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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做人問題(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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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所謂「太不像話」,只不過是表達了一種憤怒和鄙視的情感態度,是屬於人情範疇的東西。它加之於人,既非法律懲處,亦非道德譴責,在分量上,也遠較缺德、卑鄙、下流、無恥、喪盡天良等為輕。但唯其輕,便可濫施於人。反正隨便說人「太不像話」,不必負法律責任,也不會對簿公堂,頂多被回贈一句「你才太不像話」。

這下好了!有了這個武器,中國人就可以自由而得心應手地,對一切自己認為「看不慣」「看不順眼」「看不下去」的人和事,表示憤慨和鄙視。事實上,當人們怒斥某某人「太不像話」時,往往也是他們實在看不下去的時候。比如男歡女愛的事,揹著人怎麼都行。如果在公開場合摟摟抱抱,親嘴接吻,便會被視為無恥,遭人白眼,甚至干預。其實,他兩人自在那裡快活,幹他人何事?說穿了,不可容忍者,並不在於他們的行為(揹著人就可以放肆),而在於他們的態度——「居然不怕別人議論」,豈非「根本不把別人放在眼裡」?這才弄得人人憤慨。想想看吧,自己不知羞恥,已是「很不像話」;如果再不在乎別人的議論,不把別人放在眼裡,豈非「太不像話」?

可見,像話不像話,全在別人順不順眼。順眼就像話,不順眼就不像話,不太順眼就不太像話,很不順眼就很不像話。反正像話不像話,都歸別人說了算,自己說了是不算的。

做人為什麼要別人看著順眼呢?因為這「人」原本是做出來給別人看的。這就好比在舞臺上,自然應該字正腔圓。如果把臺詞念得顛三倒四、結結巴巴,當然不像話。顯然,像話不像話的「話」,也就是「臺詞」。臺詞怎樣才念得好?關鍵是要有「觀眾意識」。換句話說,也就是要「注意影響」。中國人從小就被施以注意影響的教育,懂得諸如不要授人口實、留為話柄、招來物議等人言可畏的道理,從而夾起尾巴,小心謹慎地做人。否則,自己辛辛苦苦地「做」了出來,別人卻看著不順眼(「影」不好),說著不中聽(「響」不好),豈不是虧本生意?於是,便只好出門看天色,進門看臉色,走路看影子,說話聽迴音,規行矩步,瞻前顧後。至於什麼開拓啦、創造啦,對不起,那可「顧」不上了!

然而「注意影響」也不容易,因為中國的「觀眾」並不好打發。比如中國人是不喜歡張狂的,因此做人就得收斂一點。不過他們也不怎麼喜歡窩囊,因此又不能一點「尾巴」都沒有。最好是深藏不露,若有若無,「尋常看不見,偶爾露崢嶸」。而且,藏的時候看不出來是在夾著,露的時候又不知是怎麼出的手。這是做人的訣竅,也是世故。

其實,就連「世故」這玩意,也是件麻煩事兒。不懂不行,太懂也不行。完全不通世故,就不會做人,讓人討厭;太懂世故,又深於城府,讓人害怕。大概也是「偶有不懂之處」為好。難怪魯迅先生要說:「說一個人‘不通世故’固然不是好話,但說他‘深於世故’也不是好話。」(《南腔北調集·世故三昧》)這就如同臉皮,沒有是無恥,太厚也無恥,厚了薄了多了少了都不行。中國人做人之難,在這裡又可見出。

世故與人情

的確,中國人的世故,正如他們的有時不得不說假話,也至少有一半是逼出來的。

就拿「做人情」來說,便很讓人為難。不做固然不行,但好心也未必都有好報。比如做媒。中國人是熱衷於做媒的。如果能幫一個嫁不出去的老姑娘找到如意郎君,或幫年過三十的老光棍娶上媳婦,當然是天大的人情,人家說不定會感激一輩子。但這種沒有愛情基礎的婚姻,其前途完全是未知數。如果婚後女方覺得嫁非其人,男方覺得娶不如意,則感激就會變成悔恨乃至怨恨,甚至連帶他們的家人和親屬,也會把婚姻的失敗,完全歸咎於媒人,抱怨都是媒人「乾的好事」。嚴重一點的,還會找媒人算賬,弄得朋友之間反目成仇。媒人辛辛苦苦卻落了個渾身不是,豈非太不合算?

同樣,沒有人情不行,人情太多也麻煩,因為算不清賬。比如甲欠乙的情,後來找到一個機會還了。在甲看來已然兩清,而乙則很可能認為並不等值,自己付出的多得到的少,心理不平衡。甚或會認為甲這樣做,是耍滑頭。也可能乙認為已然兩清,而甲則認為自己欠得少還得多,應視為新的人情,並對乙的不肯認賬不滿。這樣,雙方就可能結怨,甚至可能由積怨而致結仇。不但人情白做,弄不好連朋友也丟了。

原因就在於人情不但有情感意義,也有功利性質。這就讓人為難。因為如是純情感的,就不必斤斤計較;如是純商品的,就不妨明碼實價。現在,一方面要講功利,另方面又要顧面子,結果當然是表面上強顏假笑,心裡面沒完沒了地嘀咕。即便承認人情是商品,其價值也無法估算。既不能公開標價,也不能明確議價,當然也不能簽訂合同,按質交貨,照價付款。人情關係既然被視為非商業行為,則人情的償還,就必須有機會,否則「交情」變成了「交易」,大家臉上就不好看。但是,等機會即等於無限期。何況,機會有大有小,人情有多有少,是否等值,只有天知道。這樣,託了人情是否能打通關節,送了人情是否能得到回報,還了人情對方是否認賬,一律心中無數,完全沒有底。在甲可能覺得「已盡人事」,在乙則可能認為對方「背信棄義」;在丙可能不過是在「等待機會」,在丁則可能認為對方「不通世故」。大家扯不清,雙方都有氣,則好事也就變成了壞事。

這就不能不讓人變得世故起來。

第一,必須懂得如何讓別人欠下人情。比如,關心他人,體貼他人,照顧他人,在他人有困難時伸出救援之手,或利用工作職務之便「與人方便」等。這些一般人也都能做到。深於世故者的不同之處在於:其一,善於察言觀色,又訊息靈通,在他人尚未開口或不便開口時主動上門服務,甚至已然把事辦好,讓他「受寵若驚」「喜出望外」「佩服得五體投地」;其二,不動聲色,舉重若輕,事前不張揚,事後不誇功,甚至不認賬,當然也絕口不提回報的事;其三,不計利害,甚至無妨讓自己吃一點不大不小的虧(以擬送之人情的大小為比例而以不損害自己的根本利益為限度),擔一點有驚無險的「風險」。這三條,都能感動對方的真情,產生一種「怎樣也報答不了」的心理。本錢雖未必多,紅利卻相當可觀。

第二,必須懂得如何不欠人情。人情是必須回報的,但何時回報,如何回報,應該回報多少,卻從來就沒有一定之規。如果欠得小還得大,豈不吃虧?如果欠久難還,成為負擔,豈不糟糕?所以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輕易受惠於人,欠下「情債」,甚至無妨吃一點虧。不過,虧要吃在明處,不能吃暗虧,至少要讓對方心中有數。

第三,必須懂得如何「做人情」。這也包括三點:一是「看準物件」。凡對方要求迫切,明確表示將有回報,且有能力回報,或特別「重情義,懂規矩」的,可以一做;如對方人情資源豐富,關係網路龐大,社會背景非同一般,則即便一時沒有回報,也可考慮預為感情投資,只當是買股票;如對方雖無回報可能,但來頭大,得罪不起,也只好敷衍敷衍。總之,人情不可濫做。二是「做足文章」。做人情不同於商業投資,有幾份股就分幾份紅。如果人情做小了,對方不當回事,則你的人情就白做了。只有把人情做足,讓對方一輩子也忘不了,才不是虧本的買賣。即便是順水人情,也不可做得太順手,以免對方小看了自己,或來得容易去得快,不當回事。當然,這種技巧只能用於對方不知底細的時候,否則看穿把戲,還不如大大方方地把人情送出去。三是「輕易不用」。你十分賣力地做了人情,對方舉手之勞就還了回來,這就是虧本。而且人情用過一回,下回就不可再用。再用還要再投資。所以,「投資」之後,不要輕用,用一回就要用足。一方面文章做足,另方面人情用足,才是做人情的高手。

這也實在太可怕了。人心險惡如此,算計如此,世間還有真情在麼?答曰:真情是有的,世故也是有的。說出這世故,正是要保住那真情。所以說真話者必不世故,而真正深於世故者,也斷然不會把這些底細公之於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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