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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非凡意義(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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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在日常生活中,對一個人的關心,也往往落實在對方的身上。比方說吃飯的時候給人家夾菜啦,天涼的時候提醒別人「加件衣服」啦。因此,關心又叫關懷、體貼,亦即貼身。身體相貼,體溫相存,所以又叫溫存。衣服穿在身上,其間當然有「溫」存焉。就連小動物都知道,天寒地凍的時候,要互相依偎在一起。故而共衣便是體貼,體貼便是委身,委身便是交心。實際上,當一個人脫下自己的衣服,把它披到另一個人身上時,他們的心確實是「緊緊貼在一起」了。

與子同袍,能不是一種很重的情分嗎?

衣人之衣,能不「懷人之憂」嗎?

衣與依

其實,衣服衣服,衣與服,都有文化內涵。

先說「衣」。

衣是最貼身的東西,而貼身也就是「依」。依,它的甲骨文字形,是一個人在胞衣中成形。去掉這個人形,剩下的部分,便是甲骨文的「衣」字。所以,衣,最早是胎兒的胞衣,即「人之衣」。同時,衣也就是依,起先是胎兒之所依託,後來是人之所依。人們裹在衣服裡,就像胎兒裹在胞衣中,衣服,豈是小看得的?

這樣一來,共衣就是共依(共同依託同一物件,或互為依託),而同袍就是同胞(好像一母所生,有了血緣關係)。兩個人,如果既同火共食,又同袍共衣,那就既有同一生命源頭,又有同一生命依憑,肯定會親如兄弟情同手足,成為「穿一條褲子」的鐵哥們。

其實,「衣」這個字,本身就有相依之意。衣字的字形,無論甲骨文、金文,還是篆文,都是由上下兩部分組成。甲骨金文「象曲領,兩袖中空,左右襟衽掩合之形」,看來真是上衣的形狀。篆文卻是上面一個「人」字,下面也是一個「人」字,許慎說「象覆二人之形」。覆即顛倒、翻動。這兩個人在那裡顛來倒去地幹什麼呢?當然是在「體貼」。後來這兩個相互體貼著人的中間又多一個較小的人(大約是生了孩子),就成了甲骨金文的「依」;孩子長大了站在兩個人的旁邊,就成了篆文的「依」。孩子總是要依靠、依賴、依傍大人的。可見,衣也就是依,就是相互依存,甚至相依為命。

這當然很重要。所以「依」這個字的使用頻率便很高:依傍、依從、依附、依歸、依順、依隨、依託、依循、依仗、依允、依照、依憑、依據、依靠,甚至依賴。這也不奇怪。依,首先是二人關係,或人際關係,或人與人的關係。這種關係,在以群體意識為思想核心的中國文化這裡,當然是頭等重要的關係。

依則戀。依戀是中國人所謂「人情」的核心。父母在,不遠遊,承歡膝下、繞行膝下等等,講的都是依戀之情。戀家、戀國、戀父母、戀故鄉,甚至戀古人,也都是中國人特有的情感。就說鄉戀。中國古典詩詞中描寫鄉戀之情的,真是何其多也。「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李白);「露從今夜白,月是故鄉明」(杜甫);「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王維);「無端更渡桑乾水,卻望幷州是故鄉」(劉皂);「故鄉今夜思千里,霜鬢明朝又一年」(高適);「不用憑闌苦回首,故鄉七十五長亭」(杜牧);「共看明月應垂淚,一夜鄉心五處同」(白居易)等等,等等,無不膾炙人口。

鄉土尚且難離,何況最貼身的夫妻和情人?當然也是依且戀的。事實上,中國的男女關係,更看重的是「依戀」而不是「性愛」。西方人的兩性關係,往往帶有好奇和探究的內容,因此不憚於婚前性關係,也樂意於與不同的男女成為性夥伴,為的是多一些體驗和經驗。中國人的婚姻,卻主要不是為了一夜之歡,而是要「相依為命」「地久天長」。因此,一個女人和一個男人發生性關係,便是以身相許,定了終身的。如果被那男人始亂終棄,便會痛不欲生。像西方女人那樣滿不在乎另尋新歡的事,她們連想都不會去想。要想,也是尋短見。

其實男人也差不多。一個多情的男子,如果和一個女人發生了關係,哪怕這女人是妓女,也會產生依戀之情。「從別後,憶相逢,幾回魂夢與君同」(晏幾道),其所念念不忘依依不捨者,不過只是「彩袖殷勤捧玉鍾,當年拚卻醉顏紅」的一位歌女,是否真有性關係都未可知。甚至只有「一面之交」,也能產生依戀之情:「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崔護)

依戀之情既然如此之重,所以離別就是極其痛苦的事:「相見時難別亦難,東風無力百花殘。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李商隱)一旦重逢,便喜出望外:「今宵剩(只管)把銀釭(燈)照,猶恐相逢是夢中。」(晏幾道)總之,依戀、眷戀之情是人之常情。一個沒有依戀、眷戀之情的人,會被看作是無情無義,而一旦無情無義,也就形同禽獸,甚至禽獸不如。因為連阿貓阿狗、小雞小鴨,也有依戀之情呢!

衣與服

再說服。

衣服又叫衣著。著,就是「附著」,或「加上去」,比如著色、著墨,當然還有著裝。所以,衣服也就是「依附」。

依附者是不能脫離被依附者的。沒有被依附者,依附者就沒有「著落」。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身之不存,衣將焉附?所以依附與被依附者的關係,就是一種從屬關係,叫作服從(像衣服從屬於身體一樣)。服從得好,叫作服帖(像衣服貼在身上一樣)。服帖才會受到體貼(貼在身上),才能被關懷(摟在懷裡),也才有可能進身(地位上升)。事實上,中國傳統社會要求的,就是這樣一種「人身依附關係」。每個人都依附於另一個人,或依附於群體,就像衣服之依附於身體:子女依附於父母,妻妾依附於丈夫,下級依附於上級,所有的人都依附於皇帝。皇帝似乎沒有什麼人要依附,因此是「孤家寡人」。其實皇帝也要依附的。他依附於皇權,依附於國家和民族這個群體。一旦失權亡國,那就豬狗不如,甚至只有死路一條。

可見依附者固然不能脫離被依附者,被依附者也不能脫離依附者。於是依附者也好被依附者也好,便都有義務來維繫這種關係,只不過其義務各自不同。子女、妻妾、臣民的義務是服從。表現為道德要求,就是子孝、妻順、臣忠。父母、丈夫、君王的義務則是關懷。表現為道德要求,則是君仁、父慈、夫愛。但服從是首要的。子女、妻妾、臣民如果不服從,那就等於當眾剝掉了父母、丈夫、君王的衣服,是一種極讓後者丟面子的行為,必將受到嚴懲。反過來,如果後者無法使前者服從,則等於連衣服都不會穿,同樣是沒有面子的事。所以,「怕老婆」是可笑的,而「怕丈夫」則被視為理所當然,不會成為笑柄。在中國的任何笑話集中,都絕找不到一則「怕丈夫」的故事,因為中國人並不覺得那有什麼可笑。

依附的物件並不限於某個人(父母、丈夫、長官、皇帝等),也可以是某個群體(家庭、家族、團體、單位、組織、政府等)。直到現在,中國人如果有了什麼問題,也仍然習慣於找單位上去解決;有了什麼想法,也仍然習慣於找組織上去談心。中國人似乎很少想到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去成就某一事業,事實上認真做起來也有諸多困難,當然還是依靠上面來得便當。即便失誤,也會有人替你擔待,至少不必擔心被「抓辮子」「扣帽子」和「穿小鞋」。辮子、帽子和小鞋,都是特殊的「服飾」,過來人無不知道它們的分量。當然,有了成績,也首先歸功於領導和群眾,自己則不過只是做了一點「微不足道」的小事情。結果,是沒有哪個國家的政府和各級部門像中國這樣責任重大,任務繁多。不但每個人的吃喝拉撒睡、生老病死退,都要責無旁貸地管起來(管得不好群眾還要罵娘),而且一旦為了改革而「斷奶」,還得教會大家如何去自謀生路。

依附的物件,甚至還可以是古人、洋人,是某種思想或某一學派。中國人說話寫文章,過去是開口閉口子曰詩云,後來是必先引用馬恩列斯,時下則言必稱弗洛伊德或海德格爾等等,只可惜老外並無「關懷」咱們的義務,所以也不見這樣引用有什麼好處。好在咱們這麼說,這麼寫,主要還是一種心理需求。不這麼說這麼寫,別人看了不順眼(好像衣服沒穿對),自己心裡也不踏實(好像腳下沒穿鞋)。反正靠他人也好,靠組織也好,靠古人也好,靠洋人也好,總得「靠」著什麼:「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大海航行靠舵手」,自己和個人是靠不住的。甚至就連上級,有時候也得靠下級。在中國,會做領導的,總是要在群眾中發現和尋找「可靠分子」,以為「依靠物件」,否則便會變成孤家寡人,什麼事情都做不成。

於是,一旦依靠物件發生問題,便不知何去何從。何去,是「上哪去」;何從,則是「跟誰走」。跟著誰,就朝誰的方向走。所以何去取決於何從。「從」這個字,簡化得實在好:一個人跟著另一個人。哪怕只是「跟著感覺走」,好歹也是「跟」。誰要是宣佈「走自己的路」,沒準就會被視為神經病。

總之,衣服就是依附。衣服依附於身體,自身依附於他人,由此構成一個龐大而複雜的社會關係網路,在這個網路裡,每個人都如被熨斗燙過一樣,「服服帖帖」。這大概也就是「聖王」們「垂衣裳而天下治」的秘密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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