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桌上的學問
正是由於這個原因,中國人不太喜歡分餐制。
儘管許多人都承認,分餐制科學、衛生、不浪費,但同時也認為,那種進餐方式太冷漠,太沒有人情味。豈止是沒有人情味,簡直就是怠慢客人,好像懷疑人家有傳染病。所以,越是大家都懂科學衛生,反倒越不好意思分餐。相反,為了表示大家都是兄弟,是自己人,是鐵哥兒們,就必須將所有的筷子都伸向同一菜盤,這樣才不分彼此,才真正是「同吃一碗飯」,也才能真正獲得意味著同一血緣的生命因素。
甚至就連別人的病也無妨一併傳染過來,至少要表示不怕傳染。什麼是兄弟?就是「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做不到這一點,至少也得「同年同月同日病」吧?要知道,「食人之食」是要「死人之事」的,那麼,不妨先「病人之病」。作為主人,無妨看作酒菜之外的又一「投資」;作為客人,則無妨看作接受情誼的一種「表態」。總之,共餐的目的,是情感的交流、心靈的溝通、血緣的認同,因此不能考慮衛生,也不用顧及身體,而簡直要有赴湯蹈火、視死如歸的精神,所以餐桌上的流行歌曲便是「感情淺,舔一舔;感情深,打吊針;感情鐵,胃出血」。一個講義氣的人,應該能夠為朋友兩肋插刀,獻出生命連眼睛都不眨一下。如果連喝醉酒或吃出病來的風險都不敢承擔,誰還會相信你敢為友誼而萬死不辭呢?
同理,吃的方式,吃的禮儀,也大有講究:淺嘗輒止表示禮貌,同時也表示生分(生就是「不熟」,分就是「不共」);開懷痛飲表示不客氣,同時也表示很親熱(親就是「有血緣」,熱就是「剛煮熟」)。又如,吃得很響表示沒教養,但為了表示主人的飯菜好,或表示自己是回家而非做客,又必須吃得香。吃得香才吃得開,吃得開才好開口。當然,為了營造氣氛,主人也要懂得待客之道並有所動作,比如敬菜、敬酒。敬酒的學問主要有三條:一是要注意先後次序,即尊者先,卑者次;二是在碰杯時,自己的杯子要低一點,以示謙虛;三是自己要先喝完,叫作先乾為敬。這無非是表示:兄弟我為朋友兩肋插刀,是不怕胃出血的了,您老人家則可隨意。這種敬酒如發生在同輩之間,則被敬者也往往只好硬著頭皮幹下去。另外,還有一種更親密的方式,就是喝交杯酒,或用同一酒杯喝酒,或把雙方的酒相互混入,則更加是不分彼此,「吃一個孃的奶」了。飯桌上不分彼此,生活中就會同甘共苦。它也意味著肝膽相照、榮辱與共和同心同德。總之,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乎人際之間。
餐具也有講究,而餐具中最具中國特色的則是筷子。兩根筷子夾住一塊食物,正像兩人面對一隻飯桶的那個「鄉」字,本身就有共食之意義。所以用筷子給客人夾菜,幾乎是宴會上不可或缺的禮儀。它表示客氣,也表示和氣,同時也未嘗沒有把對方緊緊夾住,以防脫落的意思在內。其實,中國人最早也是用刀叉的,正如中國人最早也是實行分餐制的。甘肅武威皇娘娘臺齊家文化遺址出土的一件骨質餐叉,和現在西餐所用之叉在外形上就幾無差別。但,筷子終於取代了刀叉,共食也終於取代了分餐。有人說,這是因為發明了桌子。有了桌子,就可以圍在一起吃飯,不用像先前那樣,每人面前放一張幾,各吃各的了。既然大家都擠在一張桌子上吃飯,用筷子當然要比用刀叉便當得多。
問題是,發明了桌子,為什麼就一定要圍在一起吃飯呢?即便圍在一起,也可以像西方人那樣各吃各的呀!說白了,還是中國人愛共食。那張便於圍在一起吃飯的桌子,說不定原本就是為了共食而發明的。中國人喜歡過群體生活,喜歡扎堆兒抱團兒,喜歡和親人朋友團聚,當然也喜歡圍在一起吃飯。圍在一起,又是共食,當然要用筷子。用筷子,無論自己進食,還是給客人夾菜,都很方便,而且既穩重,又文雅,還極富人情味。不像西方人進餐,用刀切像屠宰,用叉戳像攻擊,還冷冰冰的,也不能給別人夾菜,一點人情味都沒有。在中國人看來,沒有人情味的飯食是絕不會好吃的,而沒有人情味的進餐方式則是一點意思也沒有的。
顯然,對於中國人來說,飲食的味道,絕不僅僅只是食物的味道,還必須包括餐桌上特有的那種人情味。中國的菜餚,便體現了這種團結、和合、交融的群體意識和文化精神。中國菜,無論煎、炒、蒸、煮、燒、烤、炸、拌,幾乎都無不是將主料和佐料混在一起下鍋上桌,絕不會像西方人那樣,肉是肉、魚是魚、鹽是鹽、胡椒是胡椒地各自獨立,分得一清二楚。一些大菜名菜,如「全家福」「佛跳牆」「霸王別姬」之類,更是多種主料的和合,味道早已不分彼此。而且,按照中國的烹調學、營養學和食療學的說法,這種「和合」,有利於陰陽協調,是一種極科學的做法。
當然,最好是,食物本身既味道好極了,人情味又很濃,而最能體現這雙重目的的,大概就是火鍋了。
火鍋的文化意義
火鍋簡直渾身上下都是中國文化。
火鍋熱,表示「親熱」;火鍋圓,表示「團圓」;火鍋用湯水處理原料,表示「以柔克剛」;火鍋不拒葷腥,不嫌寒素,用料不分南北,調味不拒東西,山珍、海味、河鮮、時菜、豆腐、粉條,來者不拒,一律均可入鍋,表示「兼濟天下」;火鍋葷素雜糅,五味俱全,主料配料,味相滲透,又體現了一種中和之美。更重要的是,火鍋能最為形象直觀地體現「在同一口鍋裡吃飯」這樣一層深刻的意義,可以說是不折不扣的「共食」。更何況,這種「共食」又絕不帶任何強制性,每個人都可以任意選擇自己喜愛的主料燙而食之,正可謂「既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那樣一種生動活潑的局面。所以,北至東北,南到廣州,西入川滇,東達江浙,幾乎無不愛吃火鍋。
還有一點也是極為重要的,那就是火鍋要用火。
用火,是人類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我們民族用火的歷史相當悠久,早在一百七十萬年以前就已開始(雲南元謀人),吃火鍋則至少有八千年的歷史(大約在磁山、裴李崗文化時期)。事實上,中國文化一直把會不會用火、熟食還是生食,看作進步與落後、文明與野蠻的分野。《禮記·王制》說,東方的野蠻人叫夷,南方的野蠻人叫蠻,都「不火食」。《禮運》篇也說,我們的先民,起先也是不會用火的,只能生吞野果,茹毛飲血。後來,「聖王」出現了,「修火之利」,這才有了烹調、釀酒、服飾與建築,也才有了禮儀,有了文化。這就正對應了列維·斯特勞斯的那個著名公式:生/熟=自然/文化。直到現在,以用火為界限,生與熟也仍有褒貶之別,如生吞活剝與爛熟於心,生拉硬拽與熟門熟路等。此外,如生澀、生疏、生硬、生造、生僻等詞,亦有明顯貶義。至於「生番」,則直接指「不火食」的野蠻人;「夾生」,則往往是罵人的話;而「人生地不熟」,則是很不幸的事。
這就不可等閒視之。因此在上古,就要有人專門來管理「火食」。這個人的任務是:一、看管火堆;二、烹煮食物;三、分配食品。可見其權力和責任都很重大,工作性質也很神聖。因為神聖,所以也是「善」,而「火食」也就稱為「膳食」。這人既然掌握了食物的分配權,當然也就掌握了群體的領導權。可見最早的「政府」,一開始就是「廚房內閣」。只是到了社會分工更為精細、政府職能更為多樣以後,「膳食科長」才不再由「內閣總理」兼任,而另派他人專司。但在遠古,這人的地位仍一直很高。傳說中擔任過高辛氏或顓頊氏「火正」一職的「黎」,大約就是這種專司管火和「火食」的人。
當時的族群肯定很小,族人中年輕力壯者外出採集和狩獵,年長體弱又富於經驗者留家看火,並烹烤食物。外出勞動者日暮歸家,寒風暗夜中大家圍定火堆,享用熟食,真是何其樂也!因此,「火食」並不單單只是「熟食」,更重要的還是「共食」。所以,它也是「伙食」,即「共火而食」,故「夥」字從人從火。
共火而食的人就是夥伴。夥伴原寫作「火伴」,據云起源於古代兵制。古代兵制,五人為列,二列為火,十人共一火炊煮,即為「火伴」。《木蘭詩》雲:「出門看火伴,火伴皆驚惶。」這裡的「火伴」便泛指同一軍營的人,相當於今之戰友。其實共火而食,古來如此。不過一般共火而食者多為家人,不足為奇。只有軍營裡,才是非親非故而成「夥」。所以後來,便把不同的人因同一目的而結合成群體,稱為「結夥」,並由此產生出合夥、入夥、打夥、搭夥、散夥、團伙、平夥等概念,而「火食」也就變成了「伙食」。
火鍋,大概就是對原始時代和古代戰爭中共火而食的遠古回憶吧!中國菜餚,無論煎炸蒸炒,一般都是在廚房裡加工完成後才端上桌來,只有火鍋把烹調過程和食用過程融為一體,不但把鍋端上桌來,而且讓火貫穿始終。這不正是一種最古老也最親切的方式嗎?圍在一起吃火鍋的人,不是家人,便是夥伴,不是兄弟,便是朋友,不是極富人情味嗎?尤其是在北風凜冽大雪紛飛的數九寒冬,三五友人,圍爐共酌,傳杯換盞,淺吟低唱,真是何其樂也!白居易詩云:「綠蟻新醅酒,紅泥小火爐。晚來天欲雪,能飲一杯無。」我懷疑那就是請朋友來吃火鍋的邀請函。
由此可見,火鍋不僅是一種烹飪方式,也是一種用餐方式;不僅是一種飲食方式,也是一種文化模式。作為飲食方式,火鍋可以多人合吃,也可以一人獨食,然而獨食者又何其寥寥。在火鍋店裡,我們實難見到一人獨食者。這不是為了省錢,只因獨食無趣。一般地說,中國人是不喜歡獨食的。獨食難肥,共食才能吸取營養;獨食無味,共食才會其樂無窮。如果不得已而自斟自酌,就要在想象中與人共食:「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否則就叫作喝悶酒。喝悶酒不但了無趣味,而且還會傷身。如果與友人共飲,則「酒逢知己千杯少」,喝得過量也無妨。
這就是請客吃飯的意義了。它不僅是吃喝,而且是共食;共食也不僅是聚餐,而且是同吃;同吃也不僅是同在一起吃或吃同樣的食物,更是吃人情,吃血緣。有了人情和血緣,一個又一個群體才得以建立和鞏固,個體也才得以生存。顯然,中國人喜歡請客吃飯,並不是中國人好吃,而是中國文化的思想核心——群體意識所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