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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面子(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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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命之所繫

面子與中國人

面子是中國人的寶貝。

面子幾乎主宰著中國人的一切。人際關係,要靠面子來處理和維繫;社會生活,也要靠面子來決定和操作。就說請客吃飯。什麼人該請,什麼人不該請;什麼人該「再三敦請」,什麼人不過隨口說說,都一律取決於面子。請來以後,什麼人該先入席,什麼人該後入席;什麼人該坐在首席,什麼人只能「打橫作陪」,甚至站在旁邊,也一律取決於面子。被有面子的人請去吃飯固然是有面子,能把有面子的人請來吃飯也同樣是有面子。請客的人,為了給客人面子,明明是杯盤交錯,水陸雜陳,也得說「沒什麼菜」。被請的人,明明是口味不適,胃口不佳,但為了給主人面子,也得連說好吃,做大快朵頤狀。當然,在這裡,掌握分寸是極為重要的。吃得太少,似乎怪罪主人招待不周,是不給主人面子;吃得太多,狼吞虎嚥,又顯得自己沒教養,或沒見過世面。總之,一應行動,均應以面子的得失為取捨,由面子來操縱和指揮。

甚至有時吃飯直接就是吃麵子。比方說,吃公家的東西不掏錢,是有面子;吃別人吃不到的東西,也是有面子。有些地方招待外賓,總是要特地弄些明令禁食的山珍海味(如娃娃魚)來,還要特別宣告這是「國家某級保護動物」,弄得老外們莫名驚詫,不懂主人們為什麼要拉了他們一起來「違法亂紀」。但如果招待的是「內賓」,則多半會領情。有的人,還會以此作為回去吹噓的資本。相反,如果被請之人面子很大,卻又未享受到應有的待遇,比方說,沒有坐在上席,或沒有等他,沒有請他吃最好的東西,或沒有讓他先動筷子,那麻煩就大了。即便不當面翻臉,也會懷恨在心,找機會讓你吃不了兜著走。

穿衣也一樣。衣服穿在身體的表面,當然是「面子」,也是「體面」。一個人,如果穿著不得體,是很沒面子、很不體面的。在中國,只要稍微「體面」一點的場所,都會掛出告示:「衣冠不整,恕不接待。」然而,當真不敢公然入內者,卻未必都是衣冠不整,而往往是穿著寒酸之故。為此,一個人,只要不是實在窮得揭不開鍋,一般總有一兩件所謂「出客」的行頭,以便在必要時,可以堂而皇之地出入「體面」的場所,趕飯局,赴酒宴,在旅遊景點照相。甚至有的人為「體面」故,還會找闊綽一點的朋友,借一套名牌裹在身上,人模狗樣的,大步地在街上走。

所以,中國人的服飾之道,就可以總結為三句話:重人前而輕人後,重外衣而輕內衣,重禮服而輕便服。上海人有句俗話,叫「不怕天火燒,就怕摔一跤」。因為反正家裡什麼也沒有,一把火燒光,亦無足可惜。全部的家當和體面,卻在一條褲子上。倘若一跤摔下去,弄髒弄破,那就面子丟光,沒臉見人了。

沒臉見人又怎麼樣呢?輕一點的會「吃不開」,重一點則要「掉腦袋」。比如項羽,歷來百戰百勝的,但最後一仗慘敗,這就面子丟光,連家也回不得了。他自己的說法,是「籍與江東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無一人還,縱江東父兄憐而王我,我何面目見之」。所謂「何面目見之」,也就是「拿什麼臉面去見人」。古人要面子很實在,不像今人臉皮厚,只是輕描淡寫地說一句「不好意思」便罷了,所以項羽終於自殺。這雖然是「死路一條」,但「死路」好歹也是一條「路」。你看,項羽一自殺,就有很多人來說他是英雄,為他唱讚歌,打抱不平;他又留下了「無顏見江東父老」的成語典故,也算是對歷史文化有所貢獻,可以名垂千古的。反正,項羽的面子總算是爭回來了,雖然是在死後。

相比之下,祥林嫂就慘得多。祥林嫂一女而事二夫,這在魯四老爺之流看來,是極丟臉面的事。雖然也曾以死相爭,但終究沒有死成。不但從了,還和第二個男人生了個兒子。這就非但不能挽回面子,反倒有「假正經」嫌疑。由是之故,魯四老爺便不許她參與祝福的籌備工作。這簡直類似於開除她的「人籍」。大約祥林嫂自己也覺得心虛,便用血汗錢去捐了門檻,讓千人踩萬人踏,卻仍不能「起死回生」。然而,別人丟了面子,還有「死路一條」,祥林嫂卻連這條路也不能走——到了陰間,要被閻王爺鋸成兩半,分給兩個男人。活也不能活,死也不能死,那才叫走投無路哪!

可見,喪失面子,有時會比喪失性命還要可怕。失身的少女,落榜的少年,被俘的戰士,還有其他那些丟了面子的人,往往會竟至於尋短見,道理也就在這裡。

死要面子

所以,中國人會「死要面子」。

所謂「死要面子」,就是說,為了面子而去死,或讓別人去死,或死了以後還要爭面子。為了面子去死,已有項羽為例;死了以後還要爭面子,則可以舉楚成王為證。說起來,這位楚成王,其實並不怎麼樣。正因為不怎麼樣,所以他不是死在別人手上,而是死在自己兒子的手上。西元前626年(魯文西元年),他的兒子商臣(即後來的穆王)帶了兵來逼宮,而且一點情面也不講,竟不肯讓他老爸吃了熊掌以後再死。成王沒有辦法,只好自己去吊死。但是,吊死以後,卻不肯閉眼睛,因為拿不準那些不肖子孫會給自己一個什麼樣的諡號。諡號,是古代帝王、諸侯、卿、大夫等人死了以後,獲得的一個蓋棺論定的稱號。它是對死者的總體評價,也是死者最後的面子,非爭不可。起先議定的諡號是「靈」。這是惡諡:「亂而不損曰靈。」成王一聽,便不肯閉眼睛。子孫們見他「死不瞑目」,沒法子,只好改諡為「成」。這是美諡:「安民立政曰成。」成王這才滿意地把眼睛閉上。

還有為了面子讓別人去死的。西元前605年(魯宣公四年),楚人獻給鄭靈公一隻特大的鱉(即王八)。靈公用它來宴請群臣,卻唯獨不讓子公吃。原來,上朝的時候,子公的食指忽然自己動了起來。子公便對別的大夫說,我的食指一動,就有好東西吃。這話靈公也聽見了。所以他不讓子公吃那王八,便顯然是故意不給子公面子。子公為了挽回面子,竟然徑自走到烹鱉的鼎前,「染指於鼎,嘗之而出」。子公的「染指」雖然給自己爭回了面子,卻大大地掃了靈公的面子。君臣雙方既然都不給對方面子,那就只有翻臉——也就是把面子給「翻轉」過來。翻臉的結果,是雙方都要置對方於死地,只不過子公搶先了一步,讓靈公再也吃不成王八。而且,這位老兄死了以後,還得了一個「靈」的惡諡,比起那位臨死之前求吃熊掌而不得的成王來,可就慘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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