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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單位(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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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之謎

所謂「單位」

對於中國人來說,單位是極其重要的,至少曾經重要過。改革開放以前,兩個中國人見了面,如果是熟人,便問「吃了沒有」;如果是生人,又沒有經過介紹,便多半要問「你是哪個單位的」。在大街上騎車闖了禍,或者到機關衙門裡去辦事,警察和門衛都會問這句話。如果是女兒帶了男朋友到家裡來,那做母親的,便幾乎一定要問這句話。

單位,差不多可以說是中國人生存的依據。

單位首先是「飯碗」。一個人,如果在政府部門工作,便是「吃皇糧」;如果在國營企業裡工作,便有「鐵飯碗」;如果在三資企業工作,則有「金飯碗」;如果在不太景氣的單位工作,也許捧的只是「瓷飯碗」「泥飯碗」,但也好歹有口飯吃;如果還在上學,則無妨視學校為「準飯碗」,事實上許多人的考大學、選專業,也都是考單位、選飯碗。總之,有了單位,就意味著有一份工作和一筆收入,可以養家口,毋庸顧慮沒有飯吃。

單位又是「面子」。在大單位工作的人,面子也大,架子也大,小單位的人見了他就不敢擺譜。當然,沒有單位,也就沒有面子。豈但沒有面子,恐怕還會被視為可疑分子和危險分子。在許多單位的門口,都豎著「閒雜人等嚴禁入內」的牌子,對無業遊民是嚴加防範的。所以,當個體戶剛剛出現,還沒有成為「款爺」的時候,他們是吃不開的。他們自己心裡也忐忑不安,老想著給自己找個單位,比如掛靠在某個國家或集體的單位,或把自家的小店堂而皇之地稱作「公司」,這樣才有面子。總之,單位代表著一個人的價值。兩個人相互認識時,之所以要詢問對方的單位,也是為了探知對方的身份和地位,以便掌握自己態度的分寸。而那些在大單位工作的人,也一定會把自己的單位,赫然地印在名片上。

單位還是「人情」。兩個人的單位,如果是有關係的,那麼這兩個人無論是否認識,也都有了「情面」。如果他們的單位是「上下級關係」「兄弟單位」「相鄰單位」或「客戶單位」,則關係又更進一步。這時,如果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什麼要求,只要辦得到,不太麻煩和困難,那麼,「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雙方單位的面子上,也得「做做人情」。或者雙方單位並無關係,但對方的單位上有自己的熟人,也可以拉關係,套交情,甚至走後門。由於我們下面將要講到的原因,個人與單位是融為一體的,所以兩個單位之間如果想建立聯絡,也可以通過對方單位中熟人的關係,去託人情、套近乎。

更重要的是,單位不僅是飯碗,是面子,是人情,而且還可以說是「父母」,是「家庭」,甚至是「搖籃」,是「襁褓」。改革開放以前,國內一箇中等規模的單位都會有諸如分配工作、安排學習、保證生活、組織娛樂、操辦婚喪、照顧子女、儲存檔案甚至批准生育等功能,而且人無分男女,事無分鉅細,都由單位負責。比方說,夫妻吵架,是可以鬧到單位上去的;鄰里糾紛,也是要由單位來調解的;被派出所扣留的肇事者,只有單位出面才能「領回」;當然,受上級表彰的獲獎者,也應由單位派車或出資送他去領獎。總之,一個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甚至喜怒哀樂,單位都「承包」了,正可謂「無微不至的關懷」。如果你沒有過多的要求和奢望,比方說,不想有過多的自由和主見,那麼,在這樣的單位裡,應該說會感到母親懷抱般的溫暖,不用操太多的心,便「飯來張口,衣來伸手」。

所以,一個普通的中國人,如果找到了一個好單位,那就簡直會終身受益無窮。難怪那些做母親的要關心女兒男朋友的單位。因為這意味著女兒的終身是否確有依託。事實上,單位的關懷,一般都惠及配偶的。比方說,許多單位都規定,本單位人員去世後,單位負責其安葬;如果自己沒有單位,則配偶所在單位也會負責其喪葬。這真是「生有所安,死有所葬」,豈非「終身」有靠?

單位與個人

這就難免讓人產生一種與之融為一體的感覺和情感。

幾乎每個中國人都是維護本單位的。尤其當他在外面,和外單位的人在一起時,總是會自覺和不自覺地站在本單位的立場上,替本單位說話,為本單位爭名爭利,爭面子爭實惠。如果外單位的人居然攻擊本單位,指責本單位,即便對方說得有理,自己在這個問題上原本也有意見,這時心中也會大起反感,覺得對方是在有意攻擊自己,貶低自己,小看自己。這時即便為了自己的面子,也要奮起反抗,據理力爭,和對方吵個面紅耳赤。因為個人與單位既已融為一體,當然也就共有同一張臉。所以,兩個中國人在一起說話,要想不傷害對方的面子,最好連對方的單位也不要妄加指責。同樣,當著外單位人的面,也不能公開說本單位的不是。這樣不但會引起同事的反感或義憤,連外單位的人也會莫名驚詫,除非對方是關係極深的「自己人」,又沒有「別人」在場,才可以訴說。只有一種情況例外,那就是到兄弟單位參觀、學習、開會時,說自己單位各方面都不如對方單位,甚至「差得遠」。因為本單位的同行者都知道,這是為了給對方面子而說的客套話,當不得真。不過,即便是這種客套話,一般也只能由帶隊的領導說,而且要說得空洞,不能有太多的具體內容。當然,為了表示虛心學習的誠懇,也不能一點具體內容也沒有。所以,這種話只能由帶隊的領導說。如果由一行中地位最低的小青年來說,不但掌握不住分寸,還會有吃裡扒外之嫌,而且對方也不會領情。

至於回到本單位,則又是另一副面孔。因為這是在自己「家」裡,說話可以放肆,行為也可以隨便。不但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本單位的一切福利待遇和種種好處,而且可以理直氣壯地要工資,要獎金,要級別,要職稱,要住房,要……倘若不如意,便要鬧情緒、提意見,比如稱病不來上班,「磨洋工」,既不辭職也不工作地「佔著茅坑不拉屎」,故意在吃飯時找到領導家裡去讓他不得安寧,給上級寫信或在上級檢查工作時去告狀,讓本單位領導難堪等。鬧情緒的理由多半是「都是一個單位的,為什麼他們可以(比如晉級、升工資、分房)而我就不可以」;提意見的依據則多半是「看看人家單位是怎樣做的」,「為什麼人家可以我們就不可以」。

這時,單位又成了隨時可以祭起即用的法寶。遇到這種情況,單位的領導往往自己就首先覺得理虧,於是極盡安撫勸慰之能事,就像父母拿糖去哄不聽話、鬧彆扭、耍孩子脾氣的子女。如果領導沒有這樣做,而是公然搬出規章制度來彈壓,單位上其他人就會抱不平,認為該領導沒有人情味。當然,如果不多少給一點實惠,只是「拿好話甜和人」,則又可能被視為滑頭。高明的辦法是設法調劑和彌補。比如張三李四年資能力貢獻大體相當,張三升了級,李四沒有,便可以安排一次公費出國等等。

上述種種,之所以雖然在邏輯上並無多少道理,卻又被人公認為理所當然,就因為無論領導抑或群眾,都在潛意識上把單位和個人融為一體。既然融為一體,當然也就「一損俱損,一榮俱榮」了。事實上,許多單位,如工廠、學校,都會張貼懸掛這樣的標語口號:「團結起來,振興我廠(校)。廠(校)榮我榮,廠(校)恥我恥。」亦在有意無意地強化這種「一體意識」。

同理,既然俱為一體,則單位上有的「好處」,也就應該利益均沾,人人有份,才是有福同享。當然,如果單位上有了困難,大家也應有難同當。這時領導也可以理直氣壯地要求群眾暫時放棄和犧牲某些個人利益,共渡難關。在這個時候,率先主動提出放棄和犧牲個人利益的,就叫「識大體」。也就是說,個人是「個體」,集合起來是「集體」,團結起來是「團體」。集體和團體當然是「大體」。因小失大,便叫「不識大體」,何況大小之「體」,早已融為一體?更何況單位上平時關懷我們,照顧我們,這個人情又豈可不回報?

不難看出,中國文化的思想核心——群體意識,在單位上確實得到了充分的體現,而且發展到了一種無可挑剔的極致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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