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靈性的覺醒
●無以小害大,無以賤害貴。養其小者為小人,養其大者為大人。
——《孟子》
●上帝創造天使時,賦予他理智,卻無感性;上帝創造野獸時,賦予它感性,卻少了理智;只有創造人類時,使其兼具理智與感性。所以,人的理智一旦凌駕感性,他便超凡入聖,更勝天使;反之,人一旦感性凌駕理智,便禽獸不如。
——穆罕默德
人生是心理的產物,我們常用比喻的方式來訴說人生種種,而且我們往往用已知事物來詮釋新的經驗。比如我們常說:人生是一段旅程;雙方吵得像在打仗一樣;「心」就像騎在象背上的人等。我們對人生的理解一旦用錯比喻,就會被騙得團團轉,但是不用比喻就想了解人生,根本就是瞎子摸象。
○社會空間的3個維度○
看過《平面國》(flatland)這本小說提出的人生比喻後,我對道德、宗教及人類追求生命真諦等議題有了非常深刻的瞭解。《平面國》是英國小說家、數學家埃德溫·艾勃特(edwinabbot)於1884年出版的一本小說,講述一個二維空間的世界,生活在這個世界的居民都是幾何圖形。小說的主人翁是一個正方形。有一天,一個來自名叫「空間」的三維世界的球體跑來拜訪這個正方形。球體雖來到「平面國」,但「平面國」的居民只看得到球體出現在平面上的圓形。眼見這個圓形竟然可以隨意變化大小(球體上下穿越平面),甚至可以在不同的地方出沒(離開平面,然後又跑進平面),把正方形嚇得目瞪口呆。球體費盡口舌想跟生活在二維空間的正方形解釋三維空間的概念,但是正方形仍然不懂。別說厚度、高度、寬度的意義正方形弄不清,連圓形從「上面」來的,而不是從北方來的這種說法,正方形無論怎樣都無法理解。球體用比喻和幾何證明來解釋它自己如何從一維空間跑到二維空間,再從二維空間跑到三維空間,不管球體怎樣解釋,正方形還是認為從「平面」跑「出來」這種說法非常可笑。
最後逼急了,球體只好使出絕招,猛地把正方形從平面國拉出來進入三維空間,這麼一來,正方形終於可以俯視原來的二維平面世界。它可以看到所有房子的內部是什麼樣子,也把所有二維空間世界居民的身體內部看得一清二楚。正方形回想當時的經驗時說道:
我當時真是怕得說不出話來。有些地方看起來暗暗的。等後來我定睛一看,頓時一陣暈眩、噁心,但又說不出來看到什麼。我看到不是空間的空間——我是我自己,但又不是我自己。等到我終於鎮定下來,有辦法開口說話時,不禁痛苦地尖聲大叫:「我瘋了,要不就是我跑到地獄了。」但球體冷靜地答道:「這就是知識,這裡是三維空間。來,再次睜大雙眼,好好看看這個世界。」我睜開雙眼,看到一個新的世界。
此時正方形內心充滿了敬畏之情,它俯伏在球體前面,成了球體的信徒。一回到「平面國」,正方形便到處跟生活在二維世界的夥伴們宣揚「三維空間的福音」,最後當然是徒勞無功。
從某種角度來看,我們就是心理未開化之前的正方形。有些事情其實我們不甚了了,卻自鳴得意地以為自己完全掌握,因為我們根本無法理解全然陌生的三維空間。一直到某一天,發生了一件在我們的二維世界裡毫無道理的事情之後,我們才會對什麼是三維空間產生些許的概念。
在所有人類文化中,群體生活都有兩個很清楚的維度:一個是以水平維度所表示的親密或喜愛度,另一個則是以垂直維度所表示的階級或社會地位。我們很自然地就可以看出人際關係的親疏遠近。很多語言對親、疏二者的稱呼是不同的(例如法語稱呼熟悉親近的人為「你」[tu],稱呼不熟的人則用「您」[vous]。而在上尊下卑的應對關係中,我們也有很多相對應的心理結構。
即便在講究平等的狩獵文化中,人與人之間的平等也是刻意壓抑階級制度才得以維持下去,很多語言都採用同樣的口語用語,來表達階層關係與親疏遠近。即便是英語這種不以不同動詞型態來表達不同社會關係的語言,人們也還是會找出方法來表達不同的人際關係:遇到不熟或地位比我們高的人,我們會以對方的職位或姓氏來稱呼對方(例如史密斯先生或布朗法官)。遇到熟悉或地位階層比我們低的人,我們就會直呼其名。我們的內心會自動追蹤這兩個維度。不妨回想一下以下場景:一位你不太熟但很尊敬的人要你直呼其名,還記得當時你有多侷促不安嗎?對方的名字是不是像卡在你喉嚨裡似的發不聲來?相反,如果有個業務員直接叫你的名字,你會不會有被冒犯的感覺?
想象你在這二維群體世界裡一直過得如魚得水,在此二維平面中,x軸代表人際關係的親密度,y軸代表社會等級(參圖9—1)。不過有一天,你看見某人做出一件異乎尋常之事,或大自然的絕色美景讓你目眩神迷,你整個人有了「提升」之感,但這不是社會等級的「上升」,而是一種精神層面的提升。本章所說的就是關於這垂直的動向。我認為這是我們的內心感受到第三維度,一種被我稱為「神性」的道德維度(參見圖9—1穿越平面的z軸)。我之所以選用「神性」這個字眼,並不是假定上帝一定存在或我們一定感受得到上帝的存在(我是個持無神論的猶太人)。我其實是在研究人類的道德情操時得出以下的結論:不管上帝存不存在,人心很自然便會感受到神性及神聖。20多歲時,我對宗教總抱著嗤之以鼻的態度,現在我的態度有了180°的轉變。
圖9—1社會空間的三個維度
本章旨在探討一個古老真理:我們的道德水準會因個人所思所為而提升或沉淪。信仰虔誠的信徒很能理解這個道理,但懷疑宗教教義的思想家往往參不透其中的玄機。本章開頭的孟子引語稱此為「貴賤之別」。穆罕默德則跟基督徒和猶太人一樣稱此為神性的維度,上者為天使,下者為禽獸。這個真理隱含著一個意思:人一旦喪失神性,讓自己的世界窄化為二維世界,就會變得非常貧乏。如果過於極端,一心想建立一個完美的三維世界,並把這個想法強加在所有人身上,就會變成狂熱的基本教義派。所謂的「基本教義派」,不管是基督徒、猶太教徒、印度教徒或回教徒,就是一心只想活在一個所有法律與宗教經典協調一致的國度中。西方民主社會固然可以找出很多理由來反對這些基本教義派的主張,但是我認為在反對的同時,必須以誠實、尊重的態度去了解這些基本教義派的道德動機。我希望大家在讀了本章之後,能有更深一層的瞭解。
○人類無法抗拒神聖○
從厭惡感之中發現神性
我最早是從「噁心」發現人的神性的。開始研究道德議題後,我研究了各種文化的道德準則,第一個心得就是,大部分的文化對食物、性、月經及屍體都抱著戒慎恐懼的態度。以前我一直認為道德旨在探討人與人間如何互相對待,所以對食物、性、月經及屍體的「潔淨」與「汙染」與否(按人類學者的說法),我都把它們當做與道德不相干的議題。為什麼有這麼多文化禁止月經期間或產後幾星期內的婦女進入廟宇或觸控法器?我認為這一定是性別歧視者控制女性的一種手段。不過在深入研究後,我發現了其中隱含的邏輯:保羅·羅津在20世紀80年代提出噁心理論時指出,會讓人類產生噁心、厭惡感的,大都與動物及動物身體產生的物質有關(很少有植物或無機物會讓人產生厭惡感),而令人作嘔的東西會因接觸而傳染。因此,厭惡感似乎與動物身體產生的物質(血液、排洩物)的接觸有密切關係,我們可以從《聖經》、《古蘭經》及許多傳統社會的人類志中發現類似的記載。我跟羅津討論噁心在道德與宗教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時,發現他也思考過同樣的問題。後來我與布林莫爾學院(brynmawrcollege)的克拉克·麥考利教授(clarkmccauley)一起研究「噁心」及其在人類群體生活中扮演的角色。
自古以來,噁心即為人類篩選食物的重要本能。隨著人類不斷進化,我們祖先的大腦逐漸變大,人類製造的工具及武器越來越精良,肉類的消耗量也越來越大。早期人類的肉類食物來源,包括獵食動物吃剩的腐屍及動物骨架,人類一接觸這些腐屍,就會暴露在無數細菌及寄生蟲入侵的危險之中,但植物的毒性不會因接觸而感染——如果一株有毒的漿果灌木碰到你的烤馬鈴薯,烤馬鈴薯並不會因此而變得有害人體或令人作嘔。噁心是人類自古選擇食物的自然防衛機制,噁心是人類的重要利器,讓我們藉由感官來判斷哪些食物可以吃(聞起來香不香),想想這些食物的來源,誰接觸過這些食物。我們一看到以動物屍體、排洩物或垃圾堆(老鼠、蛆、蟑螂)為生的動物,馬上就覺得噁心。我們不會吃這些動物,只要這些動物碰過的東西,在我們眼中就都被汙染了。而其他人身體產生的物質,尤其是排洩物、黏液及血液這類會傳播疾病的,也很讓人作嘔。人一覺得噁心,馬上就食慾全消,隨之而來的要麼就是一股想把東西清洗得一乾二淨的衝動,要麼就是把吃下肚的噁心東西趕緊吐出來。
不過,噁心不只是人類進食時的防衛機制,隨著人類生理及文化層面的不斷進化,噁心引發的反應還擴散至其他層面。因此,噁心已不僅是人類進食的防衛機制,還提升為人體的全方位保全系統。相對於噁心在選擇食物時扮演的角色,噁心在我們的性生活中也扮演著類似的角色:它引導我們去接受一套相當狹隘的價值觀,而這套價值觀決定了我們的性伴侶及性行為。噁心再一次打消我們的慾望,引發我們內心對淨化、隔離與清潔的渴望。每當我們看到皮膚受傷、肢體變形、截肢、過胖或過瘦以及其他有違審美標準者時,我們的內心便會湧現噁心不安之感。也就是說,人類很在意外在形貌:肺部得了癌症,或是腎臟少了一個,我們不會覺得噁心;但是臉上長了腫瘤,或少了根手指頭,我們看了就會受不了。
從生物學的觀點來看,噁心從人類進食時的防衛機制演變成人體的全方位保全系統,其實有其脈絡可尋。與其他的靈長類動物相比,人類的聚落不僅規模較大,而且密度也較高,所以人類因人體接觸而慘遭細菌及寄生蟲肆虐的機會也較大。因為有噁心這道防衛機制,讓我們對人體接觸更是小心。人類對噁心的最極致的運用,表現在各類文化定義的生活準則、儀式及信仰上。比如,有很多文化認為人類與動物間的界線是涇渭分明的,該文化堅信人類比其他動物更高等、更優異、更像神,人體則被視為神性居住其內的聖殿。《哥林多前書》中寫道:「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聖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頭裡的。」
然而,主張「人非動物」,或「人體是聖殿」的文化必須面對一個問題:人跟動物一樣會吃喝、排洩、交媾、流血以及死亡。人類就是動物,鐵證如山,若有文化為拒絕承認人類的獸性而欲消滅證據,可得大費周章。生物的進化過程必須依正道而行,噁心就是確保人類不致誤入歧途的護衛。試想以下景象:我們來到一個村莊,人人赤身裸體,從不洗澡,像狗一樣公然交媾,直接用口扯下腐屍,大嚼生肉。沒錯,我們可能得付錢才看得到這種病態秀,但只要看過這種病態秀,我們整個人會馬上退化(說白一點兒就是「墮落」)。一看到這種野蠻行為,我們就會覺得噁心想吐,並在直覺上認為這些人有問題。噁心是人體這個聖殿的護衛。在上面這個想象的村莊裡,保護人類的護衛已遭殺害,人體這個聖殿已淪落在禽獸手裡。
人類生活有「神性」這第三維度,因此人有著高於動物、低於神的地位,17世紀新英格蘭的清教徒卡頓·馬瑟(cottonmather)對此有著非常傳神的敘述。馬瑟有一次尿尿時,看到一隻狗也在尿尿,一想到自己尿尿的汙穢骯髒,整個人頓覺噁心不已。馬瑟在日記中寫道:「我已下定決心,要成為一個更高貴的人。每當我的身體因為生理需要而墮落成禽獸時,我的聖靈就會在緊要關頭跑出來,發出震耳欲聾的獅吼。」
如果「人體這個聖殿偶爾會弄髒」是事實,那麼「愛乾淨是僅次於敬畏上帝的美德」就是非常有道理的說法。如果我們感受不到第三維度,那上帝為什麼要管你的皮膚或你家積了多少髒汙。不過,如果你真的居住在一個三維的世界裡,那麼噁心就像是雅各天梯一樣:根植於土地,深藏於人類的生理需求中,它會引領我們走向天堂,或起碼引導我們提升到更高的境界。
神性的道德規範
研究生畢業後,我花了兩年時間跟芝加哥大學心理人類學家、文化人類學界的巨擘理查德·史威德(richardshweder)一起做過研究。史威德從自己在布巴內斯瓦爾的研究發現,人們的道德觀念分為三大領域:自主權的道德規範、群體的道德規範,以及神性的道德規範。人們依據自主權的道德規範來思考與行動,目的在保護個人免受傷害,追求個人最大自主權,以利個人目標的達成。人們遵從群體的道德規範,目的則在於保護團體、家族、公司或國家的完整性,所以其重視服從、忠誠與英明領導等美德。人們遵守神性的道德規範,則是為了保護個人不致墮落,讓神性存在於所有人心中。因此,文化人類學界的巨擘們崇尚純潔、神聖的生活方式,讓自己遠離慾望、貪婪及怨恨等道德汙染。
每種文化對以上三種道德規範的重視各不相同,但原則上這三種道德規範與圖9—1的三個座標是相互對應的。我曾對巴西與美國兩地人民的道德判斷做過專題研究,研究結果發現,社會經濟地位高、受過良好教育的美國人在談到道德議題時,非常重視自主權的道德規範。然而巴西人及美、巴兩地社會經濟地位較低的民眾,卻比較重視群體的道德規範以及神性的道德規範。
為了更深入地研究神性的道德規範,我於1993年啟程前往布巴內斯瓦爾,在當地待了三個月,訪問了許多神職人員、和尚以及其他專精印度教敬拜與禮俗方面的人士。行前,我讀了很多印度教以及人類學關於淨化及汙染方面的資料,包括《摩奴法典》。《摩奴法典》告訴婆羅門如何在兼顧馬瑟所謂的「自然生理需要」的同時,仍能合宜地吃喝拉撒睡、祈禱,與人互動。書中有一段便提示神職人員不得在以下時間或地點「背誦經文」:
上廁所大小便時,食物還在嘴裡、拿在手上時,在葬禮上吃東西……吃肉或吃剛生完孩子的婦女所給的食物……在火葬場……身穿性交時穿過的衣服,在葬禮上接下別人給的東西,剛吃過東西或肚子裡的東西還沒消化,剛剛嘔吐過或打嗝……血液從四肢流回心臟,或遭武器弄傷。
上面這段文字將羅津、麥考利和我所讀過與噁心有關的所有分類,逐一列出:食物、身體產生的物質、動物、性、死亡、褻瀆身體以及衛生。《摩奴法典》認為,我們的心中出現神聖經文時,我們的身體不得接觸任何令人噁心的汙染源,神性必須與噁心隔開,兩者永遠無法相容。
我一到布巴內斯瓦爾,馬上就發現神性的道德規範不僅是古老的歷史。我非印度教徒,不過可以進入寺廟的庭院。如果我脫掉鞋子還有身上的皮革製品(皮革是一種汙染),我就可以進到寺廟的前廳。不過,我一旦跨過門檻,就汙染了這座廟,觸犯所有人。而神性的最高峰——靈迦拉伊神廟,我是連廟的外院都不得越雷池一步,外國人只可以在神廟外牆之外蓋的觀賞臺上探頭內望。這苛刻的規定並不是為了保密,真正的用意是避免讓像我這樣的外國人汙染聖殿。依據印度教的規範,欲維持印度教的純淨,教徒必須遵照一定的程式來沐浴、飲食、保持衛生與禱告。
布巴內斯瓦爾印度教徒的住家跟印度神廟一樣,有相同的同心圓構造:進門時把鞋子脫在門口,在外廳跟大家說話寒暄,但絕對不可以走進廚房或準備拜神祭品的房間。廚房跟準備拜神祭品的房間要保持最潔淨的狀態。連人體都有高低貴賤之分,頭和右手是純淨的,左手和左腳是被汙染的。因此,我在布巴內斯瓦爾時非常小心,極力避免自己的腳碰到別人,或用左手拿東西給別人。我在布巴內斯瓦爾時,覺得自己就像是誤闖「空間」的正方形,雖想一探三維空間這個神奇世界,但對第三維度的瞭解卻少得可憐。
我在布巴內斯瓦爾進行的訪談讓我對神性有更深一層的瞭解,訪談的目的在於,瞭解純淨與汙染的區分真的只是為了將生理需求和神性區別開來,抑或這些做法其實跟美德及道德有著更深的關係。受訪的人各有不同的答覆。有些鄉下神職人員認為,這些跟淨化及汙染有關的儀式是整個印度教的基本規定,因為宗教傳統這麼規定,照做便是。不過也有很多人的看法沒那麼僵化,他們把淨化及汙染的種種做法視為一種手段,目的是精神與道德的提升,或在神性上更上層樓。比如,我曾問過一位梵文學校(專門訓練宗教學者的學校)校長,為什麼保持個人純淨會這麼重要?他是這麼回答的:
我們可以成神,也可成魔。這完全取決於你。一個人的行為像惡魔那麼邪惡,比如,殺了人,那他就是惡魔。人內心有神性,行為就會像神那麼神聖,那麼他就像神一樣。……我們應該瞭解一個道理:我們就是神。如果我們的想法像神那麼神聖,我們就會成神,但如果我們的想法像惡魔那麼邪惡,我們就會成魔。像惡魔有什麼不好?現今的亂世,就是惡魔當道所致。何為神聖的行為?就是不欺騙,不殺戮。這才是完滿的人格。內心有神性的人,就是神。
我相信這位校長沒讀過史威德的著作,不過他對神性做了非常完美的論述。純淨不單單只是身體,更涉及人的靈魂。如果人知道自己內在有神性,那麼外在行為也會表現出來。我們會善待他人,把自己的身體當做一座聖殿。如此,我們就會在這一世累積善業,來世便享有更尊貴的人生——這裡指的,是垂直維度的神性的提升。不過,如果我們忽略自己的神性,我們的劣根性就會現形。如此一來,我們就會在這一世累積惡業,來世過著一如動物般的卑下人生,甚至墮落成魔。不只印度人會把美德、純淨及神性聯想在一起,愛默生也說過一模一樣的話:
行善者,立顯貴,行惡者,顯狹卑。去雜汙,求純淨。公正存心,即為上帝。
神聖的片刻
回到「平面國」(美國)後,我再也不必去思考純淨及汙染這方面的問題,其實連第二維度——社會等級的問題也很少出現在我腦海中。跟印度人相比,美國大學校園文化並不強調等級(學生常直接稱呼教授的名字)。因此,我的生活幾乎只剩一種維度——親密關係,而我的行為只受自主權的道德規範約束,基本上只要不傷害別人,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不過,體驗過三維空間的生活後,我開始從日常生活中隱約看到神性的微光。比如,美國人習慣穿同一雙鞋在自己家裡到處走,甚至還穿進臥室,也不管這雙鞋幾分鐘前才踏過大街小巷,對此我會開始覺得噁心。所以我就學印度人,進門前先把鞋子脫在門口,也要求訪客如法炮製,如此一來,我的公寓感覺像聖所一般,跟外面的世界完全隔離開來,變成一個潔淨、平和的空間。我也發現,有些書本不宜帶進臥房,還發現大家常用「更崇高」及「更低階」這樣的字眼談論道德問題。看到有人做出低階、丟臉的行為,我不只是覺得不贊同,還會隱隱地覺得自己也跟著「墮落」了。
從學術的角度來看,我發現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為止,神性的道德規範仍一直是公眾討論的核心議題,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這種現象才逐漸消失(只有少數地區例外)。例如維多利亞時代的人向年輕人說教時,開口閉口談的都是純潔及汙染。一本1897年初版,後來一直再版的書叫《年輕人須知》(whatayoungmanoughttoknow),作者西凡納斯·史陀(sylvanusstall)以整章的篇幅來討論「個人的純淨」:
上帝賜予人強烈的性慾,這並沒有錯,但如果有哪個年輕人讓性慾主宰他的生活,自甘墮落,毀掉人本性中最崇高、最高貴的情操,那他就犯了致命的錯誤。
為保護個人的純淨,史陀建議年輕人不要吃豬肉,不要手淫,多讀書。不過,1936年出版的《年輕人須知》,「個人的純淨」一整章都被刪掉了。
維多利亞時代的人非常重視神性,連科學家都不可免俗地談到這個議題。一本1867年出版的化學教科書在描述完酒精合成的方法後,作者為善盡己職,便告誡年輕的讀者:酒精會「矇蔽」人的理性與道德本能,「還會讓人誤入歧途,毀掉人的純潔與神聖,剝奪人身上最高貴的特質——理性」。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地質學教授約瑟夫·萊肯特(josephleconte)在其1892年出版、提倡達爾文進化論的著作中,直接引用孟子及穆罕默德的話:
人擁有兩種天性:一種是較低等的、跟動物一樣的天性,另一種則是較高等的、人獨有的天性。而所謂的「罪」,就是人類無法擺脫這兩種天性束縛的後果。
隨著科技的進步以及工業時代的不斷演進,西方世界開始走向「去神聖化」,偉大的宗教歷史學家米爾恰·伊利亞德(mirceaeliade)就提出以上的觀點。伊利亞德在其著作《神聖與世俗》(thesacredandtheprofane)一書中便指出,人類有感受神聖的能力,儘管人類的膚色、語言、觀念等各不相同,但所有宗教都設有專門與理想世界溝通及祈求純淨的特定地點(寺廟、聖壇、神樹)、特定時間(聖日、日出、夏冬至)及特定活動(祈禱、特別的舞蹈)。為求區隔,上述特定地點、時間、活動以外者皆視為世俗生活(一般的、非神聖的)。神聖與世俗生活兩者必須涇渭分明,而純淨與汙染相關的規範就是如此演變形成的。伊利亞德表示,現代西方文化是人類有史以來第一個試圖去除所有神聖時間與空間,致力追求現實、效率與世俗生活的文化。不過,基本教義派覺得這樣的世界難以忍受,以至於他們有時只得訴諸武力予以反擊。
我個人認為,伊利亞德最令人折服的一個論點就是,人類根本無法抗拒神聖,因為它不斷以「隱蔽的宗教形式」出現在現代俗世生活中。伊利亞德說:
即便是一個最最世俗的人也有他獨有的地方,這些地方跟其他地方是完全不同的——這是他出生的地方,他第一次談戀愛的地方,或是他年輕時第一次造訪的外國城市。即使是最不信教的人,這些地方對他個人而言也是意義非凡的,這些地方是他私人世界的「聖地」,他在這些地方所感受到的真實,是他日常生活中無法感受到的。
當我讀到這一段時,不禁倒抽一口氣。因為伊利亞德把我過去去過的某些地方、讀過的某些書、遇到的某些人、發生的某些事件所帶給我精神層面的提升與啟發,具體而細微地敘述出來。即使是無神論者也會感受到神聖力量的召喚,尤其在談戀愛或身處大自然中。我們只是不認為這是上帝帶給我們的感受。
○提升感與人類之愛○
我的印度之旅並沒有讓我變成信徒,但卻引發我個人知性上的覺醒。我剛到弗吉尼亞大學任教時,就開始與一篇論文:人們看到有人做出讓自己在神性維度墮落的行為時,內心的那種噁心感是如何產生的。想到這裡,我頓然領悟:我其實從來沒有認真細思,當我看到有人做出提升己身道德的行為時,我自己內心到底有什麼樣的情緒反應。以前,我只是把這種感覺形容成「整個人有被提升的感覺」,但是我從來沒有思考過這種「提升感」到底算不算真正的感覺。因此,我開始盤問我的學生、家人及朋友:當你看到某人行善時,你有感覺嗎?到底是什麼樣的感覺?你身體哪個部分有這種感覺?你會因此而想有所作為嗎?
提升感是一種怎樣的感覺
我發現大部分的人都跟我一樣,但卻很難精確地表達出來。大部分人都說那是一種放開自己、很溫暖或發光發亮的感覺。有的人會特別提到心臟這個部位,有些人則說他們說不出是身體哪個部位有這種感覺,但他們的手有時會在胸前劃圈圈,手指則指向自己的身體,好似在說他們的心臟內部有什麼東西在跳動著。有些人則說感覺宛如一陣寒意湧現,或是被嗆到似的。大部分人都說這種感覺會讓他們想見賢思齊,讓自己更好。不管這是什麼感覺,看起來是一種相當值得研究的人類情感。心理學文獻中並沒有任何相關的研究,當時的心理學文獻都把焦點放在人類的六大「基本」情緒:喜、怒、哀、懼、噁心及意外上。
如果我信上帝,我就會認為上帝讓我到弗吉尼亞大學任教是有原因的。弗吉尼亞大學有許多「隱蔽的宗教」活動與美國開國元勳托馬斯·傑斐遜(thomasjefferson)有關。傑斐遜的家就像一座聖廟,位於離弗吉尼亞大學僅幾公里遠的小山——蒙提薩羅山頂上。傑斐遜寫出美國曆史上最莊嚴神聖的檔案——《獨立宣言》。他還寫過好幾千封信,信中揭露他個人對心理、教育以及宗教的看法。來到弗吉尼亞大學任教後,我在蒙提薩羅體驗過伊利亞德所謂的「隱蔽性宗教」的經驗,讓我成了傑斐遜的忠實信徒,於是我把傑斐遜寫的信全都看過一遍,我從這些信中發現,傑斐遜對我當時在苦思的奇妙感覺「提升感」有非常完整、完美的敘述。
1771年,傑斐遜的親戚羅伯特·斯基普威思(robertskipwith)打算設一座私人圖書館,於是請傑斐遜在藏書方面給予建議。傑斐遜這個人不僅好為人師,同時也愛書成痴,於是欣然接受這份工作。傑斐遜不僅開出一份歷史及哲學等嚴肅圖書的書單,還建議羅伯特買小說。在傑斐遜那個時代,一般人都認為高尚的人不該在戲劇和小說上浪費時間,但傑斐遜卻反其道而行之,他認為偉大的作品可以引發我們心中有益的情緒:
看到有人行善或知恩圖報,或即使這些善行只是人們發揮想象力的創作,這些完美的情操不僅會深深打動人心,還會讓人產生見賢思齊的效果。相反,當我們目睹暴行時,這些人性的醜惡會讓我們覺得噁心,並心生厭惡。這些情緒都是我們內心善良的表現,這就像我們的四肢一樣,要勤練習,才有力量。
傑斐遜還說,閱讀偉大文學作品所激發的感覺及效果,跟真實事件的影響一樣強烈。他以一個當代法國劇為例:
讀者看到劇中英雄人物所表現的忠誠與慷慨時,胸口脹緊,激動善感,這跟我們目睹真實歷史事件時內心的震盪,有什麼差別呢?他更問,難道讀者看過這本劇作後,不會覺得自己因此更好,並暗下決心要起而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