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幸福來自何處
●善人離諸(欲),不論諸欲事。苦樂所不動,智者無喜憂。
——佛陀
●不求事如己願,但求凡事順乎自然,如此人生就會順遂自得。
——古羅馬哲學家,愛比克泰德
如果金錢及權勢可以買到幸福,那麼《聖經·舊約·傳道書》的作者應該能登上狂喜的巔峰。這本書的主要內容是耶路撒冷一位國王回顧自己的一生,回憶自己對幸福及滿足的追逐過程。這位國王決定用自己的財富追求幸福,測試金錢能否買到幸福。
我曾做過的大事——為自己建造房屋,栽種葡萄園,修造花園,在園中栽種各類果樹,又擁有大群牛羊,勝過任何比我先在耶路撒冷的人所擁有的。我又為自己積蓄金銀,以及列王和各省的財寶。我又為自己招募男女歌手,納了許多妃嬪,是世人所以為樂的。於是我日漸昌大,超過任何比我先在耶路撒冷的人;我的智慧仍然與我同在。我眼中所求的,我都不禁止。
不過,作者接下來卻發現,這些身外之物其實讓人空虛(接下來這段話可能是人類最早出現的關於「中年危機」的記載)。
然後,我省察我所做的一切,以及我勞碌換來的成就,想不到一切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在日光之下毫無益處。
《聖經·舊約·傳道書》的作者告訴我們他追求幸福的種種方法——艱苦奮鬥、學習、品嚐美酒,但是這些東西都無法讓他滿足,而且這些身外之物也無法趕走他心中的空虛感:跟動物相比,自己的人生並不存在任何更本質或具有更高目標的價值。從佛陀及斯多葛學派哲學家愛比克泰德的觀點來看,《聖經·舊約·傳道書》作者的問題再明顯不過:他太努力去追求幸福。
佛教及斯多葛學派教誨我們:追求身外之物,或強求世事如己所願,最後只是一場空。幸福只能內求諸心,斷除對身外之物的執著,對一切採取接受的態度。(佛教徒及斯多葛學派可以有感情關係,也可以工作,或擁有身外之物,但是對這些身外之物不得有執念,以免因失去而憤恨煩憂。)這種想法可以是本書第2章的延伸:你認為生命本身是什麼,它就是什麼。你的心態決定你如何看待事物。不過,心理學近來的研究指出,佛陀及斯多葛學派可能有過度引申之嫌。有些身外之物仍然值得我們追求,而且幸福有一部分是可外求的,只要你知道其來處。
○幸福的兩個原則○
幸福原則1:進展原則
《聖經·舊約·傳道書》的作者面對的不只是人生沒有意義的恐懼,他還得面對成功會讓人失望的事實。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固然讓人幸福,但這種幸福通常很短暫。你成天夢想自己能升官、進名校、完成一個大專案。除了睡覺時間之外,你無時無刻不在工作;你可能會幻想自己達到目標時,不知道會有多幸福。之後,你真的成功了,好運的話,你可能有一個小時或一天的時間,會處於興奮愉悅的狀態,尤其如果是意料之外得到成功。那麼在事實揭曉的那一刻,你一定會樂歪。不過,人是「得不到」愉悅感的。當你發現成功在望,心裡的感覺應該是鬆了一口氣——一種事情了結、可以放鬆下來的幸福。在這種時候,我第一個想法很少是「萬歲!太棒了」,而是「好了,現在我該怎麼辦」。
我們面對成功時的淡然態度其實是正常的。當動物做出有利於自己的進化、可讓自己在生存遊戲中保持領先地位的行為,其大腦就會分泌多巴胺(dopamine),這是一種會帶來快感的神經遞質(neurotransmitte)。食物及性交會帶來快感,這種快感會變成一種強化物(reinforcer,行為主義學派的用語),以後就成為動物找尋食物與性交的動機。不過,人類的情況比較複雜。在人生遊戲中,有良好的社會經濟地位、博得好名聲、與人建立情誼、找到最好的伴侶、累積各種資源、養兒育女,這才算成功。人有許多人生目標,所以快樂的來源也就各式各樣。你可能會認為,每當我們達成重要目標,我們的大腦就會持續不斷地分泌大量多巴胺。然而強化作用就是這麼詭異:行為剛發生後的頭幾秒鐘(不是幾分鐘或幾小時),才是強化作用效果最強的時候。這就像你想訓練你的狗去撿東西,但是如果你每次都在它把東西咬回來10分鐘之後才給它一塊大牛排,就是行不通的。
大象也採取相同的運作方式:每當大象做對一件事,大象就會有快樂的感覺。大象會記住每種行為立即產生的快樂(或痛苦),但是如果行為是星期一做的,成功則是在星期五才實現,大象就沒辦法把兩者聯結在一起。心理學家理查德·戴維森指出,人有兩種積極的情感。他稱第一種為「達成目標之前的積極情感」(pre-goalattainmentpositiveaffect),這是我們朝著目標前進時感覺到的情緒。他稱第二種為「達成目標之後的積極情感」(post-goalattainmentpositiveaffect),並說這是我們達成目標後感覺到的情緒。後者是大腦在目標達成後,前額葉皮質區活動趨緩,使人感覺到短暫釋放的滿足感。換言之,追求目標時真正重要的是過程,不是結果。因此,先為自己設定目標,每朝著目標前進一步,我們都會感覺到朝著目標前進的幸福與滿足。成功來臨的那一剎那,我們心裡的感覺其實是像走完漫長的旅程卸下沉重背包時的那種如釋重負之感,而不是欣喜若狂。人們總是朝著目標,全力以赴,以為自己達成目標時會欣喜異常。然而當成功降臨時,我們其實只是感覺到一點點短暫的幸福感,這時我們不禁要問:難道就是這樣?於是我們會忍不住去貶低自己的成就,認為自己的努力根本是一場空。
我們稱此為「進展原則」,即朝著目標前進比達成目標要幸福。莎士比亞說得好:「成功之時,一切已結束;努力的過程是最幸福的。」
幸福原則2:適應原則
如果我給你10秒鐘時間,要你說出你覺得最幸運及最倒霉的事情,我猜你的答案可能是:前者是中得獎金高達2000萬美元的彩票,後者則是頸部以下完全癱瘓。彩票中獎可為我們帶來自由,讓我們免除生活中許多煩憂及限制。有了這一大筆錢,我們就能追求自己的夢想、幫助別人、享受舒適的生活,其帶來的快樂應該比單一的多巴胺分泌來得持久。身體癱瘓帶來的限制,絕對比坐牢還嚴重。這時幾乎所有的人生目標及夢想,你都得放棄,性生活沒了,以後所有的吃喝拉撒全得依靠別人。很多人一想到下身癱瘓,就覺得還不如死掉算了,這樣也許更快樂些。其實這個想法不對。
當然,彩票中獎絕對比癱瘓要好,但是兩者的差距並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大。因為不管發生什麼事情,我們終究會慢慢適應,只是事情剛剛出現時,我們不知道自己有這樣的能耐。我們很不善於準確地預測自己未來的情緒,往往會高估自己情緒反應的強度及持續性。不管你是中了彩票還是下身癱瘓,不出一年(平均而言),你就會恢復原有的幸福基準線。中獎者會買一棟新房子,買一輛新車,辭掉原來的無聊工作,吃穿花用樣樣比以前高檔,現在的生活跟以前的生活相比,真有天壤之別。不過幾個月後,這樣的對比開始變得模糊,原有的快樂也慢慢淡去。人的心理對變化特別敏感,但是對於絕對狀況,心理的反應就會鈍化。中獎者之所以開心,是因為他的財富突然間暴增許多,但幾個月後,新的財富已變成他新的生活水平基準線。對此他也覺得理所當然,但他的財富已不可能再增加,更糟的是,金錢會破壞原有的人際關係,朋友、親戚、騙子、陌生人全都跑來纏著他不放,想盡辦法想從他身上分一杯羹(還記得自私的偏見嗎?每個人都能找到理由來說明別人虧欠自己)。這就是為什麼中獎者常常飽受騷擾,以至於不得不搬家,躲起來,切斷原有的關係,最後只好彼此安慰,組成中獎者支援團體,共同面對新的生活難題的原因。(不過,幾乎所有中獎者都還是很慶幸自己中獎。)
最倒霉的四肢癱瘓患者,一開始會以為自己從此將與幸福絕緣。他覺得自己的一生完了,得放棄自己原來的希望,心中哀傷不已。不過他跟中獎者一樣,情況發生變化時,心理感覺最敏感,但面對絕對情況時,敏感度就會降低。因此幾個月後,他也開始適應新的情況,設定比較平實的人生目標。他發現物理治療能改善自己的體能。既然四肢癱瘓,哪兒也去不了,只能坐著,所以每進步一點兒,他就能感覺到一種「進展原則」帶來的幸福。物理學家斯蒂芬·霍金20歲出頭時就被醫生診斷得了運動神經元病(motorneuronedisease),從此身體便一直萎縮,無法自由行動,但是霍金仍然持續地進行宇宙演化研究,而且解答了許多重要問題,獲獎無數,並出版了最暢銷的科普書。2004年,在他接受《紐約時報》專訪時,記者問他為何能保有這樣的鬥志及精神,他答道:「21歲時,我對人生的期盼降到零,從此以後,所有事情在我眼中都是上天給我的額外的恩賜。」
這就是「適應原則」:人對現況的判斷,是以比自己現已適應的更好或更壞為基準。「適應」其實是神經元的一種特性:當新的刺激出現時,神經細胞會產生強烈反應,但之後,神經細胞會逐漸「習慣」,對已經適應的刺激反應會趨於緩和。蘊涵關鍵資訊的是改變,不是常態(steadystates)。當人類認識到自己碰到極端狀況時,就會去適應,而且不只是習慣,還會自我校正。我們會為自己制訂各種目標,每達成一個目標,我們就訂下另一個目標。一次又一次成功之後,我們就會把目標調高,但是一旦碰到巨大的挫敗(例如跌斷脖子),我們就會把目標調低。我們不會追隨佛陀及斯多葛學派的教誨——放下所有執著,順其自然,而是會為自己制訂各種目標,設定希望及期望,之後再隨著情況演變而時喜時悲。
當我們瞭解適應原則的原理,又發現人的平均快樂程度是跟遺傳基因有很大的關係時,就得面對一個驚人的事實:從長遠來看,人生際遇如何其實並不重要,不管是好運還是壞運,我們最後都會迴歸自己的幸福起始點(happinesssetpoint),即大腦系統預設的快樂程度,而這基本上是由我們的基因決定的。1759年,早在世人知道有基因這種東西之前,亞當·斯密(adamsmith)便得出同樣的結論:
在恆常狀況下,即不預期會出現變化的情況下,每個人的心理遲早都會恢復平常的自然平靜狀態。碰到順境,一段時間後,我們的心理就會恢復平常的平靜;遇到逆境,一段時間後,情況亦然。
如果以上說法成立,那麼我們每個人其實都被困在所謂的「幸福水車」上。踩水車時,我們可以依自己的意思來加快速度,但是我們其實一直都停留在原地。在真實的人生裡,你可以拼命努力,累積大筆財富,擁有滿園果樹等,但是你最多也只能如此,因為你無法改變自己「平常的自然平靜狀態」,你積聚的財富只是讓自己對金錢有更高的渴望,但你並不會比有錢之前還要幸福。因為不瞭解追求身外之物只是徒然,所以我們才會不停地追逐,努力讓自己成為人生遊戲中的贏家。我們一直想擁有比現在更多的東西,追呀,追呀,追個不停,就像一隻在轉輪上跑個不停的倉鼠。
○古代的幸福假設○
佛陀、愛比克泰德以及其他許多古聖先賢都看出:追求身外之物只是徒然,所以強烈地要大家不要追逐身外之物。他們提出一套幸福的假設:幸福來自我們的內在,強求這個世界順應自己的慾望是找不到幸福的。佛陀教誨我們執著是苦,並告訴我們斷除執念的方法。古希臘斯多葛學派的哲學家則教育追隨者們,把所有注意力放在自己可以完全控制之物上,也就是自己的想法及反應。其他的事物,如命運的賞賜或詛咒,都是外物,真正的禁慾主義者是不為外物影響的。
佛陀及斯多葛學派並不是要大家縮排洞裡,兩派的教義其實都在教導大家如何在一個充滿背叛及變動不居的人的世界中找到平靜及幸福,所以其教義一直都是世人心中的明燈。兩派的教義都是以經驗法則為基礎,主張追求外在世界的物質及目標並不能為人帶來永遠的幸福,人必須修煉自己的內在世界才能找到快樂。如果以上假設為真,那麼它對現代人如何生活、如何教養子女、如何花錢就具有深遠的意義。不過,這項假設是否為真?這就要看我們所談的是哪一種「外物」。
兩個幸福發現
研究人員研究幸福時有兩大發現:第一,基因對個人的平均幸福程度影響很大;第二,大部分的環境因素及人口統計因素對幸福影響甚微。
★★★幸福實驗:
假設有鮑勃及瑪麗兩個人,你可以選擇跟鮑勃或瑪麗交換身份,請問你會選誰?他們的情況如下:鮑勃現年35歲,單身未婚、白人、頗有個人魅力、喜愛運動。鮑勃年收入10萬美元,住在天氣晴朗的南加州,頭腦很聰明,空閒時喜歡閱讀、逛美術館。瑪麗跟她的先生則住在多雪的紐約州水牛城,兩人的年收入只有4萬美元,瑪麗65歲,黑人、體重超重、外表其貌不揚,瑪麗很愛交朋友,空閒時大都參加教會的活動。她的腎有問題,所以得透析。
兩個人比較起來,似乎是鮑勃擁有一切,我想本書讀者很少有人會選擇跟瑪麗交換身份,不選鮑勃。如果真的要打賭,你應該賭:瑪麗比鮑勃幸福。
瑪麗擁有鮑勃所沒有的人際關係。良好的婚姻是影響人生及幸福最重要且持續的因素之一。幸福造就婚姻,幸福的人比較早婚,而且比那些幸福起始點較低的人的婚姻更持久。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幸福的人在婚前約會時就比較有吸引力,結婚後也比較好相處。幸福最大的效益就是,這種特質可以形成真實、持久、可靠的伴侶關係,而這種關係是人類一種基本需求;無論伴侶關係是否存在,人其實都無法完全適應。瑪麗還有宗教信仰,平均而言,有宗教信仰的人比沒有宗教信仰的人更快樂。原因在於,參加宗教團體會形成社會網路聯結,自己還會有一種與比自我更神聖之物產生聯結的提升感。
鮑勃擁有的是權勢、身份、自由、健康及陽光等客觀存在的優勢,但這些優勢都受制於「適應原則」。美國白人確實不用承受美國黑人要遭受的許多問題及屈辱,但是平均而言,白人比黑人更幸福的程度其實相當有限。男性也比女性享有更多自由及權勢,但是男性並不會比女性更幸福(女性確實比較容易沮喪,但是她們的快樂也比較強烈)。年輕人對未來的期許比老年人要光明燦爛許多,但是生活的滿意度確實是隨年齡的增長逐漸上升,一直到65歲為止,有些研究甚至指出,65歲這個界線還可以再更高。一般人聽到「老年人比年輕人幸福」的說法,都會覺得相當意外,因為老年人要面對許多健康問題,但是其實對於大部分的慢性病,慢性病患者都能逐漸適應。(不過,逐漸惡化的病症確實會降低病患的幸福感,近來更有研究指出,平均而言,人無法完全適應殘障生活。)寒帶的居民都會認為住在加州的居民會比較幸福,其實他們錯了,還有人認為有魅力的人比毫無魅力的人更加幸福,這也是錯誤的想法。
鮑勃真正擁有的是他的財富,但是說到錢,問題就比較複雜。心理學家埃德·迪納(eddiener)博士根據自己的調查得出以下結論(這個結論已經被媒體多次披露):不管在哪個國家,擁有最低收入的人確實可以用錢買到幸福,這些每天都要為三餐溫飽操勞煩憂的人確實比其他人更加不幸福。不過,人一旦基本需要得到滿足,躋身於中產階級之後,財富及幸福之間的關係就變得沒那麼明顯了。平均而言,有錢人是比中產階級幸福,但是程度並不明顯,而且其中有一部分是逆相關性而造成的:幸福的人財富累積的速度較快,這跟在婚姻市場中幸福的人比較吃香的道理是一樣的,因為幸福的人比較有魅力(在老闆眼中),而且幸福的人的情緒反應大多比較積極,可讓自己專心一意地推動專案,努力工作,投資自己的未來。
財富本身對幸福的直接影響其實相當有限,因為財富產生的只是「幸福水車效應」。舉例而言,許多工業化國家在過去50年內,全國財富呈兩三倍的增長,但是這些工業化國家國民的幸福水平及生活滿意度並沒有多大改變,反倒是憂鬱症越來越普遍。國內生產總值的大幅增加確實改善了生活的舒適度——住房變大,汽車、電視全面普及,出外用餐如家常便飯,健康情況改善,壽命更長,但這些生活水平的改善已變得正常,大家都已適應這樣的生活,且視為理所當然,所以不會因此而更加幸福、滿足。
人無法從外在事物中找到幸福
佛陀及愛比克泰德要是聽到前述研究結論,一定會鼓掌贊同,因為他們早就發現,人無法從外在事物中找到幸福。現代人跟古代人一樣,把自己的時間和精力拿來追求一些不會讓自己更幸福的目標,卻在盲目追逐的過程中忽略了個人內在成長及精神層面的修為,而這才是真正能帶給我們滿足感的東西。古聖賢哲一再教誨我們,要懂得放手,不要再汲汲營營,選擇一條新的人生道路。轉向自己的內在,最重要的是不要再強求外在世界符合己之所願。克利希納指出,人有劣根性,而且剋制不了這些劣根性,人會用各種希望把自己捆上幾百個手鐐腳銬,內心充滿怒氣與慾望,用盡各種不公義的手段積聚財富,以滿足自己的貪慾。克利希納用諷刺的語氣道出這些貪婪人魔的嘴臉:
今天我得到這個,明天一時興起我就要滿足另一種慾望;這是我的財富,以後還會有更多財富。誰要成了我的敵人,我就殺了他,有多少敵人,我就殺多少人。我是這裡的大王,我高興怎樣就怎樣,我是個快樂、成功的強者。
前面這段話只要把「殺人」改成「打敗」,就可充分描寫出現代西方世界的理想境界——起碼能非常鮮活地描繪出弱肉強食的商業界。因此,就算鮑勃跟瑪麗一樣快樂,但是如果他是一個傲慢、強勢、對人惡劣的壞人,從精神層面及美學層面而言,他的生活也仍然比較差。
○幸福方程式○
20世紀90年代,研究人員從有關幸福的研究中得出兩大發現(一個人快樂與否與基因的關係密切,與後天環境則不太相關)。這兩項發現重創了心理學界,因為這兩項發現不只適用於幸福,還適用於其他大部分個性特質。自弗洛伊德以來的心理學家幾乎對以下觀念秉持著虔誠的信念:人的個性主要受童年時期環境的影響。這項原理被心理學界奉為牢不可破的信念,但是有關這項原理的證據,則幾乎全部都是父母的行為與子女行為兩者間相關性的瑣碎例項,而且只要有人主張兩者的相關性是基因造成的,馬上就會被扣上「簡化論」的大帽子。
不過,雙胞胎的研究卻告訴我們,基因對一個人個性的影響確實相當深遠,相形之下,家庭環境的影響便顯得較無足輕重。此時,古代對於幸福提出的假設便顯得相當合理。或許,是不是每個人的大腦真的都被設定一個起始點,就像恆溫器被設定在攝氏14.4度(相當於華氏58度,憂鬱症患者的起始點)或攝氏23.8度(相當於華氏75度,樂天派的起始點)一樣?或許追求幸福之道,是要改變一個人內在的設定值(通過冥想、服用百憂解或藉助認知療法),而不是改變環境?
在心理學家們苦思「先天」及「後天」孰輕孰重,生物學家也解開人類的基因組之後,我們對先天遺傳及後天環境的影響終於有了比較深刻的瞭解。沒錯,基因對一個人的影響確實遠超乎我們的想象,但是基因本身對環境因素的反應也相當敏感。沒錯,每個人都有個人專有的幸福基準線,但是這個幸福基準線看起來並非是類似於可能範圍或機率分佈這樣的起始點。決定我們內心落在「快樂可能範圍」的高點或低點的因素,有很多都屬於外在因素。
當馬丁·塞利格曼(martinseligman)在20世紀90年代末期創立積極心理學時,他把不同專家組成小組,針對特定問題進行研究。其中有一個小組專門研究影響幸福的外在因素。心理學家索尼亞·柳博米爾斯基(sonjalyubomirsky)、謝爾頓(kensheldon)以及施卡德(davidschkade),檢查手上所有的證據後發現,影響一個人幸福與否的外在因素基本上可分成兩大類——個人本身的生活條件,以及個人選擇的自發性活動。
所謂的個人生活條件,是指自己不能改變的事實(種族、性別、年齡及殘障等)以及自己能改變的事實(財富、婚姻狀況及居住地等)。這些生活條件起碼會在人生中持續一段時間,所以我們大抵都能適應。自發性活動則是出自個人選擇,如冥想、運動、學習新技能、放假等。因為這些自發性活動一定是出於個人選擇,且需要花相當多的時間和精力才能完成,所以這些自發性活動自我們意識中消失的方式,跟個人本身生活條件消失的方式,就會有所不同。自發性的活動能帶給個人更多幸福,不像適應原則,時間一久,人的反應就遞減。
積極心理學提出的最重要概念,就是柳博米爾斯基、謝爾頓、施卡德以及塞利格曼所稱的「幸福方程式」:
h=s+c+v
我們真正感受到的幸福持久度(h),取決於我們天生遺傳的幸福的範圍(s),加上我們的生活條件(c),再加上我們自己可以控制的因素(v)。積極心理學的挑戰,就在於如何以科學方法找出到底是哪些c和v,可將h提升到我們的幸福可能範圍的上限。極端生物學觀點的幸福假設主張h=s,認為c跟v不具意義。不過,先賢對v的說法(對外在事物秉持冷漠淡然的態度),相當值得我們肯定,因為佛陀提出「八正道」(eightnoblepath,包括冥想及正見)的觀念,而愛比克泰德則主張,人要藉助自己的思維讓自己對外在事物秉持冷漠淡然的態度。因此,為正確檢驗這些古聖先賢的主張,我們必須檢討這個假設:h=s+v。v能讓我們坦然接受事實,減輕心中執著的自發性活動或刻意安排的活動。如果真的有許多c會影響我們的幸福,又如果各種自發性活動真能讓我們懂得學會無執,那麼古聖先賢的說法就不成立,人不該一味轉向自己的內心尋求幸福。
○值得你改變的外在因素○
事實證明,有些外在因素真的會影響個人的幸福。生活中有些我們可以改變的事情,不會完全受制於適應原則,但事情改變後確實可以讓我們持久幸福,因此這些外在因素值得我們努力去完成或做出改變。
因素1:噪聲
我住在繁華城市的經驗讓我學到房地產方面很重要的一課:如果你得買下一棟緊臨馬路的房子,那麼千萬要確保這棟房子不臨近紅綠燈。因為每隔95秒你就得聽42秒汽車發出的轟鳴聲,接著是12秒的引擎加速聲,不時還會穿插不耐煩的喇叭聲。我一直沒辦法適應這些噪聲,所以後來在我跟我太太打算到夏洛茨維爾買房子時,我就告訴我的房屋中介,就算真的有維多利亞式的房子要賣,但是隻要在馬路邊,我也不考慮。
研究顯示,那些必須長期適應新生噪聲的人(比如,家附近新修了一條高速公路),是一直無法完全適應噪聲的干擾的,甚至有研究顯示,人有時為了適應噪聲,認知功能會因而受損。尤其各式各樣、間歇出現的噪聲都會干擾我們的注意力,增加我們的壓力。因此,消除噪聲是一個值得我們努力的目標。
因素2:通勤
很多人為了住大一點兒的房子,寧願住到離公司較遠的地方。不過,人雖然很快就能適應空間變大的好處,卻不能適應長時間通勤的痛苦,尤其是自己開車的塞車之苦。即便是通勤多年的通勤族,一路擠車擠到公司上班時,應激激素還是很高(理想的開車狀況是開心、放鬆地開車)。因此,改善通勤時間是一個值得我們努力的目標。
因素3:自我掌控感
噪聲及交通有一個重要特點,即這兩項因素之所以讓人惱火,是因為我們無法控制它們。
★★★幸福實驗:
大衛·葛拉斯(davidglass)及傑羅姆·辛格(jeromesinger)在一項研究中,讓被試暴露在間歇出現的陣陣噪聲中。研究人員告訴其中一組被試:只要按下按鈕,就可讓停止噪聲,但是除非萬不得已,否則不要去按那個鈕。結果,這個小組的所有被試都沒有去按那個鈕,因為他們認為自己可以控制噪聲,所以這個想法讓他們覺得噪聲沒那麼煩人。在接下來的實驗中,自認有掌控能力的被試,遇到難度高的拼圖遊戲,更能堅持不懈地完成任務。然而,其他無法控制噪聲的被試則一遇到困難就輕易放棄不做了。
另一個有名的研究則是埃倫·蘭格(ellenlanger)及朱迪絲·羅丁(judithrodin)所做的實驗。他們針對一所養老院的老人展開研究,被試是分住在兩個不同樓層的老人,研究者決定給這些老人一些福利,比如,幾盆擺在房裡的植物,或是一星期找一天看場電影。研究者讓住其中一層樓的老人享有掌控權:住這層樓的老人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植物,但自己要負責澆水。老人們還可以自己選擇要哪天晚上看電影。對於住另一層樓的老人,研究者則直接把同樣福利發放下去:由護士選擇植物,護士澆水;護士決定一星期中哪天晚上要看電影。小小的掌控權最後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有控制權的老人活得更開心,更活躍,頭腦也更清楚(不只是老人自己反映,護士也做了客觀評量),而且18個月後,其正面效益還非常明顯,因為18個月後,享有掌控權的老人不僅身體比較健康,死亡率也只有另一層樓的一半(15%比30%)。
我跟羅丁在事後的研究報告中得出一個結論:改變組織的環境來增強組織中各成員的掌控感,是提升該組織的員工、學生、病人或其他使用者的參與度、活力及快樂的一大利器。
因素4:羞愧
整體而言,有魅力的人並不會比沒魅力的人更加幸福,但是我們也意外地發現,在一個人的外表有所改觀後,確實會讓人變得比較幸福。動過整形手術的人普遍表示對整形過程非常滿意,甚至在動過整形手術多年之後,還說整形手術提升了其生活品質,減少精神病症(如焦慮及沮喪等)。在所有整形手術中,效果最明顯的就是整胸手術,不管是豐胸還是縮胸,都能給當事人帶來很大的影響。要了解這種看似膚淺的改變為何對人產生如此持續且深遠的影響,我認為要從羞愧感在日常生活中的影響著手。自認自己的胸部比理想中要大或小很多的年輕女性,常常會反映自己每天都意識到自己的身材缺陷。很多人只好靠調整姿勢或衣著來掩飾自己身材的缺點。一旦卸下這個心理負擔,當事人就會變得更自信、更快樂。
因素5:人際關係
在影響一個人幸福與否的所有外在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人際關係的好壞及多寡。良好的人際關係讓人開心快樂,快樂的人比不快樂的人享有更多、更好的人際關係。我將會在下一章探討人際關係的重要性,因此在此我只強調,當人際關係出現衝突時,例如,有個討厭的同事或室友,或跟配偶長期不和,一定會讓人不幸福。我們永遠無法適應人與人間的衝突;這種傷害每天都會一直持續,就算我們沒看到對方,兩人之間的衝突也還是會縈繞在腦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