。事實上,騎象人及大象兩人共謀合作,希望靠馬基雅維利式的「以牙還牙」策略,在人生競賽中打勝仗,只是雙方都不承認自己有這樣的意圖。
要想在人生競賽中打勝仗,就必須把自己最好的一面表現出來,以昭世人,我們必須表現得很有美德(不管自己是不是真的很有美德),而且不管自己有沒有資格,都必須得到合作的好處。不過,因為每個人都在玩一樣的把戲,所以你也得提防別人——謹防別人的表面功夫。人際往來原本就是大家互比手腕。我們一定得拿自己跟別人比,拿自己的所作所為跟別人的所作所為相比,還得編出對自己有利的說辭。(之所以會出現抑鬱,就是因為自己編的這套說辭走了樣,變成了貝克的三種錯誤認知[參見第2章]:我很爛,這個世界很可怕,我的未來一片黑暗。)我們在拿自己跟別人比時,要麼就是膨脹自己的價值,要麼就是貶低別人的價值。這兩種做法大概都會派上用場,不過心理學的研究發現,我們對別人的評估其實相當精確,而自我評價卻常常扭曲失真,因為我們往往透過玫瑰色的眼鏡在觀察自己。
在蓋瑞森·凱勒(garrisonkeillor)虛構的草原小鎮中,鎮上所有女人都很堅強,所有男人都很帥,所有孩子都是中上資質。如果這世上真的有這樣的居民,那麼他們的胃口絕對不止如此:鎮上大部分居民都會認為自己比其他鎮民更堅強、更好看、更聰明。如果你要美國人及歐洲人衡量自己的美德、技藝等其他優異特質(如智力、駕駛技術、做愛技巧及倫理道德等),大部分人都會認為自己有高於平均的水平。(在東亞各國這種情況較不明顯,在日本則不存在這種現象。)
★★★幸福實驗:
尼克·埃普利(nickepley)及大衛·鄧寧(daviddunning)曾做過一系列相當出色的實驗,來探討人類如何評估自我。
在第一次實驗中,他們詢問康奈爾大學的學生,本校即將舉行一項慈善活動,請預估自己及其他該校大學生會在該慈善活動中買多少花。接下來,他們觀察學生實際的行為,結果發現:學生會過分高估自己的善行,但對別人的行為倒是估算得相當準確。
在第二次實驗中,埃普利及鄧寧要求學生預估自己在一項金錢遊戲中的行為——是採取自私策略,還是合作策略。第二次實驗的結果跟第一次實驗的結果一樣:有84%的學生預測自己會採取合作策略,但卻預期(平均)其他人只有64%會採取合作策略。實驗進行之後,有61%的學生採取合作策略。
在第三次實驗中,埃普利及鄧寧付給每位參加實驗的學生5美元,然後問他們,如果在這次實驗結束後有人要他們為慈善捐款,請預估自己及其他人會捐出多少錢。結果,學生預測(平均)自己會捐2.44美元,但別人只會捐1.83美元。不過,埃普利及鄧寧後來真的要求這些被試捐錢時,這些被試平均只捐了1.53美元。
接下來是埃普利及鄧寧最精彩的實驗,研究人員先跟一組新的被試解說第三次實驗的細節,然後再要求這些被試預測,如果「真的」得捐錢,自己會捐多少錢,康奈爾大學的其他學生又會捐多少錢。這一次,被試仍然預測自己會比別人慷慨,但後來研究人員告訴這組新的被試:參加第三次實驗的被試實際捐款金額平均只有1.53美元。在得知以上訊息之後,研究人員給新的被試一次更正預估金額的機會,他們真的更正自己預估的金額,但他們只是降低了自己對其他人捐款金額的預估數字,卻沒有改變自己對自己捐款金額的預估數字。換言之,被試會善用基礎率資訊(baserateinformation)來修正自己對他人的預估,卻拒絕將其應用到自我預估上,對自己仍然充滿玫瑰色的幻想。
在判斷別人時,我們會依據對方的行為來做判斷,但是對自己,我們卻認為自己「裡外如一」,所以我們很容易便可為自己的自私行徑找到開脫的理由,然後一味沉溺在「自己高人一等」的幻想中。
模糊不清會助長我們的幻覺。因為很多特質(例如領導能力)有多種不同的定義,所以我們就會隨意挑一個最符合自己特質的標準來諂媚自己。如果我是個有自信的人,我就會把領導能力定義為自信心。如果我對人很有一套,我就會把領導能力定義為了解、影響別人的能力。當我們拿自己跟別人相比時,我們的思考過程如下:先把議題定出來(無意識地、自發地),如此我們所認定議題中的特質,就會跟自己自認的優點聯結起來,之後我們再來找證明自己擁有該優點的證據。一旦我們找到一項證據,就會覺得「果然如此」,之後一切就戛然而止,這時我們不再思考,開始自我陶醉。
難怪在一項針對100多萬名美國高中生的研究中,有70%的學生認為自己的領導能力超過平均水平,但只有2%的學生認為自己的領導能力低於平均水平。每人都可以找出某項跟領導能力有關的特質,然後再找到某項可證明自己擁有該特質的證據。(就本研究而言,大學教授比高中生更沒有自知之明,居然有高達94%的大學教授認為自己的領導能力超過平均水準。)不過,一旦沒有模糊的空間——例如,你身高多少,大家的反應馬上就變得更貼近實際情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