勢利與良心
其實,比世故更可怕的還有勢利。
勢利與世故是不同的。表面上看,它們都是以一己之私利,為考慮問題、為人處事的出發點。但是,世故者在謀私的同時,尚能顧及他人,或顧全大局,勢利者則只有自己沒有他人;世故者尊重人情法則,只不過利用人情法則為己牟利,或在不違揹人情法則的前提下打小算盤,勢利者則從根本上違揹人情法則,並對此法則起到一種破壞作用;世故者往往特別顧面子,無論如何謀私,面子上總過得去,勢利者則完全不要臉面,赤裸裸地表現出對權勢的巴結和對財利的追逐;世故者為了更長遠的利益可以犧牲眼前小利,甚至有意吃虧,勢利者則鼠目寸光,見利忘義,在人格上也更為卑下。所以,中國人對世故和勢利,也就有不同的情感態度。對於世故,是一方面批判,另方面卻有意無意地加以提倡或暗中學習;對於勢利,則只有批判,而且表現出極大的蔑視。
勢利不但可鄙,而且有害。試想,一個人,得勢時門庭若市,車水馬龍,眾人趨之若鶩,一旦失勢,便樹倒猢猻散,甚至牆倒眾人推,豈不可怕?又試想,群體興旺時,大家都來吃它用它依附它,一旦面臨危難,便作鳥獸散,誰也不來保衛和維護,這個群體豈不在頃刻之間土崩瓦解?顯然,一種以群體意識為思想核心的文化,絕不會允許這種嚴重後果產生。
於是就有了「良心」和「義氣」。
所謂「良心」,從字面上看,就是良善之心。但在事實上,卻並非一切善心都是良心,也並非一切惡行都是沒良心。比方說,見他人悲哀而無動於衷,見他人遇難而不思救助,就只能叫作沒有同情心;損人利己,損公肥私,在公共場所胡作非為,就只能叫作沒有公德心;光天化日之下幹不要臉的事,或幹起壞事來公然置輿論於不顧,就只能叫作沒有羞恥心。這些都不能叫作「沒良心」。只有那些知恩不報、見利忘義、賣友求榮、吃裡扒外的行為,才被斥為沒良心。比如一個人,先前受過別人的資助,後來別人有了困難,明明自己有能力,卻不肯伸以援手,反倒裝聾作啞,作壁上觀,便是沒有良心。又比如,一個男子,在落難時得到一個女子的體貼和關懷,發達後卻另攀龍門,甚或停妻再娶,也是沒有良心的。可見,良心,是專門用於人情回報的一個道德範疇。
有良心就是有情義,就是美,也是好,合起來叫「美好」。沒良心就是無情義,就是醜,也是惡,合起來叫「醜惡」。美好的事物人見人愛,醜惡的東西人見人憎,這就從心理上確立了人情法則。一個人,如果不通人情,不講良心,那就是內心醜惡,不但他人憎惡(嗤之以鼻),自己也應羞愧(無地自容)。這就會造成一種心理壓力,使那些不講良心的人無法心安理得地活下去。
顯然,良心之於人,是一種「軟控制」,靠的是每個人是否安心。因此,一個人,無論多麼不講良心,也無論有多少人認為他「太不像話」,如果他自己並無於心不安之感,別人也無可奈何。有一次,宰予和孔子辯論守喪的事。孔子堅持「三年之喪」,宰予則認為只用一年。宰予說,父母死了,要守喪三年,為期也太久了吧?陳米已經吃完,新谷又已登場,打火用的燧木已經改了四次(古人鑽木取火,四季不同,一年一個輪迴),該可以了吧?孔子反問,父母去世,不到三年,你便吃那白米飯,穿那花綢衣,心裡安不安呢?宰予坦然地答道:「安!」孔子便氣哼哼地搶白說,你覺得安,你就去幹吧!一個君子,在居喪守孝的日子裡,吃著美味不覺可口,聽著音樂不覺快樂,住在家裡不覺得舒適安逸,所以才不這樣做。你既然心安理得,你就那樣幹好了!
宰予與孔子的這場辯論,現在看起來有點好笑。不就是一個只守一年,一個要守三年嗎?也值得爭?再說,宰予的話,也不是一點道理也沒有:「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然而孔子卻不肯講價。因為一個小孩子,生下來三年以後,才能離開父母的懷抱。父母既然予我有「三年懷抱之愛」,則我們也應該有「三年守喪之回報」,否則便是沒良心。但是,這種回報,父母顯然並不能享受到它的真正好處,所以,歸根結底,也仍然只是我們自己是否安心的問題。因此孔子聽了宰予的大放厥詞後,第一個問題便是問他「食夫稻,衣夫錦,於女(汝)安乎」,宰予竟然答曰「安」。孔子即便渾身氣都不打一處來,也只好發脾氣說「女(汝)安則為之」,一點辦法也沒有。聖人尚且無奈學生何,我們又能拿那些勢利小人怎麼樣?
良心與義氣
顯然,僅用良心,實不足以對抗勢利。更何況,勢利的存在,也未嘗沒有一定的合理性,這就是:趨利避害乃是人的本能。這可不是一句「沒有良心」便可以輕易打發的。如果說,利的誘惑尚能抵禦,那麼,害的威脅便幾乎難以抗拒。西元前265年,秦昭王為了替其相范雎報仇,誘拐軟禁了趙國孝成王的弟弟平原君,要他交出藏匿在自己家中的魏相魏齊(范雎的仇敵)。趙王聞訊,為了救自己的弟弟,發兵包圍平原君府,魏齊趁著夜色逃出,求救於趙相虞卿。虞卿又與魏齊一同自小路逃往大梁,希望通過魏國信陵君的關係逃往楚國。信陵君得到通報,因為畏懼秦國,「猶豫未肯見」,故意裝糊塗說,虞卿是什麼樣的人呀?信陵君的「上客」侯嬴在旁邊看不過去,便接嘴說,虞卿是什麼人?是個趿著草鞋,扛著雨傘,隨隨便便地前去遊說趙王,才見了三次,就拜相封侯,普天之下都爭相結識的人。那魏齊窮途末路,求救於虞卿,虞卿不敢看重高官厚祿,解除了相印,辭掉了封爵,連夜抄小路來到大梁,只為急他人之難而求救於公子,公子卻問他是個什麼樣的人!信陵君一聽便臉紅了,連忙駕車趕到郊外相迎。但魏齊早已聽說信陵君的留難,怒而自剄了;而虞卿遭此打擊,深感「世態炎涼,人情薄如紙」,從此鬱鬱寡歡,只好去發憤著書。
平心而論,信陵君絕非小人。八年以後,他為了救趙之危,竟擔了天大的干係,竊取兵符,刺殺晉鄙,奪魏王軍權以攻秦,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信陵君救趙」,曾一再被演繹成小說、戲劇和電影。信陵君這一義舉,是否受到「魏齊事件」的影響,我們不知道。但信陵君不是小人,則可以肯定。不但不是小人,而且是有名的君子。「齊有孟嘗,魏有信陵,趙有平原,楚有春申」,如此德高望重,尚且難免勢利,況芸芸眾生乎?
因此,要對抗勢利,除了要有良心外,還要有義氣。魏齊對於信陵君是否有恩?想來沒有。事實上侯嬴也並未譴責信陵君不講良心。其所以打動信陵君者,還是虞卿「急士之窮」的「大義」,一種不願看到一個國士竟走投無路的「不忍之心」。這種「不忍之心」當然是一種愛心,一種見人落難油然而生的「惻隱之心」,一種設身處地推己及人的「同情之心」,一種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好義之心」。其實魏齊與范雎的恩怨,與虞卿和侯嬴都沒有什麼干係,他們純粹是「多管閒事」。而且,魏齊對於范雎,也確曾犯有不可饒恕的罪惡。當初,范雎地位低下的時候,曾隨同魏國中大夫須賈一起出使齊國。須賈為了推卸自己出使失敗的罪責,竟誣陷范雎「裡通外國」。作為國相的魏齊,只聽了須賈的一面之詞,便喝令手下把范雎往死裡打。范雎裝死,魏齊又令人將其扔進茅廁,讓喝醉酒的賓客往他身上撒尿,真乃「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范雎得勢之後,必欲置魏齊於死地,也是情有可原。問題在於,如果這時范雎還只是一個布衣,則無論他如何復仇,復仇的手段如何無所不用其極,都會被視為義舉。但這時范雎已為秦相,恃強秦而凌弱國,便未免有點仗勢欺人的味道了,因此才引起虞卿、侯嬴等人的義憤,非得要幫那其實也並不怎麼樣的魏齊不可。
由此可見,在有恩報恩,有仇報仇的一般回報原則之上,還有一個更高的原則——義。義與利是不相相容的。「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義氣是勢利的剋星。一個人做了壞事,如果既未受良心譴責,又不能良心發現,其他人就有理由制裁他,制裁的行為就叫「義舉」,而制裁的動機就叫「義氣」。這樣,一個人如果因勢利威脅利誘而不顧交情,那麼,他即便不怕良心的譴責,也要忌憚義氣的制裁。江湖中人之所以比別人更講義氣,就因為在充滿危險的江湖道上,利的誘惑和害的威脅都更大。久而久之,義氣便差不多變成了江湖上的專用名詞。
義氣無疑也本之於人情,所以又叫作情義。然而,無情者固然無義,有情者卻未必有義。有的人,平時不乏脈脈溫情,緊要關頭卻畏畏縮縮,便是有情無義。顯然,情是「感」而義是「氣」。氣有血氣,有習氣。血氣剛烈者勇,富於「勇氣」;習於仁義者正,富於「正氣」。加起來就成為「節操」,叫作「氣節」。有此氣節,於己,則忠信誠毅智仁剛勇;於人,則坦蕩磊落正大光明。既視死如歸,又疾惡如仇,當然也就能「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為維護正義和主持公道不惜大義滅親、捨生取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