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的愛情關係是由兩個古老的連鎖系統建立而成的:將孩子跟母親聯結在一起的依戀系統,以及將母親及孩子聯結在一起的施愛系統。這些系統與哺乳動物一樣悠久,甚至更古老,因為鳥類也有這些系統。不過,我們還是要另行解釋為什麼性跟愛有關聯。
是的,早在哺乳類和鳥類存在以前,動物受天性的驅使,會尋找另一半以滿足性的需求。交配系統(matingsystem)完全跟前述兩個系統分開,它的形成涉及另外完全不同的大腦區域與荷爾蒙(激素)。某些動物,如老鼠,其交配系統會讓雄鼠與雌鼠彼此吸引,一直持續到交配結束為止。而其他物種,如大象,公象和母象有好幾天(受精期間)會強烈受彼此吸引,在這段期間,公象和母象會彼此溫柔愛撫、快樂嬉鬧,還有其他許多訊號,在提醒著一旁觀看的人類它們正熱戀著對方。對於大多數哺乳類動物(人類除外)來說,這三大系統在受精期間會彼此串連在一起,讓我們可以完全預期到哺乳類動物一定會出現後續一連序列為。
第一階段,雌性在排卵期間,荷爾蒙會開始產生變化,昭告世人其開始進入生殖期:母狗和母貓會分泌費洛蒙(pheromone);母黑猩猩的生殖器則會變得巨大紅腫。第二階段,雄性會出現攻擊行為,互相競爭(某些物種),看誰先找到交配物件。雌性(大多數物種)這時會做出選擇,如此便會驅動它的交配系統。第三階段發生在幾個月之後,生產會驅動雌獸的施愛系統與幼獸的依戀系統。雄獸則被留在寒冷的野外,繼續嗅聞尋找更多費洛蒙,或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多腫脹的生殖器。對它們而言,性的目的就是生殖;持續的愛則留給母親與孩子。然而,人類為何如此不同?女性如何隱藏所有排卵訊號,卻又能吸引男性與她們共墜愛河、疼愛他們的孩子?
沒有人知道答案,不過我個人認為最站得住腳的理論,是我在第1章和第3章所提過的人類腦容量的大幅擴增。當第一批人類跟現代黑猩猩的祖先分道揚鑣時,他們的腦容量並沒有比黑猩猩的腦容量大。這些人類的老祖先基本上只是兩足猿類。之後,差不多在300萬年前,事情開始出現變化。或許是環境改變,或許是工具的使用增加了,人類的雙手日益靈巧,人類為適應這樣的變化,大腦便越變越大,智力也越來越高。不過,大腦的擴增面臨一個瓶頸——產道的問題。當時,女性要能順利生產,且其骨盆大小要保持在能讓女性直立而行的尺寸,受限於這兩個生理條件,胎兒頭部不能過大。至少有一支人類物種——我們的祖先,逐步發展出一種新穎的技術,來避開這種大腦的限制,方法就是在胎兒大腦發育到足以控制胎兒身體機能之前,讓胎兒脫離子宮。其他靈長類出生之後,其腦容量的擴增便驟降,因為大腦的發育大致已完成,隨時可上場運作。只有在幼年嬉戲和學習期間,大腦才進行些微的調整。然而人類的嬰兒在出生之後,其大腦仍以胎兒大腦成長的速度快速成長到兩歲左右,在之後的20年,大腦仍緩慢、持續地增長著。人類是地球上唯一一種在幼年時期完全無力照顧自己,且需依賴成人照顧達十幾年之久的物種。
照顧孩子的擔子非常沉重,重到女人無法獨自一肩扛起。有關狩獵社會的研究顯示,家有幼兒的母親無法張羅到足夠食物來維持自己及孩子存活之需。所以她們要依賴生產力正旺的男性,供給他們大量的食物及必要的保護。腦容量的擴增,大大地增強了人類的語言能力和操弄人際關係的能力(以及狩獵和採集的能力),但只有在男性開始願意分享物資之後,大腦才能朝這樣的方向進化下去。然而在競爭激烈的進化遊戲中,如果男性提供資源給不是自己親骨肉的孩子使用,那麼絕對是大大的失策。因此,活躍的父親、男女配對結合、男性在性方面的忌妒心,以及有著大腦袋的嬰兒同時進化出人類的歷史。一個想跟某個女子在一起,守護她的忠貞,努力撫養兩個小孩的男人,與那些父性較差的競爭者相比,更能養育出聰明的小孩。在這樣一個智力具有高度適應力的社會中(人類開始使用工具後,所有人類所生存的環境都具有這樣的特性),男性對小孩的投資會得到應得的報償(也就是他們的基因),使得代代之間有更多的共同之處。
然而,男女之間如何衍生出這樣的聯結關係?進化是不可能無中生有的。進化是一個過程,在進化的過程中,已經過基因編碼的骨頭、荷爾蒙及行為模式會產生輕微的改變(因基因的隨機突變所致),如果它們能為個體帶來優勢,這些改變就會留下來。不需要太大的改變,就可修改依戀系統(所有男女小時候都會通過這個系統來依戀媽媽),並讓前者跟交配系統(每個年輕男女自進入青春期之後,交配系統即已開啟)聯結起來。
當然,上述理論只是推測(一個盡心盡力的父親,其死後的骨灰跟冷漠的父親看起來並無不同),但它確實將人類生活中許多迥異的人生樣貌,比如痛苦的生產過程、漫長的嬰兒期、大腦袋以及高智力等,完整地串連在一起。這個理論將人類種種生物上的驟然轉變,以及人類最重要的特異情感表現聯結起來——男女之間及男性和孩子之間那種強烈、持久的情感聯結。關係親密的男女彼此間有許多利益是相互衝突的,因此進化理論不認為愛情關係是一種為了養育子女而形成的和諧夥伴關係,而是人類文化所具有的一種普世特質——男女刻意去建立一種可以維持數年的(婚姻)關係,以期限制彼此的性行為,並將他們與孩子及彼此之間的關係予以制度化。
○何為「真愛」○
將古老的依戀系統和同樣古老的施愛系統相混合,再丟進修正過的交配理論裡,這就是浪漫的愛情。不過我似乎遺漏了一件事:浪漫的愛情絕對不只是各組成部分的總和。浪漫的愛情是一種非常獨特的心理狀態,它引發了特洛伊戰爭,激發出了世界上最偉大(與最差勁)的音樂與文學創作,帶給許多人一生當中最美好的時光。不過,我認為大家對浪漫的愛情多有誤解,所以檢視其心理組成要素可幫我們理清一些困惑,並帶領我們避開愛的陷阱。
在大學校園的某些角落,有教授會這麼告訴學生:浪漫的愛情是一種社會產物,它出自12世紀法國吟遊詩人口中,混合了騎士精神、理想化的女性,以及無法滿足的渴望帶給人的無盡痛苦。儘管所有文化對種種心理現象都有其解讀,但不管人們想法如何,這些心理現象的確會發生。(比如,每一種文化對死亡都有其社會解釋,但是肉體要死就會死,顧不了這些解釋說些什麼。)一項針對166種人類文化而進行的人種志調查研究顯示,有88%的比例發現有浪漫愛情的明確證據;至於剩下的,因為人種志所提供的相關記錄太少,所以難有定論。
「真愛」迷思
吟遊詩人確實給了我們一種「真愛」迷思——這種觀念認為,真愛是一種明亮炙熱的感情,而且它會熊熊燃燒,至死方休,即便死後在未來天堂相聚,真愛依舊繼續燃燒下去。在現代,這種迷思已經蔓延擴散到愛情與婚姻互有相關的觀念中。依我所見,現代人有關真愛的迷思有以下幾個觀念:真愛是一種激情,永不凋萎。你碰到真心喜愛的人,就應該跟對方結婚,一旦愛情結束,你就該離開對方,因為真愛不再。只要你能遇上對的人,你就能擁有真愛,直到永遠。你自己可能不相信這些迷思(尤其是如果你已超過30歲)。不過,許多西方國家的年輕人從小就被灌輸這樣的觀念,儘管他們對它嗤之以鼻,但這種真愛迷思在他們心中仍然是一種完美的愛情典範,讓他們在不知不覺中受到這套觀念的影響。
如果真愛的定義是一種永恆之愛,那麼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絕對行不通。為檢視真愛,也為了維護愛情的尊嚴,我們必須瞭解兩種愛情之間的不同——激情(passionate)及友愛(companionate)。根據埃倫·波謝德(ellenberscheid)與伊萊恩·沃爾特(elainewalster)兩位愛情研究專家的說法,激情是一種「狂野的情感狀態,其中充滿溫柔與性慾、愉悅與痛苦、焦躁與釋放、強烈忌妒心,為對方不惜犧牲自己,是種五味雜陳的感情」。激情是一種會讓你墜入的感情力量。當丘位元的金箭射中你的心,剎那間,你周遭的世界變得不同了,激情隨之發生。你渴望跟心上人合為一體。你渴望兩人繾綣纏綿。柏拉圖的著作《會飲篇》(thesymposium)描述的就是這種強烈的慾望,在文中,阿里斯托芬向愛神敬酒一段提到了愛情的起源。阿里斯托芬說,人原來有四隻腳、四隻手臂和兩張臉,但有一天,眾神感覺到自己被人類的力量及傲慢所威脅,因此決定將人類劈成兩半。從那天開始,人類便在世上流浪,尋找自己失去的那一半。(有的人原來有兩張男人的臉,有的人是兩張女人的臉,其餘的人則是一男一女,這也解釋了為何人會有性傾向上的差異。)阿里斯托芬要求我們想象火神兼匠神的赫菲斯托斯,來到一對擁抱躺臥的情侶身旁時,開口說道:
你們人類到底想要從彼此身上得到什麼?……難道這就是你們內心的渴望嗎——讓兩人成為一體的兩部分,竭盡所能靠近對方,不分晝夜,永不分離?如果這就是你們內心的渴望,我想將你們融成一體,讓你們合而為一。從此,只要你們活著,你們兩人就要共享一個生命,因為你們是一體的。同樣,當你們死去時,你們也要共赴冥府,死在一起。看看你們的愛情吧,想想這是否就是你們所渴望的愛情。
阿里斯托芬說,沒有愛侶會拒絕這樣的提議。
相對於激情,伯斯契特與沃爾斯特對友愛的定義是「一種我們對與自己的生活緊緊糾結在一起的人所產生的感情」。當愛侶將彼此的依戀系統與施愛系統應用在對方身上,彼此開始依賴、關心、信任對方時,幾年下來,友愛隨之與日俱增。如果說我們用火來比喻激情,那麼友愛就像是不斷生長、糾結纏繞的蔓藤,逐漸將兩人聯結在一起。不同文化的人都曾經歷過狂野與沉靜兩種天壤之別的愛情。正如非洲奈米比亞狩獵部落的一位婦女所言:「兩人剛相遇時,愛火在他們心中熊熊燃燒,其中的激情炙熱非常。一段時間激情冷卻後,它便永遠被留住。」
激情就像一種毒品。它的症狀跟海洛因(這種幸福感有時跟性有關)和可卡因(這種幸福感混合了暈眩及能量)所引起的症狀有部分相同。這其實一點兒都不奇怪:因為激情會改變大腦幾個部位的活動,包括與多巴胺分泌有關的部位。極度愉悅的感覺會刺激腦中多巴胺的分泌,這個多巴胺聯結在此具有非常關鍵的作用,因為毒品就是以人為的方式提升腦中多巴胺的濃度,跟海洛因和可卡因的作用一樣,可能讓人上癮。如果你一個月吸食一次可卡因並不會上癮,但要是每天都吸食,保證一定會上癮。沒有一種毒品可以讓人一直保持亢奮狀態。大腦會對多巴胺的長期累積產生反應,發展出抗多巴胺的神經化學反應,讓大腦恢復平衡。這時,一旦沒有吸食毒品,大腦就會失去平衡:人一旦戒食可卡因或沒了激情,跟著就是痛苦不堪、死氣沉沉、絕望沮喪。
因此,如果激情是一種毒品,那麼它的力量一定會有消退的一天。沒有人可以永遠處於亢奮狀態(如果你談的是遠距離的激情,那麼這就像每個月服用一次可卡因一樣;毒品會因為你的忍耐受苦,而保有其效力)。只要激情不斷地歡愉奔跑,它終有耗竭的一天。愛侶中總會有人先察覺到這樣的變化。就像有一天你從夢中醒來,看見你的枕邊人在流口水一樣。就在你恢復神智的那一刻,清醒過來的愛侶會看到自己之前沒有發現的缺點。我們心中的至愛不再令人崇拜,這時,因為我們的心理會對此改變非常敏感,所以她會過度誇大自己的感受。「喔,我的天啊,」她想,「魔法消失了——我不再愛他了。」如果她受制於真愛的迷思,她甚至會想與對方分手。畢竟一旦魔法消失,那就不是真愛了。不過,一旦她真的結束兩人的關係,她可能做出錯誤的決定。
激情不會變成友愛
激情和友愛是兩個獨立運作的過程,其時程也大不相同。這兩條分歧的道路有兩個危險點,許多人就在這時犯下大錯。圖6—1說明了激情及友愛的強度在半年內的變化情形。
一旦激情被點燃,就會熊熊燃燒,並在短短幾天之內達到最高點。在為愛瘋狂的頭幾周或頭幾個月裡,熱戀中的情侶滿腦袋想的都是跟對方結婚的念頭,彼此也經常談論結婚這個話題。有時,他們甚至會接受火神赫菲斯托斯的提議,一頭栽進婚姻。這樣的結婚決定往往是錯的。當一個人處於激情亢奮中,頭腦是不可能清醒思考的。這時騎象人跟大象都一樣暈頭轉向。我們不會跟喝醉酒的人簽約,所以有時候我會希望我們能夠阻止熱戀中的情侶做出結婚的決定,因為一旦求婚成功,家人就會接到通知,結婚日期也跟著敲定,結婚的列車一旦啟動就很難停下來。在籌備婚禮的巨大壓力下,愛情毒品的效力很可能會在某個時刻突然消退,因此許多新人在步入結婚禮堂時,心中其實滿是疑問,而婚姻最後則以離婚收場。
圖6—1激情和友愛的強度在半年內的變化情況
另一個危險點則出現在藥效開始變弱的那天。激情並沒有在那天就結束,但瘋狂痴迷的亢奮期終於告終。這時騎象人終於恢復理智,第一次冷靜下來評估自己的現況。戀人常常會在這時分手,對很多戀人而言,這是一件好事,因為丘位元總是把最不合適的人配在一起。不過,有時候分手並非良策,如果戀人能堅持下去,讓彼此有機會培養出友愛,他們可能就會找到真愛。
我相信世上有真愛,但它不是永遠不熄的激情。真愛,是兩人之間堅定共許的強烈友愛,輔以一些激情,這是一種能支撐起堅實婚姻的愛情。在圖6—1中,友愛看起來很微弱,因為它永遠不會像激情那樣濃烈。不過,如果我們把時間從6個月拉長到60年(參見圖6—2),那麼這時反而是激情顯得微不足道——像曇花一現一樣,而友愛卻能持續一生。當我們羨慕一對夫妻在結婚50週年紀念日依然相愛時,就是這種愛(以友愛為主的愛)令人稱羨。
圖6—2激情和友愛的強度在60年內的變化情況
○關於依戀與愛的是非題○
如果你正身陷激情之中,想謳歌胸中熱情,那麼你應該閱讀詩歌。如果你的激情已歸於平靜,想一探愛情關係如何演變,那麼你該讀心理學。如果你剛結束一段愛情,想讓自己相信,沒有愛情自己反而可以過得更好,那麼你應該去讀哲學。有許多作品都在頌揚愛情的美德,但細讀之下,你會發現其中隱含深刻的矛盾。我們應該愛上帝、愛鄰舍、愛真理、愛美麗的事物。不過,一個真正的人應該擁有的激情與性愛呢?門兒都沒有!
哲學家為何對愛感到不安
在古代的東方,有關愛情的問題再明顯不過——愛情是一種依戀。人只有切斷所有依戀,尤其是感官及性的依戀,才能達到性靈的提升。佛陀說:「男女欲絲絲,未斷心猶系;如飲乳犢子,不離於母牛。」論述年輕的婆羅門男士該如何生活的古印度法典《摩奴法典》(thelawsofmanu)甚至批評女人:「女人的天性就是要敗壞世上的男人。」甚至連孔夫子——其論述不以切斷依戀為重心,也都視浪漫的愛情跟性慾為會威脅到孝順及忠誠等崇高美德的惡,孔子說:「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
在西方,事情的發展有些不同:自荷馬以降,詩人開始大力頌揚愛情。然而當浪漫的愛情落入古希臘和古羅馬哲學家手中時,他們不是詆譭它,就是將它轉化成其他東西。
舉例而言,柏拉圖的《會飲篇》原本是一個歌頌愛情的對話錄。然而在蘇格拉底開口之前,我們並不知道柏拉圖的真正立場,等蘇格拉底一開口,他就把阿里斯托芬和其他人對愛情的頌揚棄如敝屣。他描述愛情如何在動物身上製造出一種「疾病」:「首先,他們會極度渴望與對方性交,然後渴望養育對方的孩子。」
對柏拉圖來說,人類的愛情一旦跟禽獸一樣,人類簡直就是作賤自己。又因為男人愛女人是為了生殖,這種愛更是一種墮落。此時,柏拉圖筆下的蘇格拉底告訴我們,愛情如何以更高尚的道德為目標來超越它的獸性根源。當年長的男子愛上一名少年,他們的愛情可以提升彼此,因為年長的男子可以在性交的時間之外,教導少年美德及哲學。只是,連這樣的愛情都只是一個墊腳石——當一個男人愛上一個美麗的胴體,他必須學會愛整個人類的軀體之美,而非獨鍾於某人的胴體。他必須看到人類靈魂之美,然後是思想之美及哲學之美。最後,他就會了解美的形式本身:
當人掌握知識之美,不再尋找個體之美——珍愛一位小男孩、一名男子或一項習俗之美……當戀人轉而面對美的汪洋大海,當他凝視眼前美景,以無盡的智慧之愛,在腦海中產生燦爛美麗的觀念及理論。
愛情那種兩人相互依戀的本質在此遭到否定。只有把愛情轉化為對於全體美麗事物的欣賞,愛情才能顯現其尊貴。
後來的斯多葛學派也反對「愛情」這種愛上特定物件的特性——愛情會讓一個人的快樂掌握在另一個人的手上,但我們無法完全控制另一個人。甚至連以追求快樂為其哲學核心的伊壁鳩魯學派都重視友誼,反對浪漫的愛情。哲學詩人盧克萊修(lucretius)在《物性論》(dererumnatura)中,寫出伊壁鳩魯學派最完整的生存哲學論述。其卷四結尾以「激烈攻擊愛情」而廣為人知,盧克里修斯在詩中將愛情比喻為傷口、癌症和疾病。伊壁鳩魯學派專精研究慾望及慾望的滿足,他們反對激情,因為人無法滿足激情。
當兩人並肩躺臥,品嚐生命的綻放,
當肉體給予歡愉,
維納斯(生育之神)準備在女子身上播種時,
他們飢渴緊抓彼此,嘴對嘴,
唾沫奔流,他們喘氣,牙齒壓迫嘴唇——
但一切皆徒然,因為另一個人身體沒有一丁點兒受損,
也沒有絲毫刺穿及減損。
通常,這似乎只是他們的慾望、他們的目標,
只因貪婪如此,使他們陷溺於激情的束縛。
基督教提出許多害怕愛情的例項。耶穌基督說了和摩西相同的話,命令他的追隨者要愛上帝(你要全心、全性、全意愛你的神)。耶穌的第二道命令就是愛另一個人:「你應愛人如己。」但是,「愛人如己」究竟是什麼意思?愛的心理起源來自我們對父母及性伴侶的依戀。我們不會依戀自己,也不會在自己身上尋求安全感及成就感。耶穌的意思似乎是,我們應該像看重自己一樣看重他人;我們要仁慈、慷慨,甚至對陌生人及自己的敵人也要如此。這個激勵人的資訊,和我在第3章和第4章中提到的互惠及偽善兩個議題有關,與本章所討論的心理系統沒什麼關係。基督教的愛向來把重心放在兩個關鍵字上:博愛(caritas)及無私之愛(agape)。博愛是一種強烈的善行及善心。無私之愛是指一種無私、不帶性慾的神聖之愛,不依戀任何人。基督教贊同婚姻中的男女之愛,但是他們把這種愛理想化成基督對教會的愛。正如柏拉圖的觀點,基督教的愛也摒除了愛的基本特質——專注在某個特定人身上。基督教把愛重塑成一種對於更廣大階級所有人一視同仁的態度。
博愛與無私之愛固然美好,但是它們卻與世人需要的那種愛無關,也非源自於此。雖然我希望生活在一個人人願意行善的世界,但我卻更願意生活在一個至少有一個人特別愛我,而我也會以愛回報的世界。假設哈洛在兩個不同條件下飼養猴子。在第一組,每隻猴子被養在自己的籠子裡,但是哈洛每天都會放一隻新的、非常會照顧幼猴的成年母猴與其作伴。在第二組,每隻猴子都跟自己的母親一起被飼養在籠子裡,但哈洛每天都會放—只新的但不是那麼友好的猴子進去。結果,第一組猴子都有博愛的行為——一視同仁的博愛行為,但可能出現情感受傷的狀況。沒有建立依戀關係的猴子可能會害怕面對新的經驗,而且無法去愛或關心其他猴子。第二組猴子可能會近似一般正常猴子童年時期的成長經驗,能健全成長,具備愛的能力。猴子和人類都需要跟特定物件建立親密且持久的依戀關係。我會在第9章提出,這世上確實有無私之愛,但時間通常很短。它能改變我們的人生,豐富我們的生活經驗,卻不能取代建立在依戀關係上的愛。
導致哲學家對於真正的人類之愛感到不安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幾個。首先,激情會讓人邏輯不清、失去理智,因此博得惡名,西方哲學家一直認為道德植根於理性(我會在第8章駁斥這個論點)。愛情是一種瘋狂,許多人因激情難抑而在最終陷入瘋狂,毀了自己,也毀了其他人的人生。許多反愛情的哲學雋語因此成了哲人對年輕人的好心忠告:關掉自己的耳朵,不要去聽妖女迷惑人心的歌聲。
不過我認為,人的心中起碼有兩種不良動機。第一種,可能是一種虛偽的自利。舉例來說,佛陀與聖奧古斯丁(ugustine)年輕時,兩人都暢飲激情之愛,不料多年之後,卻成了反對性關係的旗手。人們設計出道德規範,為的是維持社會秩序,以此要求我們節制自己的慾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浪漫的愛情之所以惡名昭彰,是因為它會讓年輕人蔑視社會的規範與習俗、等級制度或家族的世仇。因此,古聖先賢才會一直苦口婆心地把愛解釋成神聖、有利社會的感情,但是這些在我聽來就像父母的道德教誨,這些父母年輕時自己風流情事不斷,但現在卻告訴自己的女兒,該為婚姻保留自己的忠貞。
第二個動機就是對死亡的恐懼。科羅拉多大學的傑米·戈登堡(jamiegoldenberg)已經證實,當人們被要求反省自己的死亡觀時,很容易會對性行為產生更大的憎惡感,也不太能接受「人類與禽獸基本上無異」的說法。戈登堡與她的同事相信,所有文化都害怕死亡。人類也都知道自己難免一死,因此人類文化便努力建構出一個意義系統,藉此強調生命的尊嚴,讓人們相信自己的生命比周遭死去的動物更有意義。在許多文化中,這種對性的規範,把愛跟上帝聯結在一起以跟性割裂開來的做法,是一種對抗死亡恐懼的精心之舉。
如果上述為真,當古聖先賢用各種各樣未明說的理由,警告我們遠離激情和各種依戀關係,那麼在我們聽從其忠告時,或許應自行斟酌無須照單全收。或許我們有必要檢視自己的生活,因為我們生活在一個與他們截然不同的世界,同時還要檢視種種關於依戀對我們是好還是壞的證據。
他人是地獄,也是天堂
19世紀末,社會學奠基大師涂爾幹(emiledurkheim)完成了一項奇蹟。他從歐洲各地蒐集資料,研究影響自殺率的因素。他的發現可以歸納為一個詞——社會約束(constraints)。不論他如何從語法上分析這些資料,所有證據都顯示,社會規範、聯絡與義務越少的人,越可能自殺。涂爾幹在檢視「宗教社會的整合度」時發現,生活最清心寡慾的新教徒,比天主教徒的自殺率高;具有最密集社會網路及宗教義務的猶太人,自殺率最低。他在檢視「家庭社會的整合度」時也有相同的發現:獨居的人最可能自殺;結婚的人,自殺率比較低;結婚有小孩者,自殺率更低。於是,涂爾幹的結論為,人們需要義務及約束來為自己的生命建立架構和意義,他說:「(一個人)所屬的群體越脆弱,他對群體的依賴便越少,於是他最後會越來越依靠自己,眼中便只有根據自己利益所建立的行為準則,視其他為無物。」
100多年來的研究證實了涂爾幹的判斷。如果你想預測一個人有多幸福,或是可以活多久(在不得詢問其基因或個性的條件下),你應該瞭解其人際關係。擁有強大社會人際關係可以強化個人的免疫系統,延長壽命(跟戒菸相比),手術後能快速痊癒,並降低個人罹患憂鬱症和焦慮症的風險。不是隻有外向的人天生才比較快樂、健康;當內向的人被迫變得外向時,他們通常也能樂在其中,並藉此改善自己的心情。就連那些自認不需要人際往來的人也同樣可以從中獲益。這不只是「我們都需要有人來依靠」。近來關於「給予」的研究顯示,關心他人者要比接受幫助者獲益更大。我們需要跟他人互動並緊密聯結;我們不僅要能施,也要能受;我們需要一份歸屬感。追求極端個人自由相當危險,因為它鼓勵人們離開家庭、工作、城市和婚姻去追求個人及事業上的成就,但也因此切斷了最能幫助自己實現理想的關係。
塞涅卡說得對:「一個只關心自己,凡事都問是否合乎自己利益者,是不可能活得快樂的。」約翰·鄧恩說的也沒錯:「沒有哪個男人女人或孩子是一座孤島。」阿里斯托芬也是對的:「我們的生命需要有別人才完整。」我們是一種群體性超強的物種,充滿愛、友誼、幫助、分享及與其他種種可和他人緊密聯結的感情。依戀與感情關係可能會帶給我們痛苦,就像薩特(jean-paulsartre)在《禁閉》(noexit)劇中一角所說:「他人即地獄。」
不過,他人也是天堂。
詳見由湛廬文化策劃、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20世紀最偉大的心理學實驗》。——編者注
該書簡體中文版已由湛廬文化策劃、萬卷出版公司出版。——編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