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為什麼死要面子?就因為中國文化的思想核心是群體意識。依照群體意識,每個人都不是單獨的個人,而是生活在一定社會關係中的人。比方說,君臣關係中的君或臣,父子關係中的父或子等等。不是單獨的個人,也就沒有獨立的價值。君只有在臣的面前才是君,父只有在子的面前才是父。一個人,一旦真的成了孤家寡人,那他就什麼也不是(正因為此,「孤家寡人」才成了帝王的謙稱)。這樣,君也好,臣也好,父也好,子也好,甭管什麼人,都必須有和自己「相對」的「物件」,也必須能夠時時「面對」他人。不能面對,就失去了「關係」,也就「不是人」。
這就要有「面子」。
實際上,要面子,正是為了面對他人。如果自己沒面子,或傷了別人的面子,就無法「面對」,只會「錯過」。錯是「錯開」,過是「過去」,都是「不能面對」的意思,簡稱「不對」。然而,中國人的社會關係又是成雙成對的(比如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應該「面對」而居然「不對」,當然不僅是「錯過」,而且是「過錯」了。所以,中國人便用「過錯」來表示過失與錯誤,用「不對」來表示不正確。過失是「因過而失」,錯誤則是「因錯而誤」。誤掉了什麼?失去了什麼?非他,「面對」而已。
其實,正確不正確,與「對不對」的,原本沒什麼關係。兩個人「對」上了,不一定正確;「不對」,也不一定就不正確。但是,依照群體意識的原則,人與人之間只能「對」,不能「不對」。結果,「不對」便成了「不正確」的同義語。
於是,當一箇中國人同意另一個人的意見和觀點時,他就會說:「對!」也就是表示心心相印,可以面對的意思。這自然是大家都有面子的事。如果要表示不同意見,則輕易不能直統統地說「不對」,而要先說「對對對」,然後再在「不過」後面做文章。意見不同,就是「不對」。不是「錯」,就是「過」,怎麼是「不過」呢?這無非表示,你我是兄弟,是同志,一直就很「對」,沒有誰存心和你「過不去」。現在雖然要表示一點不同意見,但在感情上、心理上、立場上、關係上,還是「對」的。為了不致引起誤會,就得先打個招呼,宣告自己的本心是「不過」,而非「不對」。如果不打招呼,直統統地就說「不對」,便等於說不想和對方「面對」,或認為對方不夠資格「面對」自己,那就無異於翻臉了。因此,儘管那些和對方不同的觀點意見終歸還是要說出來,但,是先說「不過」,還是先說「不對」,引起的心理反應卻大不一樣。
對不起與看不起
不過,話是這麼說,事情卻未必有那麼好。群體意識雖然在理論上規定了人與人之間都應該「對」,不能「不對」,然而在事實上「不對」的事情卻時有發生。這時,如果其中一方確有過錯,或認為是自己不對,或雖然並無不對卻又不敢得罪對方,便應該說「對不起」。所謂「對不起」,就是說,不是我不想「對」,而是因為您老人家面子太大,我自己面子又太小,想「對」也「對不起」。
同樣,如果對方接受道歉,便會說「沒關係」。這意思是說,你我原本沒有關係,根本就沒有「面對」過,哪裡談得上「對得起」還是「對不起」,也不存在「對不對」的問題。這就等於委婉地否定了對方的過錯。對方既無過錯,雙方又已對話,則兩個人又重新「面對面」了。兩個人只要面對面,就有關係,也就要照顧到對方的面子。因為對方對方,即面對之方,豈能不講情面?所以中國人的窩裡鬥,多半是背後搞鬼;而一到搞政治運動和階級鬥爭時,領導者也往往要採取「背靠背」的方式來進行。「背靠背」才真是「沒關係」,可以放心地揭發批判他人,而不必顧忌會「對不起」。
顯然,「對不起」的前提是「對得起」,至少是很想「對」,只因為不小心傷了對方的面子,弄得「不對」了,便只好趕緊把自己的面子也損傷一點,以便能夠重新「面對」。如果兩個人面子的大小本來就差得遠,那就連說「對不起」的資格也沒有,只能低眉垂目,做不敢仰視狀,如臣下對皇上、小民對長官、奴才對主子,都如此。如果後者居然膽敢「面對」前者,便是大不敬,所有的人都會認為他不對。所以臣下稱皇上為「陛下」,意思是自己的眼睛只敢看著丹陛之下,不敢「面對」,sup/sup因為面子尺寸懸殊太大,根本就「對不起」。儘管臣下朝見皇上,也叫面君、面聖、面奏、面諫,但其實是根本不能面對面的。無論君臣誰是誰非,只要皇上不同意臣下的意見,就可以隨便治臣下的罪。因為臣下還沒有開口,就先已經「對不起」了,哪裡還有平等對話、正常討論可言?
因此有「俯首稱臣」的說法。俯首,也就是不敢面對。同樣,稱王子、公主為殿下,稱大臣為閣下,稱朋友為足下,也是如此,意即只能遙望對方的宮殿之下或臺閣之下,或只能看著對方的腳下,都是低眉垂目,不敢正視的意思。不過,「閣下」「足下」云云,後來已成為謙辭、敬語,並非真的「對不起」。正如自稱「鄙人」「犬子」,都當不得真。中國人說話,但凡涉及面子,就講不得實事求是。比如《儒林外史》裡寫到張鄉紳來拜望新中舉的范進,說是世先生這「華居」,「其實住不得」。這就看不懂了:既然是「華居」,為何便住不得?可見「華居」云云,是靠不住的;「其實住不得」,才是真話。同理,當別人稱自己的兒子是「犬子」時,也千萬別以為真是「狗娃子」。《三國演義》裡面講,孫權向關羽提出兩家聯姻,沒想到姓關的一點面子也不講,竟斷然拒絕說「虎女」豈能嫁給「犬子」。口氣倒是大得很,只可惜後來還是敗走了麥城。
面子的重要性也就在這裡:沒有面子,就無法「面對」。你不給別人面子,別人就會「對不起」;自己沒有面子,別人就會「看不起」。「看不起」和「對不起」,雖然只有一字之差,卻有天壤之別。「對不起」是謙辭,本質上還是「對得起」,至少是希望可以「面對」。「看不起」卻連一點希望都沒有了,根本就不放在眼裡,哪裡還有什麼「對不對」可言?
所以,一個人,尤其是先前曾經被人看不起的,一旦有了臉面,便會迫不及待地想要人「看」。當年,項羽滅了秦王朝時,儘管天下未定,強敵在前,還是心急火燎地要回老家去,道是富貴而不還鄉,豈非穿著漂亮衣服在夜裡行走(衣錦夜行)?這也是人之常情。就連阿q,進城做賊小小地「發」了一下,也要在未莊的酒店裡擺闊,掏出錢來,「滿把都是銅的銀的」。難怪曹操要派雍州人張既出任雍州刺史,唐高祖李淵也要拜秦州人姜謨為秦州刺史了。用他們的話來說,就是:衣錦還鄉,古人所尚,現在讓你回老家當官,算是穿上漂亮衣服在大白天行走了吧?
不過,這種要面子的辦法,也未必高明。因為說不定老家的鄉親中會冒出一個愣頭青來,當街喝道:這不是俺村上的紅頭阿三嗎?他八歲時還尿炕呢!這就會大煞風景。更何況,大智若愚,大巧若拙,大音希聲,大器晚成,真正有面子的人,並用不著擺譜。相反,只有唯恐別人看不起的,才會架子端得十足,到處耀武揚威。所以,項羽軍中有人聽了楚霸王那番高論以後,便譏笑說他是「沐猴而冠」。是啊,你看現如今那些牛逼哄哄的傢伙們,是不是有一種大獼猴戴高帽子的感覺?
然而,「沐猴而冠」也好,「衣錦晝行」也好,都不過是方法問題,水平問題,原則卻只有一個:每個人都要有面子。無論你貴為天子,或賤若草民,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